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到丈夫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当她穿过屋子,冲向二楼楼梯时,我讲过的那个印度人把她堵在了楼梯口,并且推着她不让进。接着过来一个丹麦助手,他们一起往街上推她。怀着从未有过的困惑和震惊,她赶紧沿着小巷冲了出去,真不错,她很幸运在佛莱斯诺的街头,迎头碰到一位正要去上班的警官和几名警察。很快,他们听完她的诉说后,那警官同两名警察同她返回烟馆。尽管那烟馆老板百般阻拦,他们仍然进入了那间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房间。可是,在那房间里并没发现任何他呆过的迹象。事实上,在那层楼上根本没有见到别的人,除了一个瘸着腿,面目令人厌恶的人之外,那人可能在那儿住,这个家伙同那个印度人都异口同声地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由于他们一口否认,警官被搞得有点糊涂,有些认为圣克莱尔太太可能看错人了;就在这时,她突然大叫了一声,猛地扑向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她把盒子掀开,从里面哗地倒出一大堆的儿童玩具和积木,这正是她丈夫曾答应送给孩子的玩具。
“她的这一发现,使那瘸子立刻变得很慌张,事态的严重性已非常明显了。这使得警官更加怀疑,对那儿所有的房间进行了认真的搜查。结果证实,发现的一切都与一件可恶的罪行有关。作为起居室的前屋摆设极为简朴,这房间通向另一间背对着码头的小卧室,从小卧室里,可以看到码头上的情景。码头和空房之间是一块狭长的地段,在退潮时,这里没有水,涨潮时,这里就被至少四尺深的河水淹没。卧室里有一扇从下边开的很宽敞的窗户。在检查的过程中,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在地板上也发现了一样的几滴血。从前屋的一条帷幕后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放在那里,惟独找不到那件上衣。这些衣服上没有留下任何暴行的痕迹,圣克莱尔先生不知到哪儿去了。由于找不到别的出路,很显然他只能从窗口逃出去。从窗框上那些来历不明的斑斑血迹上看,他是想游泳逃生,但这时是不可能的,因为当这幕惨剧发生时,正赶上涨潮,潮水正涨到了顶点。
“再回过头来看看那些与本案有牵扯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是远近闻名的坏蛋,但是,圣克莱尔太太曾说,她的丈夫在窗口出现一刹那后,那印度人已经在楼梯口等她了。从这看出,他在案中只不过充当一个帮凶的角色。但他不承认,说他不明白怎么回事,他对楼上租房的休·卜恩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并且,他对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服怎么会出现在那屋子里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些就是那个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至于那个住在三层楼的阴险的瘸子,他一定是最后亲眼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那人名叫休·卜恩,常到伦敦城区的人都熟悉那张丑陋的脸。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管制,他有时装作卖蜡烛的小商贩。沿着针线街走不远,你就会注意到,靠左边有一个小墙角,这个乞丐每天盘着腿坐在墙角,把那少得不能再少的几盒火柴放在膝盖上。在他身边的过道上,他放着一顶油迹斑斑的皮草帽子,凭着他那副让人可怜同情的相貌,人们接济给他的小钱就如雨点般地投进他的破帽子里。他引起过我的注意,我曾试图了解他的乞讨生活,在这想法之前,我多次暗察过这家伙,但是,我对他的乞讨生活大致了解之后,我感到很惊讶,因为他在短时间内收获不小。你清楚,他那副奇特的相貌让每一个从他身旁经过的人都不得不瞧他一眼。一头蓬松的棕红色的头发;那张没有一点血色的面孔让一块吓人的伤疤搞得更加不好看,这块伤疤每当收缩时,便把上嘴唇的外部边缘反卷着拉上去,一副像是叭儿狗样的下巴,一双黑眼睛目光锐利,他的两只眼睛同头发的颜色对比鲜明。他的样子和别的乞丐迥然不同。另外,他的智商也是超过一般人的,无论过路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说什么话,他都能接受并从容回答。现在,我们已搞明白他是那个在烟馆里居住的人,并且也是最后唯一看到那个下落不明的有钱人的人。”
“他是一个有残疾的人,”我说,“他独自一个人怎么能对付得了一个力气大的年轻人呢?”
“是这样,看他走路一瘸一拐,像是个残废人;不过,别的地方,他显然占优势,而且营养充分。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也足以证明,华生,你知道一个人有一肢不灵活的弱点,往往其他肢体会格外结实,以此来弥补自身的缺陷。”
“您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后便昏了过去,一位警察用车把她送回家里,因为她留下来对侦察不利。负责本案的警官相当认真地检查了所有的房间,可是没能发现任何有利于侦破此案的东西。当时,他们忽略了一件事,未能将休·卜恩立刻逮捕,这让他有了几分钟的准备,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他很可能和他的印度同伙相互串供。好在这一失误立即就得以纠正,休·卜恩马上被抓捕并受到搜查,没能发现任何能判他犯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袖上的一些血足以引起人的怀疑,但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处被刀割破了一块,他指着那伤口说血是从那里流的;还说,他去过窗户那边,真的,据他所说可断定,那里的血迹是他留下的。他坚决不承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肯定地说他对那些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东西,他和他们一样感到十分不解。他认为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的丈夫肯定在窗前出现,是由于她神经不正常,或是在梦游。他最终被关押起来,尽管他一直大声地说自己是冤枉的。另一方面,警察仍旧在那所房子里守着,希望潮水退了能从中找到一些新的东西。
“让人兴奋的是,竟然找到了一线希望,虽然,他们在那泥滩上并没找到他们不愿发现的东西——纳维尔·圣克莱尔的尸体,但是,他们找到了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在退潮后的泥滩上全部暴露着,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你能猜到吗?”
