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有些女性会说,丈夫完全可以通过与她们的谈话来释放他们的精神苦闷。她们不解,所谓交流的意义就在于相互反馈相互补充,张三的想象或创造思维,在李四那里撞击出火花,由此激发了李四的想象力,而李四的阐释又会补充和完善张三的思想或创造力。这样一来,张三就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得认同感,而且对方的补充又使他丰富了对这一思想或创造力的内涵……相互交流的意义其实就是这样一个相互延伸思想、相互开拓视野的过程。一个人是不能够成为这样一种角色呢?
如果妻子胜任不了这样一个角色,却又出于某种不健康的心态而限制丈夫与他人交流,那么婚姻对这个丈夫就构成了一个精神枷锁,他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就在沉默中死亡。许多意志并不那么坚强的丈夫,在妻子的限制中通过不断的让步而告别了昨天,最终蜕变成为一个丧失了创造力的无远见的人。
伟看到许多男人在结婚后都丧失了以往的友谊,都忙于家庭生活而主动放弃了做单身时的快乐生活,这些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失去什么,也不清楚他们在几年以后会蜕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只是盲目地在婚姻生活的黑暗中行走,他们的心智因为始终看不见光明而在丧失它的功能,现在这种情况又轮到他了,他需要对这种可以预见到的前程作出决定了。所以他告诉妻子,他从现在开始不再因为交友方式或性别问题而向她让步了,他仍然会邀请同学们到家里来聚会,仍然会与异性建立工作上的关系,决不容忍她再撕掉通讯录上有关异性朋友的页码,他可以与任何一位有工作联系的女性在一起吃饭或是彻夜聊天,这是他的自由权利,她不能用爱情或婚姻来限制他,如果她不能改正自己病态心理的话,那么他宁愿和她离婚。
妻子在听了他的宣言以后,一开始和他哭闹过,后来她看他决心已定,反而就不敢再闹了,她也对他提出一些条件,比如伟可以与异性在一起单独交谈,但不能在一起吃饭,更不能外出散步或是有什么娱乐活动;她可以帮伟在家里接待朋友,但不能有异性者参与……伟却说我们离婚吧。妻子当时呆了,她流着泪问伟为什么,是不是因为她的醋意让伟真的不爱她了,是不是伟真的爱上了另外一个有学问的女人……伟平静地告诉她说,我无法彻底让你和我有一样的思维方式,就像我永远都不可能在精神上把你提升到与我接近的水平上一样,就像我无法让你停止现在的庸俗生活方式而变成一个美好精神生活的追求者一样,人的许多本质性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我之所以下决心与你离婚,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或是爱上别人了,我和你离婚其实是与婚姻这种形式决裂,因为我已经看清了婚姻结构对我的天性的限制,不管你是否能够放宽对我的社会交往的干涉行为,我都不愿让自己老是怀着一种内疚的心态去做你不喜欢的事情,我也不愿总是扮演一个负罪者的角色,而且婚姻赋予我的责任始终无法让我获得做单身那样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我在外边做什么事情都会被你的影子和婚姻形式无形地束缚着、捆绑着。这就让我不得不在进门的时候要看你的脸色,并为了这脸色而作出一些补救措施,就像一个做了亏心事的人想通过某种方式来争取内心平衡一样,我为什么要让自己活得这么累呢?
伟终于离婚了。
11.男性的自由
是的。人重要的是要活个好心情,如果明明是一件非常正常而健康的事情,却让当事人不得不始终怀有一种内疚甚至是负罪的心情来进行的话,这样的生存方式你不觉得太累了吗?人的生命怎么可以常年如一日地在如此沉重的心理压抑下走向未来呢?所以伟的离婚并不针对伟妻子这么一个具体的人,而是针对着让伟无法摆脱的、像影子一样笼罩着伟的病态的婚姻形式。婚姻是由两个人组成的,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损害了另一半的愿望,那么你就无法让自己相信对方的行为始终是正确的;如果你为此不断作出让步,那么多年以后,你就变成了一个没有锐气,没有创造力的,只为生存而忙碌的庸人,这种人我们每天都可以在大街上看到——大街上的绝大多数男人都是这种形象,一副被婚姻腐蚀透支身心的疲惫之躯。
所以说,即使伟的妻子能够真正不再干预伟的社会行为,让伟重新找到做单身时代的感觉,伟仍然愿意选择独身生活,因为伟说过了,婚姻毕竟要体现一种责任,但是男人的天性又喜欢不受约束地天马行空,而自由自在的环境恰恰有利于男人的创造力的发挥。事实是,婚姻扼杀了男人最宝贵的自由天性。
可以这样理解,伟所说的婚姻容易让人丧失自由,指的并不仅仅是社会交往的自由,还包括婚姻束缚了人的创造力并限制了人的活动空间,而这一切都是由婚姻赋予人们的不自由所引发的现象。
是的。这里说的自由,是指人们在婚前的那份无拘无束的自由,而婚姻的确扼杀了它,所以丧失了自由天性的男女就自然会成为一个物质主义者,他们不再有理想和追求,不再去从事创造活动——因为创造活动的前提是沉思冥想和思维活跃。一个整天忙于从事谋取最大利润的人,怎么可能还会有创造力呢?这样一来,人们便不再对精神活动感兴趣了,人们的活动空间仅仅被限制在受到利益驱动的有限空问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被固定在利益的相互利用关系上,用不了几年,人就从最初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了一个世俗的物质主义者。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一个普遍的现象不知是否值得引起注意:为什么绝大多数男女在少男少女的时候,不仅在外表上看上去显得清澄灵透,充满了理想和抱负,可结婚几年后,就变成了一个形体臃肿、面目模糊、浑噩愚蠢的物质动物呢?能说婚姻形式不该对这一普遍现象负有责任吗?事实是,正是婚姻这种形式让绝大多数富有朝气的青年男女,在几年的婚姻生活中就变成了这样一种愚蠢的形象,而这种变化恰恰是由人们在婚后丧失了自由的天性所造成的。
自由与鸟笼
