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治蜀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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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古代教育和文化政策(2)

几次兴学之后,地方州县也大都建立了官办学校。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四川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来促进地方官学的发展。

(1)设置学官

北宋庆历兴学时,宋仁宗下诏令规定在地方官学设立学官,州县如果立学,本道使者选择所属官员为教授,三年更换一次。如果吏员不足,就选取乡里宿学有教学经验的人(《宋史·选举志》。)。从庆历以后,州学以教授为学官,其职责为经术、行义训导、考核学生、执行学规。元丰元年(1078),全国诸路州府学共设学官53员,四川设置6名,分别是“成都府路眉州、成都各一员,梓州路梓州、普州各一员,利州路利州一员,夔州路夔州一员”(嘉庆《四川通志·学校》。)。

宋代地方学校分为州学和县学两类。地方学校教师被称为教授,州学设教授2人,县学设教授1人。州县在校学生由国家供应伙食,免除赋役,县学的优秀学生可升入州学,州学每三年将部分优秀学生贡入中央太学学习。这就是宋代时推行的三舍法。地方学校所用教材为儒家的“五经”和“六艺”。

(2)规范地方官学的建制

在官学中设置的孔庙,是地方官员和学校师生祭祀孔子先贤的场所,并且“孔庙成为当时官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四川通史》第四册,第264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除此之外,还设有讲堂、学习室、藏书房、食堂和宿舍以及为前代或者当代的学者所立的祠堂。

(3)增加官学的经费来源途径

其一,由官府出资或官民合资修建。资金由地方政府划拨的公田收租而得。北宋时,下令州郡立学,赐学田五到十顷。

其二,私人合资或者出资修建。例如,“治平二年(1065)时,进士冯元崇率邑之儒衣冠者,各办材甓工役之费,易福源们院之隙地重建孔子殿及创学斋四十间,以为师生肄业之所”(嘉庆《四川通志·学校·艺文》。)。

宋代四川官学在建制上大体一致,规模不一,一般州府学规模较大,学生多,而边远地区学校少,学生少。根据宋代的地方教育政策,四川境内设置有路学4所,州学35所,军学8所,监学3所,县学180所。这些学校在三次兴学运动中逐渐被恢复修建。

2宋代四川书院的兴盛

书院在唐末时产生,五代时发展,宋代时兴盛。

宋代四川书院,多数由私人建立的讲学场所,也有一些由官办或者官助。四川书院的极大发展也和当时的文化发展有很大的关系。在庆历兴学运动后,四川地方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推动书院的发展。

宋代四川书院的发展,和政府的支持有密切关系。从庆历兴学开始,宋代政府虽然将注意力转向官学教育,兴建了各级官学,对书院的扶持相对较少,但从未禁止过书院的发展,并且对书院教育始终给予一定程度的自由(赵旗:《宋代书院的兴起及其意义》,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学校》。)。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四川地方政府也对书院发展采取了积极的扶持措施,主要表现在赐书、赐田和赐额等方面。

据载,“是时宋代有州县之学,有乡党之学。盖州县之学有司奉旨所建也。……后来所至,书院尤多,而其田土之赐,教养之规,往往过于州县之学”(《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可见,地方政府对书院的重视和扶持。

宋代理学的繁荣,儒释道三教学术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也是书院发展的重要因素,极大地促进了书院的发展。特别是宋代时四川理学的发展,对书院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积极影响。

宋代时四川著名的书院有:涪州北岩书院、夹江同人书院、黎州玉渊书院和邛州蒲江鹤山书院等等。其中有不少是官办书院。

涪州北岩书院,设在涪州(今重庆涪陵),宁宗嘉定十年(1217)设置,由涪州知府范仲武设置,为官办书院。

夹江同人书院,宁宗嘉定后期设于夹江县城中,夹江知县高定子设置,为官办书院。

黎州玉渊书院,宁宗开禧年间(1205-1207)设于黎州(今汉源县)城内,黎州知府薛绂设置,为官办书院。

蒲江鹤山书院,宁宗嘉定三年(1210)设于县东南隈支山,魏了翁设置,为民办书院。

宋代四川书院既是教育教学组织也是研究单位,书院的活动主要有:一是讲学,传播儒家文化,主要是传播理学观点;二是祭祀儒家先圣先贤,也就是祭孔,这也是书院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藏书。鹤山书院是其中的主要代表,藏书多达十万卷。讲学由山长担任自教,高门弟子(助教、讲书)任教。并请名儒来做临时性的学术讲演。讲学的内容主要以理学精神研究儒家经典。教学形式多样,体制灵活。

宋代的四川书院这种特殊的教育组织,其发展和繁荣对促进四川蜀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四川地方政府的扶持对书院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另外,宋代文化繁荣和兴盛是四川书院发达的根本原由。

