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章太炎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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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一场夭折了的哲学革命 (11)

这两段话表明,他将整个世界看做幻有,对整个的现实表示憎恶,并非消极地逃避现实,而是立志改变人们所赖以生活的整个外界环境。苦难的现实世界,包括为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所讴歌过的“理性的国家”,在他看来,只是一艘即将沉没的漏舟。他希望能够拯救同在漏舟之人,与他们一道共免沉沦,“以众生同此阿赖耶识,故立大誓愿,欲尽度脱等众生界,不限劫数,尽于未来”,正是由于对广大民众的疾苦怀着真实的同情,真诚地要使人们从一切现存秩序所造成的苦难中解脱出来,使章太炎哲学在“回真向俗”时也突出地表现了积极的批判精神。

章太炎对现存的全部社会秩序与外界环境,都抱着深刻怀疑以至否定的态度。然而,人毕竟不能在真空中生活,那么,究竟应当给人们提供一种什么样的外界环境与社会秩序呢?章太炎以为,并无一个固定不变的绝对的理想境界。唯一的标准或要求,就是确认“非有正处、正味、正色之定程,而使万物各从所好”。因此,他对《庄子·齐物论》推崇备至,一再说:“夫言兵莫如《孙子》,经国莫如《齐物论》。”《齐物论》“剀切物情”,“为人事之枢”。他还说:“惟有把佛与老、庄和合,这才是‘善权大士’救时应务的第一良法。”所谓“与老、庄和合”,就是要懂得:“以前看万物都有个统系,老子看得万物没有统系。及到《庄子·齐物论》出来,真是件件看得平等。照这个法子做去,就世界万物各得自在。”说得更具体一些,就是要懂得,老子以与“真如”相当的“道”为万物本体,“庄周明老聃意,而和之以齐物,推万类之异情,以为无正色、正味,以其相伐,使并行而不害。其道在分异政俗,无令干位。故曰:‘得其环中以应无穷者,各适其欲以流解说,各修其行以为工宰,各致其心以效微妙而已矣。’”这就是坚决反对用某一固定的模式与永恒的教条来规定社会生活,而要求从社会生活与民众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建立能使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与社会各成员都能得其所哉的新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

在社会实践中,“齐物”的原则怎样方能具体地给予贯彻呢?

章太炎以为,首先要打破文明与野蛮的界限:“应务之论,以齐文野为究极。”在政治上,他认为,“只看当时人情所好,无论是****,是立宪,是无政府,无不可为”。反对“进化论政治家”用野蛮与文明这把尺子,将****一概斥之为野蛮,而将“无政府”说成最文明。在国与国、民族与民族关系上,他特别痛恶“怀着兽心的强国,有意要鲸吞弱国,不说贪他的土地,利他的物产,反说那国本来野蛮,我今灭了那国,正是使那国的人民获享文明幸福”。他极为愤慨地斥责说:“志存兼并者,外辞蚕食之名,而方寄言高义,若云‘使彼野人获与文化’。斯则文野不齐之见,桀、跖之嚆矢明矣。”为此,他还感叹地写道:“向令《齐物》一篇方行海表,纵无减于攻战,舆人之所不与,必不得借为口实以收淫名明矣。”对于无限制地追求物质文明的发展,章太炎也表示非议,他以为,这也是由于抱有文野之见所致,也应置于被排斥者之列。为此,他写道:“文野之见,尤不易除。夫灭国者假是为名,此是梼杌、穷奇之志尔。如观近世,有言无政府者,自谓至平等也,国邑州间,泯然无间,贞廉诈佞,一切都捐,而犹横著文野之见,必令械器日工,餐服愈美,劳形苦身,以就是业,而谓民职宜然,何其妄欤!”不断发展物质文明之所以被视为不足取,是因为章太炎以为,物质生活的发展离不开人们艰苦的劳动,而“动者,人之天性;劳者,非人之天性”,要人们“忍性就劳”,除非通过敦迫、强制,则势所不行。而强制敦迫,恰好违背了“齐物”之旨。章太炎强调指出:“只就事实上看,什么唤做文明,什么唤做野蛮,也没有一定的界限。而且彼此所见,还有相反之处。所以庄子又说,没有正处,没有正味,没有正色。只看人情所安,就是正处、正味、正色。易地而施,却象使海鸟啖大牢,猿猴着礼服,何曾有什么幸福!所以第一要造成舆论,打破文明野蛮的见,使那些怀挟兽心的人,不能借口。”这里强调了“人情所安”为衡量是否正处、正味、正色的根本标准,表现了章太炎坚持从社会实际出发的严肃态度,以及他关心民众命运的民主主义精神。然而,“人情所安”,毕竟是很空洞的,这是因为章太炎不了解也不承认只有对不同社会不同阶级、阶层、集团的意愿、要求深入破析,才能使“人情所安”具体化。

