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汐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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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暗恋是种朝拜

絮语:

你眼中藏着什么秘密,你身上刺着哪一个字,你耳边环绕着谁的声音,你把初心给了谁。

短学期真是无聊而耗时的,有人干脆请了整个星期的假回家了。而乖乖驻守在学校的我们只有自娱自乐打发时间。当整个宿舍都响着僵尸啃食土豆的声音时,终于有人爆发了:“打僵尸,每天打僵尸,我受不了了,我要玩连连看!”于是,大家的状态可见一斑。当然,如果在家,也不一定好多少,或许可选择面会广一点。毕竟这个远在郊区的偌大的校区出行实在困难,就连在学校里都个圈子,都得骑自行车绕上大半个小时,原因只能归结于一点吧,郊区的地便宜啊,所以早就了我们呆在N城最大的校区,远离任何学校,像是象牙之塔。

晚上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已经爬上床的二姐对我说:“小熙啊,你手机刚刚响了。”

“哦。”我应声便拿起手机看了一下。看到那个名字,我的心颤抖了一下。

发件人:程波。内容:我有点想你了。

程波是我的初中同班同学,高中又恰巧是隔壁班,更重要的是,我暗恋了他四年。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个女生让他一句话形容我,他略作思考,说出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于是,我记到了现在。

其实无论是初中或者高中,我们一直没太多联系。初中一个班,偶尔因为都是班干部而交流一下,但是到了高中,不在一个班,只是见面打个招呼而已。可是不知道从高中什么时候起,我渐渐开始喜欢他了。或许是因为他那如阳光一样温暖的笑脸吧,就像是小清新语录里那句经典的话“年轻的时候爱上一个人,不因为他有房有车,只因为那天他穿了件我喜欢的蓝色格子衬衫”。他是个爽朗而绅士的大男孩,高高的个子,略带黝黑的皮肤,眉宇间透出一丝稚气,老好人的性格总是让身边的人有安全感。

高二时一起远足,因为是隔壁班,他在他们班最后面,我在我们班最前面,于是,我一抬头就能看到他扛着面大旗在前面跑来跑去。在连奔带跑了五公里后,我们停在开发区的一家外企公司的草地上休息,他回头,带着略微急促的喘息,低沉而优雅的声音问我道:“累了吗?”“恩,有点儿。”那道午间的阳光穿过树丛,带着初冬的暖意,照耀在他微笑而优雅的脸庞,很安心很温暖。

虽然不是第一次参加远足这样的活动,但我却傻乎乎的背去了一包吃的,这也是我胖嘟嘟的原因吧,加之卸下的一件外套,书包的重量已经把我给累坏了。中午,在郊外吃完快餐后,所有人都坐在路边休息了,就连带队的老师也不顾形象,坐在路牙上喝水。程波向这边他的几个同学走来,我正好坐在边上休息,看着沉沉的书包,真有扔了它的冲动。

“你帮我背书包吧,我累死了。”我抬头,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好啊。”如我意料之中,他脑袋点了一下拿起书包便背走了。

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异常的兴奋,或许是因为没了负重,或许更是因为在前面背着我书包晃来晃去的他。

“小熙啊,看前面,你知不知道他们在传绯闻?”我沿着同学指着的方向看去,他们俩并肩而走,那个女生一只手拽着书包带子,和他说说笑笑,宛如情侣。那时候,他是班长,女生是他们班团支书,因为工作关系,他们走的很近。但我一直觉得,他们没什么关系,实际上也真的没关系。

“额,那书包是我的。”我冷冷的说,略带无奈。

“好吧,我就说你书包怎么没了呢。”同学惊诧地看了我一眼,聊起了别的话题。

那天晚上,我们坐着大巴回学校,他坐的那辆车在我前面驶离了郊外,可是当我到达了学校门口,却始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手机、钥匙都在书包里,书包还在他那里,可是他在哪里?

我像个被遗弃的小孩,在校门口来回转了一圈又一圈,来来往往的形形色色的人流中搜寻着他,却怎么也找不到,看到同学们一个接一个的骑车回家或被家长接走,我有点慌了。

终于,又有一辆车在校门口停了下来,我的目光死死的锁在车门口下来的人身上。恩,是他,原来他才到,我就知道他不会就这么走了的,绝对不会。

我小步跑上前去,笑的很舒心。

他到处看了一下,朝我的方向走来,“你等着急了吧,不好意思啊,我这车太慢了,这个时候才到。”他一贯的绅士风度,一贯温婉的语气、沉稳的声音。

“没事儿,就等了一会儿,我说你怎么不见了。”我接过书包背上。

“你爸妈来接你吧,快回家吧。”他嘱咐我道。

我点了点头。挥手再见。心里一直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女生总是很感性又有点迷信的动物,一个小小的细节就可能触动她的神经,让她胡思乱想半天,自己再制造出点情节,就马上可以在脑海中上演一出青春浪漫的偶像剧。处在这个年纪的我自然不例外。

某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白茫茫的一个晨曦,没有多余的场景,我坐在长椅上,一个白衣少年在旁边轻言细语,我不记得我们说了什么,只知道,他很懂我,虽然不言不语,但是心有灵犀。

这天下课,我把借来的书还给他们班一个女生,即将走至他们班后门门口时,他恰巧出来,见我便伸出手,问道:“给谁的?”

