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隋唐三教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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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二安史叛乱之前的佛教哲学(5)

我母之体与石女义,有法及法不相依顺。(《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五)陈那的《理门论》还讲到一个自语相违的例子,说是外道立宗:“一切言皆是虚妄”。这实际上是一个悖论,遭到了陈那的反驳。如果说“一切言皆是虚妄”是悖论,因而不能立宗,是由于逻辑上的自相矛盾,那么,“我母是石女”则主要是由于违背客观事实,因为石女就是不能生育的妇女。不过我们在这里发现的不是这两个命题如何自相矛盾,而是法相宗理论的自相矛盾。因为把妇女分为能生育和不能生育,就是一种分别,这种分别就是承认了此例的客观实在性、实有性,因而不是虚妄。至于承认石女不能生育,就更是以事实为根据。然而法相宗是只承认唯识是有,而其他所谓世间法都是遍计所执,是虚妄不实的。 相比之下,三段论则仅仅注意逻辑在形式上的无矛盾性,而因明则还要注意它的前提或结论是否能够成立。为此因明学提出“不违世间”的原则。所谓不违世间,就是以世俗的常识为根据,其实质也是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根据。《因明入正理论》列举了世间相违的几个事例道:世间相违者,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因明入正理论》卷五)窥基的解释,把世间分为两种:一种是学者的世间,第二是学者以外的世间,或者叫做“非学世间”。“怀兔非月”之所以犯了世间相违的错误,就是因为学者世间和非学世间“一切共知月有兔故”;“人顶骨净”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为“世间共知死人顶骨为不净故”(《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五)。如果把“怀兔非月”作成一个论式,则如下所示:宗:怀兔非月。因:以有体故。喻:如日星等。窥基批评说,这个论式,“虽因喻正,宗违世间,故名为过”(《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五)。也就是说,尽管这个论式在形式上完全符合要求,但是它的内容违背了普通人的常识,所以它是错误的,不能成立。在这里,逻辑的成立与否不是以逻辑自身为依据,而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最远离客观事实的佛教,在这里却采用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的论证方式。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分析了“人顶骨净”的立论原因,认为是有个迦婆离外道,把人的髑髅穿起做发饰,有人批评他们,他们就立了这个论式,企图为他们的行为辩护。这个论式道:宗:人顶骨净。因:众生分故。喻:犹如螺贝。

依陈那的分析,这个论式虽说因、喻都没有错误,但是宗违背了世间,因为世间都知道人的顶骨不净。因明学常用的例子之一,是火和烟的关系:宗:此山有火。因:以有烟故。喻:如灶;入灶见是有烟与有火。这个例证,实际上承认了火与烟的关系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不是梦境,也不是如患眼病者看见眼前乱飞的头发和苍蝇,而是从对炉灶的观察中所得出的结论。如果说烟与火的关系也是依识所变,那么,识为什么不把水与火变为共生,因而知道有水就可以判断有火?但是法相宗没有讨论这样的问题。因明学还有一个常用的例子是关于声音的,其论式有:宗:声是无常。因:所作性故。喻:犹如瓶等。在这里,支持整个论式的,是对瓶等的世间知识。法相宗一面激烈抨击世俗的认识是梦境,是如眼病患者所虚见的头发和苍蝇,一面在论证自己的教义时,又不得不向世俗的认识求助。这是一切唯识说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窥基说,有些问题,是可以与世间相违的,但要加简别,比如玄奘的“唯识比量”。唯识比量的宗是违背世间的,因为“世间共说色离识故”(《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五)。但这个比量加了简别语,即限制词,就使这个比量不犯与世间相违的错误。这些简别语的第一条,就是“真”,由于加了这个真,就不犯世间相违的错误了:有法言真,明依胜义,不依世俗,故无违于非学世间。(《因明入正理论》卷五)当然,真,也是大乘的真,所以这个简别语不仅使这个因明论式不违非学世间,也使它不违学者世间。然而,尽管这个论式从逻辑上非常严密,但它也把自己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它就把自己的结论仅仅当作自己的结论,从而失去了这个结论的普遍意义。即一切唯识只是法相宗的一家之言,而不是普遍真理。然而,色不离眼识,不过是法相宗的代表性结论。这个结论所代表的是,一切法都不离识,并且为识所摄(包含),因而是法相宗的根本结论。这个结论是违世间的,而达到这个结论的因明论式,又必须以不违世间为基本原则,于是法相宗就不得不对自己的结论加以限制。这样一来,受限制的就不仅仅是一个论式的问题,而是法相宗根本结论的适用范围问题。它要达到的结论如此,而它运用的工具又要求如彼,对于法相宗,这是一个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这个矛盾的存在,就降低了法相宗结论的可信度。它不久趋于衰落,当有这种矛盾的作用在内。《法相宗哲学》一节参考书,除引用者外,尚有《因明新探》,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石村《因明述要》,中华书局,1982年等。

