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二次元进击之利威尔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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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半解

‘咯吱’~

紧闭的门板被推开。

一股巨大的声浪扑面而来。

或许是时值正午的原因,整个酒馆热闹的有些嘈杂,大声叫嚷的客人在看到进来的是个矮个子的家伙后只是随意的瞟了一眼,立刻又喝起面前的酒来。

太吵了。偏好安静的某人正想着要不要稍后再来……

“哟!少年!”

眼看着发话的那人就要搭上他的肩膀,他立刻后退一步避开。

谁知道这人的手干不干净,他可是刚把房间打扫干净顺便洗了个澡。

话说回来,‘少年’……是谁?!

那人愣了一下,也不在意,笑得见牙不见眼:“好厉害!少年你的速度好快!”

被称为少年的他抬眸,瘦小的脸上神色淡淡。

说话的是个健硕的成人,一头棕褐色的头发,粗犷的脸型,具有穿透性的嗓门和凯尼有的一拼……

“汉斯,又在招呼小鬼吗?”门板再次被推开,伴随着类似调侃的揶揄。

他下意识的转头,随后脸色有些不好。

“哟!老伙计!”那人先是朝着另一个进来的客人热络的招呼一声,然后重新看向他。

“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汉斯顿,不过很多人都习惯叫我汉斯!少年你叫我汉斯大叔就好!”他龇着一口白牙手指着自己,火热的性格一眼便知:“少年你是来喝酒的吗?”

白痴吗?再说这种事情还用问吗?只要是一般人来到这里毫无疑问目标只有一个吧?

“好多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都会到我这里体验一下喝酒的感觉呢!看来少年你也是到了对酒好奇的年龄了!”

不……

他正了正神色:“有红茶吗?”

汉斯嘴巴张了张,似乎有什么话终结在他这句问话里。

“什么啊?少年你原来不是来喝酒的啊?”汉斯奇怪的挠了挠脸:“到酒馆点红茶的……少年你是第一个呢~”

没有吗?这倒也不意外。他眼眸微垂,果然还是要到商店里去比较现实吗?

“我想起来了!我之前有给自己买过一罐茶叶,本来是想体验一下贵族的腐败是什么滋味的,还没来得及拆封!”汉斯呲溜说了一串长话,然后转过脸去:“你如果不介意的话就喝它好了,特意赶来这里如果什么都不喝就这样回去……也太可怜了!”

果然他还是回去吧!

他坐在柜台旁的单人座位,很快,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就端上了桌面。

泛着铁锈红的茶水上面漂着几片断掉的茶叶……说断掉未免不太好,或许用碎掉这个词更贴切一些。

……这是什么时候的陈年碎茶了?

“呀,原来茶叶泡出来的水还有颜色啊?虽然见过不少茶叶,但还从来不知道泡出来是会变色的,酒水就不会。”汉斯惊讶的盯着那杯颜色绝对算不上好的茶水,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

紧接着汉斯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笑呵呵的道:“你经常喝这些东西吗?这玩意儿可比酒水贵多了!看来少年你过的还挺不错的嘛!”

不知道他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少年皱起眉头,终是抓起那杯红茶,轻抿一口。

“真难喝。”

甚至连第一次品尝到的滋味都比不上,还能感觉到茶叶的残渣余留在口中的过度苦涩。少年毫不客气的评价着,又喝了一口。

“哈哈,可是看你的样子还以为挺不错的!”汉斯豪迈的笑笑:“抱歉抱歉,看到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的少年总是忍不住多说两句。”

看在红茶的面子上,他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汉斯一脸自豪,虽然少年不能理解这种情绪是怎么产生的:“她已经十岁了!大概这么高——”

汉斯用手掌在身上比了比,随后对已经放下杯子的少年再次道:“不过比你矮一些,差不多到你下巴那里……”

少年第一次沉默的如此明显:“你认为……我和你女儿差不多大?”

