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中外推理故事精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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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揭露罪行的故事(11)

过了四天,我和福尔摩斯乘车到温彻斯特去看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罗尔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接我们,我们搭乘他的马车到城外的跑马场去。一路上,上校面色阴沉,态度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上校怒气冲冲地说。

福尔摩斯的回答不紧不慢,“我想见到它时,你总该认识它吧。”

“我同赛马打交道快20年了,还从未有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上校不满地说,“连小孩子也识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的赔率是多少?”

“这真让人摸不着头绪,昨天是15∶1,今天却成了3∶1,你看,跌了这么多!”

“嗬!这么说有人知道了消息。”福尔摩斯说道。

马车驶到看台的围墙边,墙上贴着参加赛马的名单。

维塞克兹锦标赛

赛马年龄:限四五岁口。赛程:一英里又五弗隆。每匹参赛马交押金50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得奖金1000镑,第二名得奖金300镑,第三名得奖金200镑。

一、吉斯·牛顿先生的尼格罗。骑师着蓝色上衣,桃红帽。

二、伍德鲁上校的赛马巴格斯特。骑师着棕黄上衣,红帽。

三、巴克沃尔勋爵的特尔勒。骑师着红色上衣,黑帽。

四、罗尔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黄上衣,黄帽。

五、巴哈莫兰公爵的艾丽斯。骑师着黑条纹上衣,紫帽。

六、森格里伍勋爵的拉兹波尔。骑师着灰上衣,蓝帽。

“我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你下的保证上了,为此我撤出了一匹已准备好的赛马。”上校说着惊奇地喊道:“什么?那是我的银色白额马吗?”

“银色白额马,5∶4!”赌马客高声嚷着:“银色白额马,5∶4!特尔勒5∶15!其余的,一律5∶4。”

“所有的马都编了号,6匹马都到场了。”我大声地说。

“6匹马都在场?我怎么看不到我的马?这里的马没有银白色的呀!”上校焦急地说。

“刚才跑过5匹马,剩下的一匹一定是银色白额马。”

我和上校正在说话时,从跑马场围栏内跑出来一匹矫健壮实的栗色马,在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那位众所周知的黄帽黄衣的骑师。

“那怎么是我的马!它身上一根白毛都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们究竟是在耍什么把戏!”

“喂,喂,别吵了!我们来看一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冷静地说,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视着赛马场,“太棒了,开始就这么快!看,它们过来了,已经转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去,6匹马一直跑过来的情景相当壮观。6匹马紧挨在一起,甚至一条毯子就可以把它们盖住。布朗先生训练的特尔勒和他的红衣骑师,跑在这些马的最前面。可是,当这匹马跑过我们面前时,它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这时候,上校的马勇猛向前,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将近6个马身长。巴哈莫兰的艾丽斯名列第三。

“这么说,那匹马真的是我最心爱的银色白额马,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上校把一只手搭在额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道,“先生们,你们还要把秘密保留多久,请告诉我内情,好吗,福尔摩斯先生?”

“别着急,上校,你不久就会知道的,但你还得耐心一些。现在,趁它还在这里我们一块去看看那匹马。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跑马场的围栏处,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的朋友进去。“你用酒精把马的前额和马腿洗一洗,你就可以看到它就是你丢失的银色白额马。”

“这真使我吃惊!”

“我在盗马者那儿找到它,便自作主张让他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真是太了不起了。

“你做的每件事都很神秘。这匹马看起来很健壮,它今天比往常跑得都快。我当初对你的才能表示怀疑,实在感到十分抱歉。你帮助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好事,但是你若是帮我抓到杀害约翰·斯德瑞格的凶手,那我感激不尽了!”

“这件事,我已经做到了。”福尔摩斯慢吞吞地说。

我和上校惊奇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疑惑地问:

“怎么,你抓住他了?凶手在哪里?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他就在这里。”

“这里,不会吧,他在哪儿?”上校更不明白了。

“此刻和我们在一起!”

上校听了他的话,气得脸都发青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你给予我很大的帮助,”上校说,“但对你刚才说的话,你这样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格!”

