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最后一次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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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他们离婚了

2004年的7月我们这里发生了两件了不得的大事。

第一件:学校看大门老头的那只大黑猫终于怀孕了,但究竟是哪个猫叔猫伯或者猫大哥下的种,目前情况不祥;

第二件:这天老态龙钟沈老教授表情庄重地走进教室,向教室四周扫视一圈之后,大声宣布:兔仔子们,你们毕业啦!

第一件大事我们其实不关心,反正我们不是看大门的;但第二件大事我们不能不关心,毕竟读了十几年的书,花去了大概五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生命,打今天开始,总算可以牛B哄哄地跨出校园了,再不必困在学校里天天当孙子。

于是7月6日这个晚上,我们一帮男女聚在一块,弄了个不大不小的毕业宴会。所谓的宴会,无非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然后嘻嘻哈哈、哈哈嘻嘻地一番胡闹。但这时我们的班长许志勇大人打起官腔发话了:喂,你们都站出来说一句话,这大学四年,你们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

大家一阵沉默,接着吱吱喳喳地讨论,然后一个接着一个站起身,纷纷说着各自的遗憾。有人说本想在大学期间走上致富路的,好歹做个中国的比尔.盖茨,只可惜累试累败,实在遗憾;有人说暗恋了四年某某某,却一直没勇气行动起来,结果人家的男友换了一任又任,实在遗憾;还有人说,大学四年本来也想写它一两部书的,说不定也会像谁谁谁那样一不小心便红了紫了发了,只可惜四年来天天忙于睡觉、上网和同居,结果硬是让自己的天才给埋没了,实在后悔当初,痛心疾首!

跟我比较要好的胡侃也站了起来,朝大家嘻嘻一笑,说道:“本人这四年活得还成,没什么遗憾,呵呵。”

“鸟人,我们班一半多的女生都上过你的贼船了,你还会遗憾么!”有人立时骂了一句,于是众人大笑。

“不好意思,我那是普遍撒网,重点捞鱼。”胡侃以脸皮奇厚出名,所以根本不以为忤。

这时,班长大人喊到我了的名字,叫我也说一下。

我站了起来,看看大家,刚想说什么,但随即觉得不妥,于是朝大家笑了笑,说道:“这四年我也没什么遗憾的,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爱。”

大家在哇哇地起哄,说我虚伪,不肯说实话。

几个女生更是不满,专门问了我一个问题:现在读大学谈谈恋爱不是什么坏事,可四年怎就没见你谈过一回恋爱呢?见了我们这帮女生你还故意躲得远远的,真是奇了怪了,是不是哪个零件出了问题?

此话一出,大家便起哄不止,有的男生还要掀我的裤子,看看我是不是小太监。

我则红着脸看着大家,一时间不知说什么为好。

其实我也好想在大学其实好好地爱一把,但我不能。

老爸一次次非常严正地警告过我,说别以为考上大学就等于走进天堂了,以后的路还长得很,千万马虎不得,更不能像那些油头粉面的家伙那样整天只知道谈情说爱,没一点出息!

他特别强调不准我在大学里谈恋爱,说不管社会进化到何种状况,也要我听他这句劝,尤其不能被那些模样俊俏的女孩迷了个晕头转向,说漂亮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切记切记!

我当然不信他这歪理,虽然我也知道自古便有“红颜祸水”这一说。其实,我勉强算得上是那种不喜欢虚度光阴的人,觉得大学生首要的职责还是读书,而不是谈情说爱,所以我暂且听了老爸的劝。

我如此听话,也是不想让老爸为****太多的心,毕竟是他养育的我,是他供我读的大学,而这些年,他一直单着身,将希望都放在我身上了,我哪能屁股颠颠般不当回事。

至于老爸为何咬牙切齿地说尽俊俏女人的坏话,那是大有原因的,且让我在这里简要提一提他的悲惨故事:

老爸的本名叫肖仕任,眼下在我们家乡的那个古镇上当武装部长。当然,这只是个这芝麻小官,而且这芝麻小官他一当就是十来年未见动静。别看老爸一副大老粗的模样,他居然有过两任妻子,其中第一任妻子正是我母亲。不过,我根本不知道母亲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因为一提到她,老爸便心口痛,不愿对我说太多。但我知道母亲长得很美,据说比貂婵差不了多少。只可惜,自古以来美女除了带来祸水外,几乎不能带来什么的,就在我刚差几天就满周岁的时候,母亲坚决地离开了老爸。

那时,老爸还在部队服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军人。自卫反击战打响的时候,他亲赴老山前线参过战,身份是某侦察连的连长,可惜在一次深入敌后的侦察活动中受了伤,被迫击炮弹的弹片削去了右耳朵,并导致右耳从此失聪。那时,正是热爱英雄的时代,所以母亲一时心血来潮便嫁给了老爸。哪想做了夫妻之后,母亲发觉英雄跟常人根本没什么两样,该有的脾气还是有,该穷的地方还是穷,连“三大件”都买不起(那时的“三大件”好似是收音机、自行车和缝纫机什么的,老爸的工资有一大半用来给爷爷奶奶抓药,所剩无几),又见我老爸总是侧过左耳去听她说话,感觉怪别扭的,于是乎夫妻关系由相敬如宾慢慢变成了形同陌人。

后来母亲跟一个商人有了那种关系,最后还一咬牙跟人家走了。那时,全国刚刚流行下海,最可爱的军人跟人家下海的商人一比,简直是一穷二白一无所有,没法比。

当然,那商人很快给抓住了,连同我母亲。老爸的战友一个个气得直拍桌子,劝老爸将那商人送上法庭,判他个破坏军婚罪。大家都知道,军人的婚姻是受到特别保护的,毕竟军人一上战场便是生死一线间的事。

老爸默默地擦着手里的五四式手枪,不说一句话。然后他走母亲跟前,问了她这样的一句话:“你说,为什么非得离开我不可?”

母亲居然鬼迷心窍了,不畏不惧,挺着胸膛对老爸作出了这样的一个回答:“你要是狠得下心,就开枪打死我吧;如果你还算为我好,就成全我一回,反正他对我是真心的,我也爱他,我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母亲这句话深深地刺痛老爸的心脏,据说当时他的身子晃了一晃,差点没倒下。

但他没有将那商人送上法庭,也没有打枪打死我母亲,却在第二天主动办了离婚手续(如果他不肯离婚,按军婚法,母亲是无法把婚离掉的),让母亲收拾起行装跟那个商人远远地跑了。那时,老爸对母亲没提出其他要求,只有一个条件:把孩子留下,从今以后,别来烦我!那孩子当然是我,那时我才11个月零22天,尚未满周岁,怪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