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一刀见血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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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我呸

一个男孩被狗咬,诉之法庭。

狗辩:谁让他看见我不让道呀。看见人不让道也就罢了,看见狗还不赶紧让道,不是找咬么?

狗妻补充:他妈妈打小没教育他“遇人可呲牙,遇狗要躲开”的道理么,太伤自尊、太没公德了。

又问:街上那么多人都没给你让道,为什么偏要咬他?

狗答:谁让他长那么文弱秀气,咬别人我怕会挨打,我还有娇妻需要照顾哪!再说了,那些不让道之人,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绝对是心狠手辣之辈,咱敢惹么?

狗妻补充:……

再问:欺凌弱小,不怕激起众怒么?

狗答:不咬光叫或者咬的轻了或会激起众怒,咬得狠了就不会激起众怒了,流氓无赖谁不怕呀!现在你们人类,我呸!

狗妻补充:呸!

最终的结果是:经综合大家的意见,法庭认为,狗咬人,那是不对的,见狗来却不让道,也是不对的,念在双方都有过错,且此狗心理学学的较好,逻辑奇特,思维清晰,做狗做事直指人性之弱点和丑陋面,确为不可多得之动物,在此,只提出批评,下不为例罢!

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