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为爱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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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异地

常听人说,男人就该出去闯一闯,哪怕没有闯出名堂,那也可以为未来带来一片明朗。但常听老爹说,你个没出息的东西,闯不出名堂就别回来见我。话又说回来,老爹还是那副模样,认为自己只有三十岁,其实已经快五十岁了。关于老爹的病情,我也是束手无策,这样也好,气氛不错。晴晴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我留给了父母来照看。至于那两个女人,我逃避了吗?没有。我面对了吗?也没有。但是我已经给出了答案,留给了时间来安排。趁着夜色,我离开了我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城市,踏上了新的旅途,关于前途,一切都是未知的。

其实,离开城市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前不久,我接到了一通米雪打来的电话。米雪是我的一个大学女同学,也是一个曾经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甚至对我产生了些许情感的女人,只可惜,我没有禽兽般地把握机会去干些什么有益身心健康的事。她最终还是跟了另一个人。毕竟,现实告诉我们,没有人会等你一辈子。好在,我对她没有倾注太多的情感。回到正题,米雪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准确地说,是带着几分妩媚,让人有些酥麻。“小默,三天是我的婚礼,你一定要来参加哦!”很庆幸的是,她通知了我。我原本以为她已经忘了,或者说是不想面对我。“米雪,很期待你穿上婚纱的样子。”米雪本来就很漂亮,大学的时候就是班花,追求的人更是可以组建一支军队了。“你也一定要打扮得很帅!谁让,我曾经看上过你!”米雪似乎已经走出了阴霾,听到她幸福的声音,我多少有些欣慰。想起那天我在她家门口,听她哭诉,多少有些心酸与不舍。“放心放心!标准的帅哥一枚!但,我不会抢新郎的风头!”作为好友,我忍不住调侃了一番。“少贫嘴,先这样了。到时候见!”啪嗒一声,米雪挂了电话。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不过听说很多大学同学也会去。我也没有找伴,先行一步了。怎么说我也是出去闯人生的!毕业两年多,连个爱玛电动车都买不起,看来以后,有必要在厕所带着纸巾反思下自己了。我带的行李并不多,下了火车,就准备找一个廉价的旅店住上几晚。为什么找个廉价的?反正就我一大男人,有个厕所,有张床就够了,省点钱,来年讨个好媳妇。刚来到一座新的城市,自然会有些好奇,不得不说,街上的美女很多,我就纳闷了,现在可是冬天,为嘛还穿着丝袜?“看什么看?土包子!”由于我被这座城市的某些事物吸引了,所以自然也就会得到一些评价。

大致逛了一番,发现,这里的人很多,城市规划方面也比我家那边好上许多。但这样,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消费水平高了,买包纸都要两元,随便吃一餐都要十几元,这不是我客死他乡的前兆吗?我鼓足勇气,问了下路。“请问,这里这附近有没有旅馆?”我挤出一副自认为阳光的笑容。“外地人?”那路人看了我一眼,皱了皱眉,一副很嫌弃的样子。丫的,刚刚被骂土包子,这回又被人鄙视!不过,人生地不熟,还是忍着些为妙。“是的。大哥,能不能帮忙透露下?”我躬了躬身子,颇有几分奴才模样。“直走右拐第一家,很便宜,只要你肯住。”他随手指了指,有些不耐烦,语气多少有些冷淡。好在,他倒是说了。我有些疑惑,当主子难道这么有成就感?“哦,谢了,大哥。”我答谢了一声,便准备离去。行李什么的,虽然不算太沉,但背着多少有些麻烦。“嗯?就这么走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大拇指与中指不断摩擦,瞪了我一眼。“问路也要?”我停下了脚步,问了句。妈的,这年头,问路也要收钱?他的动作这么明显,我当然知道什么意思。但我肯定是不想给。“入乡随俗,问路收费,不懂吗?”他撩了撩袖子,露出我小腿那么粗的手臂,我不禁哆嗦了一番。“不懂,那就哪里来回哪里去。”见他目露凶光,一副要和我拼命的样子。我擦!至于吗?碰上这样的麻烦,也真够倒霉的。“多少?”既然都到了用钱说话的地步,我也没什么好脸色。

