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頎(約690-751)《聽董大彈胡笳聲兼寄語弄房給事》云:“蔡女昔造胡笳聲,一彈一十有八拍。”說的似乎是胡笳曲。南宋王應麟(1223-1296)記宋朝琴譜有“胡笳十八拍四卷”云:“漢蔡琰撰,琰幽憤成此曲入琴。”[33]元代脫脫(1314-1355)《宋史·藝文志》有“蔡琰胡笳十八拍四卷”[34],可能即如王應麟所錄。
韓愈(768-824)曾經“讀蔡琰胡笳詞詩”[35],宋代孫汝聽認為韓愈說的“蔡琰胡笳詩詞”,就是“所謂胡笳十八拍,蓋用文姬詩中語而作,以詠文姬也。”反對蔡琰作《胡笳十八拍》詩者,又如王觀國(徽宗政和五年〔1115〕進士):“今世所傳胡笳十八拍,亦或用文姬詩中語,蓋非文姬所撰,乃後人撰以詠文姬也。”[36]
唐代長孫無忌(594-659)等撰《隋書·經籍志》時,還著錄南朝梁有“後漢董祀妻蔡文姬集一卷”亡佚[37]。宋代陳振孫(約1183-1262)《直齋書錄解題》有“四家胡笳詞一卷”,即“蔡琰,劉商,王安石,李元白也”[38]。王應麟也說“中唐劉商,皇朝王安石、李元白,各以集句效琰體,共四家”[39],可見宋代已經有蔡琰作或後人擬作《胡笳十八拍》的歧見。
《隋書·經籍志》將蔡琰的文集附於丁廙(?-220)文集之下,在唐代歐陽詢(557-641)等輯《藝文類聚》中,得見丁廙的《蔡伯喈女賦》。學者談《蔡伯喈女賦》,大多只徵引了前幾句,以證明蔡琰十六歲出嫁,夫喪歸家,後被擄胡地十二年,讀丁廙此賦全文,發現其中似乎隱藏了《胡笳十八拍》的文句,全文如下:
伊太宗之令女,禀神惠之自然。在華年之二八,披鄧林之曜鮮。明六列之尚致,服女史之話言。參過庭之明訓,才朗悟而通玄。當三春之嘉月,時將歸於所天。曵丹羅之輕裳,戴金翠之華鈿。美榮曜之所茂,哀寒霜之已繁。豈偕老之可期,庶盡歡於餘年。
何大願之不遂,飄微軀於逆邊。行悠悠於日遠,入穹谷之寒山。慙柏舟於千祀,負寃魂於黄泉。我羈虜其如昨,經春秋之十二。忍胡顏之重耻,恐終風之我萃。詠芳草於萬里,想音塵之髣髴。祈精爽於交夢,終寂寞而不至。哀我生之何辜,為神靈之所棄。仰蕣華其已落,臨桑榆之歔欷。入穹廬之秘館,亟踰時而經節。歎殊類之非匹,傷我躬之無悅。脩膚體以深失,念蘭澤之空設。佇美目於胡忌,向凱風而泣血[40]。
丁廙用《詩經》描寫怨婦的《柏舟》和《終風》暗指蔡琰的自傷與憤恨。自“我羈虜其如昨”,旁觀者的眼光轉為第一人稱的敍述口吻。“詠芳草於萬里”句以下,形容蔡琰抒發情志,其中與《胡笳十八拍》若合符節。例如:
詠芳草於萬里:第七拍云“原野蕭條兮烽戍萬里”。
想音塵之髣髴:第十拍云“故鄉隔兮音塵絕”。
祈精爽於交夢:第十四拍云“更深夜闌兮夢汝來斯”。
哀我生之何辜:第一拍云“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漢祚衰”。
為神靈之所棄:第八拍云“為神有靈兮何事處我天南海北頭……我不負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入穹廬之秘館:第十五拍云“處穹廬兮偶殊俗”。
歎殊類之非匹:第一拍云“對殊俗兮非我宜”;第八拍云“我不負天兮天何使我殊配儔”。
脩膚體以深失:第三拍云“亡家失身兮不如無生”。
向凱風而泣血:第十拍云“一生辛苦兮緣別離,十拍悲深兮淚成血”。
《蔡伯喈女賦》和《胡笳十八拍》部分神似,是否暗示丁廙曾經讀過《胡笳十八拍》呢?
