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是我苦恋六年的女友,在九月的母校,我遇见了盛开的她。人如其名,一袭白裙将她衬托得亭亭玉立,仿佛一朵迎风而立的雪梅花。后来,又恰巧做了同桌。由于爱好相同,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我们愉快地度过了生命负荷最重的日子。她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算题的草稿纸完了,她会及时地塞给我一叠。上午我刚打了一个喷嚏,下午她就递过来了一盒感冒药。在一起时,彼此有说有笑兴高采烈,一旦半天不见便会烦躁不安魂不守舍,会惆怅得注意到屋角又结了一个蜘蛛网。我们明白了,彼此已深深地走进了对方的内心世界。
可我不敢表白,因为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一无所有,而她出生在高干家庭,也就是说我们之间隔着一道鸿沟。要跨过这条鸿沟,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考上大学。我当然不怀疑自己的实力,但这必须有所牺牲。我只有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埋进心灵的地壳里,化作奋发拼搏的动力。没有承诺,没有表白。这并不影响她对我一往情深的关注。
毕业时,她送给我一份特殊的礼物,是我发表的所有的文章的剪贴。在扉页上她写道:就让我长成一棵树,站在你必经的路口吧。
后来,她考上了省城的一所著名医科大学,而我则携笔从戎,一纸志愿,顺江而下,进了一所军校。我满以为这时可以对她说:我爱你。
然而,舍身卫国是军人的天职,慷慨赴边是军人的责任。我可以毫无怨言地驻守天涯海角,但她不行啊,她那柔嫩的双肩怎么扛得动三万里地的风和沙、八千里路的云和月?我又岂能忍心让她承受人生太多太重的负荷?爱情是风花雪月,婚姻是柴米油盐啊。我咽下了这句话。
大学的通信,充满了沮丧和苦涩,也充满了期待和甜蜜。我们不再回避谈论爱情,只是很小心地回避着自己。好多次,她都哀怨地提及室友们在护花使者的宠爱下是如何的如沐春风如浴朝露。唯有她,孤苦又伶仃。一到双休日,别人都双飞了,而她只能躲进冷清的宿合,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读我的信。她说,自己孤独得像一个修女,为了心中的神灵,关闭了所有的门窗,贴上了我的标签,拒绝了别的春天。
整整四年,每一个飘着风雪的夜晚,我的梦都会翔过她黛色的枕际。爱是不灭的,正如地底的岩浆,在沸腾在涌动地冲突,企图夺路而出,压抑得愈久,喷发得愈猛烈。所以尽管她多次盛情邀请我以同学的身分去看看她,我都没有去。不是没有时机,每次我都路过她们学校。但我没有停留,我只能透过车窗对它投去深情的一瞥——我担心,见面时岩浆会过早地冲破了地壳。
二十一岁生日,我收到了她邮来的礼物:一盒陈淑桦的歌带。我听时惊奇发现,里面只剩下了陈淑桦那如泣如诉的、反反复复的呼唤:“说吧,说你爱我吧。”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冲动地拿起了电话,想说声:“梅子,我爱你!”可军人的理智截留了这缕苍白的柔情。
只要不去戍边,我发誓,一定非她莫娶。
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我真的要分回省城了。我立即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电话,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那头一片沉歇——除了急促的呼吸。如愿以偿,我想,她一定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那句在口头冲撞了千百次的话刚要脱口而出时,她打断了我,无限哀怨无限深情地说,这句话,她已等了六年,等得好苦。只是这次我姗姗来迟了,她已接受了那个有耐心的男孩子。他唯一比我出色的是——勇敢,大胆地拥住她只说了声:ILoveyou。但这已经足够了,那声梦寐以求仿佛远隔千山万水的呼唤,叩开了她深闭的情感之门,温润了一个女子被时间风干的心花。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六年的苦恋构筑的感情基础被一句“我爱你”击得粉碎!
