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禁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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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除恶务尽的反毒风暴——当代中国禁毒斗争(上)(10)

1995年5月,中国、越南、老挝、泰国、缅甸、柬埔寨及联合国禁毒署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通过了表明与会六国七方禁毒决心的《北京宣言》,呼吁各国关注毒品问题,并在禁止毒品生产、打击毒品过境和预防毒品滥用方面加强合作。会议期间还签署了《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和一系列禁毒合作项目,包括减少毒品需求、减少毒品供应和缉毒执法等。我国在禁毒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在国际禁毒活动中做出的努力得到了联合国禁毒署的赞赏。我国还相继与缅甸、老挝建立了边境地区禁毒执法合作联络官制度。同年5月22日,中国政府和联合国禁毒署第二期禁毒合作项目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第二期合作项目为期3年,中国政府投入600万元人民币,以加强打击过境贩毒的装备和力量。

1999年,中国政府又派代表团分别出席在日本和老挝召开的次区域部长级会议,继续积极推动次区域禁毒合作。1999年1月31日~2月3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日本东京,出席联合国禁毒署和日本政府举行的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备忘录》6个成员国和日本国部长级会议。会议期间,白景富会见了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禁毒署执行主任阿拉奇。同年5月17日至22日,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率团赴老挝首都万象,参加6国7方第3次部长级会议。会议期间还举行了中国、缅甸、联合国禁毒署3方项目执委会会议。

2000年,中国国务委员罗干率团参加“东盟+中国”国际禁毒会议,签署了《东盟和中国禁毒行动计划》。

2002年5月20日~22日,我国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高官委员会会议,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联合国禁毒署等六国七方均派出代表与会。

三、中国不断加强双边、多边国际禁毒合作

中国与美国从1985年开始进行禁毒合作。1987年,两国政府签署《中美禁毒合作备忘录》。1997年,中美两国首脑签署包括禁毒合作内容的《中美联合声明》,把中美禁毒合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随后,中美两国政府互派了禁毒联络官。中国同时也重视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在禁毒领域的合作。1996年4月,中俄两国签署《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的合作协议》。1998年,中、哈、吉、俄、塔五国元首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把打击毒品犯罪和跨国犯罪作为五国合作的一条重要内容。

中国政府还与墨西哥、印度、巴基斯坦、哥伦比亚、塔吉克斯坦等国政府签署了双边禁毒合作协议。如1996年11月22日,时任公安部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陶驷驹代表中国政府同墨西哥外交部长安赫尔·古里亚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关于禁止非法贩运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及控制化学前体的合作协定》。20世纪90年代,泰国国家禁毒局和我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建立热线联系,通力合作打击贩毒活动。

多年来,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澳大利亚、泰国、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禁毒情报交流、国际禁毒司法协助、学术交流与培训、国际禁毒经济援助等项合作。

四、在禁毒领域进行中外学术交流和考察

1989年10月,中国在北京举办亚洲地区禁毒研讨会。

1992年6月24日,时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国警察学会会长顾林方在京会见了俄罗斯内务部科研所所长、法学博士滋维赫·科多德沃维奇率领的学术交流团。该代表团来华期间,就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战略、打击经济犯罪、打击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公安理论的最新成果等,同中方进行了有益的学术交流。

1993年8月9日,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禁毒署共同主持的国际禁毒研讨会在曼谷举行,缅甸、老挝、泰国、马来西亚、中国、越南、菲律宾等国代表出席。

1996年12月2日,联合国禁毒署在北京召开专家会议,会议主题为《国际滥用药物的分析和鉴定方法与回顾》。

1999年在云南省思茅地区召开了替代种植项目研讨会。

2000年3月26日一4月2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王刚率领******法制办公室、公安部法制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代表团赴德国、荷兰,考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立法情况。5月23日~6月15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公安部法制局局长郝志勇及办公厅副主任陆志谦,率领由22个省区市公安厅局禁毒处长组成的禁毒业务研修团出访美国,围绕边境堵源截流、情报信息工作、技术装备、****犯罪、专业队伍培训、亚裔有组织毒品犯罪、缉毒办案机制和手段、城市打击毒品犯罪和禁毒戒毒情况等8个专题进行了全面考察。

2001年12月,中国、法国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禁毒执法研讨会。

2002年8月,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联合国禁毒署亚太地区中心在广东中山市召开了“打击******类兴奋剂犯罪区域合作研讨会”,来自联合国、中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7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通过了联合国禁毒署提出的《行动计划草案》。同年,第一届中美禁毒战略情报交流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五、中国和世界各国合作破获的跨国跨境贩毒案件

