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克理决定到印度传教,但他以传教士身分申请工作许可证,却一直为东印度公司所拒绝。1793年,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他与另一位传教士汤马土(John Thomas,1806-1870)出发往印度。
威氏在印度的生活极其困苦,在加尔各答几乎饿死,儿子过身,妻子的精神也出现毛病,後来更病逝。他有一段时间得生活在丛林中,也曾在一间靛蓝工厂工作。不过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仍坚持福音使命。他一直致力翻译《圣经》,於1797年完成了孟加拉文(Bengali)的新约,并于1800年出版。他与两浸信会的传教士在(Bengali)的新约,并於1800年出版。他与两位浸信会的传教士在塞兰坡(Serampore)建立了传教基地,其中一位是马士曼(JohnMarshman,1768-1837)。不久,威氏受东印度公司所开设的威廉堡学院(Fort William College)聘用,出任教职,致力从事语文研究和翻译工作,也积极研究印度文化和生活习俗。他在1818年筹办一所专上学校兼神学院:塞兰坡学院(Serampore College),训练当地同工。
印度是一个方言甚多的国家,由於威氏具有非凡的语言能力,在他的督导或参与下,共有三十四种语言的《圣经》翻译出版(六本为新旧约全译本,五本为新约附部分旧约,十八本为新约,五本为福音书)。虽然不少译本被批评为翻译粗糙,但这仍是了不起的成就。他也撰述了几本文法、字典和印度古籍的英译本。
值得一提的是,与威氏同工的马士曼,他於 1799年到达印度,毕生从事《圣经》翻译工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他认识了一位出生於澳门的亚美尼亚裔商人拉沙(Johannes Lassar),并从後者身上学习中文;在拉沙的帮助下,这位从未到过中国的传教士,竟然翻译了第一本改正教的中文《圣经》。新约於1811年译成,而全书则於1822年付梓,称为《马士曼译本》。
1834年6月9日,威氏病逝,享年七十二岁。他自踏足印度开始,毕生没有离开工场,合共有四十一年之久。
随着威廉克理的传教呼声与他所作的典范,加上当时英国及美国已培育出恰当的传教土壤,故向海外传教的异象得到两国教会及信徒强烈的反应。十多年间,海外传教组织纷纷成立。
英国方面,由公理宗的信徒组成的[伦敦传道会] (LondonMissionary Society)於 1795年成立,并派遣马礼逊(RobertMorrison)来华传教。此外,[苏格兰传道会] (The Scottish andGlasgow Missionary Societies)亦於1796年成立。 1799年年圣公会低教派牧师及信徒组成了[教会传道会] (The ChurchMissionary Society),这也不是圣公会的官方组织。1804年,[大英《圣经》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成立,致力将《圣经》翻译成各地方言语。1814年,[循道宗传道会](Methodist Missionary Society)成立,这是首个宗派性的差会。嗣後,有更多宗派与超宗派的差会陆续建立。
美国方面,公理宗平信徒自发组成「美国国外布道理事会。(简称[美部会]於1810年成立,这是十九世纪最大的差会。1814年,浸信宗传道会](The General Missionary Conventionof the Baptist Denomin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for Foreign Missions,後称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亦成立。
欧洲方面,1815年,第一个欧洲差会成立,名为[巴色会]( Basel Missionary Society ),由一班在瑞土巴塞尔(又译巴色 )受改正教影响的信义宗信徒组成,这即是日後的崇真会。
从威廉克理发出向海外传教的呼吁开始,短短二十年间,便已有十个欧美各地的差会成立,可谓蔚然成风。这些新成立的差传机构,纷纷差派传教士到各地传教,建立福音据点。