“我一时想不出来。”
“是的,真是让人难以猜到。他的每个口袋里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一共420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也难怪那上衣没被潮水卷走。这对于人的躯体来说就是另一回事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每次都潮水汹涌,这样来看,也许他的身体卷进了河里,却在泥滩上留下了这件沉甸甸的衣服。”
“不过,从我所掌握的情况看,他们发现这位先生别的衣服都放在屋里,难道他的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吗?”
“不,华生。这件事可以这样分析。假设卜恩在别人没有看到的情况下,将纳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那么,他紧跟着最想干的是什么呢?自然是把那些容易泄露真相的衣服,必须消灭干净。当时的情形,他完全会抓起衣服,扔到窗外。他正要往外扔衣服时,他会想到那衣服很轻会沉下去随水飘浮。这时,他立即做出反应,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要抢上楼来和印度人在争吵着,也许,他已经从他的同伴那里知道,有一帮警察正从大街上朝这个方向跑过来,留给他的时间很少了。他就会想到那些从乞讨中拿来的钱,于是便冲到那个密藏的地方,随手抓起一把把的硬币,往衣袋里塞去,这样才能使那件上衣不会被水托起漂浮在水面上。扔出这件衣服后,他原想以同样的方法把其他的衣服也这样处理,但楼下已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警察的快速赶到,迫使他放弃了自己的计划,只好先把窗户慌忙关上。”
“听起来,这样的解释倒也说得过去,但可能有点勉强。”
“哪里,咱们找不到一个更合乎逻辑的假设罢了,就先把这个假设定为最有价值的吧。我刚才说过了,休·卜恩已经抓进了警察局,但是警官却拿不出任何有利的证据来证实他以前犯过什么罪,甚至连这方面的嫌疑也找不到。多年以来,他是没人不知道的依靠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看上去很平静,对别人毫无伤害。事实就摆在面前,那些值得解决的疑问像过去一样远远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到那家烟馆去干什么?他在那儿碰到了什么事?现在,他在哪儿?休·卜恩在这桩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没有哪一个案件,乍一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多的困难。”
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细说这一连串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飞快地将我们带出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最后把那些零零散散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地前行。当他刚讲完时,我们正从那个疏疏落落的村庄穿过,有几家窗户里闪烁着微弱的灯光。
“现在快到李镇了,”我的同伴说,“我们这算不上长途旅行,一路上竟穿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特尔塞克斯出发,经过萨里郡的一隅,最后到达凯特郡。你看见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那儿坐着一位忧心忡忡的妇女,在静听外面的风吹草动,她听到得得的马蹄声了吧。”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地安排了两间房子供我们居住。你完全可以放心,她肯定对我的朋友光临感到高兴。华生,说实在的,在没有落实他丈夫的情况之前,我真怕见到她。看,咱们到她家了。”我们的马车停在一座大别墅前,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来跟着福尔摩斯一起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小小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穿着一身浅色沙布衣服的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站在门口,她的衣服很合体,在衣服的领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在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对我们很热情,显然已等待很久了。她微微弯着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我们,两唇微张欲语,好像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出是我们两个人,起初还满怀希望的叫喊,当看到福尔摩斯摇头耸肩的样子,便禁不住痛苦的哭泣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那么,是坏消息啦?”
“也不是。”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一定很辛苦了,跑了这么远的路。”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几个案件中,他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块进行侦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说着和我热情地握手,“请原谅我照顾不周的地方,我们近来所受的打击那么突然,望您多多谅解。”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历过多次战争的战士了,请您不必对我这么客气。如果我能够有所帮助的话,我将会感到很高兴。”
我们走进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这时桌上早已摆好了冷餐,圣克莱尔太太说:“我很想问你们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望你们能坦率地告诉我,行吗?”
“怎么不行呢?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会控制住自己的,也不会说晕倒就晕倒。我仅仅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思。”
“哪一方面的?”
“您别蒙我,您觉得纳维尔还在人间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时找不到词来回答了。
“说实话吧!”她站在地毯上着急地重复着,目光向下紧盯着福尔摩斯,这时他仰着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亲爱的太太,说真话,我并没有那么去想。”
“你觉得他已经死了。”
“是这样。”
“被暗害了?”
“我不觉得这样。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他在哪一天被谋杀的?”
“礼拜一。”
“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收到他的来信,也许您对此事感兴趣,这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听到这话,惊讶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是吗?”他大声喊道。
“是的,就在今天。”她微笑地站在那儿,手里擎着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怎么不可以呢?”
福尔摩斯快速地抓住那纸条,把灯移到跟前,在桌子上铺开那纸条,专心致志地看着。我离开椅子,从他的身后盯着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格莱夫森特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是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后提高了声音,“这不会是您先生的笔迹,您先生的字会这么潦草吗?”
“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这样想,不管写信的人是谁,他都得先搞清地址。”
“您怎么能这样认为?”
“您想,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别的字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所以看上去呈灰黑色。如果一气呵成,再用吸墨水吸干,那么,它的颜色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是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收信人的地址,这自然是小事,但往往小事却值得重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他的信,不错!随信还附件东西呢!”
“是,那东西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急匆匆时使用的一种笔迹,和他平时写的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误,就需要花费一段时间来加以纠正。
请耐心地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