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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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许地山留学:如何对待自己的“留学爱国主义”

留学欧美的中国现代文化人中,许地山可能是唯一几乎绝口不谈留学生活的人。此事细说来,或许于我等后学不无裨益。

1923年秋,许地山与梁实秋等同船到美国,进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印度哲学。他那时在留学生中年龄较大,31岁,在同辈中算作老大哥。当时他作为文学研究会的中坚人物,以“落华生”为笔名的十多篇小说,已经名震文坛,被胡适茅盾等人视为仅次于鲁迅的中国小说第二人。

一年后,许地山获哥大硕士,但是他“厌恶美国人的浅薄无知”,认为美国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拜金帝国。尽管牛津大学不承认美国学位,还是转学到牛津曼斯非尔学院重读宗教史硕士。两年后,以研究《法华经》的论文得又一个硕士学位。

但是许地山对英国也没有什么好印象。有几件小史料,可以作证。

许地山在燕京大学就读时,已是基督徒,寄居于教会组织“社会实进会”。老舍当时是教会的年轻教友,二人性情相投。在英国,老相识他乡重逢,更是亲热。虽然老舍在伦敦任教,他在牛津求读,但是许地山经常来伦敦,两人可以过谈天瘾。

这两位基督徒,一旦身处西方国家,对西方人的印象都并不佳。这点与我们今天的大部分留学生一样。

老舍只是偶然发点牢骚,而许地山反西方人态度之偏激,连老舍都不以为然。老舍在回忆中说:“他有时过火地厌恶外国人。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他甚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

许地山博学多才,下笔如飞。老舍会在小说中嘲弄一番洋人,许地山也是小说家,却是一字不落笔下。

为什么?我认为许地山明白情绪并非理智判断。他嘲笑英国,是知道他的小兄弟也是异国憋闷,大家一道口头解解气而已。说话是在场的语式,一旦写下,意义的播散就无法控制。这是解构主义的理解,许地山看来提前半个世纪就明白德里达的理论。

许地山年轻时在缅甸教书两年,他的第一篇小说《命命鸟》就是以仰光为背景。1926年离开英国后,他转到印度深造梵文,觉得很自在,交了不少朋友。此后在燕京大学任教五年,1934年他可作一年校方付钱的学术旅行。别的教授遇到此种机会,大都去欧洲,他却重返印度,流连忘返,还远道拜访甘地和泰戈尔。须知许地山几乎没有拜访过任何西方名流(这个脾气,与徐志摩恰好走两个相反极端),印度的名人,他却崇敬为“精神领袖”。

许地山不喜欢西方,一点不奇怪。现代中国留学生,尤其是不少文化人,留学异乡,因为感受到种族歧视,形成“留学爱国主义”。日本人的种族轻蔑,造就了一代中国民族主义者。留欧美而产生憎恨情绪的,也不少。闻一多留学美国后,变成民族主义者;自沉于长江的诗人朱湘,简直恨美国入骨。

许地山与这些人不同,他是一个善于自我调节的人。他感情上并不喜欢英美,但是入境随俗,充分利用留学的岁月,不让感情的波动,影响留学的专注。而且,他似乎知道自己不喜欢英国人,并非出于理智,因此绝对不留文字。不是老舍的回忆,我们会以为许地山如何喜欢英国。

1926年许地山返国前后,曾有写一本《东归闲话》的计划,结果只写出一节,途经香港时留在香港朋友处,没有发表。1950年,许地山去世十年后才刊出。此文题为“牛津的书虫”,他的留学印象记。全篇谈的是读书之道,读书之乐,文章最后才提到牛津,说是牛津给优秀学生津贴,做“特待校友”,一辈子可以读书为职业。所以他的最大愿望是“在牛津做一辈子底书虫”。

另外我找到一首许地山写的诗,《牛津大学公园早行》,刊于《小说月报》1926年10月号。写诗并非许地山所长,我在这里转述一下大意:晓钟响时,独行于小道,看见树下有一方帽黑袍之女郎,一边看书一边看镜子。走近一看,是“秋意,秋声,秋光景”。

这位英国女郎是谁?方帽黑袍,当然是“学问”女神。不管许地山对英国感情如何,英伦之秋读书,在他眼里就是一个美人。

感情与用途分隔,说来容易,却不是常人所能做到。我看到太多的朋友,在国内是崇洋派,到西方后遇到种族歧视,变成激烈的爱国主义者。毕竟,有几个人能完全摆脱情绪影响?

许地山对英国人连老舍都觉得过分的恶感,怎么可能做到在思想上摆脱得一干二净?

我想,许地山的宗教观,在此起了极大作用:他是基督徒,而且相当虔诚;他崇仰佛法,攻读梵文至勤;道教史又是他长期研究对象。精研各种宗教,使他不会执着一说。因此,他也能善于对待自己的情绪,努力求得留学的最大益处。

1935年,胡适推荐许地山任香港大学文学院院长,改造迂腐陈旧的港大文科。港大欣然接受胡适的提名,除了许地山本人的学术成就,他的牛津教育背景,想必是重要因素。1941年许地山不幸英年早逝,六年的工作,整个香港文化生活为之改观。柳亚子后来说,“香港文化可以说是许先生一人开拓出来的”,并非过奖。许地山的留学,可以说成绩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