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故事精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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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以富国为理想的一代船王:卢作孚(4)

(3)健全工薪、奖励、福利制度

卢作孚革除了买办承包制的私相授受、层层克扣等陋习后,建立了一套新的人事、工薪管理和职工福利制度。这套制度是卢作孚改革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缓和劳资矛盾,协调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江航运史》在评价卢作孚的这项建设性工程时评价道:

①工薪有定制。订立了《职工年功加俸细则》,实行每年加薪一次;制定《职工薪级表》及《薪工条例》,从此奠定了民生公司工薪制度的基础。

职工薪级分事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两大类,大体按照技术人员略高于行政事务人员的原则,将各种职务分别列出等阶和级别,按等套级,按级支薪。船长最高可达600元,水手起点仅12元,总工程师工资月薪高于总经理。职务愈高,级差愈大。

民生公司实行“年功加俸”制度,即每年给予职工一次晋级提薪的机会,“增加薪津以成绩为标准”,以《加俸细则》为依据,逐条对照考核。在一般情况下,大多数职工都可望加薪一级,成绩特别优异者,可加俸2~3级。

职薪相对应,提职必加薪,晋升职务比年功加俸受益丰厚,这是公司工资制度中激励职工上进并为公司创造更多财富的又一重要措施。

工薪制度中,还有所谓双薪、借薪、减薪的规定,双薪即在公司盈利时,年底按月工薪额加倍发给;借薪,在公司发生半年以上亏损时,得向职工借薪,月薪高者多借,低者少借,不足40元者免借;公司亏损一年以上时,则实行减薪,减薪比例与借薪相同。

这些制度把职工工资与公司盈亏联系起来,有利于激发职工尽心职守,关心公司经营效益,不仅远胜于承包制,而且较之当时其他资本主义企业依靠压低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以榨取高额剩余价值的做法,也略胜一筹。

②奖惩有定则。卢作孚强调实施奖惩,“尤在多奖而少惩。最有效的奖励在使工作有成绩,有成绩者得赏识,有才能者得上升”,“至于惩处,在促人省悟,绝非表示厌恶”,“不可使觉绝望”。

基于这一精神,民生公司公布了《奖惩规程》,对奖惩对像、奖惩标准、奖惩等级、奖惩办法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经常在公司刊物《新世界》、《简讯》上公布奖励名,介绍受奖事迹,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奖金。惩罚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告诫、记过、记大过、罚金、降级、停职以致开除的惩处。

卢作孚说:“管理人员主要的责任就是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为此目的,民生公司制订出一系列考勤、考绩、考试的规章制度。考勤有《考勤规则》、《给假规定》、《船员离船办法》等等。考绩则有部门的《组织规程》、《办事细则》;个人的《职工手册》、各类人员的《须知》、《职工平时考绩表》、《逐日工作摘要报告》等等。考绩的范围总括为“工作、品行、言语态度和仪表四个方面”。至于考试,即对不同工种应具有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制订不同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公开考试。考试合格者或优异者即可晋级加薪。

这样,就把考绩、考勤、考试制度同“年功加俸”和提升晋薪结合起来,把职工工作能力、劳动态度以及贡献大小与工资待遇结合起来,以激发职工克勤克职,更加努力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职工素质的提高。

③福利制度。民生公司的一套福利制度是对所谓新的集团生活中,劳资合作理想社会的标榜。卢作孚在《工商管理》中写道:“为谋求职工福利,不仅为当前谋福利,并须为未来谋福利,不仅为谋职工个人福利,并须为谋家庭福利。有关福利的设施,如职工补习教育、环境卫生、运动及娱乐生活、医药及死亡保险、家庭住宅、家庭卫生、家庭娱乐及子女教育,皆所必须。其属物质方面者应视经济能力实施之,其在服务方面者应竭所有人力趋赴之。”民生公司的福利措施大体是按卢作孚的设想向职工许诺的。其主要项目是:

A.全员的集体伙食。自开办之日始,就由公司出资集体开伙,伙食标准相当于低级员工月工资的二分之一。这种伙食津贴,对低工资职工是很有吸引力的。

B.红酬。公司章程中规定,企业盈利时,在纯利中按一定的比例提成作为红酬分给职工。红酬以年资、职务、考绩成绩为依据,以工薪级别为基础,分等分级发放,其间差别很大,高薪人员受益最厚。

C.民生服津贴。为“振作职工之精神”,体现民生公司是“群的事业”,规定公司全体上下员工,在工作、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时,统一着民生制服并由公司给予服装津贴。

D.文化基金。公司每年提取盈利的5%作为文化基金补助费。这笔经费除用于补助中国西部科学院及社会办学外,还用于培训职工、购置图书资料、职工俱乐部、职工子弟教育。

E.医药津贴。在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设有医务室或简易保健设施,免费为职工检查身体,诊治疾病,病情较重的可在特约医院就医,药费九折优待;因公伤病,则医药费全由公司负担。病假期间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了全薪、半薪及停薪处理。

F.因公伤亡的补助及抚恤。《救助金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残“如能担任其他工作,则改调其工作,不能再担任任何职务者,给予终身残废救助金”。死亡救助分一次性抚恤及遗属赡养两种。一次性抚恤金为50~100元,遗属生活费则按职工服务年限而定。此后作了较大的调整,抚恤金按照月工资的倍数发给,遗属生活补助,则依工龄确定金额与享受年限……

G.职工养老。职工年满60岁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领取养老金,其金额因职务及服务年限而异,最低者可勉强维持一个人的生活费用。

H.职工住宅。民生公司设有单身职工宿舍,并把它作为培养和体现“新的集团生活”和“民生精神”的场所。单身宿舍的房租、水电、伙食费用全部由公司开支。以后开始筹建部分职工家属宿舍。

I.职工储蓄、保险。民生公司分别于1928年和1937年起,对职工实行强制性的储蓄和人身保险,存款和保险金金额按工资比例递增。储蓄按月扣除,不得随意取出。人身保险对月薪30元以下的职工,依工薪多少分别给予部分津贴。民生公司一面在职工中实行强制保险,一面在兴华保险公司投资6.5万元。这种储蓄和保险的用意,一是集腋成裘扩大资本,二是藉以缓和劳资矛盾,三是推动“新的集团生活”,扩大社会影响。

J.消费合作社和休假、乘船优待。1932年,公司成立消费合作社,购运米、煤等生活物资,一部分供给集体伙食团,一部分以低于市价售给职工家属。后改为物产部,由职工自动认股,成为公司一个附属商业贸易机构,但仍向职工供应一些低于市价的日常用品。

民生公司实行各种休假制度,对事假、婚丧假、灾假、产假、病假不超过规定假期的,工资照发。此外,职工每年可享受12天的特别休假,假期不扣工资。在上述给假范围内回家往返及集体参观游览等,可免费乘公司的轮船,家属半价优待。

民生公司积极革新企业管理,在当时航业界具有开拓性的新意,是近代航业经营方式从封建买办制度束缚下,向资本主义现代化转化的启蒙,不仅给民生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较好的实际效果,而且对促进当时的航业界的共同进步,也具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