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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绝版

汉语中不乏词性活泼者,像流水线上的按钮,出现等于启动。试提“家常”,就有“便饭”,之后母亲、炊烟、怀念……诸词顺流而下,一发不可收拾。

我相信家常便饭自被提及,往往已成绝响。一般来说,这是母亲(以往的母亲多主内)的手泽,为孩子从小养出的个性口味,就好像是脱胎于后天生活的无形印记,一旦形成,便不会改变。

这才是家常便饭的核心定义,可能也是最狭义的——小时候的味道。这也导致家常便饭独一无二,自成流派。创始人老去的那一天,就是它完全失传的那一天。

无人为此着急。相对于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天下还真有不散的家常便饭,只要世上不失母爱,人们有家可回,家常便饭的消失就是更新,干脆利落得很。我想母亲这本书,里面很多页就是菜谱。如果有一天,母亲的菜谱在世上印行,它的厚度未可限量。

我的同伴秀,身材丰润,显然她并不以此为憾,提起来一腔豪迈。小时候,她的家境清贫,兄妹二人,哥哥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农渔村以男子为正劳力,下海或下大田干活均需好身板大力气,所以哥哥十六岁那年,依照传统,母亲总算筹齐食材做了红糖黄酒黑枣猪肉炖母鸡给他补身子长力气。这道作为男孩子成人礼的菜品简称全鸡,独享方能大补元气,他人同吃便可致力道分散从而失效,因之母亲告诫两人:

不许给你妹妹吃!

不要吃哥哥的!

实在是太香了,趁母亲一转身,小哥哥八岁的秀将下巴搁在桌沿上问:哥,香哦?做兄长的环视四周,迅速夹起一筷塞进小妹的嘴里……

后来,吃过全鸡的哥哥一直是副单薄的身板,作为贫家女无此待遇的秀长大后亭亭玉立。

我没有全鸡可食也能长这样。是不是被我吃过,全鸡不全,哥哥吃了才没效果呢?很长时间,秀暗地里且喜且忧。

这几年,母亲老迈,秀也人到中年。最近哥哥开起小餐馆,兄妹俩同时想到当年母亲炖的全鸡,决定以此为镇店之肴。时下的条件,这再普通不过,做起来更无难度,就是味道,总不似母亲当年的。两人搜罗来各路原材料,试过又试尝了又尝,意见还是一致:缺少那股子香浓之气。

对于哥哥来说,现在必须另想奇招,对于秀来说,她此生始终少了一道母亲菜谱里的菜——偷吃不算。

与她相反的宏,是家里的独苗。他家是开杂货店的,等于孩童的理想国。这个当年的杂货店公子,生活上一直相当讲究品质,那与财富无直接关系,与从小养成的习惯倒有关。他家的咸鱼曾直接埋在盐堆里腌,过几天挖出来,结实如铁。鲜蟹扔进酱油缸里呛,一早捞出来咸得正好,鲜头十二分足。他十六岁从母亲那里得到的成人礼是一只全羊,文火炖了整整一天一夜,当时罕见的肉香成了周边一方空气的主要成分。无人觊觎他碗里的、锅里的,从羊头羊脚吃起,第二天,满口牙齿都浮起来,显然补力太大,到第三天,又都安全落地,自此固若金汤。

吃成还是没吃成,一道全鸡或全羊都是母亲菜谱里的彩色插页,与其他重要章节,留在各人的记忆中,像孤本深置藏书楼里等待时机被重新检出。

我母亲晚年极想吃小时候外婆制的烤薹菜,那时她已病入膏肓。海边人家不缺好薹菜,我用火、用烤箱、用微波炉,无论煎炸烘烤,始终复原不出这隔代的家常便饭。后在网上淘到一款比较接近的,卖家是宁波的店家,上面注明出自她母亲的手艺,(买过两次以后再也没货,说是她母亲不做了)竟得到我母亲首肯,念叨吃过这个,死也能合眼了。从旁听说有不能承受之重,其中是想到她做了大半辈子的家常便饭,自己的那一口却再无觅处。

我小时候不爱鱼肉,独爱鱼冻,它以鱼汤——一碗鱼的精华部分为体,混杂在里边的葱段、姜丝为构件,加上与油糖醋酱酒化合而成的独门口味。母亲下的是重手,火烈、油多、调料量大,鱼的腥味全都归化为鲜香味。后来,我做红烧鱼也遵循这个套路,但在健康名目下,手段弱化了许多,味道同时淡薄。我的味蕾对此底细清楚,可将就不可欺瞒,我的孩子毫不知情,给他淡薄的鱼冻吃照样欢喜有加。我想,将来,那会是他生活中不可重现的滋味吗?

亲近如母女、母子,也只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一口。曾经长时间站在中间的我,现在已经深知人会有自己那一份家常便饭,也总有一天会失去它,如书合拢,碗筷收起。

那一天即是怀念之日。

听说眼下回家吃饭正成为新的时尚潮流——按说是本分,不过晚到的也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