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第一廉吏于成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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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宦海生涯(2)

终于,在一天,赵、廖两家人发生了大械斗,经过调查发现,双方竟然是为了争得五亩土地而见血。这两家人,争强斗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一次两家人几乎是全家出动,看来事情已经发展的相当不妙了,已经到了不拔刀不行的地步了。经过一场激烈的厮杀,结果赵家死了三十八人,而廖家则死的更多,死了四十七人。赵家的房屋被焚毁七十二间,赵家人觉得是他们吃了亏,便率先跑到县衙告状,请求于成龙主持公道。

于成龙一气之下,将这两家人都传到县衙公堂,于成龙是将这两家人械后的损失折算起来与那五亩土地作比较。就两家人损失的房屋和人命来看,远远超过这五亩土地的价值,事实摆在眼前,两家人都明白。于成龙就此事教育了他们,并杀一儆百,将此案的罪魁祸首归结到两家族长。

愤怒不已的于成龙道:“来人呀,将赵家族长赵君芍、赵翰生和廖家族长廖桂穆、廖顺成斩首示众,以示警告。那五亩荒地,是造成此案的引火索,这五亩地回收为官府所有,两家人不能再对其进行买卖,否则就是在侵犯公家财产,还要论罪。”

就这样两位两姓族长被当众斩首了,下面的人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这五亩地以官府的名义卖与外姓,以此断绝两家争执,卖土地的钱,又捐给罗城的贫苦百姓和解决一些民生问题。两家人的这场纠纷就在于成龙的英明果断下解决了,罗城百姓也因此受到了教训,看到两家族长被处斩,血淋淋的人头还都挂在县衙外面,百姓们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哪个还敢再参与打架斗殴。

又有一次,出现了民告官事件,罗城县一生员控告县衙书吏胡安之,敲诈和欺骗老百姓,还说于成龙是姑息养奸。面对百姓的指责,于成龙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怒容,显得很镇定自如,他虽然并没有当众向老百姓承认包庇下属的罪过,但是他依然表现的很惭愧,他惭愧自己做的不够好,让老百姓怀疑自己。当官要做到让老百姓为之信任,并不抱怀疑的态度,那么就是位好官,就达到了自己理想的境界。

于成龙公开处理了此案,并当众在批文中说:“如果不是你仗义执言,本县就会终身受到坏人的蒙蔽。本县去年到罗城上任,身边缺少能干的人才。只有胡安之周详安稳,谨慎勤劳,在众胥吏中鹤立鸡群,表现出色。本县因此信任他,把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办。又见他办事认真,毫不苟且,矢勤矢慎,于是更加信任。没想到胡安之这些出色表现,原本就是要骗取本县信任的。先取得本县的信任,然后肆无忌惮地祸害百姓。本县读书多年,竟不能看透这个玄机,如果不是你来控告,至今还受蒙蔽……现在已秘密派人将胥吏胡安之拘押审办,特此通知你。”

民告官,历来官官相护,从官场规矩上讲,根本就没有胜算,何况就算告成了,原告恐怕也难免皮肉之苦,但是这名生员竟然在于成龙这里告成了,最后于成龙将这名书吏胡安之依法究办了。

由此可见,于成龙是怎样的官员,如果换个角度想,于成龙是个酷吏,是个昏官贪官,哪个还敢去告。就是因为老百姓都了解于成龙的为人,对他很是信任,所以,这才敢上衙门里告书吏,他们也知道于成龙会给他们做主,这才助长了原告的气焰和勇气。老百姓是深知于成龙的为人,于成龙不会给他们板子受,更不会驳回他们的诉状。

在旧社会,封建时期,衙门书吏欺瞒长官,欺压百姓是屡见不鲜、司空见惯的事情,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是傻子,他们肯定是知道的。最后没有办他们,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而且也没有人敢出来上告和作证。另外,是因为官官相护,上官和下属之间有利益上的往来,如同自己的左膀右臂,自然是谁也不会傻到拿刀亲手砍断自己的臂膀吧。所以,最后这么官员们都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把事情闹大都好解决。不过,这次生员的控告,于成龙是受理了,虽然最后书吏是依法拘押了,究竟判决的结果是怎样的,后人并不知道,因为对于罗城这样的县级地区的一件小案子,官方正史也并无记载。但是,从于成龙的为人看来,这件案子肯定胡安之是吃尽苦头的。民告官的成功案例,在罗城,于成龙执政期间算是成功的,也是史无前例的。