“论有正负,无异门之衅。”这是章太炎提出的具体地贯彻“齐物”原则的又一要点,它要求人们以对立统一的观点正确对待人类历史上各种各样的思潮、学派、学说,以及各种不同的甚或彼此尖锐冲突的思想、意见、言论。

章太炎写道:

陆子静言:“东海、西海圣人,此心同,此理同。”通论总相,其说诚当。至若会归齐物,和以天倪,岂独圣人?即谓东海有菩萨,西海有凡夫,此心同,此理同,东海有磨外,西海有大觉,此心同,此理同可也。此义云何?一类众生,同兹依正,则时方之相、因果之律及一切名言习气,自为藏识中所同具故。其思仑之轨,寻伺之途,即须据是为推,终已莫能自外。其间文理详略,名相异状,具体言之,虽不一概,而抽象则同。证以推理之术,印度有因明,远西有三段论法,此土《墨子》有《经》上、下,其为三支比量,若合符契。此何以故?以业识同,则种子同,种子同,则见行同故。

且依真有妄,转妄即真,如水与波,非是二物;如麻与绳,非有二性。执著即是磨外,离执便为圣智。是故世俗凡圣愚智诸名,皆是程度差违,而非异端之谓也。……倒见之极,几于正见。譬如周行地球者,自东发足,向西直行,一往不回,仍还归发足之地。诸有违异,皆宜以此会之。故《易传》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这一段话,主要提出了三个论点。其一,无论是天才贤圣,还是凡夫俗子,“思仑之轨,寻伺之途”,并无本质的差别;其二,真与妄互相对立而又互相依存,如果能够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事物,即为“圣智”;其三,真与妄会互相转化,“倒见之极,几于正见”,绝不可将它们绝对化、凝固化。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章太炎要求容许不同学派、思想、学说并存,鼓励它们相互竞争,反对妄自尊大而将其他所有学说、学派都斥为异端邪说。他认为,即使是正确的思想,这样做了,也会走向自己的反面。所以,他强调说:“以道莅天下者,贵乎微眇玄深,不排异己。不知其说,而提倡一类之学,鼓舞太甚,虽善道,亦以滋败。李斯之法律,平津之经术,西晋之老庄,晚明之王学是已。易代以后,任用如故,而不见其害,则知所失不在道术,鼓舞甚而伪托者多也。且以琴瑟专一,失其调均,亦未有不立弊者。逮乎易代,随材授任,百技众能,同时登用,未尝偏于一家,故利害相反矣。”与此相关联,他主张对古往今来各种思想学说都要持历史主义的态度,要考虑到不同时期不同国度主观意识同客观环境内在的联系。他说:“遭本无常,与世变易。执守一时之见,以今非古,以古非今(或以异域非宗国,以宗国非异域者,其例视此),此正颠倒之说。”