(三)华严宗哲学

1华严经和华严宗《华严经》全称《大方广华严经》,是中国佛教一部重要经典。它有三个译本:一是东晋末到南朝刘宋初年由佛驮跋陀罗译出的六十卷本,一是由唐代实叉难陀于武则天当政期间译出的八十卷本,第三是由般若在唐肃宗到唐德宗年间译出的四十卷本。在六十卷《华严经》译出之前,曾陆续有被称为华严类的经典译出,但篇幅较小,名称也各自不同。《华严经》的译出,大体包括了以前华严类经典的内容,可视为此前华严类经典的集大成。《华严经》完成了卢舍那或译作毗卢遮那佛的创造,认为卢舍那佛就是佛的法身,其他佛,包括释迦牟尼佛在内,都只是卢舍那佛的化身。《华严经》的内容,主要就是赞颂卢舍那佛,教导人们如何成佛。唐译《华严经·如来现象品》描述佛的形象道:一切众生海,佛身如影现,随其解差别,如是见导师。一切毛孔中,各各现神通。佛身不思议,国土悉在中,于其一切处,导世演真法。所转妙法轮,法性无差别。如来微妙身,色相不思议……佛身一切相,悉现无量佛,普入十方界,一一微尘中……佛刹微尘数,如是诸国土,能令一念中,一一尘中现。一切诸国土,及以神通事,悉现一刹中,菩萨力如是。十方所有佛,尽入一毛孔,各各现神通,智眼能观见。如是坐已,其诸菩萨身毛孔中,一一各现十世界海微尘数一切宝种种色光明。一一光中,悉现十世界海微尘数诸菩萨,皆坐莲花藏师子之座。此诸菩萨,悉能遍入一切法界诸安立海所有微尘。彼一一尘中,皆有十佛世界微尘数诸广大刹。一一刹中,皆有三世诸佛世尊。此诸菩萨,悉能遍往。亲近供养。如来一一毛孔中,一切刹尘诸佛坐。……也就是说,佛身是普遍存在的,存在于每一微尘之中;而佛又能让每一微尘、每一念头,令自身每一毛孔,容纳无限数量的国土,容纳无限数量的佛。菩萨,也有这样的神通。华严宗的实际创始人法藏对《华严经》关于佛的形象进一步说明道:此卢舍那法界身云,无障碍故。常在此处,即在他处故。远在他方,恒住此故。

身不分异,亦非一故;同时异处,一身圆满,皆全现故。一切菩萨,不能思故。(《华严经旨归》)为了具体说明这个意思,法藏又从十个方面加以论述。其中“依正无碍”条称:“谓此身云,则作一切器世间……一切世界海;又亦潜身入彼诸刹,一一微细尘毛等处,皆有佛身,圆满普遍。”这不仅是说,佛身无处不在,而且是说,佛身创造一切,如同法相宗说阿赖耶识种子变为器世间。其“潜入无碍”条称:“谓此佛身,遍入一切众生界中。如如来藏,虽作众生,而不失自性。”其“圆通无碍”条称:“谓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入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即浅,即广即狭,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无碍自在法界,难可称说。”这样的佛身,就是法身,也就是真如。《华严经》这样描述真如道:譬如真如,遍一切处,无有边际……真实为性……恒守本性……以一切法无性为性……无相为相……离境界相而为境界……常住无尽……无有比对……体性坚固……不可破坏……照明为体……无所不在……遍一切时……性常清净……于法无碍……体性无住……性无所作……体性安住……不离诸法……普摄诸法……究竟清净,不与一切诸烦恼俱。(《华严经·十回向品》)真如是普遍存在的,它“无所不在”,“遍一切处”,“遍一切时”,并且“普摄诸法”。但又“恒守本性”,“性常清净”。佛身也是如此,它不仅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且“虽作众生,而不失自性”。天台宗说:“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法华经·方便品》)。反过来说,能够究尽诸法实相者,即可成佛。对于华严宗来说,佛身,就是这个诸法实相。究尽佛身,也就自然可以成佛。《华严经·光明觉品》道:若有知如来,体相无所有,修习得明了,此人疾作佛。普见于诸法,二边皆舍离,道成永不退,转此无等轮。明了如来的体相,就可以立即成佛。而如来的体相,就是上面所说的无所不在、遍一切时等等。

