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言不美,真诚的语言不饰华美,
美言不信。外饰华美的语言不真诚。
善者不辩,对事物的理解认识完美的人不善于争辩,
辩者不善。善于争辩的人对事物的理解认识并不完美,
知者不博,表面上显得充满知识智慧的人其内在并不真正渊博。
博者不知。内在真正渊博的人表面上却显得缺乏知识智慧。
圣人不积;作为道德完美的圣人不会为自己积蓄什么;
既以为人,完全地为着他人,
己愈有;自己反而更加充实,
既以与人,完全地为他人奉献,
己愈多。自己反而得到更多。
天之道,宇宙自然的原则和本性,
利而不害;利益万物而不加以危害;
圣人之道,作为道德完美的圣人的原则和本性,
为而不争。为人民谋幸福而不去争取荣誉名利。
注解:
(一)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这里“善”作褒义词,“辩”作贬义词。“善”与“辩”成一对待。
(二)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以“知”作贬义、以“博”作褒义,其解如上。若以“知”作褒义、以“博”作贬义,则其解应为:内在真正具有知识智慧的人不显示渊博,外表显示渊博的人其实内在恰恰缺乏知识智慧。
(三)既以……既以……
“既”:这里可理解为“完全”。“以”:“以”什么?即上述:以“圣人不积”之道德本性。
(四)天之道……圣人之道
此两“道”同义,即本性、原则;原则出自本性,本性衍生原则。
(五)为而不争
“为”:即有所为的为,“为”什么?不是害大众,而是利益大众。“争”:直解为争名夺利。
章析:
此章从人行为思想、认识道德的对待现象入手,向人们揭示了判别一个人道德境界高低的方法,进而引出对“圣人”的“不积”之德的论述,最终说明“圣人”所行之“道”,与“天”
之“道”是合一同一的,是同一“道”的不同体现。末句“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暗示了这样一种道理:“圣人”其实是既“无为”,又“有为”的——“无为”即包含了这里所谓“不争”之类,“有为”即包含“既以与人”、“既以与人”及“为而不争”之“为”。不明白这点,便容易片面理解《道德经》所谓“无为而治”。一方面“无为而治”是治理天下的一种方法,它既包含道德教化政策实施和法制管理,另一方面它又包含大公无私、全心为民的这层意义。否则,天下洪水涛涛之际,大禹只在茅草房里静坐纹丝不动地作“无为”态,忽儿苍茫大地上便自动完成“别江为沱”、洪泄水疏了吗?
此章前面部分向我们揭示了真德者和假德者、真知者合假知者、真君子和伪君子的的表现特征,既有匡善的作用,也是对人性心理的一种分析论断,这种论断合于太极辩证法。更多的道理,可参见拙著《人性心理分析》,兹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