而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後,有愈来愈多超宗派的传教团体成立。戴德生(Hudson Taylor, 1832-1905)在1865年成立[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成了日後那些所谓信心差会(FaithMission)的样板典型。它们不设筹款制度,传教士也没有固定薪酬,纯粹凭信心踏入工场。日後,也有不少传教土是不经任何差会差派,带著自己的家财或自筹资助,独自前赴传教的,这些「自给自足。(self-employed)的传教士称为[信心传教士]。
由於十九世纪的英国及二十世纪继起的美国,都是头号的经济强国,工商业发达,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传教士到海外工作。加上英国的殖民地遍布全球,由非洲开始,绵延至近东、阿拉伯半岛、印度、东南亚、香港(及中国),都是英国的势力范围,英国及与英国有邦交的国家差会实在不愁没有可供开拓的工场。
倘若十九世纪上半叶是海外传教事业的拓荒期,则从 1850到1900年,便是改正教传教运动扩展的黄金时期。
从年份来看,1807年,第一位传教士踏足中国;而在1835年,传教土首次踏足日本。由此可见,在欧美教会觉醒到海外传教的责任後,不到半个世纪,传教土便已来到最偏远的远东地区。粗略地从地理和国家上说,基督教已到达了[地极] ,虽然事实上尚有许多内陆地方和人民未闻福音。
由於欧美的政治和军事势力雄霸全球,亚洲和非洲诸国在自愿或被迫的情况下,都得向传教士大军开放,容让他们在全国各地建立福音据点。1857年,印度全面开放传道;1860年,中国被迫要全面开放传道。这年因英法联军攻陷北京,胁迫满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传教成了中国割让给西方的附带条件之一,中国须全面向列强开放,外国人可以到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自由活动。传教士在不平等条约的保障下,得以自由进入内地,从事福音和慈惠工作。政治与宗教关系之密切,是很难简单地否定的。
近代传教运动的最大成就,是将基督教变成普世宗教。在十八世纪以前,基督教虽不至说是欧美白人的宗教(在近东和非洲,尚有一些小教派存在),但却与全球大多数民族无关。惟有在传教士前仆後继的努力下,一直到了二十世纪,基督教才在全球大多数国家里奠立根基,并且以一个较多元化的面貌展现於人前。倘若没有传教运动,今日基督教的境况肯定大大不同。
除了扩展基督的国度以外,传教运动对基督教的日後发展最少有两个重要的贡献。
第一个贡献是促进了普世合一运动。一方面由於传教运动是大奋兴运动的直接产物,而後者主要由平信徒带动的超宗派运动,故合一意愿较强;另方面,传教工作显示了各种棘手的文化和社会问题,是教会过去从未遇上的,故要求不同宗派的参与者通力合作,共同处理。特别在异域的传教工场中,最容易促成宗派间的合作和彼此的合一。传教运动是二十世纪基督教普合一运动的先驱和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第九课所要讲述的课题。
第二个贡献是大幅提升教会中妇女的地位。无可否认,基督教向来都有以男性为中心的倾向,传道同工和管理阶层多由男性担任,许多教会禁止妇女站上讲坛,更遑论按立妇女为牧者了。
可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十九世纪末以後,妇女传教士的人数逐渐超越了男性,并且一直维持领先的地位,直到今日。因为男性传教士大多携同家眷前赴传教工场,却有不少妇女是单身踏上传教之旅的,故连同男性传教士的妻子合计,妇女人数便较男性为多了。传教工场的人力需求紧张,无论男或女,传教士都要担任独当一面的角色,难以期望有同工可与配搭;要是某个福音据点由女传教士负责,那她自然得承担讲道与派餐的工作,不可能每周从别处调遣一位男性同工前来协助。因此,传统教会许多宗教与文化的条条框框,在传教工场上都被打破了。举例而言,英国圣公会近年才通过按立女牧师,但仍遭到不少人反对;但在中国,早於四十年代便已有圣公会女牧师被按立了。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在亚洲和非洲等地区由传教工场发展出来的教会,妇女地位一般都较在欧美本土教会的为高,她们实际参与教会各方面的工作,并且跻身管理和领导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