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山庄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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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孩子在周岁抓周的时候,只抱起一本***的诗集不放。家人大喜,都认为这孩子将来必定是读书之人。说不定能成了气候也好为王家争口气。话说那孩子到三四岁的时候,牙牙学语的时候已经略懂文字了。这孩子并不顽皮,时常在家里的院落的灰尘上临摹***的字体。四子的小姑也认些字,常常教教孩子。永平家里也逐渐开始殷实起来,还时常地到集市买些水豆腐回来给孩子吃。据说这孩子吃饭的时候,有点霸道。抱着面条盆,不让别人盛饭。自己吃饱了,才给别人吃。大家都疼爱这个孩子,倒也不计较,一笑而过。家里时常充满欢笑声。

永平有了儿子,喜不自胜,性情也有了好转。对孩子的母亲也好了一些。那永平不知道怎地就迷上了拉二胡。偷偷地卖了家里的鸡买了一个二胡。河南那地叫胡响。村里人将“卖瘟鸡,买胡响”这句浑话常常用来取笑永平。那永平倒也聪慧,居然自学成才,农忙结束就用二胡拉上一曲,逗的四子咯咯笑个不停。那四子非常聪明可爱,也爱跟着收音机学些流行歌哼唱,还常常扭动腰肢,边歌边舞。村里人逗他在干什么呢。他竟然说起“嘴里一哼流行歌,屁股一扭迪斯科”的话来。这句话也被村中人用做取笑四儿的谚语了。这孩子的嗓音非常清脆嘹亮,邻居们远远就能听见孩子的歌声。

到了七岁,四子就嚷着要上学。且说这个四儿上学特别调皮,老师在上面教,他只运口型,不出声。被唐胖子校长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四子的数学老师是他的大舅照选。四子和他三姐就相差两岁,就在一个年级上学。有一次四子的数学成绩没有考过他三姐,也被他大舅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四子的三姐倒是很勤奋学习,但成绩总也没有四子好。小学升初中,四子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乡直中学。而三姐却因为成绩平平遗憾地终止了学业。

四子放学回家,经常会唱流行的歌给三个姐姐听。记得四子唱的《牡丹之歌》,只不过是在看电影的时候听了一遍,居然就学会了。四子和三个姐姐非常要好,常常和三个姐姐睡在一起,给姐姐们唱歌。姐弟四人相处的其乐融融,无不令人羡慕有加。

年底的时候,永平卖了稻子,买了一个收音机回来。四子跟着收音机播放的歌曲学了不少。那永平十分欢喜,常常用二胡给儿子伴奏。父子俩相得益彰,一家人过的非常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