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儿就来点儿吧,”葛莱森说,“这两天可把我累坏了。你知道,这虽然不是很费体力的活,但头脑很紧张,这其中的辛苦你是知道的,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是用脑子干活的。”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过奖了。还是给我们说说你是怎样可喜可贺地把这案子给破了的吧!”
葛莱森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很得意地一口口地抽着雪茄,忽然,他高兴地拍了一下大腿说:
“雷斯垂德那个傻瓜真是太好笑了,他还以为他有多高明呢,结果,他全错了。他还在为斯坦节逊的下落奔波呢,而那家伙就像一个还没出世的孩子一样和这个案子没丁点关系。我敢说他现在已经找到那个家伙了。”
说到这里,他得意地呵呵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差点喘不过气。
“请问你是怎么找到线索的?”
“嗯,我都告诉你们吧,华生医生,虽然这是绝对机密,但我们是自己人,可以谈。破这个案子的第一步是弄清这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会登个广告,等知情人前来报告,或者等死者生前的亲朋好友来报告。我却不这样做,你还记得死者身旁的那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那是从坎伯韦尔路229号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的。”
葛莱森一听这话,就变得非常沮丧起来。他说:“没想到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你有没有去过那家帽店。”
“没有。”
“哈!”葛莱森放下心了,“不管可能性有多么小,你都不能让这机会白白浪费。”
“对一个伟人来说,没有一件事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像是在引用谁的至理名言似地说。
“接着,我去找了店主安德乌,我问他是不是卖过这么一顶帽子。他们查了查售货簿,很快就查到了,这顶帽子被一位住陶尔魁里,夏朋捷公寓的瑞伯先生买走了。这样,我就找到了死者的住址。”
“漂亮,干得真漂亮!”福尔摩斯低声赞道。
“后来,我就去夏朋捷太太那里了,”葛莱森继续说:“我发现她脸色苍白,神色非常不安。她的女儿也在家里——她是位非常漂亮的姑娘。我和她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停地颤抖,这些我都注意到了。因而,我开始怀疑起来。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当你发现正确线索时,心里有多高兴。我问:‘你们知道了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城的瑞伯先生被人暗杀的消息吗?’
“夏朋捷太太好像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了,她只是点了点头。而她女儿更是禁不住流下了眼泪。我越看越觉得她们肯定知道些什么。
“我问道‘瑞伯先生是几点钟离开这儿去车上的?’
“‘8点,’她不停地咽口水,企图把激动的情绪压下去,‘他的秘书斯坦节逊先生说,有两趟火车去利物浦,一趟是9点15分,一趟是11点,他坐的是第一趟。’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那个女人听我提出这个问题,一下子变得面无人色。过了好久,她才告诉我是最后一次,但她说话时声音是哑着的,很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儿后,那位姑娘开了口。她态度很镇静,吐词也清楚。
“她说:‘说谎是没有用的,妈妈,我们,我们跟这位先生坦白了吧,我们后来还见过瑞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朋捷太太喊了一声后,双手一伸,身体倒在椅背上,‘你可害了你哥哥!’
“‘阿瑟也会让我们说实话的。’这位姑娘态度坚决地说。
“我连忙说道:‘你们最好把全部情况告诉我,别吞吞吐吐的。我想你们还不知道我们到底掌握了多少情况吧。’
“‘都怪你,艾丽思!’她妈妈大声对她说,然后又转身对我说,‘我都告诉你吧,先生。你别以为我着急是因为他和这个命案有什么关系。他是清白无辜的。我所担心的是,在你们或是别人看来,他好像是有嫌疑的,但,这是绝无可能的,他的高贵品格,他的职业,他的过去都能证明他的清白。’
“我说:‘你最好把事实都告诉我,相信我好啦,要是你儿子当真清白无辜,他就会没事的。’
“她把她女儿打发出去后接着说:‘先生,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我女儿已经说破了,没办法,我只好跟你全说了吧,一点也不保留。’
“‘这就对了嘛!’我说。
“‘瑞伯先生住我们这里快有三个星期了。他和他秘书斯坦节逊先生是来欧洲旅游的。我发现他们每个箱子上都贴着哥本哈根的标签,可见他是从那儿来的。斯坦节逊是个不爱说话有涵养的人;但他的主人——却很坏,跟他完全不一样,他言语粗野,行为下流。他们住进来的头天晚上,瑞伯就喝得大醉,到第二天上午12点都没醒过来。他对女仆们的态度更让人恶心,轻佻、下流极了。最让人痛恨的是,他竟然也用这种态度对待我女儿艾丽思。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亏我女儿还年轻,不懂事。有一回,他居然把我女儿拉到怀里,紧紧抱着她。他太无法无天了,连他的秘书都骂他太无耻,简直不是人。’
“‘可是,你为什么要忍受这些呢?’我问道,‘只要你愿意,你随时可以把他撵走。’
“夏朋捷太太被我问得满脸通红,她说:‘要是我一开始就把他拒绝了就好。但他开出来的条件太诱人了。他们每人每天的房租是一镑,一个星期我就得十四镑,何况现在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个寡妇,儿子在海军服役,花费很大。我实在舍不得白白错过这笔收入,所以,我就尽量忍着。直到最近这次,他闹得太不像话了,我才把他赶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后来呢?’