“二十。”他比划比划手指,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丫的!问一次路二十,这也太赚了吧!二十够我买多少馒头!回归现实,谁让他战斗力比我强,我也只好认了,就当买个教训。“喏。”我直起身来掏出二十元递给他,而他则躬着身子,接过钱,怎么看怎么猥琐。我顿时有种翻身做主人,君临天下的感觉,至少这一刻,有点成就感。“有空常联系。”那人嘴角一扬,转身走人。妈的!联系你大爷的,满脑子都是臭钱。刚来到这里,心情顿时被搅和得一团糟,深吸一口气,便朝着旅馆走去。

好在,旅馆住一晚仅需五十元。两天后便是米雪的婚礼,又要在这里扎根立足,先住个五天吧。房间如我预期的差不多,除了床和厕所,几乎啥也没,看来这包只能放地上。掏出爱疯四一看,现在不过是晚上八点钟,摸了摸有些空的腹部,工作的事情明天再说吧,吃饭要紧。夜色让人着迷,琉璃大楼,斑斓灯光,来往车辆,热闹人群,我似乎有些期待自己的新生活。或许,应该摆脱曾经的沉默懦弱,毕竟,这里没人认识我,我的过去也无人问津,这样也不错。

“妈的!怎么有一种空虚寂寞冷的感觉,我这才刚来。”走在人群之中,我心里嘀咕了一句。夜晚总是容易勾起心中的脆弱,随便吃了些东西,我便径直走进了一家酒吧。安静而又带着几分迷幻的调子,驻唱歌手坐在前方,一个人弹着吉他,唱着《迷宫》。原版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让人舒服得想要坐在沙发上喝着一杯咖啡。而这位歌手的声音,却带着几分起伏,时而高亢时而低沉,虽不及原版,但却带着自己的特色。歌手戴着一副墨镜和帽子,穿着打扮也算是一般青年男女。叫了一杯酒,坐在了吧台前,感受酒缓缓入肚,听着这样慢调子的音乐,待着酒精渐渐作用,不由地合上了双目,似乎一切都那么美好。“小默!来得还真早!”音乐换了,台上的人换了,歌手来到了我的眼前。“你是?”这个声音有些熟悉,难道遇到熟人了?我又再次打量了一番,实在是认不出,不禁有些疑惑。“涂鹏啊!靠!你居然认不出我!”歌手摘下了眼镜和帽子,露出了真容,竟然真的是涂鹏,我又看到了他那犀利的冠希哥发型。话说,他的偶像一直是冠希哥,手握相机,意乱情迷。“真是巧了!”外地遇到个大学同学还真是有点意思,我都忘了他常在酒吧驻唱,我说声音怎么有些熟悉。“废话!米雪的婚礼!咱们都要沾沾光!”涂鹏拍了拍我的肩,挑了挑眉,叫了杯酒坐到了我身旁,吉他立在地上。

“鹏,这是?”一个长得还算甜美的姑娘来到了涂鹏的身旁。这女的我见过,上次同学聚会,就来了,是涂鹏的女友,名叫杨怡。“他叫陈默,我一大学同学。”涂鹏在她的脸上轻轻一吻,又转向我。“小默,她脑子不好使,别怪她。”“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杨怡在涂鹏腿上掐了一把。“轻,轻点!疼!”涂鹏叫唤了一句。看着他们你浓我浓的的场景,我也不好当灯泡。“不打紧,涂鹏,我有事先走了,婚礼上见!”我将杯中的酒喝完,便走了。酒吧外,一缕凉风拂过,我打了个寒颤。“还是回旅馆吧!”我嘀咕了一句,便回到了旅馆。坐在床上,点了根烟,心想,还是先把这里混熟,等到米雪婚礼后再去找份工作。林楠给我发了个短信,问我,怎么走了也不说声。处在外地,收到好友的短信,未尝不是一种温暖。简单地回了一句,婚礼上见,便将手机放到了一旁。咚咚咚,传来一阵敲门声。这半夜三更的,会是谁?打开门一看,我愣了一愣。