“恩,史琳。”我把书给他,便回去自己教室。那是阴天,但他就像是一束阳光穿透云层,照进了我的心田。那一瞬间,我仿佛懂了什么是心有灵犀,仿佛看到了梦里的那个身影在现实中出现。

也确实有那样一个周末的清晨,因为模拟考试,我习惯性的提前来到学校,在操场旁的长椅上坐着,翻看着做过一遍又一遍的习题。七点多的校园静谧而安详,远处几声清脆的鸟啼穿过层层的树,不时在耳边奏起乐曲。沿着操场的围栏逐渐出现三三两两的人影,那是从南门外吃早饭回来的寄宿生。我偶尔抬头,看看天边的云,白蓝相间一如生活最美好的颜色。

一样高高的身影,一样黑色的大衣,一样闲庭信步走着的姿势,会是他么?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感觉是那么期待。果不其然,他朝我的方向走了过来。

“这么早啊。”他习惯性地挥了挥手。

“哎,来的太早了,连教室都没开门,只有坐在这里看了。你从哪儿回来?”我不是不知道,只是不知道说什么,于是,这么白痴的问题就脱口而出了。

“去吃早饭的,现在回宿舍去喽。”他微笑着点头,阳光落在他的肩上,跳动着发光的星点。

“拜拜。”我报以微笑的挥手再见,看着他的背影,满是岁月安好的心情。

暗恋总是最美好的,一个偶然的遇见,一句无心的对白,一个小小的动作都会在人心里种下最美的身影,任它慢慢发芽。那个年纪,我们很傻很天真,会制造各种各样的意外去相遇,哪怕只是看到一个表情,都够自己咧着嘴嘻嘻哈哈一整天。

高三,本来家就近的他不再寄宿了,说是妈妈要给他做好吃的补充营养。于是,我总是早晨在同一个时间出现在同一条路上,希望和他遇见,然后一起走一段路,聊聊天。虽然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尴尬,不知道说什么,但到教室后还是很开心。我坐在靠近窗口的位置,每个课间都会期待他从窗口经过,然后我便会盯着他的背影凝望好一会儿,希望他回来的时候还是走这儿。体育课会不时的望向篮球场,做早操的时候目光会不由自主地扫过他们班的队伍,回想起来,都算是初恋那点小事儿吧。

南瓜是我当时的同桌,人长得小巧可人,却永远带着一股子女巫的邪恶能力,看问题脱离正常人的轨道,又常常能看到本质,让人又爱又恨的。她对于我说毕业时会让程波知道我喜欢他这句话一直嗤之以鼻,她相信我有那个胆量,但就是不会说出来。

终于熬到了毕业那天,趁着高考成绩还没出来之前,我们两个班一起吃了个散伙饭。我想,那可能是我最后看到他的机会了,我喜欢他的那件小事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出来了,有缘还能相遇吧,看命运安排吧。作为班长的他和作为团支书的她一起向他们班的每一桌敬酒,全是女生的一桌便吵着闹着要他们俩喝交杯酒。我的心里当时反应的便是班主任嫌我们文科班嘈杂而在理科班对我们的形容:三个女生,一群鸭子。邻座的女生侧过来闲聊:“小熙啊,你看他们班班长真倒霉,居然被大家叫去和那个女生喝交杯酒。”“是啊,挺倒霉的。”我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对他们喝交杯酒的醋意,对自己的暗恋即将无疾而终的难过,而邻座女生一番八卦透露出我们班女生普遍对那个团支书的不好印象,我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郁闷,喝了两杯饮料,看着陆续有人离席,我一个人恨恨的离开了。

原本以为我们之间就这么终结了,从此各自大学,各自天涯。某种意义上,高考的分数是个分水岭,朝夕相处的我们在因为这几个数字开始奔赴不一样的大学、不一样的人生。填志愿比起买股票具有更高的风险,对的学校错的专业,对的专业错的学校,或者填高了没报上学校的,或者填低了浪费了分的,都让人痛哭流涕、欲罢不能,但是在大学里磨了一两年后,也不再记得当初的懊悔或发奋的劲儿了。而我选了一条没有风险或意外,也没有惊喜可言的路——和D大签约,进入一所以工科为强势的所谓全方面发展的著名大学的商学院。

高三的那个暑假,很多时候是在定着烈日压马路的,因为不久即会离开T城,这个以后即将成为家乡或者故乡的地方。夏天里的我为了防晒总是包裹的严严实实,帽子、口罩、丝巾、外套一应俱全,所以经常遇到熟人也没被认出来。某天路过南大街的时候,飞驰而过的我看到街边一个身影向我大幅度挥手,心里觉得好熟悉,但已经开过去了还是掉头回去看看,居然是他啊。他正在和妈妈逛商场买笔记本,我们聊了几句关于高考成绩关于填报的学校,像是所有老同学之间的寒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