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屌丝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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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新城市,新开始

在我们赢的第三局后TFG战队彻底闭上了嘴,同时他们也第一时间为我们三人充了QB,还真别说这三个家伙还是挺将信用的。

在和TFG战队打完后我们三个人又玩了几把,直到晚上11点多我们才结束了游戏,这其间我们也都是赢多输少,我们三人之间的默契也越来越好了。

互道晚安后我们三个人都下了线,我洗了一个澡后便直接睡下了。

由于今天一路的奔波还有之前《英雄杀》的激战,让我很快便进入了睡眠,这一觉睡得非常香,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八点多了。

起床后我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便向林叔退了房,不过我还是留下的电话,并且跟林叔说好有空就一起玩《英雄杀》。

临离开这个小镇前我又去了“一家面馆”吃了一碗美味的牛杂烩面,带着对这个小镇的回味我再次踏上了旅途。

又是经过一天的行驶,我终于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这个城市依旧是一个连三线城市不不挂的城市,这里的繁华程度跟一般的小县城差不多,这里的夜没有那么多的灯红酒绿,更趋于静谧,这正是我喜欢并选择在这里留下的原因。

当天夜里我在市中心找了一家旅馆,虽说这里的房费高达288元一夜,但这里却能让我更接近这个城市,更快的融入其中。

晚上八点来钟,我出了旅馆一个人在城市里闲逛,当我路过中心广场时发现好多大妈大爷都在跳着广场舞,大爷大妈们伴随着《最炫民族风》的音乐欢快的扭动着身体,三十四号人一起舞动的场面还真是挺震撼的。

看了一会儿大爷大妈们的广场舞后,我有继续往广场东面走去,走了不远便到了一条夜市,在夜市路口一个头发长长的青年正在弹着吉他唱着歌:

说声对不起,真的我爱你

可是这份感情不会有结局

说声对不起,真的我爱你

宝贝,我的离开也是情不得已

说声对不起,真的我爱你

请你相信我是真的很爱你

……

这长发青年唱的这首歌我没有听过,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原创,不过从歌声中能够感觉到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于是我走上去将一张百元大钞放到他身前的吉他盒中。

在他身前的吉他盒子里面丢满了各种零钱,多是一块的,五毛的,就连十块的都很少见,我这张百元大钞显得格外扎眼。

在我将百元大钞放入吉他盒后,长发青年停了下来,对我说道:“谢谢!”

“唱的很不错!”我对他输了一个大拇指说道。

长发青年听到我的夸奖后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然后继续弹起他的吉他唱起了歌:

我要为你唱首歌

一首为爱为你唱的歌

不管未来或此刻

希望它能永远代表我

我想和你做个梦

一个有爱有你的美梦

不管挫折那么多

只要你在身边已足够

反反复复问过自己

像我这样一个人

一个平凡的人

可以爱你吗

可不可以爱你

可不可以爱你

我自己好犹豫

没有什么给你

只有情歌一曲

唱给你听

让我站在这里

为爱高歌一曲

征服你的心

让我和你永远一起

…………

可不可以爱你

请给我个回应

那些甜言蜜语

那些美好憧憬

我会努力

让我站在这里

为爱高歌一曲

征服你的心

让我和你永远一起

这首歌我知道,是俞思远的《可不可以爱你》,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听着长发青年的弹唱,我并没有回头,而是直接王夜市内走去。

每个城市最热闹的时刻都是夜,而夜最热闹的并非那些灯红酒绿的夜店或是酒吧,而是夜市。

夜市本就是一帮市井小民聚堆儿而成的,所以夜市一直一来都是透露这一股子平凡是市井气息,而很多人就是喜欢夜市的这种气息。

夜市顾名思义就是夜间做买卖的市场,可能贩售杂货、饮食小吃、游戏等。

所有的夜市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热闹,夜市从来不缺少的就是人。当地的居民,附近打工的男男女女,约会的年轻情侣,遛弯到这里的大爷大妈,形形色色的各种人这里都有。

而夜市虽然是卖什么的都有,但作为夜市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是小吃。

夜市的小吃各形各色,很多摊位都是几代持续一直在做的,这其中像是炸串,炸鸡排,涮涮锅这类小吃是最多,也是最火爆的。

现在夏季已过,夜市最热闹的时候也过去了,但此时的这个夜市依旧是人满为患。

人多的地方永远少不了一种职业,那就是小偷。

对于小偷都是人人痛恨的,但其实很多小偷都是生活所迫才走上扒窃这条路的,和小偷相比那些整天花天酒地的领导更让人恶心。

我来到这座新城市的第一天我就非常幸运的遇到了小偷,不过当时并不是我被偷,而是我看到别人被偷,出于好心我当时就指着小偷喊道:“干什么呢!”