福尔摩斯却轻轻地笑了。

“哦,上校,别生气,你一定是误解我的意思,我向你保证,我一点没认为你同凶手有联系,”福尔摩斯接着说:“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的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名马光滑的马颈上。

“怎么!是这匹马?”上校和我同时大声呼道。

“对,就是它,我得向你声明,他是出于自卫而伤人,它的罪过就减轻了许多。上校,你的所谓‘忠实的仆人’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根本不值得你同情和信任,请原谅我对死者说这些话。噢,现在下一场比赛又开始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我们再找个适当的机会谈谈吧。”

当天晚上我们乘坐波蒙式客车返回伦敦。一路上,我的朋友详细地讲述了星期一的夜晚发生在达特门马厩的那些事,和他的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我和上校听得都陶醉其中了。我想罗尔斯上校和我本人有同感,那就是原来乏味的旅途变得兴致盎然了。

“同许多人了解此案的情况一样,我根据报纸报道做出的判断有误。尽管这样我从中找到了一些线索,如果没有别的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很重要的。在我来德文郡之前,我也认为凶手就是辛普森,虽然那时的证据并不充足。而当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子时,我突然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那一盘咖喱羊肉具有不小的价值。你们记得我从车上下来时出神的样子,我对自己怎么忽略了这么明显的线索感到惊异。”

“先生,我承认直到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地方。”上校不解地说道。

“咖喱羊肉只是我推理锁链中的一个环节。麻醉剂的气味虽然并不难闻,但一般菜是无法掩盖的,吃的人会很快地发现,或是根本吃不进去。可是咖喱却能掩盖这种气味。我们很难想象,辛普森为了放麻醉剂而带去咖喱,或是在他带去麻醉剂时,碰巧赶上小马倌吃的是咖喱菜,这种巧合无法让人相信。这样,辛普森的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注意的重点就落到驯马师夫妇身上,因为只有他们才能选择当晚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特意给小马倌吃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何别人吃了同样的菜没有事。他们两人中,哪一个接近菜肴并且放入麻醉剂而未被女仆发现呢?

“在搞明白这件事之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一晚上都没有叫,这真奇怪,我是从辛普森的事情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闯入马厩,牵走了名马,那狗却一声不吭,没惊醒睡在草料棚中另外两个马倌,这让人费解,显然,这位深夜来客是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从上面所述的种种迹象,得出了可以确认的结论,约翰·斯德瑞格就是偷马人,是他在深更半夜来到马厩,麻醉了自己的小马倌,把马牵走了,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的动机不良。我了解到以前的一些案子,这些案子,驯马师往往把巨额的赌注押给自己的马,他们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故意不让马得冠。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也会用更狡猾狠毒的手法,这一次驯马师到底采用的什么手法呢?我希望在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找到答案。

“事实和我想的一样,你们不会忘记死者手中那把精致的小刀吧,我想不会有人会把它当作武器使用。正像华生医生告诉我的,这小刀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尔斯上校,你对赛马经验丰富,你应当知道,用那个小刀在马后腿踝骨的肌肉上划一道小小的伤痕,是很难看出痕迹来的。经过小手术的马将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看作是训练过度或是患了风湿,人们绝不会想到这是一个邪恶的阴谋。”

上校听了这些话,激动地大声叫道:“这个坏蛋,十足的恶棍!”

“我们已经清楚驯马师把马牵到野外的目的。这样一匹烈性马,在受到刀刺后,一定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睡在草料棚的人,因此干这事肯定得到野外下手。”

“我真是瞎了眼!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上校恍然大悟。

“没错,上校,你说得对。我在看过死者的东西后,非常幸运地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也同时找到了他的犯罪动机。上校,你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从那张账单上看出案中有一个任意挥霍钱财的女人,即使一个慷慨大方的人,也不会花那么多钱给一个女人买件衣服。由此初步断定,斯德瑞格过着重婚的生活,并且另有一处房子。我曾趁其不备地向斯德瑞格夫人问及此事,她显然什么也不知道。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账单上服饰商的地址,要了一张斯德瑞格的照片,带上它会更容易解决这位神秘的希尔先生的事情。

“从那时起,一切都逐步清晰了。罗尔斯上校,你的驯马师把马牵到一个坑穴,在坑穴里他点起蜡烛,为了不让人发现,他找到辛普森在逃走时丢掉的领带,可能是想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因为光的刺激,白银马受到了惊吓,出于动物的特殊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它,便猛烈地甩起蹶子,那结实的铁蹄子正好踢中了斯德瑞格的额头,而这时的斯特瑞格为了实施那精细的手术,不顾下雨,把他的大衣都脱了,所以在他倒下去的时候,他手中的小刀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这样讲,你们听明白了吗?”

