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社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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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边缘生存:隐秘的群体(2)

国内外大都市中,最能代表一个城市形象和现代城市建设成就的,无一例外都是现代化的商业建筑群区,如纽约的曼哈顿、法国的香榭里舍、上海的陆家嘴、北京的国贸商圈,无不具有强烈的形象感召力和城市精神。另外,摩尔的开发和落成,还可以刺激当地建材等生产资料的需求,引来投资,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增加税收,繁荣经济,辐射并带动周遭商圈。

种种好处,无不对政府部门极具杀伤力。“建设规划部门高兴、商业部门极力促成,上级主管面子政绩卓著。唯一持反对意见的只有农业部门,但农民的声音历来微弱,自是难以抗衡。”某官方人士私下对记者说。

在大发展的背景下,在城市化浪潮的推动下,基于短期出政绩的考虑,各地政府自然倡导并极力推动此事。由此,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版图上,各类摩尔的故事纷纷上演,并迅速燎原……但是当城市的发展目标扭曲了,一个摩尔具有了商业之外的驱动力,承载上“城市形象”和“城市发展”的重任,就可能存在盲目性,其隐忧也就注定埋下。

然而,在这轮各地政府支援下的空前热潮中,很多房地产商并不是真正运作商业,而是利用摩尔的名义低价圈地。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对购物中心有支持政策,购物中心的用地价格为当地土地市场价格的25%至30%左右。房地产商以摩尔的名目拿到比其他地产项目的市场价低60%左右的土地,然后在一个又一个占地几万平方米、甚至几十万平方米的土地上,违规建起别墅、公寓、配套酒店,以及高尔夫球场。

其次,很多地产商以摩尔的名义拿下土地后囤积起来,等到土地升值时高价卖出,从中获取高额差价。

再次,还有为数不少的摩尔开发商为尽快回笼资金,将购物中心以只租不售的模式悄然转换,将低价的购物中心用地悄悄转换为其他商业地产项目,违规高价出售店铺,将风险转嫁给商家。

除此之外,据记者调查,还有不少企业并不一定真正考虑经济效益。比如北京、上海、长沙、广州、重庆、大连的一大批企业集团,都属于松散的捆绑式集团。这样形成的企业,不一定真正从企业的角度、经营角度、市场的方式来考虑,都一味追求大规模、铺摊子、抢市场、盲目发展,这样必然会导致一些糊涂工程。

由此衍生的种种问题,不但导致大量的摩尔倒闭、闲置、房地产商还不起银行贷款、店铺投资商家和老百姓利益受损,还可能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由于摩尔的经营方式是只租不售,建成后靠出租收回资金和获取利润,因此巨额投资的摩尔是长期投资产业,回报期长,有的甚至要20年才能收回成本,从而大大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人们对摩尔的投资回报率期望过高。”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说,“一个实际情况是,虽然摩尔进入中国已经有10年历史,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大型摩尔获得相应的效益,基本处于亏损状态。”

使房地产商对此趋之若骛的更直接的原因,是中国房地产特殊的融资模式。一位曾经在上海某房产公司就职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详解了一家预计投资25亿元摩尔的融资之道:先用自有资金拿地,对土地用市场价评估升值,再拿政府准许其投资的土地批文到银行贷款,用此贷款来建造,建造完后再拿盖好的楼去银行抵押贷款,用此贷款来营运。

在整个项目投资中,只有土地金是开发商出的自有资金,由于是政府看好的项目,开发商往往只需要付出十分低廉的价格就可以拿到土地。由此,绝大部分风险由银行承担。

“房地产商勾画一个美好蓝图,想办法得到政府立项,由此获得大笔资金,至于什么时候返还,就很难说了。”有业内人士如是说。银行风险由此而暴涨。

据行业权威人士称,这种情况是十分普遍的。有的自有资金占到15%~20%,有的只有3%,正常情况下自有资金占5%左右,有的自有资金比例仅为2.67%,而这与国土资源部2003年规定的自有资金必须占到30%以上相差很远。房地产商的风险几近于零。

失去理智的建造摩尔狂潮引起温家宝的高度重视,3个月内3次批示,大型购物中心与钢铁、电解铝、水泥等一样被列入重点清理范围。

其实此前的2001年始,原国家经贸委就印发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重新组建的商务部,也相应地下达了《加快商业网点的布局的规划》、《商业市场经济的发展纲要》、《流通企业改革的发展纲要》,以期全面启动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行弥补。