在《樂府詩集》之前,儘管不見《胡笳十八拍》的全文,王安石(1021-1086)的集句詩《胡笳十八拍》[41],也透露了與蔡琰詩的關係。例如:
第二拍“天不仁兮降亂離”,與蔡琰《胡笳十八拍》之第一拍完全相同。
第三拍“身執略兮入西關”,蔡琰《悲憤詩》作“長驅入西關”;“關山阻脩兮行路難”,與蔡琰《胡笳十八拍》第十七拍完全相同。
第十四拍“灑血仰頭兮訴蒼蒼”,蔡琰《胡笳十八拍》之第十六拍作“泣血仰頭兮訴蒼蒼”。
第十八拍“胡笳本出自胡中”,蔡琰《胡笳十八拍》之第十八拍作“胡笳本自出胡中”。
集句詩乃摘取前人作品入詩,蔡琰隱約存在於王安石《胡笳十八拍》中了。
再如李綱(1083-1140)的集句詩,前有小序表明作詩之旨:
昔蔡琰作《胡笳十八拍》,後多倣之者。至王介甫集古人詩句為之,辭尤麗縟悽婉,能道其情致,過於創作,然此特一女子之故耳。靖康之事,可為萬世悲。暇日效其體集句,聊以寫無窮之哀云[42]。
一女子之《胡笳十八拍》不足以概括江山蒙塵之萬世悲,故而從李綱的集句詩《胡笳十八拍》起,隱約存在的蔡琰愈來愈淡薄,終於到了文天祥(1236-1283)的集句詩《胡笳十八拍》,被詩史巨人杜甫取而代之[43]。四、私德與公道
如前所述,蔡琰是否為《悲憤詩》的作者,始於蘇軾的懷疑,蘇軾兩度提及此事,皆接續着劉知幾辨析《昭明文選》所載李陵與蘇武書之真偽而來。劉知幾雖然沒有明言,在其《史通》中,藉着對比秦嘉之妻徐氏,批評了范曄對於蔡琰的寬容:
觀東漢一代賢明婦人,如秦嘉妻徐氏,動合禮儀,言成規矩,毀形不嫁,哀慟傷生,此則才德兼美者也。董祀妻蔡氏,載誕胡子,受辱虜庭,文詞有餘,節概不足,此則言行相乖者也。至蔚宗後漢傳標列女,徐淑不齒而蔡琰見書,欲使彤管所載,將安準的?[44]
同為能詩之才女,徐氏從一而終,夫亡毀形不嫁,宛若後世貞烈寡婦之典範。相反地,寡婦蔡琰不但再嫁,甚且與異族生子,文采煥然卻失去節操,《後漢書·列女傳》未載徐氏而取蔡琰,令劉知幾質疑范曄的治史標準。
我們不能肯定蘇軾對於蔡琰的懷疑是否受到劉知幾的影響,從宋人的詩文中,可以得見蔡琰受道德批判的情形,例如林景熙(1242-1310)的題畫詩《蔡琰歸漢圖》:
惜哉辨琴智,不辨華與夷。縱憐形勢迫,難掩節義虧[45]。
蒲壽宬的《詠史八首》之二《蔡文姬》云:
琴彈十八拍,聽此雙淚流。一死固已難,萬言復誰尤。九原見衛子,何語可以酬[46]。
劉克莊(1178-1269)並就《後漢書》記蔡琰對曹操表示“男女之別”,卻不能免於為胡人之妻,猶如《孟子·盡心上》所說,不服喪三年,卻計較三五個月的緦麻、小功等喪服,簡直不明輕重。其言曰:
曹操欲使十吏就蔡琰寫邕遺書,琰曰:“男女不親授,乞給紙筆,真草惟命。”妻胡之恥,豈不大于親授?所謂“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歟![47]
今傳《胡笳十八拍》全文除了見諸《樂府詩集》,朱熹(1130-1200)輯選晁補之(1053-1110)《續離騷》及《變楚辭》作的《楚辭後語》,也收錄了《胡笳十八拍》,且云:
胡笳者,蔡琰之所作也。東漢文士有意於騷者多矣,不錄而獨取此者,以為雖不規規於楚語,而其哀怨發中,不能自已之言,要為賢於不病而呻吟者也。范史乃棄不錄,而獨載其悲憤二詩,二詩詞意淺促,非此詞比,眉山蘇公已辯其妄矣。蔚宗文下固有不詧,歸來子祖屈而宗蘇,亦未聞此,何邪?琰失身匈奴,不能死義,固無可言,然猶能知其可恥,則與揚雄《反騷》之意又有間矣。今錄此詞,非恕琰也,亦以甚雄之惡云爾[48]。