虽然宋代地方官学和书院都比唐代得到更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各地方官学的规模并不是很一致,官办书院的发展规模也很有限,宋代地方政府也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来兴学和促进地方教育的发展。

宋代以后,四川地区的书院继续有所发展,不仅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具备了社会教育功能,制度日趋完善,在全国的书院教育中名列前茅,占有重要地位(《四川书院史》,第6页,巴蜀书社,2000。)。

从宋初到清末这段时期,书院成了我国封建社会学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当时的教育产生过重要的影响(熊明安、徐仲林、李定开:《四川教育史稿》,第109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3。)。

三清代四川地方政府筹集教育经费、

兴建义学的措施

(一)通过设置学田、对农村集市贸易收税等

措施来筹集教育经费在元代和明代,四川教育仍然有所发展。长期的战争破坏了大量的学校,元代初期,政府开始恢复地方学校,四川地方官员也大力兴学。

明代时,地方政府不提供学校的教育经费,学官俸禄在本地正供内开支,其余费用由各地自行筹集。地方教育费用的来源为地方官员捐俸,挪用罪囚缴纳的赎金,本地士绅赞助等,其中本地士绅的赞助成为最重要的来源。

清代地方官学设置沿袭明代的旧制,四川的学校也分为府学、州学、厅学、县学和卫学等,另外,还有义学、义塾、社学、乡学、私塾等,统称为儒学。清代四川省级教育行政长官为四川学政。省以下的府、州、县,分别设置府学教授、州学学政、县学教谕等官来管理地方教育。清代地方学校的教材也主要是儒家经典。

清代四川官学除了官府津贴之外,还有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筹集的经费,为四川教育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设置学田。学田,是我国封建社会各类学校所属田产,是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其租银悉充办学经费,包括师生教学、生活等各项支出。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设于宋代,一直沿用到清代(钱蓉:《清代学田的经营管理》,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学田来源主要为地方乡绅捐赠,没收私占官地和民间互争产权而长期不能决定归属的土地及寺庙土地。

《蜀海丛说》中记载了清代四川学田的主要来历和用途:“四川各府、厅都有学田,学田的租金和利息的收入用来资助本郡邑文学科名,其所需款项由地方筹集和绅富慷慨捐赠,历岁年都有增无减,达二百年之久。”

学田收入的用途主要有:津贴各郡邑学官;送给值岁科两考的学使,每邑例送栅费数百金;每值科举三年本郡邑廪增附生赴省乡试每人送旅费若干;各县举行考试时的办公费用;没有设学之地给当地书院以资助。

农村集市贸易收税。清代商品经济发达,各地农村兴起了很多集市,从各地农村集市贸易中所收取的税款都用于该地兴办教育。

学田收入的稳定性,学田收支管理独立性,保证学校日常经费的支出,为清代政府和民间办学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为兴办地方官学,扩大封建人才培养范围和在文化教育上加强封建****主义中央集权提供一定物质基础(钱蓉:《清代学田来源试析》,见《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总之,四川地方政府的这些措施都对清代四川地方教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四川地方政府兴建义学的措施

义学,在宋代以宗族为单位设立,限于教授本族子弟。到明清时成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清代“书院以育英俊,义学以养蒙童”(道光《夔州府志》卷三十六。)。可见,当时的书院相当于成人教育,而义学(包括社学)相当于现今的小学教育。义学在农村较为普及,遍及乡村,对发展地方文化教育起了很大的作用。

清代四川有义学48所。义学的学舍叫馆,又称义馆。四川各地所设义学分布极不平衡。官办义学主要由各县知县主持办理。办学资金由知县等倡议捐输银钱产业,或行政命令增加税收,提留各地方公款。民办义学的经费主要靠地方官员、商人、乡绅的捐助。并且地方政府对捐资办学的士绅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嘉庆年间,曾规定“凡地方绅士捐资办学,百两以下,州县给匾奖励,千两以下,按其多寡,院司道府给匾奖励,千两以上者,视其出身,从优酌请议叙”(嘉庆《新都县志》卷四十八。)。这样的措施也促进了四川地方义学的发展。

嘉庆和道光年间,四川地方政府兴办了大量的义学。如道光十六年,新都县邑人杨中岷一次捐银300两,添置河坝、旱地7亩3分,年收租钱7千。又如安岳县鼓山麓设置的义学,嘉庆十六年,邑绅周荣基捐资建房18间,置田50亩。安岳县知县曾锡也捐60金帛支持义学。

义学教学内容有书法和四书五经等。官办义学师资由县署任命。民办义学由当地士绅推举有学问和威望的人作学东,负责延请教师,然后备文报县儒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