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达
从报上看到,有的读者对难得见到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优秀小说表示不满。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少的确是少。然而,优异之作并非完全没有,长篇小说《大漠祭》便是一部出类拔萃的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作品。
尽管原出版者在封面上赫然标出“粗犷自然,大气磅礴,情节曲折,语言鲜活,朴素睿智,引人入胜,是真正意义上的西部小说和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这般惊人语;尽管上海一些先期看过校样的批评家们给它很高的评价,但也许是信息过剩到真假难辨,也许是言过其实已成通病。《大漠祭》出版之初,像许多被预告为“杰作”的出版物一样,并没有引起多大反响。最终,还是读者的发现和选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此书自2000年10月出版以来,悄然间已是第三次印刷。对于一部出自西部一个无名业余作家之手的纯文学作品,这是十分不容易的。
真正进入了小说的文本,人们便会强烈感到,编者称它是“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并非妄语或商家的广告辞令。这是凝结了作者多年心血的一次生命书写。从贯注全书的深刻体验来看,不用作者自述也能看出,它的人物情事多有原型,或竟是作者的亲人和最熟悉的村人,那种从内向外涌动的鲜活与饱满,即使最有才气的“行走文学”者似也很难达到。作者自言:“此书几易其稿,草字百万,拉拉杂杂,写了12年,动笔时我才25岁,完稿时已近四旬,但我终于舒了一口气,觉得总算偿还了一笔宿债,今生,即使不再写啥,也死能瞑目了”,又说,“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地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却很坦然地活着”。读此书,我们眼前确乎活现出沙漠边缘一群农民艰苦、顽强、诚实、豁达而又苍凉地活着的情形,一如“大漠”那样浑厚的、酷厉的意象———“那是一种沉寂,是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大漠的固有的沉寂,但那是没有声音却能感到涌动的生命力的沉寂”。
我理解,《大漠祭》的题旨主要是写生存。写大西北农村的当代生存,这自有其广涵性,包含着物质的生存、精神的生存、自然的生存、文化的生存。所幸作者没把题旨搞得过纯、过狭。它没有中心大事件,也没有揪人的悬念,却能像胶一样粘住读者,究竟为什么?表面看来,是它那逼真的、灵动的、奇异的生活化描写达到了笔酣墨饱的境界,硬是靠人物和语言抓住了读者,但从深层次看,是它在原生态外貌下对于典型化的追求所致。换句话说,它得力于对中国农民精神品性的深刻发掘。
《大漠祭》承继我国现实主义优良传统,饱蕴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正视现实人生的勇气。它不回避什么,包括不回避农民负担过重和大西北贫困的现状。它的审美根基是写出生存的真实,甚至严峻的真实,这样才能起到激人奋进的作用。它尤重心灵的真实。从内容看,作品写的是腾格里沙漠边缘上一家农民和一个村庄一年间的生活:驯鹰、猎狐、打井、捋黄毛柴、吃山芋、喧谎儿、缴公粮、收地税、计划生育以及吵架、偷情、祭神、发丧等等情事。照作者说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然而,对人的灵魂冲突的理解和描写,对农民品性复杂性的揭示,是它最撼动人心的部分。对一部大型叙事文学而言,人物的刻画毕竟是最根本的。比如,老顺这个驯鹰老手,为贫困和为儿子娶亲的重负所累,一次次地走向了大沙漠深处,去掠夺沙窝子,好像沙窝子最不会拒绝。其实,环境恶化了,老顺们恰又是恶化环境的承受者。“上粮”一节写尽了老顺的矛盾。他揭发了别人,因为他有股说不清的气,他以维护公家利益为自己辩护,待到他的好粮被压低为三等,他涨红了脸,“嘴唇、胡子、手指都抖动着,眼里也蓄满了泪。半晌,才叫了一声,心里悔恨交加”。老顺是刚强的,且不乏霸悍之气,但他久经传统文化熏陶,认为二儿子猛子的行为给他致命的打击:“老顺木了脸,梦游似往村里走,衣裤突然显得过分宽大。风一吹,老顺的身子一鼓一荡的,像要被风带了去。”坚韧与无奈达于极致。老顺的大儿子憨头,苦吃勤作,供弟弟上完中学,自己大字不识几个,他弥留之际的最大心愿竟是让弟弟用架子车拉上逛一趟武威的文庙。这情节给人悲凉而悠长的思索。人物中,男性以老顺、孟八爷、灵官写得好;女性中,老顺老伴、双福女人、莹儿、兰兰也都好。作品的生存环境是阔大而单调的,人文维系不无封闭和愚昧的色彩。然而,它的人物自有其生存哲学,他们有自己在艰难环境中维系精神的强大纽带。切莫认为作者在一味地写苦难,其实,正是老顺及其儿女、村人们的坚韧与豁达、勤劳与奉献,支撑着我们明朗的天空与广柔的大地。
审美上素有“使情成体”之说,《大漠祭》以雄浑的自然生态为背景,以人情美、人性美为结构内核。老顺有三个儿子,老大憨头因救人而阳萎,家里换亲把妹妹兰兰换了出去,给他换来了莹儿做媳妇;老二猛子,蛮勇任性,与某大款备受冷落的妻子有染;老三灵官,带有作者的影子,他有文化,灵心善感,在特殊境遇里,与嫂子莹儿发生了恋情。这么说,只是勾勒了最简略的人物关系。事实上,作品的动人力量,全在于超越了这个故事层面,指向了精神的高度。在灵官与莹儿的关系中,可供寻味的东西更多,在乡村,真正伟大的多是女性,她们含辛茹苦,忍辱负重,给生活注入了欢欣,又承当起巨大苦痛,从容面对一切。
《大漠祭》的语言鲜活、有质感,既形象又幽默,常有对西部方言改造后的新词妙句。随手可拎出这样的句子:“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满天黄沙,沙粒都疯了,成一支支箭,射到肌肤上,死痛。空中弥漫着很稠的土,呼吸一阵,肺便如浆了似的难受”———没有切肤体验和观察是写不出的。这是状景,写人的妙语就更多了。长期以来,不少自以为是乡土小说的作家,过不了乡土语言关,因为语言的滞后,他们有意无意地遮蔽了乡土生活中许多有生命力、启示力的东西,包括某些生存哲学和禅意。这不禁使我想起,《大漠祭》在审美上与新疆散文作家刘亮程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有人说,刘“在一头牛、一只鸟、一阵风、一片落叶、一个小蚂蚁、一把铁锨中,倾注了自己和所有的生命。”雪漠何尝不是如此。
当代文学太需要精神钙片了,《大漠祭》正是一部充满钙质的作品。我以为,经济的欠发达,并不必然意味着文化的欠发达,而文化的欠发达,又不必然地意味着艺术感觉的欠发达。西部的生存诗意,可以滋润我们这个浮躁时代的地方太多了,只是我们还没有认识到。不管高科技发展到何等地步,人类永远有解不开的乡土情结,永远需要乡土情感的抚慰。《大漠祭》告诉我们,乡土文学不会完结,新的乡土文学正在涌现。如果说,过去的“农村题材”的提法有某种观念化、狭窄化倾向,把不少本真的、美的、善的和诗意的东西遮蔽了,那么,“感受土地的神力”(王安忆),在乡土生活中寻觅精神的资源,甚至源头,已成为当今许多作家的共识。《大漠祭》崭新的审美风貌是区别于以往同类创作的——这或许是我想要在另一篇文章中着重论述的问题。
(本文原发于《光明日报》2001年8月16日,编者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