朱熹贊同蘇軾對於《悲憤詩》的判斷,而認為《胡笳十八拍》優於《悲憤詩》,但不知祖述屈原、推崇蘇軾的晁補之何以沒有在《續離騷》及《變楚辭》中提及此詩?朱熹說明所以選錄《胡笳十八拍》,並非寬恕蔡琰失節之恥,只不過站在維護屈原精誠忠愛形象的立場,將寫作《反騷》的揚雄譏為等而下之,不如女流之輩罷了。
在《楚辭後語》的目錄,朱熹就指出:
至於揚雄,則未有議者,而余獨以為是其失節亦蔡琰之儔耳,然琰猶知愧而自訟,若雄則反訕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與琰比矣。
蘇軾和晁補之不談《胡笳十八拍》,是未嘗得見?抑或以人廢言?宋人指陳蔡琰失節,她在詩句中早有自覺,騷體《悲憤詩》云:“常流涕兮淚不乾,薄志節兮念死難。”《胡笳十八拍》云:“煙塵蔽兮胡虜盛,志意乖兮節義虧。”
明代題名鍾惺(1574-1624)點次的《名媛詩歸》對於蔡琰寄予同情,在《胡笳十八拍》的第二拍後評曰:“設以此中情景,設身處地,使紅顏質弱,慷慨其間,有少分干涉否。知此則不當責文姬以死也。”[49]譚元春(1586-1637)則在五言《悲憤詩》後注云:“一副經史胸中,一雙古今明眼,作此辱事,讀其所自言,又覺不忍鄙之,反增憐惜而已。”[50]
即使如此,就作品而言,《名媛詩歸》仍有其評價標準,鍾惺比較《胡笳十八拍》與騷體《悲憤詩》之“淺深雅俚老稚,望而知其不侔矣”,認為《胡笳十八拍》非文姬筆。
清代陸昶輯《歷朝名媛詩詞》認為《胡笳十八拍》可能是蔡琰先作幾拍,後人敷衍而成,《悲憤詩》則因其中有痛斥董卓之句,不可信[51]。
為女性文學專門著述的文學史書籍,大多以“薄命”形容蔡琰,盡量支持蔡琰的作者身份。初版於1916年(中華書局)的謝无量《中國婦女文學史》並列了蘇軾和蔡寬夫對五言體《悲憤詩》的見解,強調《胡笳十八拍》激昂悲壯之特色[52]。初版於1931年(上海光明書局)的譚正璧《中國女性的文學生活》指出《胡笳十八拍》為第二人口氣,《悲憤詩》較可信[53]。又如初版於1932年(上海開明書店)的梁乙真《中國婦女文學史綱》不但推舉蔡琰作兩種體裁《悲憤詩》之獨特成就,並別立一節“胡笳十八拍與胡歌關係”,認為蔡琰在胡地十二年,已受異族洗禮,故而文辭質樸,反駁鍾惺《名媛詩歸》之說,繼而從母性本質的角度,力主蔡琰作《胡笳十八拍》[54]。
1950年代以後,中國大陸出版為數眾多的文學史,不再以“不能死節”貶抑責難蔡琰,由於詩作的“社會性”、“歷史性”[55],符合“現實主義”的政治正確,蔡琰的地位一躍成為廣大受苦婦女的代表。北京大學中文系文學專門化1955級集體編著的《中國文學史》,便是一例。書中指出蔡琰:“置身於廣大受難人民中間,因此她寫出了大家共同的悲慘命運”,“但是作者的遭遇更深一層,因為她是婦女”,稱道蔡琰的詩“達到了現實主義的極高水準”[56]。
1963年初版,游國恩等人主編的《中國文學史》也說:“它是通過一個人的不幸遭遇反映了漢末動亂中廣大人民特別是婦女的共同命運,同時也控訴了軍閥混戰的罪惡。”“它在我國現實主義詩歌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57]
