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揭秘明十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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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名人撷英(3)

谈迁是明末清初的一位历史学家,浙江宁海人,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死于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他原名以训,明亡后改为迁,字孺木。他是个穷秀才,一生没做过官,主要给官僚当幕友,代人写应酬文字。但他酷爱历史,尤对明史颇有研究。青年时期,他读了很多抄借来的明史书籍,发现很多记载史实有误,见解肤浅,便下定决心,写一部可信的明史,以堪谬误。明朝灭亡以后,崇祯、弘光(指南明福王朱由崧)两朝连《实录》也没有留下,他认为“国亡,史不能亡”。于是从29岁开始,用了整整27年的时间,经过六次修改,终于完成了一部名为《国榷》的明史稿。可惜的是,还没来得及刊印,这部书稿被别人偷去了。

二十七年的含辛茹苦,考证取材,挑灯夜战,如今付诸东流,对谈迁的打击很大,他伤心透顶,大哭一场。这时他已56岁。但是,他没有消沉,为了完整的保存历史,用以教育后代,他决定重写《国榷》。又经过四年紧张辛勤的劳动,第二次完成了《国榷》初稿。这时他已60岁。

《国榷》初稿完成以后,谈迁对有些内容仍不放心,尤其对来自传闻的崇祯一代的史实,多有不详实之处。他很想去北京做进一步考察核实,但苦于囊中羞涩,北京又没有朋友与住处。说来也巧1653年,他的文友义乌朱之锡进京做弘文院编修,聘他做室记,他便带着《国榷》手稿,随朱之锡来到了北京。

谈迁到北京以后,除完成“室记”工作外,利用所有余暇时间,抄录“万历实录”、“崇祯邸报”,搜集秘书,访问遗事,还多次实地考察亡明遗址遗迹,并于1654年9月的一天,出德胜门,经土城,过清河,沙河,夜宿昌平南关,第二天清晨拜谒和凭吊了崇祯的思陵,返回后,记下了凭吊的经过,并撰写了《思陵记》一文。

《思陵记》是一篇记述和考察性的散文,全文不过1300字,但从中可以看出谈迁的爱国思想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他首先记述了拜谒思陵的目的,所经过的地方和所见所闻。他写到,自从崇祯吊死眉山以后,是否真象传说那样已归葬明陵,心怀疑惑,因此决定独自一人前往调查。调查后,得知崇祯确已葬入思陵,十年之疑,豁于一旦。他感慨的说,如果不亲自观之,仅听传言,何以能信之!另外,他还详细的记录了与守陵人交谈的情形、思陵状况以及明亡后祭祀的情形等。这都是很可贵的资料。

谈迁先后在北京住了四年,他把在北京的经历见闻,以及他写的一些诗文,编成了《北游录》一书;《思陵记》就收录在《北游录》之中。以后,又根据《北游录》对《国榷》做了修改补充。这两部书,谈迁生前并没有刊印,幸好书稿遗存下来,历经清代、民国至新中国成立的1959年,才由中华书局校订出版。此时距他离世以近三百年。

为官清廉的昌平知州荣恒

光绪第二十年,一个丧权辱国,慈禧专权的年代,一个大清危机四伏的年代;荣恒出任昌平知州,时年四十五岁。

荣恒,字心庄,四川成都人。生于1850年。任昌平知州不足两年,著有《昌平遗记》,其内容有他在任期间亲拟的呈文9件,告示3件,他在怀柔上任期间给其父的家书1件。卷首有作者自序。1906年在天津用石印出版。

《昌平遗记》中主要记述了荣恒在昌平任期内的行政措施,其中体现了他勤政爱民的施政方略。

昌平以北至怀柔崇山峻岭,荒僻贫瘠,山内农人靠果栗兑换银两为生,上交果税剩余勉强度日,遇有旱年无收,冻饿难耐。荣恒到任不久,就率领勇丁入山巡查到九渡河(今怀柔县)一带,见到“民间所食,大半杏叶,略拌杂粮充饥,其中冻饿死者,不乏其人”。为此上疏朝廷,要求拨给棉衣500件、白银500两,呈文交上去以后却被驳回不准。荣恒再次上禀,陈述其词言语恳切;终于拨到棉衣400件,白银500两,赈济给昌平北山一带的贫民。