汉斯全然不觉:“啊,少年你看起来大概是十二或者十三岁吧?说不定可以和我女儿做朋友呢!”

少年的动作顿了一下:“……我十八岁。”

……

“诶?!!”

热闹的酒馆里响起一声惊嚎。

其余的客人顿时将目光投了过来,有人捂着耳朵向汉斯抱怨。

少年很显眼的成了众矢之的。

他站起来在四周众人火热的眼神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整齐的钞票,放在桌子上面,语气不满:“我希望下次再来的时候不要有那么垃圾的茶叶了,杯子里的这个东西是完全可以扔掉的了。还有……”他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利威尔。”

对上汉斯不解的视线,他再次开口:“我的名字。”

从那天起,在地下街暗地里赫赫有名的小混混利威尔入驻第六阶梯的消息席卷了地下街的大街小巷……

*

“少……小、小哥!”汉斯在利威尔的注视下硬生生的改口,差点一口气没缓过来晕过去。

酒馆里热火朝天的景象自从利威尔来了之后收敛了不少。几人围一桌小心的窃窃私语,不时偷瞄一眼坐的随意的利威尔。

地下街的地痞混混没有不听过利威尔这个名字的。

这个最近几年风头大盛的怪物小子。已经隐隐有了无敌的趋势。

利威尔眼睛眨了眨,收回视线,算是默许了这个称呼。

汉斯暗暗咋舌,这少年的眼神也太有压迫力了。就那样什么都不说的看着他,他就连话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初见时完全看不出来,这个单薄的少年居然是地下街有名的小混混,一个被无数人畏惧着的存在。

他重新清了清嗓子:“我说小哥,你不是去通风口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切,遇到几只没有脑子的蠢猪惹上了宪兵。”想到这里,利威尔皱起眉头,那些混蛋宪兵有辛劳到那么早巡视地下街的觉悟吗?

“遇到这里的地痞混混了?那也难怪。”汉斯了然:“不过这里的势力是分散的,不知道你遇到的是哪支地痞?”

“他们分的很散?”想到这几日不时遇到挑衅的人,利威尔再次皱眉。刚来的时候之所以在那么多人面前显露自己的钱财也是因为想要快速解决这里的混混头领的原因,但是在遇到几股散兵游勇之后越来越觉得奇怪,这里似乎没有一家独大的势力。

“倒也不是,可以说的上是头头的一共有两支。一支是头脑派,一支是实力派。”

那他遇到的几个大块头,应该就是所谓的实力派了,他可不认为那几只脑袋连大便都比不上的家伙是所谓的头脑派……不过,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两个都见到了。

想到那个莫名其妙的金发男人,利威尔握杯的手逐渐收紧,眼神变得冷冽。

看来是被骗了。

和宪兵打了几年交道,他也大致了解了那些人的能力。

一群懒散到无所事事的废物。

但是他们有枪。

他虽说被地下街的人称为怪物,但也不是能徒身防御子弹的存在。

已经上了通缉单的利威尔被大多数宪兵熟知,并且上面悬赏的金额相当可观,利威尔自己都有些惊讶。

利威尔自认除了靠着劫持商队生存免不了和宪兵对上把他们打个重伤之外应该没有做出让他们不痛快的事,为什么那些混蛋宪兵看见自己就像看到蟑螂一样?

等等……他为什么要用那种在垃圾堆里生存的恶心东西形容自己?

脸色不禁有些难看,利威尔抓起杯子喝了口茶,勉强下咽。却顿时对盘子里的食物失去了兴趣。

“诶?不吃了吗?”汉斯诧异的看着几乎未动的食物,怪不得这少年这么瘦,平时都不好好吃饭吧?

利威尔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越来越难看。

“回去了!”他突然大喝一声,并颇有些烦躁的大踏步离开酒馆。

汉斯霎时目瞪口呆,直到下一个客人结账的时候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什么啊?这种突然发作的暴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喜怒无常嘛……”虽说他根本看不出利威尔有高兴这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