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代女性形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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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国古代社会性别制度的演进与唐代女性形象(5)

愧公之见爱甚矣,顾以陋质,不足以答厚意,且不能负郑生,故不得遂公欢。某秦人也,生长秦城,家本伶伦,中表姻亲,多为人宠媵,以是长安狭斜,悉与之通。或有姝丽,悦而不得者,为公致之可矣,原持此以报德。《任氏》,《太平广记》卷452。

狐女一方面忠诚于穷书生郑重,为之贸易获利;另一方面又四处为公子崟九搜罗美色。她根据父权制社会不同男子的需求,满足他们对美色与钱财的贪婪之心。最后,郑六强邀任氏偕行,任氏在知道此行必将丧命的情况下,却不愿逆主子的意愿,毅然共行,最后毙命于苍犬之下。任氏是唐代文人心目中屈从的完美女人形象,恭顺之心无以复加,美丽绝伦而又愚蠢透顶,完全没有自我,对男人绝对服从,为满足他们财色的需要不惜自己的性命,十足的奴性。

专一屈从是封建文化对女性的普遍要求。出身高贵、家财万贯的龙女在丈夫面前一样卑躬屈膝。她明确表示:“妇人匪薄,不足以确厚永心,故因君爱子,以托相生。未知君意如何?愁惧兼心,不能自解。”《柳毅》,《太平广记》卷419。狐女任氏和龙女都代表了唐代文人心目中理想女性的特征:柔弱依附,无条件地忠诚于丈夫。

宋初编撰的《太平广记》记载了大量文人的艳遇故事。痴情不改的女主人公和风流绝情的男主人公成为爱情故事中最常见的人物,是典型的弱女与强男的爱情悲剧。如《太平广记》卷340的《李章武传》就是典型的一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王家子妇为情而死。故事内容大致是这样的:风流儒雅的文人李章武被平民女子王家子妇的美貌所吸引,双方一见钟情,很快成为热恋的情人。双方来往期间,王家子妇负担了李章武所有的生活费用。一个多月后,章武有事离开此地,便与情人依依惜别,还相互赠送信物“交颈鸳鸯绮”和“白玉指环”。随后,他就完全将情人抛之脑后。一直过了八九年,李章武偶然想起了这位曾经海誓山盟的情人,回到原来相遇的地方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因思慕成疾而死。去世前,她仍然对李章武表示感激:我本寒微,曾辱君子厚顾,心常感念。与许多唐人的爱情故事一样,文中反映的是一个薄情风流的文士和一个痴情不二的女子,被抛弃的情人不仅毫无怨恨之心,反而因君子的垂青而感恩不已。

在封建男性士大夫的笔下,小说的女主人有着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美丽动人的容颜,柔顺谦和的气质,还有对男子极其忠诚的品格。唐人小说描述的是封建男性士大夫的情感蓝图,是****场上才子们自导自演的两性游戏,可以满足男性文人对权色财的欲望。唐代的男性文人是多情的,所以他们的生活总充满了热烈的****,他们谱写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诗篇。唐代的男性文人又是绝情的,他们的爱恋多不长久,常常无疾而终。张生爱莺莺,热烈而缠绵,离别时候也是毅然决然的。在这些爱情和婚姻的悲剧中,柔婉顺从的弱女们扮演了悲剧的角色。

史学界对唐代女性的地位和生活状况向来有一种颇为理想化的描述。隋唐时期是封建社会的盛世,统治者比较开放,儒、佛、道三教并重,儒家地位衰落。在两性关系上,由于受少数民族习俗的影响,女性普遍比较开放、不守贞节,个性也颇为强悍。唐代出现了武则天,这说明这个时代的女权意识较强。这种描述在许多论文和著作中被引用,已经成为一种模式化的看法。然而,如果我们用社会性别视角对唐代的文本进行解读,就可以发现此种观点实在是过于浪漫化了。杜芳琴教授指出:“从社会性别角度究其深层的结构性原因看,是以上制度性结构造成上层男性在性别关系上利益的一致性,在对女性的态度上有着惊人的相似,往昔儒家规范中对男性的礼度节制被欲望冲决,废置抛弃,膨胀的欲望驱使这些特权的男人不但尽情享受家庭中的妻妾成群、奴婢列阵的情色肉欲,培养着对她们支配的优越感,而且也融入了(或曰同时掀起了)社会上围绕着青楼等娱乐场所男女交往的治优、戏谑、猥亵之风的纵乐大潮,家庭与社会的纵欲享乐之风交互成文,推波助澜,从上层向民间蔓延。”杜芳琴《****、医学和****中的社会性别——从﹤大乐赋﹥、﹤千金方﹥、﹤游仙窟﹥看唐代上层男性的性观念与性态度及****情欲中的性别关系》,参见邓小南主编的《唐宋女性与社会》。