女友上了别人的感情快车。
爱情马拉松,我倒在了离终点一步之遥的地方……
我多想做一次车匪路霸,攀上去把她劫下来。可我知道,严禁扒车,这是最起码的爱情规则。我只好迟到路边,以军人的宽容挥手——进行,祝她一生幸福平安。
六年的初恋天折了,馈赠给我一笔菲薄的遗产,那就是:爱情,拒绝沉默。
爱的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有时会有一些荒唐的念头从内心深处浮起,或许是因为看了某部文学作品,或许是因为听了某人的情感故事。有时就会傻傻地想,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太过了往往适得其反,这爱情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度呢?俗话都有“爱之深痛之切”,看来爱与痛是成正比的。本来爱应该让人感到幸福快乐,为什么反而会与痛连在一起呢?可能就是因为感情太深了反而更容易造成伤害!想世间的痴男怨女总是不能在红尘中活得轻松,或许就是因为被爱所累,被爱所伤吧!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很多爱情故事似乎都在印证着这句话。
看金庸的小说《倚天屠龙记》时,常常有感于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两个人一个是名门正派,一个是明教邪派,不只出身不同,就是两个人的性格也相差甚远,一个正直宽厚,另一个下手狠毒。本来在江湖上这两个人是水火不相容的,但由于某种机缘,他们两个有了交往的机会,并一起被金毛狮王谢逊掳走。原本两个人就互有情愫,在一起相处更加深了感情,很快爱情在他们心中萌发,而且越来越难以抑制。谢逊带走他们两人只是为了防止二人说出屠龙刀的秘密,没想到却成就了一段姻缘。但张翠山不愿意被谢逊所挟,一直想办法逃走,但苦于自己的功力,只好寻求殷素素帮助。他在船上与谢逊内力相搏时,本在事前已与殷素素说好,让她发银针帮忙。但在危急关头,殷素素竟不肯出手,好在张翠山是个忠厚君子,当时以为是殷素素怕伤了自己,也就没对她怀疑。但后来两人心意相通后,殷素素告诉张翠山,她当时不肯出手只是因为她希望自己与张翠山永远不分开,如果他们从谢逊手中逃走了,张翠山可能就会离开她,所以她不能出手帮他,她想永远与他在一起,不论到哪里,只要不分开就行。看来殷素素对张翠山的情太深,她为了不与心上人分开,而甘愿受制于人。只是她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她不肯出手相帮,万一张翠山出了什么意外,可能就后悔莫及了。但情在深处,陷于爱中时,人可能就失去了理性。情太深,更容易造成伤痕,只想到怎么才能完全地拥有对方,而不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往往在受伤后,才知道自己错了,可很多时候过失却无法弥补,那已形成的伤痕将永远在心中隐隐作痛,而这伤,正因为爱太深啊!
世上的事就是很怪,明明非常相爱的两个人,却总会互相伤害,从而让爱变得伤痕累累。或许正因为爱之深,才会要求对方更苛刻,才会更容易造成伤害。现实中哪怕就是一个无知的孩子,也只会在深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撒娇,就是因为孩子知道父母永远不会伤害他们。深深相爱的两个人,彼此越是明了对方的心,越会对爱人挑剔,越容易造成伤害。
因为深爱着对方,才会变得分外敏感。或许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感觉不对自己的心思,就会在心海掀起风浪,就会觉得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就会忍不住发火。而对方呢,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被无端的抢白一顿,自然心里也会不痛快。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还口口声声说怎么怎么爱自己呢,没有什么理由就对自己乱发脾气,全没有一点柔情蜜意,爱哪里去了?因为深爱对方而想要对方娇宠自己,因为想要对方娇宠自己而对对方苛求,因为苛求而伤害对方,因为伤害对方而最终伤害了自己。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而这伤因为彼此深爱,而疼在双方的心中,爱了,也就会伤了,也就会痛了,爱怎么会不与痛相连呢?