区别是非常明显的。过去做单身的时候,往往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并没有感觉到单身对绝大多数受过大学以上教育的青年男女来说有多么可贵。由于他们在未上大学前一直与父母在一起生活,所以他们觉得自己并不自由,他们的一切行为总是在父母的监督之下,所以他们渴望能够进入大学,以期获得他们想要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但在进人大学以后,他们却发现,校园的竞争也是非常残酷的,既有学业上的也有人际关系上的,特别是在毕业前为解决就业问题所付出的努力更为艰辛。再加上大学的饮食与生存环境并不尽人意,业余生活也比较单调,所以他们都渴望能早点毕业走上社会,以便真正获得独立生活的机会。当然,这种渴望与青年男女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有一定的联系,大学生们受到太多来自社会丰富生活的诱惑,包括影视中理想化的爱情生活镜头对他们的影响,再加上性的饥渴和希望通过家庭来改善物质生活的愿望,所以他们往往来不及用心体验走上社会后最初那几年的单身生活。相反,他们更多的是看到了单身生活的孤独感和单调性。他们渴望通过婚姻来找到家的感觉,于是他们便尽可能早地结婚了。婚姻赋予他们许多特别的感觉,比如说他们的确从婚姻中获得了性的满足、饮食结构的自主性、稳定的归宿感和一对一式的温馨情感,然后便是孩子的出世——一切都是那么按部就班。
但几年后他们却发现,婚姻在赋予他们许多东西的时候,也掠夺了他们许多美好的天性。当然,每个男女对婚姻负面效应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对伟来说,自由天性受到婚姻生活方式的限制是最为强烈的,真可谓“我飞不起来,是因为我有婚姻”。飞翔的概念在这里是指人的精神和想象力,人一旦感觉到飞不起来或是丧失了飞翔的欲望,那么这个人就已经在发生变化了,他肯定会放弃精神与事业上的追求而变成了一种物欲主义的物质动物。
良和伟为了精神上的自由,为了捍卫追求自由的权利,从婚姻的笼子里飞出来,更新了他们的生活。对他们来说,这种更新,同人的任何更新一样,都会是旧的矛盾解决了,又面临新的矛盾。但人类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不断进化的。
对他们这类人来说,由于对婚姻的恐惧、厌恶,对婚姻造成的心灵寂寞的恐惧,使他们只能去选择另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在性行为上,表现为一种新的形式。这种形式将会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虽然有了****活动,但却不想缔结婚约。即以一种同居的方式生活在一起,这种同居的时期有长有短,或每天如此,或断断续续。他们也可以有共同的住房、共同的财产,除了没有结婚证一切与夫妻无异。这种关系中的性活动,主要以男女双方的情感状态决定,只要感情好,能共居一处就能保持性关系;一旦感情破裂,结束同居生活,两个人之间的性关系也就自然随之解除。
再有一种情况较为复杂,一些男女之间既没有多么热烈的爱情,也没有因为什么原因已经谈婚论嫁,甚至连对方的基本情况都未深入了解,但却很快有了实质性的****行为,如一些经婚介机构相识或在互联网上产生“网恋”的男男女女,这种性关系带有极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易变性,带有浓厚的“******”色彩。
独身者的性关系
这里说的独身者是指不准备结婚的人,电包括那些曾有过婚史已经离异并且不想再婚的人。独身者不想结婚,并不是说他们就没有性生活,他们与异性没有婚姻关系,但可能也有着与异性的性关系,因为婚姻与****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
在今天的现实中,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有一种并不少见的现象,独身男女们有着相互的、固定的或不固定的、持久的或短暂的性关系“伴侣”,并且常常以“夫妻”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并不同居一处,经济上也是分开的,这似乎成了一种全球性的大趋势,人们对待性问题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性行为的准则也有了全新的规范和解释。
一位独身者坦言:没有婚姻,就不能与异性有性关系吗?这显然是荒唐的结论!只要我不违法,不对谁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和谁发生性关系完全是我们自己之间的私事!我想,这完全可以代表相当一部分独身者的观点,这也是他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总之,独身者的性关系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既不能仅仅从独身者也有性要求出发,引申出独身者可以性随意和性放纵,也不能一刀切地将所有独身者的性关系统统看做不应该、不健康的东西。对于独身者“内部”的性关系,只要双方情愿,彼此相爱,且不构成对他人的损害,是不应非议与苛求的。至于独身者与“圈外人”如已婚者或未婚者的性关系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理性的态度去对待。
但不论怎么去评说,一些人已放弃婚姻,选择情人,从这一点来看婚姻带给人们的那种无法言说的委曲,确是到了该引起社会注意的时候了。
如果在婚姻内部双方或一方对性关系有厌恶感,不愿做爱,拒绝任何性接触,以至双方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活动,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事实上的分居,这就表明这宗婚姻已经非常不正常了,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或者干脆早已名存实亡,只是一个婚姻的空壳。
除了年龄的关系,生理、心理上的疾病与障碍,婚姻内没有正常的性生活,这只能是对婚姻双方的一种摧残和折磨,无论什么原因,这种状态都是对两个人的莫大伤害。这种婚姻的维持已经毫无意义,也是最不道德的。与其维持这样的婚姻,真不如像良和伟这两位,毅然决然放弃婚姻。对自己、对对方,都是一种解脱。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像本文开头所述的那些应征小姐们,即便她们得到了婚姻,得到了“款爷”和有实权的乡镇企业厂长们的金钱和住房,但她们能够得到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