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初,革命胜利已成定局,但由于胜利,在边区军民中已产生不少混乱思想。特别是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出现了骄傲自满、纪律松懈,不能尽职尽责和以权谋私的现象,乱收乱占,不报不解,走私现象有所抬头。为此,晋绥边区政府西北军区司令部联合颁布修正缉私规章与加强缉私工作的指示。规章把毒品列为缉私对象的首位,缉私工作由缉私委员会下设的缉私队专门负责,其他机构人员均不得参与其事。规章规定缉私人员行使职权时应注意事项及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还规定了奖金的提取与分配办法。指出加强缉私是支持战争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凡缉私组织不完善的地区都要设建缉私组织。要加强对缉私人员的教育,认真执行奖惩制度,严格工作报告制与违禁品的报解制度。
1949年7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规定:严禁种植罂粟,违者,烟苗铲除,并处罚之;禁止私存鸦片烟土及其他毒品,违者,烟毒没收,并处罚之;严禁制造、买卖及贩运,违者,烟毒及制造烟毒之机械用具没收,并严行惩办之;严禁烟毒之吸食及注射,违者,烟毒及吸食、注射烟毒之器械用具没收,并分别处罚之。他较之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禁烟条例更全面、更完善,是中国共产党在大区域实行禁烟、禁毒政策的开端。
1945年8月****中央陆续调集两万名干部和十万军队北上,在东北建立根据地。年底,****东北局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北满、东满和西满等广大农村,进行剿匪、清算减租、禁烟禁毒、生产运动等工作。为此,东北各省市县成立禁烟总局或禁烟局,作为专门的禁烟领导机构。1946年8月25日东北人民根据地的辽吉区人民政权公布了《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1条和《禁烟禁毒条例》14条,非常具体地规定了各项细则。如贩运毒品在100两鸦片以下的,处3年至5年的徒刑,贩运500两鸦片以下的,处5年至10年的徒刑,贩运.500两以上鸦片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贩运吗啡、******等烈性毒品者,无论多寡,均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关于吸食者,条例把吸食鸦片者称为烟民,而食用烈性毒品者称为毒民;烟民在县禁烟局登记后,不能戒除者可领取登记证,在公烟店购烟,但须在一定时期内戒除;而毒民则规定不得吸毒,如暂时不能戒除的,可改吸鸦片。烟民在戒烟期间,只准食用禁烟局发给的定量鸦片,不得购买私烟。在各根据地颁布的这些禁烟禁毒法令中,辽吉区颁布的两个禁烟禁毒文件,是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颁布的各种禁烟禁毒法令中最为详细和具体的法令,对少数顽固分子,实行了必要的法律制裁,如辽宁省东丰县1947年处理贩毒吸毒案件63起,1948年处理烟毒犯罪106起,1949年处理烟毒案件63起。总之,在这一时期,搞得有声有色,红红火火,东北地区的禁烟运动,曾使数十万瘾君子脱离苦海,清洁了社会风气,有力配合了根据地的其他工作,使大批青年健康踊跃地参加了军队,为自卫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禁烟禁毒积累了经验。
在各根据地禁烟禁毒运动中,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禁烟禁毒工作的重视程度是最引人注目的。1946年2月,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署名签发了《陕甘宁边区查缉毒品办法》12条,规定“在边区政府下设立查缉委员会,专限于查缉鸦片、料面、吗啡等毒品的贩运事件”,“凡查缉人员,均发给查缉证为凭”,查缉队和查缉员执行职务时,必须出示证件,否则被检查人员有权拒绝;查缉队和查缉员查获毒品贩卖时,必须连人带货一同扣留,不得任意逗留;一切查缉人员不得滥用权利,挟嫌诬陷,不得任意侮辱被检查人,或其他舞弊徇私行为,违者依法重处。1948年3月,针对米脂县农民私种鸦片问题,边区政府致函该县县长:“查禁种鸦片,早为边区既定政策,今年更应严加禁止,努力增产粮食,渡过灾荒,以期早日恢复边区经济,因此希于接令之后,立即调查实情,严厉铲除,并防止再种为要”。1949年3月19日,边区政府针对春播时节,一些地区少数不法之徒,企图偷种大烟,连续发布通令,强调:凡我边区政府,一律禁止种植大烟,各县、区、乡政府必须结合生产运动,深入农村宣传检查,在已发现烟苗的地区,立即派得力干部带警卫队前往铲除,改种庄稼。
