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理解,那原因就一点也不难。但是,虽然你非常聪明,你也不会理解,事情是这样的,这位小伙子的父亲——老吉尔克利斯特勋爵,你们应该听说过吧。我以前是他的管家。我到这所学院来做佣人,是在他破产以后,不过我从来没有因为老主人的破产而将他遗忘,为了报答他家对我的恩情,我竭尽全力照顾好小主人。昨天你通知我来的时候,最先进入我眼帘的是椅子上那双棕黄色的手套,我清楚它的主人是谁,吉尔克利斯特先生,我也从这双手套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假如索姆兹先生发现了,一切都会暴露,我立刻在那把椅子上坐下,等到索姆兹先生找你去了之后,我才敢离开。我可怜的吉尔克利斯特这时出来了,他是我带大的,他向我说明了一切。我想帮助他,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我要像他已去世的父亲一般耐心地劝导他,不应做那样没有意义的事,这不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先生,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脸上露出高兴的神情,说:“你没有做错。索姆兹,你的小事情我看也水落石出了。但我们还没有吃饭呢。华生,我们走!关于你——吉尔克利斯特先生,到罗得西亚后,我相信你的前途会很光明的。虽然这次你走了歪路,但我们仍希望你会有锦绣前程。”
【食人猴】
50年代,菲律宾发生了一起绑架案。这一天,中科迪勒拉山山脚下的一个警察局挂电话来城里求救,说他所辖地区出了一件绑架案,一下绑架了3个人。他们虽然派人着手调查,然而人手与能力有限,请求援助,问绑架者有没有什么书信或者托人捎口信给被绑架的人家,回答说至今尚未收到。
菲律宾地处热带,属季风型热带雨林气候,天气炎热。常有暴雨,再加上山区交通不便,警察局几个警员支支吾吾,谁也不自告奋勇说去。倒是一个年轻的法医,觉得自己反正闲着没事,说愿意去走走。
局长皱皱眉头说:“你只是个法医,又不会破案,就你一个人去,被人知道了岂非笑话?阿迪,你就与他一块去吧。”
阿迪是个上了年纪早该退下来的刑警,因为脾气古怪,不甚合群,同事们都不愿意与他一起工作。
于是两个人就上路了。
出事的那户人家远在深山之中,路上花了他们四五天时间。
进得山去,只见峰峦绵亘,山色秀丽。
法医莫良看得赏心悦目,心旷神怡,阿迪则叽叽咕咕埋怨个没完。
好歹总算到了目的地,原来是一间建筑在半山腰的农舍,而方圆10里再没一户别的人家。
进屋一看,墙上挂着些弓箭兽皮,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可以说是一贫如洗。
阿迪屁股还没着凳就喃喃道:“我的天,这绑匪不长眼睛?与其绑架这种人家,不如城里去绑架个讨饭的。”
莫良也不去睬他,只询问主人家,请她将当时的情况说一遍。
这儿说的主人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双目失明的老婆子,一个是年仅30来岁的农妇。
据农妇说,他们一家5口,除了这位老娘外,还有35岁的丈夫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事情是发生在十天前的夜里。那天刚下了一场大雨,闷热的天气一下子凉快了许多。他家贪图风凉,开着大门睡觉。睡到半夜里,屋外一阵嘈杂,冲进十几个手舞足蹈的人来。他们并不说话的,只是哼哼着发出“吱吱喳喳”鸟叫一般的声音,似乎在互相打招呼。他们力气很大,手脚麻利,三五个对付一个,只一下就抓起了她家6岁的儿子、10岁的女儿和她的丈夫。任凭哭叫挣扎,绑架了他们,飞一般上山去了。她正好在里间,连忙关上门,死死抵住,总算没被抓走。
阿迪说道:“很明显,这些人是故意装出来的。你认识他们吗?”
这个可怜的农妇说:“天太黑,我没看出来。”
莫良问她,他们家有没有仇人,回答说没有,问会不会是被错当作别的人家了,也不可能,这里方圆10里并没有别的人家。
那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莫良决定上山去找一找,阿迪虽然不赞成,可也跟着走了。
山上羊肠小路荆棘丛生,十分难走。
阿迪唠唠叨叨地说:“我真不明白,你想干嘛?找脚印吗,已隔了这么多日子,再加上天不时地在下雨,还会给你留着什么?你想遇上他们吗,这简直是海底捞针……”
莫良突然一指不远处,喊了声:“那有东西。”便加快步子爬上山去,在一丛荆棘中捡起一个圆圆的东西来。啊,这是一个成人头的骷髅!
