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2015中国年度精短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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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墨绿色的张望

海飞

1983年我在上海的里弄像一阵风一样游荡着。短发而精干的外婆让我去寄一封信,告诉我在信封上贴上“龙头”投进邮筒。我认为那是邮票,但外婆固执地告诉我那小小方方的叫“龙头”。后来代售邮票的阿姨告诉我说,这么小的孩子那么老的叫法,应该叫邮票。我才知道“龙头”这个称谓的缘由,那是大清国时期一些地方对邮票的俗称。

1983年我已经11岁了。我热烈地爱上了看报纸,那时候的《新民晚报》一共才四个版,送报纸的女邮递员推着自行车从弄堂里走过。她把报纸像丢飞镖一样扔向每一扇大门,快捷得让人眼花缭乱。她穿着邮政制服,身材匀称,步履轻捷。这让我有了一个远大的理想,长大后要当一名邮递员。

1983年我在上海和诸暨乡下一座叫丹桂房的村庄穿插居住,像一种不知疲倦的候鸟。村子里的脚踏车铃声响起的时候,我们就知道镇上最著名的邮递员骆炎来了。他是个矮壮而憨厚的男人,因为他是有“工作”的人,所以他娶到了一个漂亮的老婆。他总是穿着干干净净的墨绿色制服,脚蹬一辆免费的邮政脚踏车,不急不缓地骑行在乡村的泥路上。

我当兵退伍回到村庄的时候,骆炎已经退休了。他骑着那辆邮政车到村里,给一些特别熟的人发了一次喜糖。原因是她的女儿不仅顶了他的职,到枫桥镇邮政营业所工作,而且还嫁人了。这正是双喜临门,双喜临门使骆炎看上去容光焕发,一点也不像一个退了休的人,倒像一个看上去想要去景阳冈打老虎的武松。

1989年我当兵的地方是在江苏南通一个靠近黄海的地方,那个地方的名字叫环本。因为孤独的缘故,我不仅学会了抽烟和喝酒,我还乐此不疲地给我的亲人和朋友们写信。那时候我们使用的是军邮,敲一个三角邮戳就可以让一封信插上翅膀回到故乡。有时候我也去环本镇上的邮电所寄包裹,那个穿墨绿色邮政制服的嫂子曾经帮我用线缝起了一个包裹。我一直站在旁边看,我觉得她很像是我的亲人。

2006年我显然无所事事,晃荡在杭州一个靠近运河的地方。我曾经得到过为一个叫“崇仁”的小镇写一本小书的机会。于是我装出风尘仆仆的样子到了崇仁,崇仁是越剧的故乡,越剧十姐妹中有八九个是从这个小镇走向大上海的。崇仁还是老屋的故乡,那儿的明清建筑鳞次栉比,站在弥漫着古旧气息的崇仁,我以为回到了明朝或者清朝。而我久久不忍离去的是师姑巷一号,那个地方曾经是民国年间的崇仁镇邮政代办处。这是一幢中西结合的楼房,一共三层,大概有100平米。据说那时候的邮件,需要脚班运送,很大一部分,是随着生意人的包裹一起带出。在通信和交通极不发达的从前岁月,一封信在路上辗转的时间里,可以发生多少的变故?

所以我特别希望回到民国,我可以在这个代办处里上班。大家都知道,小镇是十分喜欢下雨的。我就撑着一把黑色的长柄雨伞,穿过小镇到这个代办所上班。然后进屋的时候甩掉雨伞上的水珠,换上干净的布鞋,泡上一杯茶,开始代办所里的人生。这是一种多么惬意的生活,可以把炮声隔得很远。平稳、安详、与世无争,然后就不晓得是怎么回事,老得一塌糊涂了。

那次崇仁之行,我拍了邮政代办所的照片,还把我见到的代办所用小说语言写成了散文。这本书后来出版了,叫《崇仁古镇的繁华旧梦》。

其实在老早时光,我看过一部像电视散文一样的电影,叫《那山那人那狗》。这电影是刘烨主演的,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刚刚接班的邮递员的邮路生活,散淡得像一阵烟,却让我感到那么亲切。我现在越来越深入到了城市的核心,像一只虫子钻进苹果的内部。其实虫子是适合在桑叶或树干或其他叶片上生活的,有三四缕的阳光,七八颗的雨滴,萤火虫的偶尔飞过以及不远处传来的溪声阵阵。所以有时候虫子也会幻想着另一种生活与世界。我一直在想,我被命运挟裹,被亲人、朋友、工作挟裹,被名利挟裹,被迎来送往挟裹,就成了一个模式化的人,拎一只包,穿着不怎么考究但也不是质地很差的衣裳,推杯换盏的一套也非常懂得。

这就是我大部分的人生。

我们为什么不是邮递员的人生呢?为什么不是乡村邮递员的人生呢?