古代社会跟现代自然不同,现在不管你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一旦触犯到法律,都难逃噩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条件可以讲,包括老板对员工也不能苛刻、打骂;家庭里,父母也不能任意的侮辱和打骂子女,子女更不能对父母不敬。

然而,在旧社会,很多大家族、大户人家都流行实行家法。他们这些人往往藐视王法、贬低国法,一般他们所认为的小事情都会用自己的家法处置,而不上官府告状,不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一来呢,是因为他们觉得当官的不如自己判的公正,另外就是他们很有些事情不必公开审理,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他们通常就是私了,便是以家法、族规裁决。或杖责、或死刑,到最后人都死了,官府还不知情。罗城县,这样的例子也是常见的。虽然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家规要是使用的不得当,那也跟滥用私刑无疑,是要接受法律的严办的。私设公堂的不仅仅只是局限于大户人家,还包括一些风俗极端原始、恶化的族,他们也会动用私刑,这个一般是由该族族长主持;另外就是一些地方的黑势力、帮派等,他们对触犯帮规的成员们会动用帮规,实行家法。这些势力是从来都不把官府放在眼里的,全当官府不存在。很多地方的父母官,对这一些黑恶势力是无可奈何、束手无策,有时候还要受这些势力的牵制,从而削弱官府的势力。

当时,罗城县有一家号称“总戎侯伯”的绅士大户,曾经做过武官。在罗城地面上一向是目无王法、肆无忌惮想干什么干什么。

于成龙却严正的申明:“今威令已行,民知礼仪,此曹不悛,终不可为治。”

可见于成龙态度之坚决,但是一直以来苦于抓不到该户把柄。同样的例子发生在了当地一个姓黄的大户家里,这家大户有一名书童,由于违反了黄家的家规,黄家当家把他打的个半死,然后,再命人将此书童送到县衙,向于成龙告状。还恶人先告状,并理直气壮的要求于成龙对其判以斩首。于成龙见此,觉得将我县衙,官府当成什么了,你把人都打得半死了,还要挟我将此书童斩首,难道县衙就是摆设,县官如同空架。现在人都快死了,却喊于成龙来给他擦屁股,张罗后事,简直不把官府放在眼里。

于成龙的气不打一处来,待于成龙对此案进一步详细盘问后,了解到书童只是犯下一点小小的过错,却遭到了东家这般毒手,黄家人既然这般心狠手辣。

于成龙气不打一处来,大动肝火的他,立即拍案而起,道:“尔即送官,知朝廷法在。今尔擅自动刑,杖责家僮,是藐视官法。”

即下令,将这黄家的当家拉出去杖责五十大板,当场就打得他皮开肉绽。黄家当家因为再也忍受不了这剧烈的疼痛,故尔连连求饶。于成龙此举,更加得到了罗城百姓的肯定,他不仅仅为受苦受难的穷人们出了一口恶气,而且也重重的教训了这帮气焰嚣张的大户,大大的消减了他们的锐气,这叫杀一儆百,量他们以后也不敢再肆意妄为。

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不同,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而封建社会时期,男尊女卑的社会歪风盛行,妇女往往是没有地位的,他们没有读书、从业和做官的权利,对于当时的女性来讲,就是嫁个好人家,然后相夫教子即可,对丈夫要夫唱妇随,要遵守三从四德。而且丈夫死后,她们很多都不再嫁人,就只是独守空房,独立撑起一个家,将子嗣抚养成人。这就是当时社会的传统教义,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谁也没有怨言,要是有哪个寡妇偷汉子,或者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就认为是在伤风败德,败坏门风,便会受到凌迟处死和浸猪笼的惩罚。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所以多了很多寡妇,他们当然有些不是因为不能再嫁,而是不愿意再嫁,觉得这样是对已故丈夫的不忠诚。而且,妇女在先天上就比男性输掉一筹,她们天性柔弱。尤其是一些寡妇,他们的丈夫死去,家中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顶梁柱,于是,就让那些心怀不轨的歹人有了可趁之机,他们常常在四下无人的时候,对这些独居空房的寡妇施行强暴和调戏,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妇女们只能是敢怒不敢言,鉴于是家丑,也绝不敢外扬,认为这样无疑是将自己的苟且之事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后再也无法做人,出门也不好意思再见邻里乡亲。歹人们正是抓住了这些妇女们的弱点和心思,所以才敢如此肆无忌惮,这般为非作歹。当时,很多妇女被欺负以后,还装作若无其事、逆来顺受,只是一味的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