深深地相爱真的很不容易,因为这不仅要求两个人付出一片真诚,还要求能承受这爱的疼痛,能直面这爱的伤痕!
哪对有情人都想给对方最深最真的爱,总以为有了爱就能让两个人过上天堂一样的生活,只是从没想过爱也会有伤害,也会有痛苦,也会留下伤痕。相爱让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伤害对方,因为双方心的大门是对彼此敞开的,因为没有任何提防,因为把最柔软的地方暴露给了对方,才会更容易互相伤害。
深爱一个人而永远不去伤害他(她),每对相爱的人都会这么想,但却几乎没有人能做到。相爱与伤害永远都是一对挛生兄弟,因为爱而伤害,因为爱而受伤。但我们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这伤会成为致命伤,因为只要真爱还在,这伤只会让人更深地记住曾经的感情,别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滋味。只是如果没有真情在里面,那伤才会永远淌血,永远不会愈合。爱能造成伤害,爱也自会痊愈,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而这带着伤痕的爱,因为经历了磨砺,反而愈加牢固。这就如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当张翠山听到殷素素说出不肯相帮的原因时,只感到她对自己那份深深的爱,更为震动,于是两人的感情愈为深厚了。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但只要真爱还在,那伤痕也就成了爱的纪念币。当一个人回顾自己的情感历程时,那爱的伤痕会在记忆深处闪烁,成为心海深处的珍贝!
最爱的人结婚了,伴娘竟然是我
“11年了,我爱一个男子刻骨铭心。他也爱我,却不是情人之间的爱,他待我,像兄长对小妹,承诺可以在我任何需要他的时候挺身而出,却不愿与我厮守一生。”秋叶的样子就仿佛飘落在这个冬日里的树叶一样凋零而凄迷。
我是他婚礼的伴娘
两个多月之前,我出席了他的婚礼,我的身份是伴娘。非常奇怪,那一天,我的心情并不是多么沮丧,反而兴奋不已,因为看到新娘子很漂亮,看到他笑得很开心。所以,相信我对他的爱是至高无上、毫无杂质的那种,如果我爱的人能幸福,我就心满意足。
婚礼那天,我帮他们挡了不少酒,我不想让那些频频劝酒的人破坏他们的月圆花烛之夜。我代替他们一桌桌地敬酒,我最要好的朋友也在婚宴席上,我把酒杯迎向她时,她的眼睛有点红,我知道她在为我难过,知道她想参加的并不是他的婚礼,而是我和他的。
婚礼上出了一点小插曲,都怪我,我上台给新娘送花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裙裾,她脚一移,一块白纱撕裂了一大块,我的脸通红,他对我怒目而视,难道他认为我是故意的?我至于这样吗?我心里委屈不已。感谢爽朗可爱的新娘,她连忙安慰我说没事,用手将那段纱一挽,一直提到腰间,居然扎出个飘飘欲飞的蝴蝶结来。他的眼里满是赞赏,抱住她用力一吻,站在台上的我手足无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在那片震耳欲聋的掌声中,我仿佛听到自己的心在一小块一小块裂开的声音,清晰不已。
我终于没能忍受到婚礼落幕的时候,我流着泪掩面而逃。我哪有书上、电影里描述的那么伟大,我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娶了别人,我哪里能为他的幸福心满意足?他的心满意足其实是我真实的痛苦。
一千零一次的爱
枫叶已经雕刻储存
在转弯的拐角
眷恋却忘记抬脚
一千零一次的爱
杜鹃啼血
一千次的爱
岁月已经握手坦然
在转头的凝望
情感却忘记转身
一千零一次的爱
荆棘鸟绝唱
一千次的爱
心境已经遗忘苍田
在轮回的起伏里
缘分忘记刷新