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禁毒执法部门的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通过与国外、境外有关方面合作,破获了一批跨国跨境贩毒案件,抓获一批境外毒品犯罪分子。

1986年我国与泰国、我国香港特区和美国警方合作,成功地侦破了一起国际贩毒案件。

1993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抓获毒贩宋世强,当场缴获******10.13公斤,随后又将主犯段玉强及其团伙成员10余人捕获;7月5日又将另一主犯吴某抓获。这一涉及两国、三省、四地、共计28名成员的贩毒集团被一网打尽。

1994年5月8日,云南省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国际贩毒案,抓获了向我境内贩毒的缅甸大毒枭杨茂贤。杨犯1990年一1994年4月,与我国境内贩毒分子相勾结,先后9次共向我国云南省走私******222公斤,其中杨茂贤个人走私******42.6公斤。

2001年4月,缅甸将大量向中国境内贩毒的大毒枭谭晓林抓获并移交中方。

2002年中国警方与缅甸、老挝警方在边境地区开展了“夏季猎蛇”、“霹雳行动”等11次联合扫毒行动,抓获境内外毒枭、重大毒贩和在逃毒贩36名,创历年抓捕逃犯最高记录。4月,中国警方在泰国、缅甸警方和美国缉毒署的配合下,破获“3.30”特大国际贩毒案,缴获******365.95公斤,分别在中国、泰国和缅甸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在中、泰警方的通力合作下,“7·28”案主犯之一张启生在潜逃2年7个月后被抓获归案。经过中、日警方的共同努力,成功破获了“1·6”跨国特大贩卖****案,缴获****150千克。

六、中国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倡导的替代发展战略及国际禁毒合作项目

云南省一些边境地区的地方政府帮助缅甸和老挝北部传统鸦片种植地区开展农作物替代活动,推动了邻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减少了这些地区对毒品经济的依赖程度。

1998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参与联合国禁毒署组织实施的《中国、缅甸、联合国禁毒署三方边境禁毒执法会晤项目》《减少东亚山地少数民族毒品需求项目》《加强中国和缅甸边境地区缉毒执法能力项目》《加强中国云南缉毒执法能力项目》《东亚地区化学品管制项目》等双边和多边合作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底,中国已无偿或低价向缅甸和老挝北部地区提供各类粮食和经济作物种子百余吨,各类经济苗木20多万株,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3000多人次,培训境外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其援助项目的农作物总面积已达2.97万公顷。2002年,中缅替代发展合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直接投资30万元人民币在缅北开展了替代发展援助,培训骨干340余人,捐赠了大批农作物种子和幼苗,受到缅甸中央和当地政府的好评。在位于中缅边境景颇族人聚居的瑞丽市郊的麻科村,联合国禁毒署自1991年以来共投入21万美元。村民们利用这些资金和地方政府的拨款修建了养鱼池,耕种了甘蔗地,建造了娱乐中心,已达到了以经济作物替代种植,减少毒品需求的目的。联合国禁毒署还援助了云南全省17个以减少毒品需求和预防艾滋病为目标的试点村和社区。

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5个联合国禁毒援助项目,在四川举办了一期项目制定和管理培训班。举办了2期化工系统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班等,制作下发了1000套化学品现场检验箱,建立了中央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网络。在云南省4个位于中缅边境地区的村寨落实毒品预防教育项目。选择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福建省厦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作为联合国禁毒署《次区域吸毒高危人群减少需求开发机构能力项目》实施地点。

公安部、卫生部、海关总署与联合国禁毒署、世界卫生组织、亚太经社理事会合作承办了多期国际禁毒培训班、研讨班,在禁毒执法、减少需求、艾滋病预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2年,中国政府完成了对缅甸、老挝55名禁毒官员的培训,这是我国首次大规模培训外籍警察。

从总体上看,新时期我国开展的国际禁毒合作经历了“四个转变”。一是由封闭到参与的观念转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中国政府由过去封闭禁毒转变到积极参与国际禁毒事务。二是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也从意向商谈转变到更实际、更广泛的合作。三是我国参与国际禁毒合作在内容和形式上由单一性转变为多元化。四是我国禁毒国际合作向法制化轨道转变。由于许多年来我国处于无毒的环境中,禁毒立法和制度滞后于国际毒品犯罪迅速发展的形势,使得我国的禁毒执法处于被动局面。从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到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开始实施,我国禁毒立法不断接受新的理念,逐步与国际禁毒公约的规定相接轨,保证了国际禁毒合作的共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