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于芳菲先去了趟超市。家里没有牛奶了。餐巾纸也要买。还有水。其实楼下就有纯净水站,叫做深泽的,可是于芳菲宁可舍近求远,去超市买小桶装的农夫山泉。于芳菲是个谨慎的人,一个人住,就又格外加了几分小心。陌生人,尤其是男人,她向来不给他们进门的机会。回到家,于芳菲照例是打开电脑放音乐,然后做饭。于芳菲厨艺不错,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慰劳一下自己。吃完饭,已经八点了。于芳菲就边听音乐边写东西。有一篇小说还没有结尾,她写了删,删了写,总感觉不那么满意,心里就有些烦。
算起来,于芳菲在北京,总也有五年了。五年,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多快。当年,她是铁了心要从家乡的小城考出来,考到北京。其实,现在想来,小城里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舒适,安逸,当然也慵懒。可是,她顶害怕这种日子。有时候,在大街上走,看见神情倦怠的男人,迎面过来,手里牵着小孩子。小孩子顽皮,用脚把地上的石子踢得一路滚,做父亲的只作看不见,目光茫然,眉心却是拧着;或者是女人,穿着睡衣,蓬着头,在菜场粗声大气地同小贩讨价还价,为了一角钱,简直要同人家拼命。逢这个时候于芳菲心里就一凛。她才二十多岁,然而,却似乎在这些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生。这不是她想要的。
可是,她究竟想要什么呢?
于芳菲是从去年才开始写小说的。起步绝对是迟了。如今都该九零后千禧宝宝了,她这个七零后,横竖都是不合时宜。可是,她又不想做评论家。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所谓评论家,就是后宫的太监。知道怎么做,看过怎么做,懂得怎么做才好,可就是自己不会做。当时她们几个都笑翻了,路小鹿捂着肚子说,绝。真他妈的绝。后来路小鹿就总是自称本公公。路小鹿做文学研究,兼事批评。读了这么多年书,怎么说也是一介文学博士,不做点什么,总觉得对不住自己十年 窗下的青春年华。路小鹿说,你就写小说。你写,我评,珠联璧合。杀遍文坛无敌手。于芳菲就笑。
其实,今天这个小说,她是酝酿了很久的。这不是她的习惯。她向来是坐在电脑前,才肯考虑小说的事。可是这回不一样。这一回,她想来一回真的。百分之二百的真实。主人公就是她自己。这个想法令她兴奋,还有那么一点紧张。把自己的事情写成小说,怎么说也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游戏。
洗完澡,把头发吹干,于芳菲歪在床头看杂志。看着看着就有了睡意。这时候手机响了,她吓一跳,拿过来一看,是短信。休息了?他在短信里问。她不想回复。这家伙,肯定又是无聊了。过了一会,她才拿过手机,回道,没有。他的短信马上过来了,在京?她说在。若在京,见吗?她忽然有些生气。他老这样,总是作这些很无聊的假设。
真在。想见。
在哪里?
北海后门附近宾馆。来见?
她的心怦怦跳起来。
三月底的北京,夜里还很有几分凉意。于芳菲把风衣领子竖起来,后悔没有戴上那条丝巾。街灯昏黄,她在十字路口站着。苍茫的夜色里,偶尔一辆出租车驶过,在她身边逐渐慢下来,摁一下喇叭,再摁一下。看她没反应,就又迅速远去了。有两个面目模糊的男人走过,回头很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一个年轻女人,深更半夜在街头独自徘徊,这本身就给人无限想象。她莫名地烦乱起来,转身往回走。
对于这个开头,于芳菲还是满意的。她用的是纯现实主义手法,把原生态的生活赤裸裸亮出来。黑是黑。白是白。
算起来,于芳菲和他认识,还是两年前的事。
那时候于芳菲刚到现在的单位。有一回,到北戴河参加一个会议。大家吃完饭去唱歌,于芳菲没有去。她不大喜欢这种热闹场合。跟大家在饭店大厅分手的时候,另一帮人也出来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大家互相打着招呼,寒暄,握手,交换名片。于芳菲就听路小鹿在她耳边低声说,警醒点,指不定这些人里面就有你的那条肋骨。于芳菲心里笑了一下,这个路小鹿,典型的剩女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