第二年初春,荣恒再一次出巡,他在上呈的呈文中写道:“东庄三村,五、六渡河十余处,其饥馑做困之状,仍与九渡河各村相等”。回州后,他自捐、劝捐得白银百余两,奏请宪台批奏500两,一次驳回,复奏得白银500两,加之筹集的募捐散银100两共600余两赈济了这一带贫民。他又将昌平州的救贫款白银54两4钱,按月定期发放给“高瞎子等六十口极贫无依之人”。

荣恒到任后,建议把昌平州的果税收入,拨给燕平书院,做奖励读书生员的费用。并且告谕书院里的学生,每月增加考试一次,要求学生“从此认真研读,腹有诗书,气自光华,……能获甲第,便是朝廷好官。不得科名,亦称里党善士”。

荣恒就任昌平知州的第二年正月灯节之前,贴出告示,禁止妇女上庙烧香。他说:“安有烧香神即降祥,不烧香神即降殃?神果如此,是贪神也。……倘恐不烧香献供神灵见责,降灾降祸,本州承当。”很有些破除迷信的思想。

此后,他还发布告示不准演戏。他的本意是担心“无赖子弟”从中滋扰。但他又说不演戏“省却几多钱文少却几多患害。尔等如能再将演戏之资,散给尔各村极穷苦之人,其造福更加涯汜矣。”

这年的麦秋之前,他得知甘肃军董福祥的部队要移驻昌平城和西沙屯一带,已经选定了各处场院扎营。他一面上书董福祥,一面又上书督办军务处,要求改在麦收之后再来扎住,以免影响夏收,得到批准。

这年秋天,他提前写好呈文,要求拨给棉裤袄500件,并在州内制作棉衣200件,并准备了一些药品,作为赈灾之用。这次,京兆尹又拨给棉衣700件。

看到这里,我们似乎感觉,这些事情很平常,也是一个地方行政官员应做之事,无可标榜。但我们不妨看一看,在清政府日趋腐败成风的官僚系统中,这样的官员是太少之又少了。荣恒的这些德政,对于贫苦的百姓来说,不无小补,然而终究是杯水车薪。因为,荣恒出任知州的这一年,正是慈禧太后的60大寿、扩建颐和园、中日甲午战争之际。第二年,则是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向日本赔偿白银两万万两的时候。清政府大肆搜刮,各级官员趁机敛财盘剥,民穷财尽之际。一个小小的州官,能够有“居官首重于抚民”的所为,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正象是一种历史的重复,清廉之官总不得万全。荣恒的一些施政措施得罪了上司霸昌道台,昌平知州做了不足两年,便降职调离去做怀柔县县官了。

荣恒在做昌平知州之前,曾在天津、顺义、涿州、通州、怀柔做低级官吏,离任昌平之后,又在怀柔、涿州、房山、保定、大名和天津做过地方官。

我们不妨来看一看,政府不是不用清官,而是不重用清官,其原因就是这些人不识时务,与腐败贪婪的上层建筑有着无形的隔阂。历代被人们所称颂的清廉之吏,又有几个是得志之徒?又有几多声名显赫的高官清廉为民?这也向人们包括历史学家,提出一个浅显而极易回答的问题。

荣恒清廉自律,他自称:“词讼不受请托,不畏势焰,命盗重案,与刑席悉心研究。禀启文告,皆自为之。”由于他在光绪14年(1889年)顺义知县任上结清积案,受到清政府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嘉奖,说荣恒“结消多起,听断勤敏可嘉”。

在历代仕途中,趋于逢迎,随波逐流,泯于权势者为多,大多清廉之士,不入流而终不得志,或被奸佞所害,或不满政务而辞官入闲。荣恒则属于后者,他做地方官20余载,虽清贫廉政,但小心翼翼,在他的《昌平遗记》中,是不敢涉及“甲午之战”、“维新变法”、“义和团运动”、“日俄之战”和清政府腐败无能这些忌讳的问题。他在辞呈文和写给父亲的家信中,流露出“田无半亩,地无一垅”,“官愈做愈穷”的心声。他在做官时,母亲、妻子亡故,儿子夭折续娶不久,继室又亡。感叹自己“存心向善越往好处做,越出坏事。”这说明他一生是廉洁清苦的。

但历史是公正的,清代末叶的一任昌平知州荣恒虽无人赞颂他的业绩,亦无升迁腾达做出什麽丰功伟业,但为官清廉,关心民众疾苦,总算为后人所称颂。

明陵考古第一人赵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