总之,在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加强综合治理,把禁毒斗争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首先,狠抓典型,做到以点带面,对涉毒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以死刑,以儆效尤;一般较轻的,酌情处罚,以示教育。其次,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许多解放区都规定对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有功的群众予以奖励。广大人民群众也积极踊跃地参加禁烟禁毒斗争,形成了专门机关打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可喜局面。第三,各个解放区政府都先后发布通告,无论是工厂、农村,还是部队、机关、学校一律禁止私设烟馆、赌馆等场所,而且工人、农民、士兵一律不准吸毒、贩毒。同时,对于新解放区以前设立的烟馆,一律加以封闭和查禁,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培养了文明的社会环境。有的解放区还创办夜校,建立禁烟禁毒知识宣传队,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解放区的禁烟、禁毒政策,号召大家推行文明举止,树立社会新风尚,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出现了烟民主动投案自首、悔过自新的动人情景。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禁毒的贡献在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就对鸦片烟毒,这一为害近代中国200多年的祸患高度重视,不失时机地在舆论上进行宣传和揭露;并在其建立的根据地内开展禁烟禁毒活动,颁布了相关的禁烟法令、法规。尽管这一切都是刚刚开始,许多方面尚有不足,但是它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能够正视中国社会现状,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真正能够为人民谋利益的新兴政党;中国共产党在进行革命实践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把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挽救民族危亡的斗争与扫除社会弊病、治理社会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自己所统辖的区域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禁烟禁毒活动,使烟毒在中国共产党的控制区内受到遏制,为新中国建立后发动群众扫除鸦片烟毒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新中国建立后禁毒运动的第一期战役
一、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毒品情况
虽然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的各历史阶段中,都采取多种措施在根据地或解放区内开展禁毒斗争,但就全国情况而言,新中国建立之初,在众多的社会问题中,肆虐不绝的烟毒,仍是一个极为引人注目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所面临的禁毒形势是极为严峻的。
一是种植毒品情况严重。新中国建立的初期,全国范围内到底有多少耕地种植罂粟不可计数。解放前夕,全国种植罂粟面积高达100万公顷。全国大烟生产基地西南有云南、贵州、西康、四川诸省,西北有甘肃的陇南、陕西的陕北,华北有山西的晋中、晋西南,东北有热河、松江、龙江等地。种植罂粟最多者,首推云南和西康两省。云南当时烟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3%,西康烟地占耕地面积竟达48%以上。贵州种烟也十分普遍。在西北,据1950年甘肃省禁种烟毒工作初步总结和统计报表记载,在7个分区(平凉、甘南未统计)所属的43个县中都种有鸦片,共16.98万亩。在西南,全区的种烟土地曾高达154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近10%。广东在解放前,种植罂粟达40余县,面积达15万多亩,占全省耕地面积0.38%,广州市郊区的龙眼洞、嘉禾、钟落坛、竹寮、石版、黄埔等镇当时均种有罂粟,大约有200余亩,致使大片土地失去耕作。陕北是一片黄土,甘肃则更是满地的黄沙,恐怕自秦始皇在这里修长城起,土壤就开始板结龟裂沙化,但不知为什么常被人们誉为“妖艳民女”的罂粟并不嫌贫,在贫瘠的黄土地上照样生长。在榆林的古城墙下,在三边(靖边、安边、定边)的黄土高坡,在苍凉的丝绸古道,到处都能见到罂粟。烟毒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已浸透到全国的各个城乡和社会各个阶层。