我们选择在一个夏天去一座叫枸杞的岛。在进入这座岛以前,我一直以为这座岛的正确写法应是“狗妻岛”,我在想怎么会有那么一个奇怪的名字。抵达这座小岛以后,我才了解到这座小得像一个袖珍王国的小岛上,有七名邮政工作人员。现在的所长,以前是用扁担挑着信件报纸四处投送的。据说他是一个劳动模范,我看到了他被紫外线晒成黑色的皮肤以后更加深信乡邮员的辛苦。

也据说这里邮政营业所的工作人员,都是岛上的居民。岛上没有交通规则,因为没有交警,没有红绿灯。我在想要是岛上醉驾了,要不要受处罚的?想了很久以后,我终于确定岛上醉驾一点点的关系都没有。我又想,那些出海的邮政营业员的丈夫们经历长久的海上生活回到岛上以后,营业员要不要上班的?

所长一拍大腿说,肯定放假。

我觉得这就是热气腾腾的活着就好的真实的生活吧。

其实我很喜欢墨绿色的邮筒。它们孤独地站在街的一角,像一个永生的老人,仿佛经历了世事的沧桑。但是现在这样的邮筒是越来越少了,我是愿意在春风沉醉的夜晚,或者是某个飘雪的清晨,与它作深情对望的。我总是这样想象,那么多的信件通过这个邮筒,抵达了四面八方,这人间有多少温情久久弥漫。

我曾经拥有过一盏墨绿色的台灯,底座是大理石的。我也有过一张墨绿色的布面沙发,我觉得坐在这上面特别地安静。显然这是一种对颜色的热爱,我觉得这样的颜色厚重、沉稳、旷达,更重要的是:宁静。

岁月之河不紧不慢地流向了远方。我打了一个哈欠,就从少年成了青年。我再打一个哈欠,就从青年成了中年。中年的时候我喜欢打瞌睡,喝小酒以及和人吹牛皮,这大概是一种恶习。当然有时候我也很自律,在无所事事的日子里爱上了写小说。有一个小说叫作《麻雀》,发在《人民文学》上的,后来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多家选刊选上了。这个小说会被一家影视公司搬上银幕。这是一个谍战的故事,发生地在上海,而其中有一个场景是这样的,陈深通过邮筒传递着情报。为什么情报不被泄漏,因为收信件的年轻邮递员是共产党地下组织的人。后来这个邮筒被炸了,因为邮递员发现了四面八方向他涌来的特务,他已经无法逃开,只能把随身带着的手雷扔进了邮筒,把所有的情报炸毁。

我固执地选择了邮筒作为此中的道具,是因为我觉得邮筒是有故事的人。

邮筒,是我墨绿色的亲人。

扳着手指头计算,这几年我已经没有写过信了,也没有过和邮筒的长久对视。认识一些在邮政局上班的人,但是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总是穿着便装。我一直好奇地想,他们为什么不穿制服?为什么不穿呢?更多的时间里,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码字、踱步、喝茶,仿佛是一头红着眼睛的困兽想着突围。

有一天傍晚,路灯已经开始亮起来了,我从单位出来,沿着保俶路往北山街走,看到了路边一只安静的邮筒。其时车流滚滚,红灯绿灯不停转换,人们行色匆匆。只有夕阳无限美好,披洒在墨绿色的邮筒上。我站在离邮筒一丈远的地方,久久没有离去。

我知道这是与亲人的一场对视。这样的情感深植于我的骨髓,像战后两个疲惫身躯的突然偶遇,像一场百感交集的重逢。很多时候,我们完全可以选择沉默,因为沉默就是千言万语。

(选自2015年3期《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