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确是一个美得让人难以想象的圣地。
他不是像土包子一样用金用银来彰显其豪气,散发着一种俗气。
这里一切透着淡雅,淡雅中透着浓浓的高贵。
一个山野长大的金凤,哪里见过这种气派,在来瑶池时,兴高采烈,但现在脚下踩着的地就是瑶池时,她才感觉内心充满一种不安,甚至是畏手畏脚的恐慌感。
好像一只胆小的小鹿,可以在森林里优雅地自由奔跑,但一下来到这个长廊,发现丧失了这种自由的天性,而变得慌乱无头绪了。
“嘿,小秀!”
金凤看到小秀在自己前面,她突然感觉好开心,有这个陌生的环境里,终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于是放开喉咙叫了一声。
“嘘!”小秀紧张得把手指竖在嘴边,瞪着惊恐的眼睛朝她暗示小声点。让金凤一下把本来溜到嘴边的话又吞了下去。
想想自己以前在丛林里,和自己的伙伴在一起时,可以放声高歌,此声刚落,另外一处又起,叽叽喳喳的在各个枝头嬉戏、斗嘴,好不快活。
在这里,好像变得粗俗,一切的天性都需要收敛,让人好不自在,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文明,所谓的气质吗?
金凤内心有一种想离开这种地方的感觉。
“快点,快点,把这些抬到外面去!”一个小总管服饰的人大摇大摆地向前走过,一边吆喝着后面的人,只见四个人抬着一个大的花坛在后面。
“咦!这人怎么可以吆喝来吆喝去啊!”金凤有些不开心,“为什么我叫一声不行,你就要提示我小声点,而他们可以。”于是质问小秀。
“你又不是这里的人,真是的。”小秀嗤之以鼻,好像对这类问题她都不想回答,“在这种高端场所里,懂规矩一点。”
金凤还是不明白,正想再问,这时一个人穿了华丽衣服的人手里拿着一个小紫砂壶,慢慢地踱步走过来。
小秀有意识地站到一边去,这个长廊够宽,小秀根本没有必要站起来,因为根本不会碍着他走路。
当那人快要走过去,小秀还下意识的低了一下身姿,原来不是让他过去,而是像奴婢对主子毕恭毕敬一样敬重一下人家,
那人微微向小秀点了一下头,目光微微的扫了小秀一眼就走过去了。
金凤感觉这个人的眼光是很吝啬的,一点也不会浪费,金凤就在小秀的身边,但他的眼光没有一点散在金凤这边来就过去了。
“切!什么玩意儿。”金凤嘴巴里嘀咕了,正准备弯腰把长廊里的花草打理时,耳边传来了刚才那个小总管的声音。
“大人,花坛抬出去了!”
金凤闻声扭头过去,只见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小总管正哈着腰,一脸堆笑的跟刚才那个身着华丽服饰的人说着话。
“以后工作仔细点,不要把这些有枯枝败叶的东西还留在那里。”
“是,是,是,大人放心,以后会注意的。”那人像鸡啄米一样,这哪是谈话,简直是求饶一样。
“要是让王母看到了,问责起来,让你们这帮下人吃不完兜着走!”
那人仍然昂着头,然后走出去了,只有那个还在看着他的背景,在一个劲的候着,直到那人消失在眼前了,才直起身来,好像生怕那人会突然一回头,没有看到他在后面恭送一样。
金凤内心愤愤不平,恨不得眼睛里飞出一把鞭子,痛痛快快地抽过去一把:“这也太不把人当人看了!”
那个人转身“噔噔噔……”往里走,发现金凤还在看着他,顿时大怒,痛斥道:“手脚麻利点!”然后头一昂,走开了。
“靠!狗奴才!”金凤从来没有这么恶毒地诅咒过一个人,所有美好的向往,倾刻也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