书城体育篮球场之恩仇录
28451800000001

第1章 入学

1.

军训第一天我是瘸着腿回家的。因为脚抽筋的厉害,而且每走一步都有种肌肉胀痛要撕裂开的感觉。

回家我爸问我怎么了。我说军训完,我们打了一会球。然后我爸就给我一顿大骂,因为他不用想都会知道这个“一会”的概念------那代表很长很长时间。

我爸训导我说:“你就不能多看点书什么的么?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学习不错了?你知道你在这个高中排了多少名么?”

诸如此类的问句理所当然地出现在我耳畔。我默不作声地让他骂,这大概是一种最直接的消气方式。

直到快睡觉的时候,他还喋喋不休,时不时给我一句。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的心思却一直停留在我投中的那个非常漂亮的一球。

真的太帅了,一个加速变相晃过了一名防守队员,佯装投篮,然后用一个原地转身360度晃开了另一个要过来封盖我的队员,最终手腕轻抖,完成了投篮。

随即我听到的是篮球入网时发出的“唰”的一声,还有他们那些不可思议的惊叹声和之后无法抑制的赞叹的话。

我无法抗拒这种满足感。是的,它令我无法自拔。

篮球只是一个玩具,但是它所带来的影响却远远超出你们的想象。因为它可以等于吸引美女的目光的最佳方式,等于满足虚荣心最直接的途径,等于友谊,等于认可和尊敬,等于梦想和信仰,等于一段不可磨灭的记忆。

许多人只明白我所说的前两条,所以他们在一开始的时候拼命地练习,因为他们的心中假象着日后所拥有的美女和欢呼声。

不过,不过,单是前两点原因绝不足以让他们在枯燥的训练和激烈的对抗中坚持下来:美女和欢呼声都太过遥远,技术和意识难以速成,所以他们开始思考这些付出的是否值当,是否可以在短期内得到回报。

“嗨,好难的,算了吧。”权衡利弊后,他们通常如是说。

也许每个人做所有的事情都是出于某种原因,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可是我想我是个例外,我打球什么都不为,如果是非要扯上什么目的,我想我的目的就是在球场上战胜每一个我遇到的对手。

如此简单,如此狂躁。

这年我和林远都17岁,中考刚过几个月,满脸还是稚气未脱。在篮球场上,我们都是一副飞扬跋扈的模样。

我们狂热地渴望着遭遇旗鼓相当的对手,渴望享受着激烈紧张的比赛。

除此,我们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共同点,不怕失败。

失败本身不可怕,只有输了之后才会有更大的动力想去赢回来。自己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然后把他击败。让他只要再和自己对位的时候,心里就感到一丝忌惮和畏惧,这是我们追求快感的另一种重要的方式。

这样的快乐,你们感受过么?

2.

休养了一整天,连上午的军训我也没去,腿才终于好了起来。面对父亲苦口婆心的叮咛,我满口答应脑子里却想着下午找个时间再和我们班刚认识的一个高手切磋一下。、

这个高手叫林远,和我同班。一米九十的大个子,却有着像后卫一样灵活的脚步以及熟练的中锋技巧。有这样良好的篮球素养实在难得。

在这个篮球场上大个子横行却大多都是外强中干的时代,能有一个这样的队友真令我感到兴奋。

军训的第二天,大家也熟络起来了。志趣相投的朋友们很快就聊到一起,话题众多,笑声不断,而我在意的也不过就是篮球而已。

由于每天军训完都有2个小时左右的休息时间,所以这段时间我们一定会在篮球场上度过。由于班级众多,而且高二、高三的学生也放假归来,使得原本很多的篮球场还是不够用,于是我们就要分秒必争:在解散的一瞬间就要有一个同学自告奋勇地站出来,然后抱着球去篮球场上占场。而我们班的这个同学从来都是林远,他对篮球的狂热可见一斑。

比赛就像摸底考试一样,一次可能看不出什么,等到第二次,第三次结果出来的时候,一切就可以定论了。打了几天球,我们班的主力阵容已经在我心里隐隐成型。中锋自是林远当仁不让,作为一个优秀的大个子,他打中锋位置是无可挑剔的。大前锋名字叫赵龙,人送外号拆板王,由于优秀的弹跳和意识,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我们班的篮板王,就算是林远在抢篮板的方面上也不一定能占到龙哥的便宜。只是他的短板在于进攻手段单一,只会简单的跳投,而且个子也只有一米八三,稍有吃亏。人无完人,况且我们最需要的是他给我们防守带来的强有力的支持,这就足够了。小前锋卢清新,特色不是很明显,特色不明显换成褒义的话说就是全面,无论控球,投篮,突破,抢断,都可以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给我们惊喜。得分后卫是我,这个不需多说。组织后卫小西,身体健硕,略微缺乏一点灵活。不过作为组织后卫,他的球风朴实,没有花哨的成分,再加上良好的意识,即使没有特别出彩的表现,也绝对不会在关键时刻犯一些低级的失误,这对整个团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当我得到这些结论时,七天的军训已经很快地过去了,新的学期像一幅美好的画卷一样展开在我面前。

