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逆光二零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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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生活在原处

第十三章生活在原处

大学的考试是一场持久战,考试课一考就是一周,考查课一考就是半月。你知道这个持久战要怎么打吗?它是一个巨复杂的工程,考你的信息搜索能力,快速记忆能力,结党营私能力和与老师展开游击的能力。这样的考试才能称得上是综合性的考试。

在这场考试结束后,学校里的空气空前燥热,校园里行李箱的推拉声不绝于耳。莫莫的火车是凌晨一点的,跟一个老乡一起,到达淮海的时候是上午九点,简枫会来接她。十一点的时候莫莫就到火车站了,冷风呼呼的吹着,火车站里的人很多,候车厅里已经没有了多余的位子。莫莫心里很激动即使长时间的等待也不觉得焦急,一直盯着手机,时钟由0:00变为1:30。还有七个半小时就可以看到朝思暮想的人了,这场异地恋终于可以暂停一个月了。你知道的,纵使甜言蜜语也不如一个拥抱来的实在。

坐在火车上,看着黑漆漆的窗外,渐渐变成昏黄,渐渐发白,最后变亮。车上的旅客千姿百态,大部分都在睡觉,有的头仰在后面,有的斜倚在同伴的肩上,有的趴在桌边上,每个人的身体周围都散发着重重的疲惫,闭着眼睛的脸上也能看出来那种长途跋涉的艰辛,这个车厢里应该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吧,行李架上的大包小包让人一眼都能看出。莫莫就是这么一个无聊的人,喜欢扫视周围的一切。

因为火车上空调的温度开的很高,莫莫开始有些烦躁,羽绒服拉开了链子。七点多的时候乘务员推着手推车来卖早餐,咸菜,馒头和粥。一遍一遍的推过无人问津。我想也是,没有人愿意花五块钱来买成本不到一块钱的东西,只要你还有吃的,只要你还没饿的昏天黑地。

八点……八点半……九点,到了,终究还是到了。出站跟老乡道别之后,一扭头便看到了简枫,黑色的羽绒服,V领的毛衣,头发也比原来长了,个子好像没长。脸上还是带着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莫莫眼泪憋了出来,连哭带笑叫到:“看什么看,赶紧帮我拿行李,带我去吃饭,饿死了……”

简枫一手行李,一手拉着莫莫的手,消失在街头的人流中。心里事先想过的所有重逢的镜头都没有发生,两个人只是很熟悉的牵着手,好似一直都在一起,好似还是高中时的样子。莫莫被送回家的时候告诉简枫每天都必须来找她,那种语气就好像是高中时警告他不准跟比她漂亮的女生说话一样强硬,简枫捏捏莫莫的鼻子,一脸听从女王吩咐的表情。

早上十一点起床,洗刷之后,给爸妈做午饭,一点左右简枫会来寻人,六点回来陪弟弟看《大耳朵图图》。这是年前莫莫固定的生活模式,她过得洋洋自得,潇潇洒洒。所有在乎的人都在自己身边,每天跟他们在一起,这些小幸福是莫莫最想要的。

夜里当一切静寂之后,莫妈妈碰了碰莫爸爸。

“闺女现在怎么这么听话,洗完做饭,一样样干的那么溜,你说说她是不是背着咱两干什么事了?”

“瞎猜什么,我的闺女我还不知道,人家上大学都长大了,觉得时间长不在家,孝顺孝顺你,越老越不识好歹”

“啊,说你闺女你就不乐意了啊,我不就问问,还吹胡子瞪眼睛啊”

……

年味越来越重,后天就是除夕了,今年的情人节和大年初一是同一天,这是一个需要抉择的日子。父母or情人。这是一个从创世纪以来就没解决好的争论,今年却被赤裸裸的提到公众视野。

晚上莫莫翻箱倒柜找到了自己高中时的日记本,趴在床上静静的看着。一年就这么结束了,这一年的蜕变,应该是十九年来变化最大的一次,二零零九,你的刺眼,你的强大,我该用什么来铭记——我的成长,我的未来?

除夕晚上莫莫陪着弟弟玩烟花,到零点还没有睡下,终于躺在床上了,外面就开始接二连三放炮,窗户上的玻璃因为强烈的震动嗖嗖的响,莫莫一直很担心万一发生共振怎么办,到两三点的时候声音才渐渐平息。早上七点多弟弟就跑过来叫莫莫,在平时这种事的概率为零。

“老姐,莫先生和莫夫人要去爬山你去不去?”莫伊豪探着自己的身子问到。

全家人的活动是不应该有人扫兴的,莫莫伸出头嘟囔着:“等我十分钟”。

全家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了,莫莫简单地给简枫发了条短信:陪家人,勿忘我,情人节快乐。

下午点点小雪从天而降,注定了要为那些过情人节的人增加一些浪漫。临近黄昏,简枫打电话找莫莫,两个人带着帽子走在雪里。

“简枫我们把帽子摘掉吧”

“嗯?你会着凉的,别乱动摘”

“这样我们可以一不小心白了头”

……

你爱的人也爱你是世界上最巧的巧合。

简枫走着走着便拿出来一个小巧的盒子,一看包装莫莫就知道是在小川东贝买的东西。小川东贝是一家银饰店,包装盒上,一律用的是国画的渲染,很精致,而且没有重复的。盒子里面是一个同心锁的戒指,三个环上的样式都不一样,一个环是磨砂的,一个是镶钻的,还有一个是镂空的雕花。很漂亮,至少很合莫莫的心意。

“以后让我照顾你”简枫的语气很坚定。

“不准退货”莫莫羞涩的低下头。

就算隔着厚厚的羽绒服你的心跳,我依然感觉的到。

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简枫今天就要走了,他死活不让莫莫去送。他怕莫莫会流泪,他怕自己看到会心疼。上车前给莫莫发了一条短信:牵着你的手,一直走到路的尽头。这句莫莫曾经写在雪地上的话,他记得比谁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