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的经历显然不能重复。如果她在记录处工作,那会相对容易一点,可他并不知道小说处在大楼的什么地方,而且也没有借口去找她。如果知道她住在哪里,什么时候下班,也许可以设法在她回家的路上和她见面。可是跟踪她回家不太安全,因为那意味着在真理部外面游荡,肯定会被人注意的。给她写信就更不可能了。所有的信都会在运输过程中被拆阅,这个惯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事实上,很少有人写信。偶尔需要传递消息的时候有明信片,上面印好了一串词语,你只要删掉用不着的那些就行了。反正他也不知道那姑娘的名字,更别说地址了。最后,他决定餐厅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他见到她刚好一个人坐一张桌子,在餐厅中间,离电幕不是太近,周围的人声又足够嘈杂——如果这些条件能维持,比如,三十秒,他们也许就能说上几句话。
此后的一个星期,生活就像一个不安的梦。第二天,直到哨音催着他离开餐厅时,她才来。也许她被换到较晚的班次去了。他们没有对视一眼就擦肩而过。第三天,她按平常的时间来到餐厅,却和其他三个女孩坐在电幕的正下方。接下来难熬的三天她都没有出现。他的整个身心都被一种难以忍受的敏感折磨着,那是一种透明状态,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声音、每一次接触、每一句他不得不说或者听的话,都是一种痛苦。即使睡着了也躲不开她的影子。这几天他没有碰日记。如果有任何调剂,那就是工作,在工作中他有时可以连续十分钟忘记自我。他完全不知道她是怎么了。他没法打听。她可能蒸发了,可能自杀了,也可能被远远地调到大洋国的另一个地方去了。最糟糕也最可能的是,她可能只是改变了主意,决定躲开他。
次日,她出现了。她已经摘下了吊带,只在手腕上绑着一圈石膏。看见她,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忍不住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了好几秒。接下来的一天,他差点跟她搭上话。他走进餐厅时,她正独自坐在离墙很远的一张桌子旁。时间还早,餐厅里没有坐满。队伍徐徐移动,温斯顿快到柜台时队伍突然停了两分钟,前面有个人在抱怨没有拿到糖精片。可是,当温斯顿拿到餐盘开始向桌子走去时,那姑娘还是一个人。他若无其事地向她走去,目光寻找着她后面的桌子。她离他只有大约三米远了。还有两秒钟就到了。这时,身后有一个声音在叫:“史密斯!”他装作没听见。“史密斯!”那个声音又叫了一声,这次更响了一点。躲是躲不掉了。他转过身。一个名叫威尔沙的金发小伙子正在微笑着招呼他坐自己那桌的空位子。他长得傻乎乎的,温斯顿并不怎么认识他。拒绝他太危险了。既然被认出来了,他就不能再走过去和一个单身姑娘坐在一起。那样太引人注目了。他友好地笑了笑坐了下来。那个傻乎乎的金发的脑袋冲着他笑。温斯顿幻想着拿起一把鹤嘴锄一下敲开那个脑袋。几分钟后,那姑娘的桌上也坐满了。
但是,她一定看见了他向她走过来,也许她会把这当作一个暗示。第二天,他特意来得早一点。果然,她还坐在老地方,还是一个人。排在他前面的是一个小个子像甲虫一样的男人,他行动敏捷,扁扁的脸上长了一双疑神疑鬼的小眼睛。温斯顿拿着餐盘离开柜台时,只见那个人正径直向那姑娘的桌子走去。他的希望又一次落空了。远一点的桌子上还有一个空位,但是从那个人的外表看来,为了自己的舒适,他一定会选择一张最空的桌子。温斯顿跟在后面,心里冰凉冰凉的。若不能和那姑娘单独相处,什么都完了。这时突然一声巨响。那个人趴在地上,餐盘飞了,汤和咖啡洒了一地。他站起来恶狠狠地看了温斯顿一眼,显然怀疑是温斯顿绊了他一下。可这没什么。五秒钟后,温斯顿坐在了那个姑娘的桌旁,心跳得像打雷一样。
他没有看她。他打开餐盘立刻吃了起来。他必须在别人到来之前马上说话,但此刻,一种可怕的恐惧感抓住了他。自从她第一次接近他,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她也许已经改变了主意,她肯定已经改变了主意!这种事不可能成功;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他差点完全放弃说话的念头,要不是此刻他看见安普夫,那个耳朵毛茸茸的诗人,正端着盘子无精打采地到处找座位。不知为什么,安普夫很喜欢接近温斯顿,如果看见他,一定会坐在他这桌。大约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采取行动。温斯顿和那个姑娘都在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们吃的是菜豆做的稀稀的炖菜,其实和汤一样。温斯顿用低低的含糊的声音说了起来。谁都没有抬头,两人一勺一勺不紧不慢地把那稀汤寡水的东西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不动声色地小声交谈几句必要的话。
“你什么时候下班?”
“十八点三十分。”
“我们在哪儿见面?”
“胜利广场,纪念碑附近。”
“那儿到处都是电幕。”
“如果人多就不要紧。”
“信号是什么?”
“没有。看见我周围人多了再过来。别看我。只要别离我太远就行。”
“什么时候?”
