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回忆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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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小桂

前面我提到了小桂,虽然现在我们还保持着联系,但她在我高四的时候给我的印象,我觉得还是值得写出来。

同样是在我和死胖子成为同桌之后,我才认识她的。她长的瘦瘦的,脸上有雀斑,准确的说她并不漂亮。在我来到新位子后,她也问了我那个无数人问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坐到这来,你的那个位子不是很好吗?”我感觉她很亲近,才一来就这么热情,我也就和她开玩笑说:“因为故人在此啊!我寻寻觅觅,终于在此寻找到了。”她也惊讶的说:“是么?我会误会的!”我直冒冷汗,心想,这也太支持我的幽默哦了吧。谁知她又接着说:“别告诉别人哦,让别人误会,我会不自在的。”这次我立马晕倒,不禁惊呼:“看来今天碰到高手了。老天,既然生瑜,何生亮啊!”

她的发型是那种看起来特傻得蘑菇头,所以很多时候我不会叫她小桂,而是叫她“蠢婆(我们那意思是很傻的意思)”,而且边说还边拍着她的头。刚开始她反抗我叫她蠢婆,说她一点都不蠢。后来发现反抗已经是无用功了,就开始说:“本来就蠢,你再打就更傻了!”我捂着嘴直笑,她看后假装气愤的说:“你笑什么啊?有什么好笑的啊?蠢子!”我说:“你没听过物极必反吗?这蠢也会必反的。你看啊,你本来很蠢,我再打你,你就会更加的蠢,可我越打呢,打到一定的时候,你就变聪明了。我这是对你好啊,看我多么用心良苦啊,而你,好心当成驴肝肺,我真伤心!呼呼……”她听后,两眼一瞪,双手就朝我这打来。“那我也打你,把你打聪明了,来啊,别躲啊?”她边追边说道。我绕着教室跑,边跑边说:“我已经聪明到顶了,不能再打了,再打就打成你那样了。”这时候,老朱就像幽灵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他心就开始打抖。而我回头一看,小桂早没影了。我心里骂了她无数遍,我不能等着回去骂她了,因为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老朱看了看我,两眼一白,我的魂就没了一半。可后来他就从我的身边走过,去上厕所了(因为我们班旁边是厕所)。我是感谢天感谢地啊,不知道老朱是放我一马给我个面子还是内急,但不管怎样,我活着回去,我下定狠心,小桂肯定不会健全的走出教室大门。我回去后是狠狠地(注意,对她来说狠狠地,对我来说那是相当的轻)打了她一顿,还没打尽兴呢,老朱来了,说:“同志们,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不准在教室里打打闹闹,你们听不懂吗?……”之后是一大堆,我反正听不下去了,就回头看小桂一眼,谁知道她也和我一样,看了过来。俗话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可以感受得到那火花。她的嘴嘟起,把脸一甩,一副胜利的样子,而在我看来,是一种不言而喻的认输。

她读书很认真,这是我对她的看法。做为高四的学生,不认真那就不会出现在我们班,当然死胖子除外。在这一群读书认真的人当中呢,我始终觉得她是最认真中的同学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去问老师问题,不论是什么老师,她仿佛身上背这几本《十万个为什么》似地。而像我这种“优秀”的学生坐在她的面前,当然会备受那些烦人问题的考验咯。可我这块“金子”经不起“烈火”的考验,没过多久就被她排除在优秀生之列了。我是很不服气,每一次考完之后,我都会拿我的成绩在她的面前显摆一番,但我在她的心理,好像是判了死刑一样,再也见不到我所追求的“光明”。我就不理解,连老师都把她当瘟神一样躲开(这是我暗地里观察再加以想象得到的结果),更别说同学了,而结伟岸与聪慧于一体的我站在她的面前,将我火热的爱心献给她,她却爱理不理。我不禁想问:“难道这也就是传说中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吗?”不过现在再次回想起来,当时的我,或许只是义气用事吧,万一她真的动起真格来,我估计我会招架不住的。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毛主席!