被我这么一吼,小偷当即放弃偷盗撒腿就跑,出于本能我竟然朝那小偷追去。

接下来的追逐并没有像是电影里面那样一路狂奔一路鸡飞蛋打,那都是不现实的,只要敢撞翻人家的摊子必定会被人当场就给按地上的,所以我和小偷的追逐是他小心翼翼的逃,我小心翼翼的追。

夜场并不是太长,很快我和小偷就出了夜市。

出了夜市小偷的速度优势渐渐显露了出来,很快小偷便跑得没有了影,就当我准备回夜市的时候,小偷竟然又回来了,而且这一次他还带着两个同伙。

顿时形式逆转,我从原本追逐小偷的角色变成了现在被小偷追逐的角色。

看到对方三个人我自然不会傻傻的在原地等他们来揍我,我撒腿便往夜市方向跑去。

我选择往回跑是有原因的,首先夜市人多量这些小偷也不敢对我怎么样,即便是他们敢在那么多人面前揍我,在人多的夜市中他们动手也不会太舒展,一旦误伤了别人倒霉就不是我了;其次是因为在夜市人多的掩护下我逃起来更容易,一旦让我逃到中心广场我就彻底安全了,要知道那些大爷大妈可都是正义感爆棚的主儿!

还好我在看到小偷回来的时候我们是隔着一段距离的,不然就以我的速度绝对还没等跑回夜市就被人家抓到了。

后面的三位小偷对我穷追不舍,我在被他们抓住的前一刻成功逃进了夜市人群之中,不过这帮家伙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我,依旧对我追逐着。

我心里暗骂着这帮小偷,而脚下依旧不停,就当我跑出夜市口要往广场跑的时候却被这帮小偷给按在了地上。

其中两个小偷别住我的胳膊将我脸摁在地面上,而那名带头的小偷蹲下来瞅着我说:“好小子,挺有种呀!我丁九哥干活你都敢捣乱,我看你是活腻味了!”说着这货就对这我的脸打了一巴掌。

我试图挣扎,但胳膊被另外俩小偷别住了,一用力就会很痛,没有办法我只能被那个叫什么丁九哥的打脸。

既然身体不能反抗,那我便只能用嘴反击了。

“死排骨,有种放了老子单挑呀!”由于那个丁九哥身材很瘦所以我讽刺其为排骨。

“妈的,我最恨别人骂我排骨了,今天我非弄死你不可!”说着这个丁九哥从腰上掏出一把蝴蝶刀很熟练的耍弄了起来。

看着丁九哥玩蝴蝶刀的手法就知道这货绝对不是善茬。

“有种捅死老子呀!”我赌这货不敢捅我。

“小六小七,把这孙子给我提起来,今天九爷我就给他放放血!”丁九哥对那两个别住我胳膊的小偷吩咐道。

那两小偷很听话的将我给扶了起来,但我的双手还是被这俩家伙给别着,依旧不能动弹。

“有种咱俩单挑!”我继续对丁九哥激将着。

“你当我傻呀!你他妈五大三粗的,跟你单挑我又什么优势,现在你他妈是我的靶子,我想怎么捅你就怎么捅你!”这货竟然不吃我的激将,这下可麻烦了。

就在丁九哥准备用刀捅我的时候,突然冲过来一道黑影。

说时迟那时快,黑影冲过来后第一时间将丁九哥刺向我的蝴蝶刀踢落在地,随后那黑影又是一个转身回旋踢,一脚踢在了丁九哥的脸上,将其直接撂倒在地。

“怎么是你?”看到黑影的样子后我发现我竟然认识他。

其实也不能算是认识,顶多能算得上相识而已,因为这黑影是我今天才看到的第一面,这个黑影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夜市口前弹吉他的长发青年。

丁九哥从地上爬起来,吐了一口带着血丝的唾沫骂道:“好小子,竟然敢管我丁九哥的闲事,我看你也是活腻味了,哥几个给我揍这小子!”

在丁九哥的一声鼓动下那两名别住我胳膊的小偷松开了我朝那长发青年扑去。

还真别说,这长发青年的身手相当了得,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三个小偷给撂翻在地,不过就在他刚把三个小偷撂翻在地的那刻,一个带着金链子的光头却从夜市里冲了出来,一脚飞踹将长发青年给蹬倒在地。

“八爷!”

“八爷,给我们报仇呀!”

“救命呀,八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