“十九点。”
“好的。”
安普夫没看见温斯顿,在另一张桌旁坐下了。他们没有再说话,而且,作为两个面对面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的人来说,也尽可能不看对方。那个姑娘很快吃完午饭走了,温斯顿留下来抽了一根烟。
温斯顿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到了胜利广场,绕着一个有沟槽的大柱子的基座走了一圈。柱子顶上是老大哥的雕像,他正凝视着南边的天空,那里,在一号空域的战场上,他打下了好几架欧亚国的飞机(几年前曾是东亚国的飞机)。前面的大街上有一个骑马的人像,据说是奥立佛·克伦威尔。整点已经过了五分钟,那个姑娘还没来。可怕的恐惧感又抓住了他。她不会来了。她变卦了!他慢慢地走到广场北边,认出了圣马丁教堂,心里有种苍白的喜悦,当那教堂的大钟还在的时候,曾经敲出过“你欠我三法寻”的声音。这时他看见那个姑娘站在纪念碑的基座旁,正在读或者假装读一张斜斜地贴在柱子上的海报。现在过去不安全,要等人聚集起来。基座周围全是电幕。就在这时,从左边传来一阵喧嚣的叫喊声和重型车辆的轰鸣声。突然,人人都往广场另一边跑去。那姑娘敏捷地绕过纪念碑基座旁的石狮子加入了人群中。温斯顿一边跑,一边从别人的叫喊声中得知正有一队欧亚国的囚犯经过。
密密麻麻的人群已经挤满了广场的南边。温斯顿平时是那种一见混乱就往后躲的人,可这次他却又推又搡地往人群里钻。很快,他离那姑娘只有一臂之遥了,可是前面挡着一个大块头的无产者,和一个几乎同样大块头的女人,可能是他老婆,两人形成了一座无法通过的肉墙。温斯顿侧过身猛地一挤,终于把肩膀插进了两人之间。一时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快被那两个壮硕的屁股挤成肉酱了,他总算挤了过去,出了一点汗。他站在那姑娘身边。两人肩并着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
一长串卡车慢慢驶过街道,车上的每一个角落都站了一个拿着冲锋枪面无表情的警卫。车里蹲着一些穿着破旧的绿军装的黄种人,紧紧挤在一起。他们悲哀的蒙古脸透过卡车的两侧向外望着,但是丝毫不感兴趣。卡车偶尔一颠簸,就传来金属的碰撞声:所有囚犯都戴着脚镣。卡车满载着满脸愁容的囚犯一一驶过。温斯顿知道他们在那儿,但他只能断断续续地看见他们。那姑娘的胳膊,从肩部到肘部,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她的脸颊离他那么近,他几乎能感觉到她的温度。她立即控制了局面,像上次在餐厅一样。她开始用同样不动声色的声音说话,嘴唇几乎不动,含糊的声音很容易被周围的人声和卡车的轰鸣声淹没。
“你能听见吗?”
“能。”
“星期天下午有空吗?”
“有。”
“那就听好。一定要记住。先到帕丁顿车站——”
她向他交代了路线,那军人一般的精确性让他颇为惊讶。先坐两个小时的火车;出站以后向左拐;沿着马路走两公里;通过一个顶上没有横梁的大门;顺一条小路穿过一片田野;走上一条长满青草的小路;沿着小路穿过灌木丛;到一棵长满了苔藓的枯树旁。她的脑子里好像有一幅地图似的。“你都记住了吗?”最后她小声说。
“是的。”
“先向左,然后向右,然后再向左。大门顶上没有横梁。”
“知道。什么时候?”
“大约十五点。你可能要等一会儿。我从另一条路去。你真的记住了吗?”
“是的。”
“那就赶快离开。”
她不用交代他也知道。可是这时,他们根本没法从人群里脱身。卡车还在驶过,人们还在贪婪地看着。开始还有一阵嘘声,是人群中的党员发出的,很快就停了。主要的感情是好奇。外国人,不管是欧亚国的还是东亚国的,都是奇怪的动物。人们从未真正见过他们,除了囚犯。即使囚犯也只能匆匆一瞥。没有人知道那些囚犯的下场,除了那几个被作为战犯绞死的之外。其它的只是失踪了,也许被送到劳改营去了。圆圆的蒙古脸换成了欧洲人长着大胡子、肮脏疲惫的脸。一双双眼睛从胡子拉碴的颧骨上方看着温斯顿,有时带着奇怪的专注,但又一晃而过。车队快到尽头了。在最后一辆车里,他看见一个被乱蓬蓬的花白头发遮住了脸的老人,他笔直地站着,手腕交叉放在胸前,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绑着手。快到温斯顿和那姑娘分手的时候了。在这最后一刻,当人群把他们围住的时候,她的手摸到了他的手,给了他匆匆一握。
他们双手相握还不到十秒钟,但似乎又是很久很久。他有时间了解她手上的每一个细节。他摸索着她长长的手指,形状很好的指甲,干活磨出了一排老茧的手掌和手腕下面光滑的皮肤。这样一摸,他已经想象出她手的样子了。这时,他突然想起他还不知道那姑娘眼睛的颜色。可能是棕色的,但有些黑发的人有蓝色的眼睛。回头看她实在太愚蠢了。他们紧握着双手,在拥挤的人群中没有人注意得到,他们的目光却坚定地注视着前方,他没有看见那姑娘的眼睛,却见那个老囚犯的眼睛透过一头乱发悲哀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