“人无智愚,尽一曲之用。”这是章太炎提出的具体地贯彻“齐物”原则的第三要点。

在这一方面,章太炎所最为关心的,就是每一社会成员真正的独立与自由。在封建主义的家族宗法制下,统治者借助****主义政治制度与“天理”说教剥夺了人们的自由与独立,对此当然应当加以反对,坚决给予冲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所遇到的是凭借所谓社会契约结成的政治制度以及所谓“公理”说教,章太炎以为,这样的社会与“公理”对于广大社会成员说来,实际上也成了一种异己的力量,损害了人们的自由与独立,也应当加以反对,坚决予以冲破。他写道:“宋世言天理,其极至于锢情灭性,烝民常业,几一切废弃之。今之言公理者,于男女饮食之事放任无遮,独此所以为异。若其以世界为本根,以陵藉个人之自主,其束缚人,亦与言天理者相若。……其所谓公,非以众所同认为公,而以己之学说所趣为公,然则天理之束缚人甚于法律,而公理之束缚人又几甚于天理矣。”他反复强调:“人本独生,非为他生,而造物无物,亦不得有其命令者。吾为他人尽力,利泽及彼而不求圭撮之报酬,此自本吾隐爱之念以成,非有他律为之规定。吾与他人戮力,利泽相当,使人皆有余而吾亦不忧乏匮,此自社会趣势迫胁以成,非先有自然法律为之规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是这样形成的,这便决定了不可将社会变成一种外在于人类的至高无上的先验力量。章太炎认为,如果将社会及所谓对社会尽责的“公理”神圣化,使之成为凌驾于每一社会成员之上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那么,人们的独立与自由便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威胁。因此,他激愤地写道:

世之残贼,有数类焉。比校其力,则有微甚之分。宁得十百言****者,不愿有一人言天理者;宁得十百言天理者,不愿有一人言公理者。所以者何?****者,其力有限;而天理家之力,比于****为多。……言公理者,以社会常存之力抑制个人,则束缚无时。……以众暴寡,甚于以强陵弱,而公理之惨刻少恩,尤有过于天理。

这里,章太炎所强调的是绝不可片面地规定个人对于世界、社会、国家及他人的所谓“义务”、“天职”,而损害人们的自立、自由。他说:“盖人者委蜕遗形,儵然****而出,要为生气所流,机械所制,非为世界而生,非为社会而生,非为国家而生,非互为他人而生,故人之对于世界、社会、国家与其对于他人,本无责任。责任者,后起之事,必有所负于彼者,而后有所偿于彼者。若其可以无负,即不必有偿矣。”这就是以人作为自然的人所赋有的自然权利为基点,坚持人与世界、社会、国家及其他人的关系只能是相互作用的平等关系,坚决反对将世界、社会、国家与其他人,变成一个对于各社会成员疏远的、敌对的、威势的、不依存于各社会成员的异己力量,变成高高在上的新的强制者。

章太炎对社会从各社会成员中异化出去,表示了极大的愤慨,提出了强烈的抗议。然而,他不了解这个异化因何产生,不了解这个异化怎样才能解除。他将自己奋斗的直接目标,规定为确认人们有权取得并维护自身在无害于人的范围内充分的独立与自由,宣布:“人伦相处,以无害为其限界。过此以往,则钜人长德所为,不得责人以必应为此。”他所提出的,仅仅是要求改变人们习惯了的观念,这当然改变不了社会异化了的客观现实。

在《齐物论释》问世九十年前,黑格尔在1821年出版的《法哲学原理》中就提出过一个极为著名的哲学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恩格斯给予这个命题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正如资产阶级依靠大工业、竞争和世界市场在实践中推翻了一切稳固的、历来受人尊崇的制度一样,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想法。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诚然,它也有保守的方面:它承认认识和社会的一定阶段对它那个时代和那种环境来说都有存在的理由,但也不过如此而已。”这一段话,相当一部分也可以转用来评价章太炎的“齐物”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