1982年初版,曹礎基等人編著的《中國古代文學史問答》中,敍述蔡琰“被捲在東漢末年軍閥混戰的階級矛盾和********之中”,“和廣大人民的命運緊連相繫,具有普遍意義”[58]。同書1985年的增訂本中,蔡琰被封為“我國第一個傑出的女作家”,她寫出了“戰亂的現實,人民的苦難”,“之前的文人敍事詩,還沒有人達到《悲憤詩》的水準”,“在‘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封建社會,能寫出這樣的珍品,是了不起的事情”[59]。
蔡琰個人的特殊遭遇被擴大為整個時代不幸人民的普遍命運,而她身為女性,受壓迫的悽愴景況更是慘烈。順着這樣的集體思維模式,1990年以降的文學史突出了戰爭對女性造成的傷害,郭預衡主編的《中國古代文學史簡編》說道:“可見在戰亂之中,婦女不僅承擔了最大的犧牲,而且始終無法擺脫封建道德籠罩在她們頭上的陰影。”《悲憤詩》“可看作封建社會廣大婦女的一頁痛史”[60]。
在筆者翻閱的四十餘部中文著述中國文學史書籍中,對於蔡琰其人其詩最能深切體貼,道出她身不由己的痛楚的,是林庚《中國文學簡史》所述,他說蔡琰的詩作:
反映了一個弱女子在那時社會中的可憐地位;她是被用錢可以贖回來的,她是只能嫁雞隨雞嫁犬隨犬的,她是不能不拋棄了自己親生的兒子的;在被贖回來後又不得不嫁了人,而因為自己是被胡兵搶去失了節的,她又只得加倍陪小心。總之她的命運是不由自己作主的。而這樣的任命運播弄的可憐生活,《悲憤詩》就作了典型的描寫,它的感動人,正因為它是最現實的[61]。
林庚的第一部《中國文學史》完成於1947年,由廈門大學出版。其獨特的文學史觀與寫作方式在1950年代調職北京大學之後不得不因應現實而有所調整,重新改寫為《中國文學簡史》[62]。儘管是時代變動,現實所需,林庚仍能不落俗套,以其詩人之性靈觀照古人,可謂別具隻眼。
相對於中國大陸學者受限於********的框架,臺灣的中國文學史著作有較寬闊的發揮空間,葉慶炳即為重要的代表學者。葉慶炳的《中國文學史》不將蔡琰置於魏代文學建安七子之末,而是在漢代詩歌中敍事詩之發展體系內別立一節論述,書中對於蔡琰“在世時歷盡悲慘遭遇”,“死後復飽受嘲諷”抱屈。他肯定兩篇《悲憤詩》為蔡琰所作,《胡笳十八拍》則為後人擬作[63]。
在單篇論文方面,由於一般文學史只接受五言體《悲憤詩》為蔡琰作品,故而就敍事結構、抒情方式與藝術特質等角度立論的文章也集中於五言體《悲憤詩》。1990年代以後,學術研究方法逐漸脫離固有的賞讀視域和價值判斷,從性別觀點和女性主義理論探討蔡琰其人其詩的論文為蔡琰研究提供了更豐富的成果。這是“遲來的公道”嗎?筆者未敢斷言,不過樂見群音迭起,多元交織,期許筆者的研究也會是其中之一。五、結語
在正史中從屬於丈夫;在文學史中附錄於建安七子,被懷疑與推舉的作者;被批判與表彰的婦人,蔡琰研究裏充滿了性別差異與兩重性。
本文旨在梳理前人的論點和研究取向,回顧一千多年來以男性話語為主調的論述軌蹟,呈顯其中“不在場實存”(presence of absence)[64]的現象。雖然引用了西蘇《美杜莎的笑聲》的部分言論,誠如她深受解構主義影響,不論旁人以“後現代女性主義”[65]或“後女性(權)主義”[66]定義她,而且不認為自己是女性主義者,也不將自己的見解歸類為“理論”[67],筆者希望本文只是展示過去蔡琰研究的性別關係,無意標榜為某一主義立場,更無須批判或厚責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