性制度和习俗都促使了男性主宰控制欲的膨胀。唐代男性士大夫消费美色,在社会欲望与健康的话语方面,处处显露出男性至上的倾向。男性完全掌控着社会性别话语,按照他们的爱好和欲望设计两性交往和游戏的规则。在唐小说中,男人们在故事中处于完全的控制地位,女子们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任氏、龙女、王家子妇等女性形象皆为独享话语权的男性士大夫所建构,艳丽、妩媚、柔顺、聪慧,谦恭,为男性的欲望和利益奔走驱使,任劳任怨。她们极其忠诚于其男性主子,即使是被抛弃也毫无怨言。

无论是在以纪实为宗旨的唐代史书中,还是在带有文人诗化憧憬的诗歌小说中,“柔弱”是唐代女人的普遍特征。某些妇女的“妒悍”现象并不代表绝大多数妇女处在有权的状况。男外女内、男主女从的社会,财富和地位都是父子相传的,女子遵循“三从”原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即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都应对男性绝对服从。从属于父权制家庭的女性是谈不上有什么女权的,女皇帝的出现,皇帝的妻子、女儿和母亲享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并不意味一般妇女在家中可以和丈夫平起平坐。实际上,即使在后宫,专权跋扈的后妃和公主也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的女子过的是一种凄凉无奈的生活,无法左右自己的生活,女权的强化不知从何谈起。

三、贤妇是女性的理想发展模式

唐人笔记小说中塑造了众多的女性形象,有孝女、烈女、侠女、孝妇、慈母、贤妇、贤妃、勇妇、恶妇等。男性士大夫们根据女德的不同,将妇女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既有大肆抨击和贬斥的,如恶妇、嬖宠、懒妇、****等。也有表彰和歌颂的正面形象,如孝女、烈女、侠女、孝妇、慈母等。其中,贤妇是女性发展的理想模式,也是社会和政府所竭力宣扬的正面人物形象。秦汉以来,中国社会形成一套针对女性的礼仪规范,经过内化作用对女性性格产生影响,形成一套具有鲜明的女性人格特征的固定评价模式,对女性的发展起过深远的影响。这套评价模式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女子柔顺依附,人们称那些行为符合这套模式的女子为贤妇。在以家族兴旺为根本的父权制社会中,实现女性的个人价值是通过生育男性后代、内主中馈、侍奉丈夫和公婆而实现的。

作为主流文化最为推崇的女性人格典型,贤妇形象凝聚了官僚贵族关于女性的道德规范。唐代贤妇形象沿袭了汉晋文化传统的要求,是一种典型的家庭主妇角色,具有守节贞烈、温顺谦和、勤俭持家、相夫教子等品德。为了培育封建父权制文化需要的贤妇,古代的家庭教育着力培养女性顺从、守纪律、与他人和睦相处的品行,以便于她在出嫁后成为一个为人们称道的主妇。这种教育在贵族官僚家庭开始得很早,往往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妇女未嫁时应是孝女,出嫁后是贞节的妻子和贤顺的媳妇,女性应该忍耐、顺从、先人后己,以家庭的荣誉为自己的荣誉,以丈夫的成就为自我成就。她们在家庭关系中应该努力充当各种不同的角色,应对复杂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可用上敬下慈夫顺几个字加以概括,《续玄怪录》中记载官员韦氏的长女出嫁后“奉上敬,事夫顺,为长慈,处下谦”。

人们所称道的贤妇在道德方面几乎是个完人。她作为女儿要孝顺父母、睦处兄弟姐妹;作为媳妇要侍奉公婆;作为妻子要顺从丈夫、养育儿女;作为母亲和家庭主妇要睿智能干,也要慈和安详。贤妇形象典型地反映了东方社会的群体主义文化对女性的人格要求。以东亚和中国为典型的群体主义文化将注意的焦点放在群体或社会水平上,强调人际之间的相互依赖及和睦的人际关系。东亚的文化要求家庭成员,尤其是那些以主中馈为职责的主妇要适应他人的要求,限制自我的需要和欲望,应放弃自我,以家庭责任为第一位。

唐代的贤妇形象与汉晋社会的贤妇相比,也具有一些独特之处。受门阀制度的影响,唐人心目中的贤妇往往出身高门、才华卓著、深明义理,不仅能够教育子女,而且能够处理内政和外交并支撑门户。社会上普遍希望女子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对有才华的女子持欣赏的态度。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社会上出现一大批九流三教、精通音律、通古今历史的才女。在门阀秩序下,唐代中原地区出现许多数代同居的大家族,大家族中的主妇是连接家族之间关系的纽带,她们对家族的兴衰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处理好姻亲关系成为唐代妇道的重要内容。社会文化要求贤妇睦处六姻,具有一定的外交才干。

综上所述,汉民族很早就形成一套阳刚阴柔、男尊女卑的性别定型的理论,强调男优女劣,将男女间的性别差异绝对化、神圣化,确立了男性统治的理论基础。中国古代社会,经济上和政治权力确立了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社会分工上则是男外女内,女性被排斥到公共领域以外,在家庭中主中馈,只能在生育和家务劳动方面起一定的作用。中国古代的社会性别制度初步形成于先秦,至秦汉时期形成体系。唐代近三百年的历史中,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制度进一步强化,妇女生活也更多地受到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同时,由于唐朝是一个疆域辽阔的帝国,女性风貌也受到多种文化的影响,呈现出相当大的地区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