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路吧,我也迫不及待想见见你的主人,看看他花这么大的力气把我救出来,到底想干什么。”周逢笑了笑,跟着那书生,往那片黑暗的森林走去。
一进入那片黑暗森林里,四周便彻底暗了下来。眼前只能看到一根根树干,隐约印在黑色的背景里。脚下什么也看不清,只能感觉到地上很软,却又厚厚实实的,毫不陷脚。
周逢暗中催动火元,凭空发出一小团火,准备照明。谁想火团刚冒出来,便又“扑哧”一声,消灭得无影无踪。周逢一愣,再次催动逆火术,结果如旧,火一出现即灭了。
“想不到公子居然会失传已久的逆火术!”那书生甚为识货,回头看着周逢,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声音里带着惊奇:“不过,这是黑暗之森,火在这里是点不起来的。”
“黑暗之森?”周逢愣了下,说道:“这个名字真够贴切的。只是,为什么这里火点不起来呢?”
书生笑了笑,说道:“因为,这里的树,让火烧不起来。”原来,这片暗黑之森,清一色由“金水木”构成的。这种金水木,材质独特,不管是树干还是枝叶表皮,都是坚硬如铁,金铁难侵,大火难焚。更为奇特的是,它每天还会散发出浓厚的水汽来。任何火在这种水汽环境之下,都无法燃烧起来。
无数年历史过去,这片林子从没发生过火灾,也没有别的树木能在金水木的包围下活下去。久而久之,成参天巨木的金水木林,便形成这片黑压压的暗黑之森。
“所以,你的主人就选它当做隐身之所?”周逢恍然大悟,看着书生问道。
书生点点头,道:“公子猜对了。要不是有这片暗黑之森,嘿嘿,昊族人只要一把火,就可以把我们的家园毁掉,把我们全给烧死了!他们至今还不敢这样做,就是知道,他们就算能毁了整片森林,也毁不了丛狼最后这片家园。”
周逢点点头,他之前就在想,森林是丛狼生活的倚仗,同时也是丛狼立身的弱点。因为森林太脆弱了,脆弱到一把火就可以让它荡然无存。现在总算明白过来,原来在森林之中,丛狼还有这么一个金石和大火都难以破坏的避难场所。
“公子对地形还不熟悉,所以走起来比较吃力,不过没事,再往里头走些就会好些。跟我来吧!”书生边说,边在前头带路。
周逢寸步不离跟在他背后,走得虽然慢,倒也没有磕碰到什么。但他心中却始终有个疑问,不问不快。
“先生,我现在依旧在怀疑,你真是丛狼的人吗?”
书生淡然一笑:“公子这样问,是因为公子印象里,丛狼都是些野人,而我,恰恰长得不像野人,更像昊族人,是吧?”
周逢点点头,说道:“不瞒先生说,确实是如此。当然,我对丛狼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偏见也是正常。”
书生哈哈大笑道:“你这样想是对的,任何人都会这样,因为,我确实是丛狼中的异数,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异数。”
“哦?”周逢奇道:“怎么个异数法?”
书生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不瞒公子说,我是丛狼人,但也算半个昊族人,因为我娘,是丛狼几千年来,唯一一个和昊族人通婚的人……”
原来,自古以来,丛狼部落就与其他七部格格不入。在其他七部眼里,丛狼无疑是野蛮部族,跟人类很远,跟野兽很近。因为丛狼的生活习惯,还有他们独特的外形,都让人会产生这样的反感。而丛狼,同样不能认同那些外族。在丛狼眼里,那些生活在森林之外的人,根本就不算同类。他们是些带着莫名优越感,总是目光里流露出憎恶神色的怪物,跟山林里跑动的各种奇形怪状动物没本质的区别。
差距如此大的认知感和认同度,让丛狼部族,从不他部通婚。但是书生的母亲,却开拓了这方面的历史,第一个与外界通婚。
“我母亲当年号称丛狼第一美人,长得可漂亮,而且她胆子大,好奇心强,对森林之外的人,始终心存好奇。有一次,她趁我爷爷和舅舅他们不在,悄悄溜出森林,在外面瞎逛,没想到却遇到一个秀才。那秀才摔断了腿,我母亲救了他……”
后来的故事,就比较老套了。书生的母亲喜欢上了那个秀才。刚好,那秀才也是个书呆子,天地义理之类的想法满心头。他喜欢书生母亲,而且对她的身份毫不在意。说丛狼之所以与其他七部隔阂至深,都是其他七部偏见所致,正因为他们心存偏见,把丛狼当做异类看待,所以丛狼才会亘古以来,一直是个异类存在。
秀才想得开,也做得开。他跟书生的母亲成亲了,后来就有了书生。故事到这里,勉强算是个喜剧,但接下来就是悲剧了。秀才离经叛道的做法,很快就招来各方的指责。一些卫道者,在某一天冲进他的家里,把他一家三口抓起来,绑在柴火堆上,准备第二天公开烧死。
当夜,秀才硬是用牙齿,咬断了妻子身上粗硕的绳索。当他的妻子要救他的时候,卫道者们闻讯赶来了。秀才催着她带着儿子快跑。书生的母亲为了保住儿子,只能含泪抱着儿子逃走。她跑回森林,向父兄求救。
书生母亲离开森林直到成家,都没有回森林去见父兄。父兄都以为她死了,见她落魄回来,都是又惊又喜,听她述说这段因缘,则是又怒又惊。但是耐不过女儿的哀求,书生的外公还是带着一帮人赶去救秀才。
但他们还是迟了一步,赶到的时候,秀才已经被烧死了。丛狼与外界历史上第一次联姻,就这样悲惨结束。那个眼界开阔的秀才身败名裂。而书生的母亲,虽然回来也备受指责,但丛狼毕竟没有太多的规矩与教条,因此没多久,她又重新被接纳,一同被接纳的还有书生。
后来书生越长越大,形体与丛狼部族相差越来越大,向往到森林之外的心也是越来越浓。她的母亲颇为开明,力排众议,送他出森林,让他带昊京去学习昊族人的知识文化,回来教给本族的人。
“你们家还真净出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周逢笑道:“看得出来,先生后来在昊京求学,也是很成功。”
书生点点头,说道:“我母亲就希望,我能继承我父亲的遗愿,让丛狼不再是八部中的异类,让丛狼能与其他七部友好并存,让丛狼能融入文明与王化之中。我身上既有丛狼的血,也有昊族的血,当然必须担起这个使命来。”
周逢若有所思点点头,突然想起一个事:“我知道了,你叫丛非,对不对?”