一个看上去与我年龄相仿的女人出现在我眼前,面容大约六分,穿着露出深沟的红色睡衣。我顿时灵鸡一动,但很快又犹豫了,这多半是小姐,肯定是要收费。离开家的时候,死要面子推脱了一番,这回身上的钱估计就够维持一个半月,我当然要镇定些,理智些。“要不?”她依靠在门墙,挑了挑眉,声音带着一股难以言说的诱惑力。她摆了摆秀发,香水味飘了过来,味道应该不是六神花露水。我堵在喉咙的“不要”被硬生生地压了回去。望向深沟,却无法看透,我承认,这种朦胧的感觉让我犹豫了。话说这种小旅馆的小姐应该要不了多少钱,来一发,也无伤大雅,做好安全措施,反倒是有益身心健康,缓解生活压力。我摸了摸口袋,装出一副很专业的样子,问道:“多少?”“这个数。”她摆了摆手,露出俩手指。“二十?”心中暗暗窃喜,长舒一口气。“二百!”她的声音有些冷淡,白了我一眼。“这么贵?”奶奶的,够我吃多少馒头配咸菜了,我立马不开心了。“不要!”从口袋了又掏出一根烟。“那你可想好了,今晚,别太难受。明晚,我会再来。”她倒也没打算继续说下去,轻笑一声,便带上门,走了。

愣是没有明白她的意思,也没有过多揣摩,只是有些感慨,这妞其实挺可悲的,不过倒也挺直爽,动机很正常,为了钱,却不是骗钱。对小姐,我并没有太大厌恶。一个小时后,我总算知道她说得是什么意思。房间隔音效果并不好,隔壁传来了剧烈的震荡声,还有一些细碎缠绵的声音。“嗯,啊,快,快,要飞了,嗯。啊。”“嗯,哼。嗯,哼。”“……”妈的!我居然把这茬给忘了。我掏出了纸巾,塞住了耳朵。结果发现,那声音似乎朝着灵魂奔来,挡也挡不住。我看了看满是苍茧的左手,又看了看右手的纸巾,风风火火地冲进了厕所。半小时后,总算是安心地睡了过去。次日清晨,又是那震荡声和恩啊声,把我吵醒。我靠!要不要这么亢奋?老子不睡了,和你们拼了!我看了看仍有些亢奋的左右手,还有附加清晨属性的分身,正准备在厕所群魔乱舞一番。咚咚咚,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开了门一看,又是她。“什么事?”我微微一愣,看着她。今天的她,穿了一身粉色休闲装,看上去挺乖巧,完全没有昨晚独领风骚的韵味。小姐还真是一个神奇的职业!

“刚下楼,发现你们这边动静挺大的,顺便来看看你。”她眼神瞟了瞟我的分身,带着几分笑意。“要帮忙吗?还是那个价。”她摆了摆手指,还是两百。“不用。”这会儿,我的那股躁动劲早没了,分身瞪了她一眼。“什么名?看上去还挺嫩的。”她说,眼神之中带着几分玩味。“自己不会先报上?”我撇了她一眼。被一个女人说嫩,和被说吃软饭也差不多了,突然的敲门,就已经够搅合了,这下哪里还有什么好脾气给她。“算了,一时兴起罢了!拜。”她就这么走了。留在房间的我,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个酱油人,我也没太在意。这几天的晚上,她依旧是敲门,而我依旧是拒绝,毕竟,我觉得,自己的破壳之身,怎么能留给她呢?不仅亏了钱还亏了身子,细细一问,套还要自己去买。不过,她倒是告诉了我,她叫天儿。这个名字自然不是原名,可有了这么个称呼,总会好些。终于迎来了米雪的婚礼日子,我拿出了行李中自认为体面的西装,穿了上去,对着爱疯四的屏幕,打理了一番,便前往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