分了座位,我坐在倒数第四排,位置偏僻,看黑板也不是特别方面,要扭着头才能看清,要是长期认真听课的话,脖子肯定难受的要命。但让我们感到十分欣慰的是,我同桌是一个小美女,叫赵晓艺。大眼睛,小鼻子,尖下巴,皮肤白皙,乌黑的长发飘逸至极------这些都是靠我的余光得到的,我可不想刚坐在一起就盯着人家看!那会让她认为我是一个色狼,这样我会感觉很不舒服而且没面子。

虽然我很可能是个色狼,但是球场下的我一直本着低调为主,闷骚为辅的做人原则,所以我的这份叵测居心还是不要早早表露出来为好。

愣了一会神,回头一看,林远果然坐在最后一排,正傻头傻脑地翻着英语课本。抬头又看了看其他人,才真感觉到自己当真已经成为了一名高中生,再想起初中的生活,一时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下课铃声宣告着开学第一天下午课程的结束,要休息一个半小时再开始上晚自习。本来打算去打球的,可是林远今天得了感冒。看着强壮如斯的他吸鼻涕的样子,还是蛮搞笑的一件事儿。

没有好的队友,我也意兴阑珊,闲来无事就和他一起去食堂吃晚饭。有共同的爱好,这相当于在我们的本质上有极大相似的地方,所以我们比别人更快地熟络起来,于是他就成了我在这个高中的第一个形影不离的好友。

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和我说了对班级篮球主力的看法,结果是和我一致的。看来英雄所见略同这话说的真好。

吃完饭我们打了几个饱嗝,无事可做,于是便一起去篮球场瞧瞧。看有没有能引发我们兴趣的‘人物’,日后好与其切磋切磋。

转了一大圈,看到的都不是什么狠角色。这也让我们略微的有些失望,毕竟对男人来说没有对手比战胜不了对手更让人感到难受。

3.

“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坐井观天的快感,远不及见了大世面后见识了自己不足后奋发努力而获得的成就感更让人感到受用。”

就在我有着如此狂妄的想法的时候,我还17岁,高中生活刚刚开始,还没有开始为三年后的高考感到发愁,这说明我是年少轻狂的,胸中没丘没壑只有一腔热血。可是在未来的三年里,当“高考”这两个字将我收拾的服服帖帖的时候,我才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于是再也不和生活装逼,不过这都是后话。

言归正传,话说我和林远在篮球场上瞎转悠的时候,竟然突然看到我的同桌,赵晓艺。这让我倍感吃惊。我看到她和一个女生站在一个球场边看的出神。据我所知,女生看球一般是看不出什么门道的,花季少女喜欢看的都是帅哥,其中运动型的帅哥行情紧俏,十分吃香,所以篮球场这片热土才会变得十分吸引女孩子。

当然在我看来这是十分庸俗的,因为如果一个丑男有一手漂亮的球技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喜欢上他,而看球的少女们一般没有这个觉悟,绝不会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多长时间的。

“流于表面。”我私下里狠狠地抨击了一下这个新同桌。于此同时我把目光转向场内,当真看到一个帅哥,而且令我倍感吃惊的是,这个帅哥竟然还是个高手,刚才我和林远从这里走的匆忙,并未发现他。我停下来,仔细看了看,又向林远指了指。

林远看了一会,点了点头说:“作为小前锋,他要比咱们班的卢清新厉害许多。”我听了之后,也不禁点了点头。这人确实实力非同一般,一米八六左右的身高,弹跳出众,身体素质极好,球风刚烈,有些时候即使前面有人阻拦,他也能不畏阻拦在空中把球稳稳地放进篮筐。不过他的缺点就是中投不怎么好,命中率相对较低。

看了一会我就觉得没什么可看的,我的目光鬼使神差地转到了赵晓艺这里。她和那个女孩有说有笑,看起来关系非同一般。过了一会,时间到了快上课的时候,球场上的人们开始陆续散去往教室走。这时候我看到刚才那个帅哥从场上下来,赵晓艺身边的那个女孩也在此时走上前去,递给他一瓶水。这个男生乐呵呵地接住然后一边喝水一边和这个女孩聊起来,十分熟络的样子。

看到这里我不知为何松了一口气,心里也说不清刚才到底在紧张什么。总之,莫名其妙。

回到教室上晚自习,第一天上自习,难免觉得无聊。我看了看我的同桌,她正在做数学练习题。我扭过头,悄声说,今天我在篮球场看到你了,你很喜欢篮球?

她停下笔,然后一副十分冷淡的表情看着我,冷冷地对我说了一个字,嗯。

我一看她这一副以为我要勾引她似的嘴脸,顿时感觉十分不爽。女人总是占着自己有点可怜的姿色而自视甚高,随时准备着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臭脸,真是无可救药了!

我扭过头懒得再说话。自讨没趣是一种很傻X的行为,所以我肯定不会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