二是制造毒品的技术先进。许多地方制造的毒品成为国际市场上畅销的“名优品种”。旧中国的制毒活动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不仅仍然存在,并且技术更加先进,遍及全国各个城乡。“云土”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不亚于今天“金三角”的“双狮踏地球”牌。甘肃水缺、土贫,但种烟却种出了畅销东南亚的名优品种——“水浆”。当时,东北有“老北口”,内蒙古草原有“蒙疆土”,川北还有黄砒。西南地区制造烟毒的,重庆有400多家,川东涪陵有60余家,川西有367家,西康有20多家。上述各家,有雇请技师使用机器大规模生产的,也有手工作坊式小批量生产的。华东大区的福建省,最严重的有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晋江、长乐、龙溪、平和等市县,初步统计共有制造、贩卖、运输、销售毒品犯2179人,其中制造毒品的有102人,令人触目惊心。
三是贩毒猖獗。新中国建立之初贩毒活动还是相当猖獗,全国约有鸦片毒贩30万人。毒品销售网遍布全国各地,许多城市都有毒品交易中心。各大行政区均有不少毒贩相对集中且活动十分猖獗的典型城市。广西的气候不适宜鸦片生长,但广西位于大西南与港澳、广东联结的通道上,因而成为烟土运销中心。广州因为毗邻港澳,又与西南各区接近,因而不仅是毒品的销售点,也是毒品出入的总口岸,贩运毒品的重要中转站,是华南地区走私毒品的中枢。有大批的贩毒集团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贩毒活动,在广州以“罗定帮”、“兴宁帮”两帮最为活跃。华中的武汉,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早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烟毒运销中心之一。有资料显示1932年汉口市吃“黑饭”(烟毒行业)的行商户数和从业人数及资本均超过了当时的粮食业,仅毒品的贩运就有近4千人。他们从两广、云贵、四川等地把烟毒运到武汉,可获利1倍~2倍,再运往上海、南京、河南、西安等地,可获利4倍~5倍。在东北的几个大城市及铁路沿线的55个县城,制贩毒人员约1万人。东北大区的吉林长春市,在禁毒运动前,有烟毒犯427名,其中敌伪官吏及地痞流氓分子占烟毒犯总数的74%,商贩兼卖毒品者占17%。这些毒犯中的少数以开旅馆、诊所、商店为掩护,大多数人则以贩毒为生。在华北,京津两市以及山西、绥远、察哈尔、河北4省,有毒贩约1万人。仅天津市,解放初,初步查对证实的毒品成案有360件,涉及2598人,除在押及在外地的702人外,津内有1896人,其中以行商、小贩、经纪人、西药化学原料业、进出口贸易行等职业为最多,约占33.2%;其次是茶业食品业、汽车运输业、五金行、手工业及货栈业,占18.1%;其他如文具、洗澡、照相、理发等30种行业,占23.8%;无业、职业不明者,占24.9%;据进一步核实,较大的毒犯有200多名。在西北,西安、兰州等大城市都是毒品的交易中心。西北大区的陕西省西安市,解放初的工商户如药房诊所、客栈旅馆、手工百货等,差不多行行贩毒,南关的山货行贩毒最为严重,20余户中,除3户外,其余全部贩毒,大毒贩丹青两年间贩卖毒品料面达2000两以上。甘肃省解放前办理过烟毒案536件,吸食、贩运、种植、制造等烟犯达822人;而在白龙江沿岸各隘口缉获的烟匪及嫌疑犯则达1281名,烟土7301两,到解放初,吸食鸦片者达12万余人,人数多至西北五省之冠。解放初期,兰州的毒品商贩多从包头贩运至兰州,或从兰州贩运到迪化(旧市县名,今新疆自治区中部);也有从本省的卓尼、夏河、临潭等地贩运到兰州;而料面除兰州市有制造者外,大都由上海、天津、汉口、四川输入成品,因此,兰州为西北毒品的主要集散地。
四是吸毒现象随处可见。新中国建立之初,全国的吸毒者有2000多万人。全国总人口4亿多,20多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瘾君子。据统计,中南大区的湖北省武汉市,到解放初期,全市吸贩毒人数达到6878人,与毒品有牵涉者占全市总人口的1.4%。全市有案可查的流通毒品约计有鸦片109,474两,吗啡、******147。660两。西南大区的贵州省,解放前夕全省1400万人口中,吸食鸦片毒品者约达300多万。其中贵阳市的23万人口中,吸毒者就有4万多;遵义城6万人口中,烟馆多达400多家,烟味充斥大街小巷,被称为烟毒世界;平越县(今福泉县)吸毒者竟占城关人口的75%。当时总人口1595万的云南省,吸毒者更是遍及全省,多达200万人以上。有人形容当时的广州是“烟馆林立”,有“烟馆多于米铺”之称。据《文汇报》1949年4月15日登载的消息说,“目前广州已成了烟赌世界”。甘肃全省共有12万人吸食鸦片,占西北五省区吸毒人数的60%,其中兰州市为6877人。吉林长春市,吸食毒品的瘾民1324名。
总之,到解放前夕,全国种植罂粟面积高达2000多万亩,全国种植罂粟的农民多达。1000万以上,在当时4亿多人口中,从事贩毒、制造毒品以及制售********者超过60万人,吸食毒品者约2000万人,几乎占到全国总人口的4.4%。尤为可怕的是,鸦片烟毒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对鸦片烟毒的危害近乎麻木,社会道德对鸦片泛滥几乎失去了约束力,以至于制贩毒品者不以为罪,吸食毒品者不以为耻,瘦弱委靡瘾君子招摇于市不以为怪。鸦片烟毒已经成为依附在整个中华民族身上的一大痼疾。
二、第一期战役中颁布的禁毒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