回到住所,莫良取出放大镜来,细细研究起这个骷髅。凭着他学法医所得的专业知识,不久,他就得出结论来:首先这是一个成人男性骨骷髅,并且还很新鲜,几天前,它还装在一个人的脖子上。其次,它是被人从脖子上生生拧下来,而不是用什么利刃割下来的,骨头上有动物牙齿的痕迹,显见是被什么动物啃食干净的,而不是自然腐烂掉的。
莫良想,如果是人干的,那么这显见是一伙极其残忍的家伙。但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将一个人的头颅生拧下来?或者这并不是什么绑架案,而是被一群动物当作食物掳走了?但无论无何,以后还要接着搜寻下去。于是,两人开始了满山遍野的寻找。找到第五天时,才发现山顶上有不少藤做的吊床,他们决定埋伏在那里。约莫两个小时后,有一群猴子蹦蹦跳跳地回来了。它们有成人般高矮,遍身长毛,尾部长着一根不长的尾巴。
“砰!”这时阿迪开了枪。
这一枪打伤了一只手里捧着一件圆东西在玩的小猴子。小猴子慌忙丢下玩物,与别的猴子们一起飞一般逃走了。
莫良捡起丢下的东西,啊,竟是一个男孩的头颅!
那个农妇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她6岁的儿子。她马上哭得昏了过去。
后来据动物学家说,吃人的凶手是一种极为少见的食人猴。
【没有指纹的罪犯】
在美国,有一位小有名气的私家侦探叫麦吉。
麦吉行居不定,经常驾驶着一条只有16米长的小游艇随风漂荡。可人们需要找他的时候,又都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找,因为他基本上都是把他的游艇停靠在佛罗里达的港口里。
美国的犯罪率很高,被敲诈、被偷盗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些富豪人家中出了事,为了不张扬出去被记者包围,有时他们根本就不向警方报案,而是通过一些熟人找到麦吉,委托麦吉帮他们找回失去的财物,私了完事。当然麦吉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有时也会出现财物找不回来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麦吉则一分钱也不收取,全都白干。麦吉办事有自己的风格。
每当他失败的时候,他总是要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站在游艇的甲板上望着远处的大海沉思,让带咸味的海风吹在他那刚毅的脸上,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从失败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当人们问起他的职业时,麦吉总是面带苦笑说:“干我们这行的,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买卖。实际上,我只不过是个身体不错的码头无赖。况且我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我不必为那些讨厌的所得税而烦恼,更不用为盖什么样的房子或者如何在草坪上打高尔夫球而操心,因为那种生活不太适合我这种人。”
正像麦吉所说的那样,他是一个连执照也没有的业余侦探,只能凭借自己的本领和才干,活跃在法律圈外。难怪暗访过他的人将他描述成为一匹名远离文明世界的孤独的狼。
虽然麦吉连侦探执照都没有,但他的才干是有口皆碑的,就连警察局有时遇到一些棘手的案子也要私下里找麦吉帮忙。
这一天麦吉收到一张光盘。麦吉知道这张光盘是来自警察局,这是他与警局局长的约定,不直接见面而是通过光盘传递委托。就像特工一样,麦吉在收到光盘时常这么说。这次又是什么样的委托呢?原来,警察局曾在本市发现了一名与正在通缉的诈骗犯长得十分相象的女人,近来似乎与某个黑社会集团接上了头,需要获得她的指纹来加以证实。但是侦探跟踪她已经有3个多月了,却始终没能取到她的指纹。就连一些指纹鉴定专家们也产生了怀疑,难道真的存在没有指纹的人吗?但是在通缉犯的指纹档案中,又确实存有这名女诈骗犯的指纹。
麦吉看完光盘,随手把它丢到了海里。
“这不可能,世上绝对不存在没有指纹的人,请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把它弄个水落石出的。不过,我需要声明一点,我可以帮助你们获取指纹,但此人是不是你们通缉的罪犯,只能靠你们的指纹鉴定专家来判断了。”麦吉站在他那小游艇的甲板上,用手机对警察局长说道。
“对您的合作,我们表示感谢,麦吉先生,我们将给您提供一切方便。”警察局长说道。
麦吉笑了笑说:“那就让我们开始吧,再见。”
麦吉很快就捕捉到了目标,这对于他来讲,简直太容易了。并且这次机会不错,那个女人进了一家酒吧。麦吉也跟了进去。他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正好可以看到坐在柜台边的那个女人。麦吉选的角落里光线很暗,相反那个女人正好坐在靠近柜台的地方,光线很亮。所以麦吉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而麦吉那边是不会有人注意到的。
“啊,她可真是美人呀!”麦吉被她那美丽的容貌所吸引。
她的确长得很美,用涂得腥红指甲的纤纤细手握着酒杯,正在悠然自得地喝着鸡尾酒,举手抬足间显示出一副高雅气质。
麦吉从始至终一直注视着她的那双手,心里想,这难道就是那双没有指纹的手吗?可它与平常人的手没有什么两样呀!
