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谥文,亦称王文公。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历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嘉祐三年(1058)上仁宗万言书倡导变法,召为三司使度支判官、知制诰。治平四年(1067)知江宁府,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因保守派反对,于熙宁七年和九年两度罢相。元祐元年(1086)哲宗继位,以司马光为相,尽废新法,遂隐居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抱恨病逝。
王安石的诗文创作与政治变法密切关联,反对西昆文风,主张崇经重道,追求“适用”和“补世”。其文多书、表、记、序等论说文,长篇横铺而不力单,短篇纡折而不味薄。立意超卓,析理透彻,雄健峭拔。早年诗歌长于说理,指陈时弊,议论古今,见解精辟。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写景咏物,雅丽精绝,幽远清新,史称“半山体”。其词亦能“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开豪放之先声。存《临川先生文集》一百卷,有宋绍兴、明嘉靖、清光绪刻本。标点本以1962年中华书局版和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版《王文公文集》为佳。今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王安石全集》,巴蜀书社2005年版《王荆公文集笺注》。《四部丛刊》据明刻本影印《临川先生文集》收赋作四篇,皆篇幅短小,文字质朴,不求偶对,近于散文小品。
自汉代始,瑞符之说大行,尤以龙为最,成为诗文的主要题材之一。唐宋诗文中以“灵物”为题的作品,大都以歌功颂德为主旨,艺术上也鲜有可取之处,仅个别大家之作在题旨和构思上有所突破,如韩愈《龙说》、柳宗元《谪龙说》和白居易《黑龙饮渭水赋》。王安石的《龙赋》则别开生面,赞扬了“龙”的仁智之德。
龙之为物,能合能散,能潜能见[1],能弱能强,能微能章[2]。惟不可见,所以莫知其乡[3]。惟不可畜[4],所以异于牛羊。变而不可测,动而不可驯[5],则常出乎害人[6]。而未始出乎害人[7],夫此所以为仁[8]。为仁无止,则常至乎丧己[9]。而未始至乎丧己,夫此所以为智[10]。止则身安,曰惟知几[11]。动则物利[12],曰惟知时[13]。然则龙终不可见乎?曰:与为类者常见之[14]。
(《临川先生文集》卷三八,《四部丛刊》本)[1]潜:深藏水中。见:同现,显现。古人认为龙是“四灵”(龙、麟、凤、龟)之一,可行云布雨。天上的云、电、虹,地上的猪、马、牛,水中的鱼、鳄、蛇等,都是龙的变体和化身。
[2]微:隐微。章:同彰,显著。
[3]乡:通向,方向,处所。
[4]畜:饲养。
[5]驯:驯服。
[6]害人:给人带来危害。《庄子·秋水》:“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
[7]未始:始终没有。
[8]仁:仁德。《礼记·经解》:“上下相亲谓之仁。”
[9]丧己:忘我。《庄子·齐物论》:“今者吾丧我。”成玄英疏:“丧,犹忘也。”
[10]智:智德,即别是非、明利害、识时势、知彼己。
[11]知几:有预见,能察知隐微征兆。《周易·系辞下》:“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12]物利:物我彼此兼利。《列子·杨朱》:“君臣皆安,物我兼利,古之道也。”
[13]知时:识时势,正确把握“动”与“止”的时机。
[14]与为类者常见之:谓有仁智者时见之。
评《龙赋》直接赞扬了“龙”的仁智之德:既能为仁不止,又能知几知时;既不害人丧己,又能安身利物。这是对儒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主张的进一步阐发,从中可见出作者“度世之宜而通其变”,“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为政主张。全文质朴简洁,无铺陈藻饰,富于辩证哲理。
(赵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