因此,讨论这如来体相的问题,也就成为华严宗所认为的最重要的问题。而所谓如来体相问题,就是真如佛性和器世间、所谓一切诸国土、十方所有佛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也就是一与多、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华严宗看来,弄清了这个问题,就可以立即成佛。一与多、一般与个别有许多关系可谈,但其中最重要的是理事关系。因为在华严宗看来,所谓理,就是真如。杜顺道:此门有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心真如门者是理,心生灭门者是事。即谓空有无二,自在圆融,隐显不同,竟无障碍。(《华严五教止观·第三事理圆融门》)随着华严宗的成熟,理事关系就逐渐从众多关系中突出出来,成为华严宗最重视的理论问题。2华严宗前驱华严宗把杜顺和智俨追溯为自己的初祖和二祖,他们在理论上为华严宗成为宗派作了先期准备。现在学术界较为肯定的意见,认为《华严五教止观》是杜顺的著作。该著对于华严思想作了初期的发挥。该著开头,简明扼要地说明了著书的目的:行人修道,简邪入正,止观法门有五。单从这个目的出发,可以认为它是天台宗的后继,因为它是在重视止观的基础上,讨论如何止观的问题。就在如何止观的问题上,他们走了自己宗派独立发展的道路。杜顺《华严五教止观》第一教是“法有我无门”,即引导修行者破除我执的止观方法。一开始,杜顺就指出:“夫对病而裁方,病尽而方息;治执而施药,执遣而药已。……今偏就五停心中,为众生著我者,说界分别观”。这就明确标明,本法门的目的,是破除我执。杜顺把我执分为两种:一种是即身执我,一种是离身执我。所谓离身执我,就是认为存在一个可以离开身体独立活动的灵魂。杜顺认为,这是外道的说法,各种经论中都广泛地加以破除了。他这里主要破除即身执我。所谓即身执我,就是把自己的肉体和精神都看做是我。即身执我又分四种,而杜顺也分别开出了四个药方。第一种是“执身为一我”,即把自己的肉体和精神看做一个整体的我。对于这样的执著,杜顺的方子是向他们说“色心两法”,即人是由肉体和精神两个部分组成的,那么,是肉体是我,还是精神是我?色,又可分为四大,那么,这肉体是由地火水风四大组成,四大之中,何者是我?心也分为受想行识,那么,又何者是我?既然没法说清何者是我,“云何执一色、一心为有我耶?”若再细分,还可以继续讲十二入、十八界。杜顺认为,假如人们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会悟得诸法皆空:“众生闻此,遂悟得入空也。”此外,若有人“一,内执六根总相为我”,“二,外执六尘总相为我”,“三,总计中间六识总相为我”,那么,就“分六根为六界”,“分外六尘为六界”,“分中间我见闻等为六识”。所谓六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尘即色声香味触法,六识即眼耳鼻舌身意。其中六根加六尘为十二入或称十二处;再加六识为十八界。而每一界还可再分为六界,总共一百零八界。杜顺认为,这样地分下去,人们就找不到什么是我了,就可以破除我执。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华严宗破除我执的一个基本方法,那就是把一个本是整体的事物,分为若干个元素,然后就宣布,那个事物是无自性,是不存在的。第二是“生即无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