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解析】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
为万物命名,是人类的认识起点;对万物进行价值判断,是人类认识的不断升华。在这里,老子提到了一些事物中的对立关系,其中也揭示了人类认识论中的价值观最为重要。美与丑是人类的感情判断,带有人类对事物表层现象的不断认识,美好构成了人类生命愿望中的永恒主题。人类对善与恶的价值判断,带有人类对事物内涵意义的不断认识、完善,亦成为人类持之以恒的强烈追求。
对于这样一些高深的认识,不要说在天地万物都没有名称的时候不会出现,即使在人类出现的早期也难以产生。所以,“善恶、美丑”等观念,对于人类来说,都是后天产生的非自然物。而且,许多在我们看来是进步的东西,在老子看来却是退步的,有了美便有了丑,有了善便有了恶,美善导致了丑恶,这使站在虚无立场上的老子对两者共同抱持排斥态度。
虽然如此,但我们还不能断然说,自然界的事物根本不存在美丑善恶这些东西,我们不能以一种取消主义的态度来曲解人类之外的事物关系。
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具有不同的善恶观,只不过动物之美丑、善恶感觉均出于本能。而且,所有的生命在本能上对它们眼中各自不同的美丑善恶都是能够加以分辨的,比如,兔子见到狐狸,老鼠见到猫,野鹿见到豹子,都会立即择路而逃。狐狸、猫、豹子在兔、鼠、鹿们的眼里无疑是丑恶和不善的东西;反之,在狐狸、猫、豹子眼里,兔子、老鼠、野鹿无疑是美好与善良的东西。兔子见到鲜嫩的草、老鼠见到颗粒饱满的谷粒、鹿见到肥美的树叶,都会产生出亲切的感觉,这些东西在它们眼里无疑是美、是善的东西;反之,所有的草、谷粒、树叶,在狐狸、猫、豹子眼里都是丑与恶的东西。
地球上的所有生命之存在都有共性要求,如空气、阳光、水。人类的生存观念与其他生命的生存本能并没有根本不同,面对着大自然的许多违反常规的行为,如风雨雷电、洪水滔天、山崩地裂、酷暑严寒、火山爆发、飞沙走石等,人类表现得与其他生命一样惊慌失措;当春风吹拂大地,艳阳高照、雨水充沛、风调雨顺的春日,置身于风光秀丽的高山之巅,或在景色宜人的水畔,或在皎皎明月之下,或在悠悠白云之间,人类无不心旷神怡而飘飘欲仙焉,万物亦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姿态;而当秋风肃杀、阴霾四布、阴雨连绵的秋日,则立足点相同而景物皆非——如果不幸置身于荒山野岭之间,或在流沙万里之塞外,或在暗无天日的岩穴沟壑,或在雷鸣电闪之寒夜,或在飞雪飘霜之黎明,人类固然悲哀、沮丧,万物亦莫不凋零残败。
趋利避害是所有生命的第一本能,在这个基本本能面前,人类与万物没有本质不同。对所有威胁到生命以及使自己生命处于不利地位的场景,各种生命均有各自的不同感受。
所以,每一种生物都一定会把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事物视为丑恶,视为不善而加以躲避;而对那些有利于自己生命存在的事物,则视为美好,视为善良而加以亲近。自然界的生命舞台之表现无不如此。
但是,大千世界里的众生物,它们对于生命之安危只有本能之好恶,亦只是本能之趋避,唯有人类才能把这种好恶上升为理性认识,并从中演绎出生命能够相对长久存在的道理和规律。
但大多数事物中的辩证法,则是人类对事物感知后的看法,如高山与平谷之对立存在,在飞禽眼里自然没有什么不同;深谷与大川之对立存在,在走兽眼里也没有多少不同,而在人类眼里,却能够感知出难与易之明显区别。从这个难易的辩证法出发,人类往往感觉到向高处登攀比寻常的走路不是一件易事,因此,被动地跋山涉水成为人生之畏途,而主动地登高望远则成为人生乐趣,地位低下成为人生的失败,而身在高位则成为人生之成就。
于是,经过人类的心理和精神上的不同理解,自然界的难易之中便演变出了人生之苦乐、悲欢的不同心理感受。所以,人生道路在性质上不能等同于其他生物的生存道路。
运用辩证法的方法来观察和认识问题,在人类认识史上,无疑是一次巨大的飞跃。在获得这种认识之前,人类混沌、朦胧地观察事物,就不免出现了两种偏颇态度。
一是把自然万物看作是一个没有区别的模糊整体,事物之间只有形态之不同而没有性质之差别。因此,沿着朦胧感觉而走上了超验主义之路,不加区别地对待万物,笼统地观察和感受大自然的共性,最终只能推导出一位制造天地万物、无所不能的上帝来。
另外一种比较极端的态度,讨论起来比较复杂,脱离了万物之间的统一和整体性,看到的只是一个个彼此隔离、孤立的个体,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没有统一属性,有的只是对人类的实用性,孤立地剖析和理解事物的个性,便使自然界的互存关系被曲解为予取予夺的利害关系。所以,可以把这种偏颇态度称为实用主义,沿着实用的感觉便踏上了功利主义之路,后世的知识论、价值论、科学论、技术论,大抵皆渊源于此。
相对于超验主义和功利主义,辩证法具有对事物之综合、调和的作用,它的出现,既改变了上天或上帝在人们心目中的独尊地位,亦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功利主义造成的人与物之间的紧张关系。
有了高下便有了程度上的难易,有了难易便有了感受上的苦乐,有了苦乐便有了行动上的前后,亦有了行为之得失、有了人生之成败等一系列人类的感受,这些感受受到社会现实和人生经历的砥砺之后,变成了一种脱离物质的精神启示,成就出脱离了自然神、自然物、上帝羁绊的精神哲学。
真善美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在信仰价值方面最为热衷和关注的问题,曾引起了长久的争论,对真善美的不同理解和多元认识导致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不同道路、不同路线、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同追求、不同的人生态度及不同的精神归宿。
事实上,人类对待万物以及自身事物所做出的一切价值判断,都带有明显的群体臆断及浓厚的个人主观判断,其中随处都充满了错误、扭曲、专横的社会习俗之武断和不容置疑的个人之癖好。在后来的历史年代里,这些东西借助群体意识和个人主观意识的日益增强而逐渐成为各个不同时代的时尚并为人们所推重,尤其是当主观意识借助政治权力的鼓吹和阶级对立的日益扩大得以肆意传播后,所到之处真可谓风声鹤唳、天地色变,整个自然界的诸多事物都无一幸免地受到人类最粗暴的歪曲、征服、改造和蹂躏。各个地区的人类不同团体和民族之间以及人际关系中的许多激烈纷争,也往往借助了价值观上的分歧而越演越烈,甚至扩大为连绵不断的种族、民族和国家间的战争。
老子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命都应该顺应自然,在神秘莫测的大自然面前,人类应该自动地取消自己觉得积极有为的盲目行动。
经过老子的启示,我们或许可以承认,自然界万物生长变化的规律以及自然属性都是互相依赖的多元存在,有无、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等莫不如此,它们曾经是井然有序的自然排列组合,其中并没有高下优劣之分。我们也承认,人类在仅仅认识了事物的表层价值之后,便按照一种利己的价值取向把自然万物的相互依赖关系转换为相互对立的关系,从而不但改变了事物的属性,也连同着改变了自己观察事物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这些立场和方法不但破坏了万物之间的和谐,也使自己彻底脱离了自然界,成为大自然中最为孤立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