“妙极了!真是料事如神,你像是亲眼所见一样!”上校不住声地赞叹着。

“我承认,我做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斯德瑞格是个富于心计的家伙,绝不会轻易在这匹马身上做试验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及时地提了一个问题,没料到我得到的回答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到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我拿出照片给她看,她很快认出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的顾客,并提供说他有一个打扮得十分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德瑞格背上了一身的债务,也正是因为追求奢华,这个女人把斯德瑞格推上了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小小的问题之外,你把一切都讲得很清楚。让我有点不明白的是,那匹马到底藏到哪里去了呢?”上校神情疑虑地问道。

“啊,那匹银色马脱缰跑掉了,恰巧你的一个邻居收养了它,对于这一点,上校,我们必须宽容。如果没有错的话,我们现在到了维多利亚站的前一站了。再过十分钟,上校,若是你愿意到我们那儿吸吸烟,我很高兴把别的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你一定会有兴致听的。”

【使馆纵火案】

炎热的夏天,太阳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球,炙烤着非洲大地。在非洲一个小国首都的使馆区内有条僻静的小巷,由于正是中午最热的时候,小巷里一个人也没有。大家都躲在家中避暑。

忽然,某国使馆朝南的窗口冒起一团红色的火光,接着大火冲天而起。

这下,整个小巷变得“热闹”了,人们用不同的语言大喊:“快跑呀,着火啦!”于是,小巷中人头攒动,大家纷纷跑到了外面。

5分钟之后,消防车呼啸而来,消防员拖着水管,冲向了着火的某国使馆,顿时一条条水柱喷向了大火……

大火扑灭了,但为何失火?某国怀疑是该国反对派干的。于是,非洲小国总统下令,一定要调查出失火原因,否则有损两国友好关系,在国际上造成不好影响。调查失火原因的重任落在了首都刑警队长达斯克身上。

达斯克是个做事情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人,他来到了失火现场。经调查,大火是从朝南的厨房窗口烧起的。但厨房用具完好,管道安全,并没有受到大火的损伤。

达斯克瞟瞟呆坐在一旁的厨子,厨子是个面相忠厚的胖子。他的肩头被大火烧伤了,上面绕着纱布,正双手死死揪着自己的头发,喃喃自语:“不是我放的火,不是我干的。”

达斯克也不相信厨子是纵火犯,因为厨子并没有什么政治背景。刑警队长查了三四天,仍没有线索,急得他团团转。朋友劝他放松放松,达斯克答应了。

晚上,达斯克和朋友到酒店去喝酒,他心情烦躁地喝了一杯又一杯,不管朋友怎么劝他别喝了,他都不听。

“小姐,给我把这瓶酒拿来!”达斯克指着架子上的酒说。

这时,酒店里旋转的霓虹灯,朝酒瓶投来一束光束,酒瓶被照得发出黯蓝色的光辉。

达斯克怔住了。忽然,他使劲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骂道:“我真蠢,怎么早没想到呢?”

第二天,刑警队长跑到了另一个朋友家,这个朋友住的房子跟大使馆的房子相象,是在街道北面。达斯克在这朋友家做了一个实验,证实了他的推测。他兴奋地大声喊着:“找到了,找到了,失火的原因找到了!”

三天以后,达斯克把报社的几位记者和领事馆负责人、厨子都请到他朋友的屋子里来,说向他们揭示发生火灾的秘密,大家都不相信,但是又很好奇,就都来了。

隔了一会儿,厨子伸手拿窗前的玻璃瓶想倒水喝,达斯克拦住他,说:“别动,我请各位到这儿来,就是因为这儿的布置跟使馆内的厨房布置一个样,你们如果乱动的话,会把纵火犯吓跑!”

大家都被他搞得莫名其妙。厨子环视了一下屋子,的确同厨房的布置相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