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听到父母这样给孩子许愿:
“上幼儿园不哭,我给你买变形金刚。”
“帮我扫地,我给你买糖吃。”
“如果这次考试能排前五名,我给你买个山地车。”
在这些诱人的目标吸引下,孩子果然上幼儿园不哭了,拎起扫帚扫地了,甚至真的考上了前五名,许愿似乎很见效。许愿的确可以使孩子努力完成父母交给的任务,暂时满足孩子的要求,可许过几次愿以后,家长很快会发现孩子居然学会了“敲诈勒索”、讨价还价的本事,他们会用哭、不干活、不学习来要挟家长换取他们需要的东西。同事有个8岁的男孩,同事想让孩子知道“不劳动者不得食”的道理,便承诺倒一次垃圾给孩子两角钱,孩子开始果然兴致勃勃地倒垃圾,但后来孩子发展到不给钱不干家务,干家务就伸手要钱,事与愿违是同事没想到的。用许愿、物质刺激等诱导孩子,可以让孩子暂时听命于家长,但孩子自觉行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会越来越差。
向孩子许愿的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是:孩子并不真正了解自己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眼睛只盯在那些引诱物上,时间长了,孩子便不在意自己行为本身的是非好坏,仅仅为了获得一己私利便不惜放弃原则、放弃正义而不择手段。
所以,当孩子做一点事就和家长索要礼物或讨价还价时,家长就要反省自己是不是时常向孩子许愿。
只有向孩子讲清道理,使孩子有了明确的目的,心甘情愿地去做事,这才能养成孩子的主动性。对于孩子来说,当自己的能力、成绩被父母承认、赞赏就是最大的奖赏;而事先没有许诺、不以收买形式出现的奖赏则体现了父母对孩子的重视和赏识,也是十分有益并倍受孩子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