前面说到小过是个纯粹的花痴,而做为小过同桌的她,自然也不能摆脱花痴这称号。她喜欢的并且坚信的白马王子是在《十八岁的天空》演绎了的明星,好像是叫李智楠吧。我喜欢看那部电视剧,但是那里面的帅哥,我倒真的不是太清楚,要看也是看美女。每一次我看到她拿着所谓的白马王子的相片,一阵感叹的时候,我就会不知觉得说那句话:“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长得好看的不一定是佳人,也有可能是野兽。”她听到后,两眼一白,说道:“你是当不了白马王子哦,祈祷着下辈子吧。记得,多烧点高香哦,看你长得,真的对不起观众,我真担心你以后老婆都没着落哦。”我笑着说:“我当不了白马王子,我可以当黑马王子啊,嘿嘿,我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老婆嘛,小菜一碟。”后来她问我什么是黑马王子,我说我读高三的时候,我正在思考问题(那时是在夜里,路上有昏暗的灯光),忽然听到有人说白马王子,我抬起头,众人笑着应和说黑马王子,我说从此,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称谓。她听到后,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我虽然仍不知道那到底有啥特殊的涵义,但我从她的一举一动中我就能感觉得到那个词语似乎有一点嘲讽的意思。老实的说,谁不想自己长的好看点,但是这是老天的安排,不能怪自己,更不能怪给予我们生命的父母。人活的安安心心,身边的人健健康康,幸福,也就不会那么困难了。而对于花痴的小桂来说,我的这些感想,也许也深深地埋藏在她的心底吧。“我就不相信,还会有怪罪自己的亲生父母的人存在,即使有那样的生物存在,我相信那一定不是人。我也希望我有炎亚纶的长相,有杰伦的才华,但我只是我,我就是我,做不了白马王子,做一位真真正正的黑马王子已经足够了。”我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双眼看向小桂。小桂此时仿佛很沉静,她微微点点头,好似她明白我的意思。忽然,她说道:“想不到啊,你还喜欢炎亚纶啊?我还以为你只喜欢周杰伦呢!”我尴尬的笑了笑说:“这个嘛,我也不好说,我只是觉得他长得帅罢了。”“他很帅吗?我怎么不觉得?”我听后,真的想倒地,可是地是很硬的,实践告诉我,拿脑袋去砸地是不成熟的行为。“你懂个啥啊?”“毕竟我是女人!”我真的不想跟她说这些无聊的话了,所以转身写自己的作业了。不过写作业的时候,我真的很想顶上一句:“我比女人还女人!”不知道那时候小桂会有怎样的反应。或许又会笑到流眼泪吧。

或许高四的学生已经对恋爱有了很深刻的认识,所以当我们讲起早恋是,我们常常将自己划入正派那一方。俗不知,当时的我们还是为高中生,一如假包换的高中生,所以那些反对早恋的话语对我们还是有限制的。但高四的学生终究是高四的学生,我以我自己的经验来看的话,我会将高四看成是大学和中学的一个过渡段,并且更加靠近大学这一方。小桂呢,说句实在不好听的评价话就是:耐不住寂寞的人。当然用这句话来说女孩子,确实是有点过了,但事实可以说明一切。快高考倒计时一百天的时候,在我的强逼之下,我成功的当上了小桂的哥哥。为什么我会想当哥哥呢?主要原因是我除了一亲姐姐外,在学校里结拜的姐姐真的很多,可怜的我还没试过当哥哥的滋味。就在这的几天后,她突然告诉我她喜欢上了班上的某一个人。我其实闭着眼睛都可以说出来的人,那就是我们的班长。在班上,除了我之外,就只有班长和她玩的最好。我当然就不在其内,而他,关系有点暧昧。我是苦苦相劝她好好读书啊,因为我知道她如果行动,肯定是没戏的。结果呢,我在前面也说了,失败了。但我想不到的是,关系会慢慢的超出我的想象。那天晚上她对我说她心情不好。我说什么事,她说她失恋了。我猜也猜到了,可作为哥哥,我就叫她到外面的阳台上谈心。在阳台上,他告诉我她所做的每一件事和班长所做的每一件事情,而且讲得是生动逼真。我越听越觉得这感情也忒复杂了,但碍于面子,只好硬着脸皮听下去。后来我感觉我必须要拿自己作为例子开导开导她,于是,也不再管什么秘密了,一股脑的告诉她我喜欢谁谁的。她听我的就像是在听故事似地,两眼睛睁得大大的。等我讲完后,她的不开心转变为对我的感情的叹息。没办法,谁叫我在感情的道路上是“命途多舛”呢,我只好认命,但我想不到的是它竟然可以解救一个人的不开心,我服了。由于她喜欢的人爱的是小过,就是她的同桌,而小过不喜欢她喜欢的人,所以他们三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可能是某人看到我和小桂在一起谈心吧,后来绯闻传出说我和小桂有关系,我是一脸的无辜啊。也就是此时,我们的班长死心了,开始接受小桂了,而我的进入,再次将关系复杂了(本人现在去理条理,都感觉复杂)。哎,也就是在这乱七八糟的关系后,什么事也没有成,其中包括我这无辜的人的感情。

虽然我和小桂还在联系,包括她在大学里谈恋爱,还要问我,所以渐渐地,我已经把她当做是我的亲妹妹了。那些过去的回忆,在我的脑海中,并不完整,但难以让人忘记。一遍遍努力地去寻找,发现都是由她的笑脸所填补的空白。

现在,大家都分开了,只好用原始的方法——祝福,来表示我对其的思念了。小桂,好好照顾自己,别再任性了!听说你找了男朋友,呵呵,哥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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