“‘我看他坐车走了,才放了心。我儿子现在正在休假。但这些事我都瞒着他,因为他不但脾气暴躁,而且非常疼爱他妹妹。他们搬走后,我赶紧把大门关上。可是,还不到一钟头,老天啊,又有人叫门了,原来是瑞伯又回来了。他喝了不少酒,样子很兴奋。当时,我和我女儿在房里坐着,那家伙一头闯进来后,就驴头不对马嘴地说他没赶上火车。后来,他竟敢当着我的面建议艾丽思和他一起逃走。他说什么我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了,谁也管不了,还说他有的是钱,不必管我这个老婆子,他说只要我女儿马上跟他走,就可以像一个公主那样享福。可怜的艾丽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但那家伙一把抓住我女儿的手腕,硬往外拉,我吓得大叫起来。这时,我儿子阿瑟进来了。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乱成一片的叫骂扭打声,把我给吓坏了,吓得我连头都不敢抬。后来抬头看的时候,阿瑟拿着根棍棒站在门口大笑。阿瑟告诉我说那个坏蛋再也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了。还说他要出去跟着那坏蛋,看那坏蛋会干些什么。说完后,他就戴好帽子,跑到街上去了。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听说瑞伯被人谋杀了。’
“上面是夏朋捷太太亲口跟我说的话。虽然她说话时喘一阵,停一阵,而且声音低得差点让我听不清,但我还是把她的话全都速记了下来,一点不差。”
福尔摩斯打了个呵欠后说:“这的确很有意思,后来呢?”
葛莱森继续说下去:“夏朋捷太太说完后,我看出了全案的关键所在。于是,我用一种对女性行之有效的眼神紧盯着她,追问她儿子是什么时候回的家。
“‘我不清楚。’她回答说。
“‘不清楚?’
“‘确实不清楚。他有钥匙,他自己能开门进来。’
“‘他是在你睡了以后才回来的?’
“‘是的。’
“‘你几点睡的。’
“‘大概是11点。’
“‘如此说来,你儿子至少出去了有两个小时。’
“‘是的。’
“‘有没有出去四五个小时的可能?’
“‘也有可能。’
“‘在这几个小时里他都做些什么?’
“‘我不清楚。’她这么回答的时候,嘴唇都白了。
“当然,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别的就不用问了。我带着两个警官找到夏朋捷中尉后,就把他逮住了。
当我拍他的肩头,警告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肆无忌惮地说:‘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瑞伯那个坏蛋的被杀有关吧。’我们还没向他提起这件事呢,他自己倒先说出来了,这就更可疑了。”
“确实可疑。”福尔摩斯说。
“他那个时候手里还拿着他母亲所说的追打瑞伯用的那个大棒呢,那是一根很结实的木棍。”
“你认为事情是怎样的呢?”
