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舌尖的缠绵(聂作平美食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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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所有的家禽家畜中间,鹅是最美丽的,也是最有诗意的。与踱着方步的鹅相比,鸡太市侩,鸭太聒噪,牛太愚笨,猪则是不折不扣的丑角。只有鹅,像一位世袭的贵族那么洁身自好,风度翩翩。那洁白的羽毛,修长的颈项,以及清脆的叫声,都使它显得有些卓尔不群。套用一个比喻,与所有家禽家畜相比,鹅就如同一个有爵位的英国绅士。所以,古人对鹅向来厚爱有加,比如写字的王羲之先生就愿意为了换一只鹅而将得意之作送给人家;比如骆宾王小朋友七八岁时就对鹅赞不绝口,写出了以本文标题打头的那几句咏鹅诗。要不是古书里有太多吃鹅的记录,我甚至有些怀疑,古人养鹅压根儿就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当宠物心痛的。

我对食物向来不挑剔,但也不等于没有自己的嗜好。比如家畜之中,我对牛肉最欣赏,而家禽里面,则非鹅肉莫属。如果牛肉和鹅肉只能取其一种,我只好在惋惜之下舍弃牛肉而保留鹅肉了,就好比亚圣孟老夫子要舍鱼而取熊掌一样。

西方人也是爱吃鹅肉的,圣诞大餐里就有一道烤鹅。烤得香喷喷的鹅背上斜插着亮晶晶的刀叉,骄傲地站在盘子里,的确不失为餐桌上一道靓丽的风景。我记得小时候读插图本的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中,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划燃一根火柴时,她就看到了这样一只烤鹅摇摇摆摆地向她走来。想想烤鹅的香气四溢,不争气的口水把书页都弄得潮乎乎的。

不过,烤鹅毕竟是西式大餐,于我们中国却不一定相宜。就我所知,鹅肉最好的烹调方法不是烤,而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没有见识过的烧、卤、腌和白砍啃了,其实吃到嘴里也四种,下面容我细细就可怜的一撮。不比鹅道来:翅和鹅头,有着厚实的肉,能够愉快地满足食魔芋烧鸭是川客们跃跃欲试的舌尖和菜里的好饮食,殊不胃。知,魔芋烧鹅的味道更在其上。与蘑芋烧腌鹅自然就是将鸭相比,魔芋还是那整只鹅用盐腌了,制成些魔芋,汤汁还是那板鹅挂在通风的地方过些汤汁,鹅肉却有一种鸭肉所没有的香味,尤其是那种半年左右的仔鹅,吃上去更有一种口角留香的余味儿。早些年在乡下,乡人家里请客,往往就有这道菜,肥美的鹅肉伴着热气腾腾的魔芋上桌,立即艳压群芳,盖住了其他菜品。只是,用魔芋烧鹅似乎只流行于我老家富顺一带。走了那么多地方,吃了那么多菜肴,我竟没在其他地方见过有谁将鹅肉这么弄。

卤鹅并不是将一只鹅全给按到卤水里,而是只卤翅膀和鹅头。这种做法,成都做得比较地道,尤其是一些不知名的冷啖杯摊子,往往都有大块大块的鹅翅和鹅头挤在食品柜里。它们不动声色地在路灯下发出黄亮亮的油光,成为吸引客人食欲的活广告。鸭翅和鸭头也可卤,只是与鹅翅和鹅头相比,前者未免骨头太多而肉太少,费力啃了老半天,差点把手指头也给一些日子再将它洗刷干净,放入锅里蒸。乡居时,母亲每年都会制作一两只板鹅,用细小的铁丝系了它们的长颈悬挂在灶台前,每天做饭时的火苗慢慢地烟熏火烤,板鹅甚至会滴下几颗亮亮的油珠。蒸饭时,母亲将板鹅切半只放在米饭上,等到米饭熟了,满屋子都是米饭的清香和板鹅的肉香,以至于那只贪吃贪睡的老猫也一定会在这时从屋角的沉睡中一跃而起,女里女气地尖叫着,四处寻找扑鼻的香味。

白砍鸡是名菜,可鸡肉并不是一种好东西,对我来讲尤其如此。比如鸡肉太瘦,吃着吃着,牙缝里便挤进了一大块,等到吃完半只鸡,包准牙缝里也给塞进了小半只,得花老半天的工夫用牙签细细地挑,既不雅,也不舒服。是故,白砍鸡委实不如白砍鹅,这是我吃喝出来的经验之谈,读者老爷不可不记。白砍鹅的做法与白砍鸡并无二致,只需将鹅煮至八九分熟即可,蘸水当然要力求上乘,只有在上乘蘸水的配合下,鹅肉之美才能完全发挥。否则,空有上好的白砍鹅而没有上好的蘸水配套,就好比绝美聪慧的少女竟然无人去爱,不仅令人沮丧,简直就是叫人悲痛欲绝的人生大不幸了。

话说成都城里的一些地方,现在也开了不少叫做“烧鹅仔”的餐馆,味道也还过得去。只是,与上述四种最平凡最家常的鹅肉美食相比,我倒宁肯选择前者。关于鹅肉,还有一传言,据说这东西不宜多吃,有病的人尤其不宜吃,因它是“发物”,也就是容易成为发病的诱因。言之凿凿的一件事实是:朱元璋登基君临天下后想除掉曾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们,他听说徐达背上长了恶疮,最忌吃鹅肉,就专门烧了一只鹅派人给徐送去要徐吃,徐只得一边掉眼泪一边吃鹅肉。朱氏乃暴君加恶人,政治阴谋竟然玩到了美丽的鹅肉头上,真是大煞风景。不过,此事只见诸于野史,或许并非事实也未可知。

忆我故园,年年三月,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新孵的小鹅们在溪涧和池塘里欢快地游来游去。眨眼工夫,它们便长出了宽大的双翅,叫声也从“哦哦哦”变成了“哥儿嘎”。在老家的流水里,这些我不认识的鹅们年年都这样成长。在都市的菜市场上,却很少看到它们的身影,不知何故?母亲曾说她下次到成都时,一定要背一只乡下生长的完全没吃过添加剂的鹅来。只是,我及时阻止了她。想想一个有病的老人背着一只嘎嘎乱叫的鹅七上八下地走了山路再挤长途汽车,再在售票员的白眼和喝斥下陪了笑脸说好话,才能把那只乡下的白鹅送到城里,即使这鹅肉比龙肉还稀罕,我大概也不会有什么胃口了。罢了,这鹅肉不吃也罢,只要记忆里还有一些鲜美的鹅肉安抚过我悲伤而坚强的胃就行。

蔬果家族里,苦瓜最得圣人中庸之道:南瓜太俗,西瓜太甜,冬瓜太水,独独只有苦瓜,那看似多此一举的苦,才真正能得天地之大美。唯因其苦,它才得以成为蔬果中的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