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一刀见血杂文集
25583000000055

第55章 无赖不好惹

杭州的孙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待收房时却发现,原房东已将此房屋租给了另外人家,且一租就是二十年。初衷本来是送与女儿的婚房,现在怕是指望不上了。当初对付丧尽天良、没有人性的日本侵略者,付出了那么大的牺牲,也还只用了八年时间,现在对付无赖却需二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也可见无赖的人品,较之当初的侵略者还要更下作些。

事实确是如此!做了亏理亏心之事,普通人即使研习厚黑术颇有心得者,也难免心生内疚,不敢直面对人。没有道理还能够理直气壮、气吞河山者,断非常人,说其是凤毛麟角也不过分。我自小看书不算少,就记忆中来说,无耻至难以想象的不过两例,一是前段日子那位力主购买******、挑起中日争端的什么知事,再一位,就是孙女士购买的二手房的这位所谓的原房东了。而且,后者相对于前者,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与那个什么知事同台竞技,怕是知事是要落荒而逃的,或许是无耻的实力不足之故,或许是因为看不上此辈的人品之故,二者必居其一。

非常之人,行的自然是非常之事。但类似一房两卖的行径,哪怕说破了大天,也没有丁点道理,处如此不利的境地?还敢叫嚣让别人去报警、去上告,嚣张到如此莫名其妙,难道真的以为无赖可以横行于天下,连法律都奈何不得么?或者真的有厉害无比的亲爹或干爹,后台硬到可以自己充当法律、可以无视法律道德的地步么?记者的采访,不过是希望了解一下事件的真相,顺便用自己微弱的力量,做下劝解的工作,有良知的人都会这样做,有什么错,需要用骚扰、拉黑名单之类的词来羞辱、来威胁么?莫非真的以为自已貌似潘安,才羞李杜,自信心都膨胀到了如此境界么?连句稍有礼貌的人话都不会说,确实淋漓尽致的显现了无赖的本色!“一切事情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样在法治社会中再正常不过的话,却怎么听都很是别扭,或许是因为话出自不守法人口中之故罢,或许是有3个律师这壶老酒垫底之故罢,其实,有3个律师又能怎么样,律师多黑的就可以变成白的、坏人就可以变成好人么?如果真那样的助纣为虐,那律师又成了什么样的东西!而且,我以为,这位也太瞧低了律师这个行当了,有几个臭钱,也未必能够买来良知和正义。

惹谁不好,偏惹无赖,无赖惹得起么?这可是孙女士一家的重大失策。但听任无赖当道,不怕从此无赖文化就此盛行起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