那个女人喝完了那杯酒,放下杯子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麦吉赶忙走到女人刚才坐过的桌子边,趁别人都没有注意,用手帕将那个女人刚才用过的玻璃杯包好,揣进怀里,然后冲出门去想继续跟踪那女人。
可能是因为麦吉刚才用手帕包酒杯时耽误了一些时间,那个女人出了酒吧后就招手叫了一辆出租汽车,走得无影无踪了。
麦吉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他觉得今天已经有所收获了,这一趟总算没有白跑,他急忙赶往警察局。
麦吉到了警察局,将他所得到的“战利品”放在了指纹鉴定专家的面前。专家立即拿去鉴定,但是结果仍然使所有的人都很失望,玻璃杯上是留下了指纹,而却没有那个女人的。
“那个女人喝酒时,是不是戴着手套?”指纹鉴定专家问麦吉。
“绝对没有,我当时看得非常清楚。”
“那她是不是发现了你在注意她,便悄悄地将指纹抹掉了呢?”
“不可能,我当时坐的那个地方不会有人注意到的。”
麦吉从警局里出来,径直向一家商店里走去,他想去买几瓶啤酒,在底楼大厅里,几个漂亮的小姐正在推销一种无色指甲油。麦吉忽然想起那漂亮女人的手。顿时恍然大悟,他匆匆向警局的走去。
几天后,化名为汤姆的麦吉一身服务生打扮出现在一家旅馆,这是那个女人住的旅馆。而麦吉到这里干服务生并不是改了行,而是警局的特意安排。
“服务生,”这时一个美丽的女人穿着睡衣出现在他的面前,正是那个嫌疑犯,柔声对他说道:“我正在洗澡,但好像喷头坏了,你能给我看一下吗?”
麦吉随着那女人进了房间,三弄两弄把喷头修好了。
“啊,谢谢。”那女人递给她一张十美元的小费,麦克接过钞票,用服务生应有的口气说道:“没什么,小姐,有事再找我,晚安。”
从那女人的房间出来,麦吉小心得将那十美元的钞票塞进一个小袋中,然后交给另一个扮成服务生的警察。
经鉴定,那张钞票上果然有那个女人的指纹与资料上的指纹毫发不差,警方立刻逮捕了那个女人。
事后警察局长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扮服务生才能搞到指纹。麦吉回答道,那女人很狡猾,只要在公共场合出现,她就会用无色透明的指甲油涂在手指上。这样一来,无论她用手触摸什么东西都不会留下指纹。但是,只要一经水指甲油会被洗掉的,我在她房间的喷头上作了手脚,她在洗澡的时候,喷头就会坏掉,那么她一定会叫人修理,我为她修好了,按礼貌她会付小费的,而这时她的手已经沾了水,指甲油被洗掉了,钞票上自然会沾上她的指纹,我就这样得到了她的指纹。
【诺伍德的建筑师】
“用刑侦专家的眼光来看,”福尔摩斯先生说道,“自从莫里亚蒂教授死后,伦敦变成了一座十分无趣的城市。”
“我想没有多少市民会同意你的看法。”我回答道。
他笑着说道:“对,对,我不应该这样自私。”然后把椅子从餐桌边移开,“当然了,这对社会是很有益的,除了可怜的专家无事可做外,无人受损失,在那个人正活动的时候,你几乎能在每天晨报上发现很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在通常哪怕只有一点点极小的线索,一个模糊的迹象,已足够告诉我们这个狠毒的匪首在何方?就像蛛网边缘有轻微的颤动,会使你联想到隐藏在网中央的那只可恶的蜘蛛。对于掌握了线索的人来说,哪怕是很小的随意的暴行或者目的不明的行凶,都有可能和生活连成一个整体。对于一个研究上层黑社会的学者来说,欧洲所有别的首都都不具备伦敦的有利条件。可现在……”他耸耸肩膀,用很幽默的方式表示对他自己也花了不少精力而造成的现状感到不满。
我现在说话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回国好几个月了。我照着他的意思,转让了我的诊所,搬到了贝克街的旧寓所。一个姓弗纳的年轻医生把我在肯顿开的一家小诊所购买下来。他毫不犹豫就付了我冒昧提出的最高价。真让我感到奇怪。几年以后,当我发现他实际是福尔摩斯的一位远亲,钱事实上是他筹措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