书生打个哆嗦,不由回头看着周逢:“公子,你,你怎么知道的?”
周逢笑道:“你别多心。我是两天前,还在当囚徒的时候,听安林州都统吕霸说的。他在向霍轰汇报的时候,提到了你们丛狼最近跟以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说你们变聪明了,可能是一个叫丛非的人在背后做指挥。我当时听了,不知怎么就记住这个名字了。”
“哈哈,想不到官兵消息这么灵通,倒是难为他们了。”书生笑了笑,突然停了下来,拍了拍双掌。
周逢一愣,眼里竟然看到一点点光亮。光亮自前头黑暗中出现的,刚开始只是一小点锐利的光,继而变成一条长长的光带。光带越来越近,也越来越粗,到周逢眼前来的时候,赫然是一群状似萤火虫的飞冲。
“好了,给我们送光来了。”丛非笑了笑,伸指在空中弹了弹,那些发光萤虫若有若有所觉,迅速汇集成一个灯笼状的方阵,飞在前头带路。
周逢双眼瞪圆了,他见过人训狮训虎训猴子,就没见过有人能让小小的虫子如此训练有素。要知这些萤虫起码有几千只,训练一只或许容易,训练一群如此配合,可就难比登天了。
“这些叫‘灯芯虫’,是这片黑暗之森中唯一能够发光的东西。”丛非笑道:“几千年来,它们一直是我们丛狼的光明使者。”
周逢奇道:“你们是怎么训练它们听话的?”
丛非笑道:“这个看似困难,其实很艰难。这些灯芯虫都是成群在一块的,每群都有一只头儿,只要训练好这只头儿,其他虫子自然就听话了。我们丛狼里,就有专门的训虫师呢!”
原来如此,周逢点点头,突然感到这丛狼,远非人民所想象的那样野蛮落后,其内部颇有让人惊奇之处。
沉吟之际,借着灯芯虫的光芒,周逢突然发现,左侧一棵金水木上,蹲着个丛狼。他半隐藏在树枝叶缝之间,面前竖着一根粗而长的吹管。吹管口不大,隐约可见里头头出幽幽光芒。不用动脑子也知道,吹管里随时会有毒刺喷射出来,毒刺之上定然淬有见血封喉的毒药。
“公子别管他们!”丛非也注意到那个丛狼,回头对周逢说道:“他们只是在日常警戒而已。”
周逢若有所思点点头,说道:“这黑天暗地的,他能看得见吗?”丛非笑了笑,说道:“外人当然看不见了。但我们丛狼里的人,打从出生后,就要被抱到这黑暗之森来,适应这里的环境,一直生活到十来岁才能完全离开这里。这里,在我们看来,只是比外面黑一点而已,于视力根本无碍。”
原来丛狼已经完全适应这种黑暗的环境了,怪不得他们会躲进这里来……周逢恍然大悟,不再说话,继续跟在丛非身后。
越往林子深处,类似的警戒力量越多,同时,前后左右密林里,灯芯虫也越来越多,它们聚合成各种形状,在林子里轻舞飞扬着,情景绚丽却又透着几分诡异。
“那些灯芯虫在干什么?”周逢忍不住问道。丛非凝眸望了会儿,才道:“它们在引导亡灵,走出黑暗,通向光明。”
这句话乍听莫名其妙,但周逢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因为很快就有一群飞舞在空中的灯芯虫出现在两人前行的路边。它们时而盘绕在林间,飞快右转着,时而四散开来,在空中汇集成仙女、花、刀与弓箭等形状,绚烂、逼真、迷人。
但是这些都吸引不了周逢的目光。他的目光落在灯芯虫之下的林地上。只见厚实的金水木残枝败叶上,躺着几具丛狼的尸体,个个都是满身浴血,伤痕累累。
原来这些灯芯虫,是在给亡者引领。周逢心头莫名沉重,不再说话,跟着丛非继续往前走。
许久,前方突然有片刺眼强光入眼来。丛非回头看了周逢一眼,沉声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