2004年5月14日,商务部向温家宝提交《关于流通领域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报告》,建议以国务院行政立法的形式出台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对现有商业设施进行摸底检查,现有项目,无论是在建的还是未建的,都要停下来重新接受商业论证和评估。

“目前在这个方面我们国家只有《城市发展规划》,缺乏商业发展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别是从目前来看,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也没有搞好,因此很难制约地产商和开发商造成的盲目和过度开发。”

中国人民大学黄国雄教授认为,从根本来看,要从城市发展规划这个角度来规范城市购物中心,特别是大型购物中心的发展规划,在什么地方建、建多大,都必须考虑到城市的协调发展,考虑到周边的环境,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生存,考虑到购买力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卖场周边3公里商圈内,一般超市销售额下降15%至30%,百货店下降20%至40%。要避免由此产生的恶果,单靠企业的力量远远不够。有专家认为,非常有必要加速城市发展规划的制定,对购物中心的发展要考虑综合的条件,有计划发展。

黄国雄的看法是,我国摩尔数量整体过多,应该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地方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一类GDP在3000美元至5000美元的地区,比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可以进行3个试点,在工业园区、旅游景点集中地段、城乡结合部发展大型购物中心,来满足高收入人群、外宾、旅游人口的客观需要。二类是GDP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大城市,可以开发2个试点,但开发要适度、规模也要适度。三类是GDP不足1000美元的城市,需要总体评定一下,不要适度开发,重点规划城市的商业中心、商业街。

但是,包括黄国雄在内的不少商业理论界专家的看法是,仅仅有规划是远远不够的。据了解,北京、上海等不少城市也制定了五年规划、十年规划,但实际约束力并不大。事实上,商业网点规划大多缺乏权威性,许多城市是一边搞规划、一边又不按章行事,随意性很强。

“流通领域必须要立法。”洪涛告诉记者,流通领域没有规范的刚性条款和法规,是导致网点布局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摩尔、商业街、中央商务区(CBD)等是新生事物,且最近两三年发展异常迅猛,但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跟上。

“其实流通领域的立法问题一直在探讨中,但到目前为止各方都难以达成一致,造成的结果是迟迟无法出台。”提到立法问题,洪涛显得颇为焦虑,“我的看法是,不管是《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大店法》,还是《商法》,都需要尽快出台一个,然后再不断完善。当然还要辅以相应配套的政策、法规。”

不论法规的多与少,接下来的落实似乎是一个永远的难题。商业网点规划也好,市场两个纲要也罢,还有一系列标准的关键是要真正落实下去。

体制缺陷导致再撤查流产?

在政府具体审查操作中,关于商业地产项目不能“一刀切”、政府不能搞“运动式严打”的呼声日益高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评论道:“部门存在体制上的缺陷。”

在一次流通行业的会上,有些大企业反映他们遇到不少问题。例如,现商务部内外贸统一,但地方的内外贸还没有统一,不少地方甚至没有人管理具体事务,遇到与此相关问题,不知该找谁解决。地方商务部门也表示,《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出台,审批权下放后,地方不知道该怎样具体执行,管理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商业地产到底由谁管,怎么管,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规划,当然也就不可能执行下去。因此首先必须明确哪个部门主管以及怎样协调的问题。”该业内资深人士如是说。

一位曾在某部委工作的人士就摩尔的审批对记者分析说:“这是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如果事前监督行为到位,程序严格,很多事情就会提早预防。另外,很多摩尔改作他用,是政府部门事后监督职能的缺失。将来政府的权力应该越来越小,政府的职能应该是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进行相应监督。此前《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一个进步,但仅仅是政府约束监督的开始,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细化,应该通过法律将权力固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由于界定标准和统计口径上的问题,以摩尔名义批下来的土地,第一次彻查没能得出一个准确而清晰的整体性数据。

“第一次彻查实际上没有查下去,银监会按照商业联合会提供的购物中心名单,到几个城市摸了一下,发觉不行,就放弃了。”据知情人士的介绍,查不下去的主要原因在于对“购物中心”的概念界定不统一,有的只有2000平方米或3000平方米也叫购物中心,有的明明是购物中心申报项目却叫某某大厦。

另外一位到沈阳调查的官员则介绍,当地的商业局官员为了统计情况,只能找当地报纸看看哪里打了广告、哪里有报道,等等。很多项目是民间投资,因为没有网点条例,其立项、建设以及经营过程根本没有经过商业部门。