“嗯,我是这么推测的。他一直把瑞伯追到了布瑞克斯顿路后又争吵了起来,争吵间,瑞伯狠狠地挨了一棒,也许正巧打在心窝,所以尽管打死了,却什么伤痕也没留下。因为当晚雨下得很大,而且附近又没有人,夏朋捷就把尸体拖到了那幢空房。而那些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等等,只不过是他糊弄警察的花招而已。”
福尔摩斯假装称赞他说:“做得好!葛莱森,你真是很有长进了,看来你出头之日不远了。”
葛莱森洋洋自得地说:“我自以为这件事还算干得干净利落。可那个小伙子却声称他在追了一程后,瑞伯发现了他,于是瑞伯先生坐上一辆马车逃走了,而他只好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位曾经在船上共事过的老同事,这位老同事陪他走了很久。可我问他那位老同事住哪儿时,他却说不上来。我认为这个案子前后情节非常吻合。可笑的是雷斯垂德,他一开始就弄错了。我想他是弄不出什么名堂的。嘿!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斯垂德。我们正说话的时候,他就上楼了,接着他就进屋了。他平常的那种洋洋自得和信心十足的样子不见了,替而代之的,是一个神色慌张的他,愁容满面的他,衣冠不整的他。他一看到他同事便忸怩不安、手足无措起来,显然他是有事来向福尔摩斯求教的。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不停地摆弄着帽子。最后,他说道:“这确实是个很离奇的案子,简直不可思议。”
葛莱森得意地说:“你真这么认为吗,雷斯垂德先生?我早知道你会这么认为的。你找到那个秘书斯坦节逊先生了吗?”
雷斯垂德心情沉重地说:“那位秘书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被人暗杀在郝黎代旅馆了。”
7.一线光明
雷斯垂德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听了后全都惊得目瞪口呆。
葛莱森猛地站了起来,手中的酒不小心全都泼洒在地。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双唇紧闭,眉毛紧锁。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斯坦节逊的死让案情更复杂了。”
“开始就很复杂,”雷斯垂德抱怨地说,又坐了下来,“我就像参加什么军事会议一样,连头绪都摸不着。”
葛莱森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这消息,可靠吗?”
雷斯垂德说:“我刚从现场过来,我是第一个发现他被谋杀了的人。”
福尔摩斯说:“刚才葛莱森还在跟我们谈他对这个案子的高见呢,不知道能不能请你把你看到的和你做过的一些事告诉我们?”
“当然能,”雷斯垂德坐了下来,“我得承认,我原以为瑞伯的被害肯定和斯坦节逊有关。但这突发事件证明我完全弄错了。我按照我最初的想法,开始追查这位秘书。有人告诉我他曾在3号晚上8点左右看见他们两人在尤斯顿车站。四号凌晨两点,瑞伯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被人发现了。于是,我想弄清楚从8点半以后到谋杀案发生的那段时间里,斯坦节逊他到底在哪里,到底干了些什么。我给利物浦发了个电报,告诉他们斯坦节逊的长相,让他们监视美国船。然后到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如果瑞伯和斯坦节逊那晚分手了,按理说,斯坦节逊应该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上他才会再到车站去。”
福尔摩斯说:“他们很可能事先把会面地点约好了。”
“事实确实这样。我昨天跑了一整晚去打听他的下落,但一无所获。今天早上我又早早地就去打听。8点钟,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我问他们是不是有个叫斯坦节逊的住这里,他们立刻就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等的那位先生了,他等你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里?’我问道。
“‘他还在楼上睡呢,他要我们到九点钟再叫醒他。’
“‘我要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想,我的出其不意地出现肯定能让他大吃一惊,他在惊慌失措之下也许会吐露出什么来。一个擦鞋的杂工自愿带我去找。他在三楼住,一条不长的走廊直通到他房门口。杂工把房间指给我看后,就要转身下楼,这时,我突然看到一种令人非常恶心的景象,虽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那一刹那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呕吐——一条弯弯曲曲的血迹从房门下边流了出来,一直流过走廊,在对面墙脚下积成一滩——我尖叫了一声,杂工听到我的尖叫又转身走了回来,他看见这副景象后,几乎吓晕了。房门反锁着,我们用肩撞开,闯进屋内。只见敞开着的窗下有一具男人的尸体,他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四肢僵硬冰凉,看来断气有一段时间了。把尸体翻过来后,杂工一眼就认出他就是住这房间的斯坦节逊。
“他是被人用刀杀死的,左胸被人狠狠捅了一刀,捅到心脏了。最奇怪的是,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瑞契’,血写的‘瑞契’。”
“正是的。”雷斯垂德有些恐惧地说。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凶手的暗杀行动似乎早就安排好了,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因此更显得恐怖。我虽然经过死尸成堆的战争的考验,但一想到这个案子,竟忍不住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