一千零一次的爱
绯红生命
夏日的晚上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蹶不振
我定会用此后的千千万万个日子来装饰这美丽的夏日夜晚,我更愿让这个夜晚幻成生命中的分分秒秒。
拥有了你
我的天空中
就有了太阳
星星伴着灯光,在广袤的天幂上渐渐明朗。它们调皮地眨着眼睛,含笑而视着这对缓缓前行的人儿。那晚,一改往日令人焦躁不安的闷热泪盈眶,微热,惬意极了。河边挤满密匝匝的人群。这儿历来是暑期最佳期的避暑场所。相比之下,河堤上就冷静多了。那晚是我们第一次相约在外,漫步谈心。一路上,我很少开口,因为我喜欢听她甜步谈心。一路上,我很少开口,因为我喜欢听她甜润的声音,听她讲述动人的校园故事。一段完毕,是一时的静寂,我们便默默地走着,便都有企图寻找着另外一个话题,来打破这令人难堪的沉寂。我忍不住扭头看她,碰巧与她的目光相遇。
“我们在这儿歇歇吧。”我说。
“嗯。”她答应一声,走向堤边,两臂相抱,扶在围杆上。
我支好自行车,走过去,静静地站在她身边。她望着河中随波荡漾的灯光和星星,一言不发。微风吹过,她的连衣裙轻轻飘荡,匀称、苗条的身体在星光下依稀可见;略带自卷的齐肩膀发微微扬起,露出白皙的脖颈。河里的水平静地向东流,我的心却如大浪澎湃。当我最终企图打破这僵持的局面时,她转过身,望着我,轻轻地说:“出门时,我就感觉想对你说点什么。”羞涩的眼神,透露了心中的不安。我没开口,只是勇敢地迎接她的目光。她接着说:“上了大学,给自己留点儿余地。我只是沧海一粟罢了;或者说许你会在大学里遇到一个更好的女孩。不过,无论如何,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对吗?”说完,她转身侧对着,重新望着河流。我的心乱了,跳得更快。确切地说,是掏不住心中的欢喜和激动,几年的期待终于有了结局。我鼓足勇气,双手放在她肩上,把她轻轻地扳过身来,一字一句地说:“拥有了你,我的心中不会再有其他女孩子。”她的泪顺颊而下。我注视着她白皙的脸庞,轻轻地为她抹去泪水,陷入不敷出深深地回忆……
告别小学,升入初中,并不觉得自己长大了多少,但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渐渐对异性有了关注。也许这就是所说的青春骚动期吧。刚上初一,学校不要求我们上晚自习,因此每晚教室里只是稀稀疏疏散落着几个住校生和家离学校较近的同学。大家随意而坐。我掌管教室大权——带着钥匙,所以每次第一个进入教室,靠门坐下。每天晚上,她总是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笃、笃、笃”地敲门。
“谁?”我问。
“我。”一声清脆的回答。我起身开门,她走进教室,友好地笑笑,说声“谢谢”,便在我身后落坐。天气较冷,她常穿一件棉大衣,毛绒绒的衣领围着脖颈。只露出张白净的脸。于是,我们给了她一个绰号——毛毛熊。她并不介意,反而挺喜爱这个“雅”号。于是再次回答我那个简单而又毫无变化的问题时,“毛毛熊”和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取代了“我”。进门后,她仍坐在我身后。久而久之,听到那熟悉的叩门声,我不需开门,便知是可爱的“毛毛熊”到了。我们渐渐亲密,话也多了。她时常拍拍我:“喂,给我讲道数学题。”我也偶尔转过身去,向她请教英语——她是英语课代表。我开始趁她思考时,偷偷地打量:自卷且略显黄色的头发顺面颊下垂,白净的脸庞稍显粉红,很容易使人想起婴儿娇嫩的皮肤,真担心轻轻一碰,就会擦破。鼻梁上一副白框眼镜配上一张小嘴,可增几分文静;紧握钢笔的小手,我估计一把就能把它握入拳中。有时,我顿生怜香惜玉之情,劝说她:“天越来越冷,风又大,待在家里学多好。”她顽皮地笑笑,说:“来这儿可以向你请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