有知情人士言:“这一次(第二次彻查)应该说在部委之间还没有形成共识,如果有关条例能出台,那完全是自上而下的。”

上海商学院连锁管理系主任吴建国对媒体发表看法称,对第二次彻查能真正执行到何种程度并不十分乐观,原因在于,此次彻查主要以地方自查为主。“以前是地方政府批的,现在却让它自己打自己。”吴建国说。

“这样的‘彻查’结果可想而知。政府权力太大,行为不规范,怎么还让它自己查自己?”一位业内人士的看法与吴建国类似。有不愿透露具体数据的相关人士称,已有保守估算表明,借摩尔、开发区、物流园区等名目圈地,已造成众多农民失去土地,沦为流民。

“失地农民数量相当惊人”。该人士只如是相告,尽管各级政府发放了所谓的赔偿金,但是几万元到十几万元在农民手中很快花光。毕竟没有了住房,农民失地问题将很可能在未来几年演化成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及政治问题。

“摩尔狂潮”背后有多少农民失去土地?记者无法得出具体的统计数字,但第二次彻查国土资源部的介入,已显见此问题非比寻常的严重性。

新闻线人:媒体大战中的隐形人

职业“新闻线人”的出现非常有利于媒体的发展,面对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相关法律规范及时出台,对“新闻线人”的职业要求、思想道德素质、人身安全及保障等都应有所涉及。

周军是京城一家小型服装商店的个体老板。如今,他还有一个身份:京城三家报纸的兼职“新闻线人”。

周军告诉记者,最早当线人是2004年,那年6月份他给京城各报提供了18条新闻线索,有15条上了报,仅仅一个月他就从各个报社领取报料奖金1500多元。

记者调查发现,至今在京城依然活跃着不少像周军这样的“新闻线人”。每一个事故现场,每一个社区角落,每一场车祸发生时,都会有这样的人去拨打媒体新闻热线。随着京城报业竞争的加剧,各报特别是都市报都在力拼独家新闻、精彩新闻。虽然各报记者、编辑也在新闻战场上奋战,可是都市新闻中最鲜活的新闻线索,很多还是源于社会公众,就是“新闻线人”。

为争夺新闻资源,以前京城几乎所有媒体都推出了“报料有奖”的活动。按照提供线索的价值高低,报社给这些“新闻线人”的奖金一般每条在50元到2000元不等,而《法制晚报》曾经打出的口号更加诱人:“奖金上不封顶!”在此背景下,或兼职或职业的“新闻线人”便在京城悄然浮出水面……

职业“新闻线人”悄然浮出水面

“京城‘新闻线人’的产生源于媒体的激烈竞争。”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张辉锋老师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说。“新闻线人”从本质上说,从事的是一种交易行为,其成因是媒体进入市场后竞争加剧,各媒体要求新闻产品差异化,丰富扩展新闻源。“新闻线人”的出现是中国媒体通联制度的进一步延伸。

可以说,京城的报纸数量众多,也为职业“新闻线人”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土壤。按最新统计,北京有中央报纸211种,地方报纸37种,共计248种,集中占了全国报纸总数的1/8,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在京城,除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和《经济日报》等国家级大报外,还有《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和《北京娱乐信报》等日报,后者之间的竞争也最为惨烈。

《北京青年报》1981年复刊,当时的启动经费只有26万元。它的崛起用了整整10年的时间。而爱读《北京晚报》仿佛已经成为了北京人的一种传统,“北京晚报,晚报,晚报”的喊声也成了京城街头巷尾每天不可少的一段旋律。其发行量在“五虎”中稳居老大位置。无论是从“年龄”上讲,还是从实力上讲,《北京晚报》和《北京青年报》都是两只重量级的“大虎”。而《北京娱乐信报》和《京华时报》则可称为首都报业的后起双雄。2001年5月28日,北大青鸟出资5000万元和《人民日报》联合冲击北京报业市场,一份新的都市类综合日报--《京华时报》正式创刊。相隔不久,北京广播影视集团与北京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签约,广电集团首期注资2500万元办《北京娱乐信报》(其前身是《戏剧电影报》)。《北京青年报》创业者和前任社长崔恩卿也重出江湖,在执掌《北京娱乐信报》中再续传奇!

2003年11月11日,由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大型日报《新京报》在北京创刊。2004年5月,北京青年报社斥资打造的《法制晚报》犹如一匹黑马闯入市场,京城报业市场更是硝烟渐浓,一场惨烈撕杀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