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恶王子的吃货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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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4男友和舍友

钱佳佳大学毕业那会儿,王子歌去找钱佳佳,说要陪她度过这一段人生的重要时光。钱佳佳自然而然的把王子歌介绍给她那好奇了几年的舍友们。

“他叫王子歌。”钱佳佳等王子歌及她的舍友们在甜品店里一起坐好,便挽着王子歌的手臂笑着开了口。

“王子……哥?”朱映雪愣了下,“他爸妈,好会取名字==。。。”

“是啊,怎么了?”钱佳佳不知道朱映雪那一脸被雷到的表情从何而来。

“因为这样的话,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要尊称他为‘哥’了,还是王子系……”王莎莉一脸淡定的补充。

“不是啦!”钱佳佳连忙挥手解释,“是唱歌的歌。”

“所以,”林小爱再次确认,“你的‘小哥’其实是‘小歌’?”

讲着拗口,但另外几个都听懂了。

钱佳佳点头:“我之前没想过你们会误会……不过也无所谓,而且,其实大家都叫他王子的,只有我叫他‘小歌’,他说这样比较亲密,对吧?”

钱佳佳笑着看向王子歌,王子歌则是甜笑着点了点头。

林小爱、朱映雪和王莎莉看着“小歌”的笑脸,都严重认为钱佳佳上当受骗了,这位王子弟弟,每次听到钱佳佳的呼唤时,一定有在心里YY她叫的是“小哥”,才不是因为这样比较“亲密”呢。

不过,初次见面,人艰不拆,她们看着王子歌那张可爱到不行的脸,终究还是不约而同的默默支持了他。

接下来,她们知道了王子同学今年十五岁,前几天刚结束高考,摆脱了“高中生”的头衔。

钱佳佳的舍友们,已经失去惊讶的能力了。因为其实在钱佳佳夸王莎莉厉害之后,又听到钱佳佳说他的确是弟弟时,她们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了……

没事没事,只是他们都还小,所以感觉五岁的差距有点大而已。再过几年,就没有多少人看得出来了……

真的没有人看得出来么>_<

钱佳佳会越来越成熟,可这位长得像洋娃娃的王子……囧

钱佳佳的舍友们,继续不约而同的保持沉默,听故事满足好奇心就好。

只是,她们的内心还是忍不住想——难怪,王子同学这么多年死都不肯让别人看到他的样子,要知道,佳佳刚上大学时,他,他,他还是初中生呀!!他现在长这样,那时该是小baby样吧!==/////

可爱的baby王子,一定担心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会笑佳佳,而且有些对手会不把他放在眼里,和他抢佳佳吧。用心良苦的孩子,嗯,很小,但很聪明呢。

哎!所有神秘,都是有缘由的。基于此,她们以后一定会好好体谅别人的神秘,绝不会基于好奇心就去挖掘真相,伤人伤己呀。

“对了,佳佳说你们是青梅竹马,所以你们是邻居?”因为不可能是同学嘛。

虽然喜好美色的朱映雪是选王子歌而不是选钱佳佳作为问话对象,但这时王子弟弟正在开心的数着钱佳佳的手指头,根本没什么空理别人,所以还是喝着饮料的钱佳佳笑眯眯的回答了朱映雪的问题。

“我们不是邻居。”

“那你们父母是好朋友?”

“也不是。”钱佳佳看着满脸好奇的三个好友,再看看心情很好的王子歌,他冲她笑笑,点了点头,于是她继续,“我妈妈和她妈妈只是认识而已。因为,我妈妈是小歌幼儿园时候的老师。”

“哦!!!”给足反应的那个人还是朱映雪,“所以你是小学放学时去找妈妈,结果就认识了王子弟弟?”

“请叫我王子。”王子歌的声音不紧不慢的插在了要回话的钱佳佳之前,很礼貌,但其中藏着的不悦与压迫感,还是可以轻易感受到。

朱映雪愣了愣,继而笑了起来:“矮油,王子弟……”

朱映雪本来想和她心中的小可爱开玩笑,但是话说一半,看着他那么可爱的一张脸,满满不悦的表情,那样直直的盯着她,真的怎么都……不忍心啊!

“好吧,王子,王子,可以了吧。”

王子歌这才扬起大大的笑容,不再盯着朱映雪,转而去看钱佳佳的脸,专注和热烈,好像他从未见过她似的。钱佳佳竟也十分自然,也许是早已习惯他痴缠的视线。

钱佳佳笑着对朱映雪说:“不好意思,小歌很在意这个……你懂的。”

“我懂。”朱映雪也笑,一旁的林小爱也跟着笑,她们都觉得小歌真是可爱极了。

王莎莉却没有再多看王子歌,只是在研究自己的那杯饮料和林小爱的那杯,哪个更好喝。这边喝一下,那边试一点,好像都没什么区别,再试一下朱映雪的……哎,学校附近的店就是这样,没什么正点的东西可喝。

王子弟弟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吧,王莎莉的眼角扫到王子歌同样没什么动的杯子,若有所思。

“我那时候放学是经常去找妈妈玩,然后等她下班一起走没错。”钱佳佳接着之前那个问题回答,“所以我认识小哥的时候,他才三岁,还在上小小班。”

“天!你这残害幼苗也残害的太早了吧!”

“我才没有残害他!”钱佳佳鼓着腮班子好不满,停了一下,又放低音量,“是他残害我好不。”

“我哪有。”王子歌撒娇着抗议。

“还不承认,你那个时候根本是个小魔王好么。”

“……我不记得了。”

“才怪。”钱佳佳打了一下王子歌的手,不让他拉着她了,但他不依不饶的非得拉住,直到钱佳佳无奈的放弃挣扎随他爱怎样怎样。

“真不记得嘛。”王子歌终于在起初的正式介绍之后,第一次认真看向钱佳佳的三个舍友,“你们谁还记得三岁时的事情?”

“不记得。”三个人异口同声的说着,还配合的摇了摇头。

“看吧。”王子歌得意的看钱佳佳。

“好,你赢你赢。”其实他记不记得,他们心知肚明,因为有些事,让彼此印象太深刻,也因为那些事他们之后才会熟识起来,之后的几年还时不时提起呢,不记得才怪!

小歌其实不是当她的面否认,而是当着她舍友的面否认……也就是说,他不想她和她们说这些,这么多年了,她简直就是他肚里的蛔虫!他这么想,她自然配合,因为也不是非说不可的事。

不就是他各种骄傲恶劣调皮捣蛋么,三四岁的小屁孩,谁会在意啊。那时已经小学四年级的她自比大姐姐,也没把那些事放在心上,谁知她的态度却被他放在心上了。之后慢慢的,他开始变乖,尤其在她面前。

再然后他们成了朋友,即便她上了初中,他也不再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他们也还依然时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

什么时候开始那么亲密,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他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小弟弟,什么时候他们牵手的时候心会跳得很快,什么时候会想要靠得更近,然后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其实她都没有记得非常清晰了。

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就好像每天做成习惯的事,做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不做的时候反而觉得怪怪的,总觉得少了什么,于是会去想会去补做。

所谓阳光、空气、盐,大约就是这样的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