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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老杨(2)

高数的补考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一举行,我和老吴第一次正面交锋便是在高数补考的课堂上。整个经济学院的蠢货在周一的晚自习上齐聚一堂,老吴坐在我的后面。我揣着保书给我准备好的纸条胸有成竹等待老师给我发下补考试卷,然后老吴对我说了我们之间的第一句话:“同学,借我抄抄。”

考完试,老吴强烈要求请我吃饭,答谢我的抄试卷之恩。尽管上学期我已经在篮球场旁边观摩过他的侧颜无数次,但我依然要怀有少女的矜持用一副“同学我们很熟吗”的姿态婉言拒绝了他。而老吴则很绅士地要求把我送到宿舍楼下,从教学楼走回宿舍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最远的那一条路,把整个校园绕了一圈半走了一个多小时。在我的宿舍楼下,老吴离去前,终于轻声说,我上学期就见过你,你经常出现在篮球场旁边吧,其实我今天准备纸条了,但我发现你坐我前面就把它扔了。

这句话给我带来的悸动在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起来依然能产生不小的余震,活到那天为止,从没有男生主动跟我诉说过他的心事,尽管他并未挑明任何和爱情有关的字眼,但其中暧昧情绪已经昭然若揭。我因由老江滋生出的那颗自卑而怯懦的心,在老吴的那句话下又一次有了舒展的欲望。原来我也是有让人心动的力量的啊。

我雀跃地飞奔回宿舍,爬到保书的床上,在她的枕头上翻来覆去,我对保书说,我好像陷入爱情了。保书听我诉说完今天的经历和我一起坐在床上尖叫起来,在尖叫声中,老陈闯进了我们的宿舍,爬上了保书的床,在她的枕头上翻来覆去,然后,她迷蒙地眯着一双眼睛说,我好像陷入爱情了,太阳今天和我说话了。

我和保书面面相觑了一下,随后我们三个一同尖叫起来。

大一第二学期的开始,恋情像迎春花一样,在尚寒的风中傲立。

我和老吴的男女朋友关系在春天到来之前正式开张,我和我曾经在篮球场外偷看过的工管系系草手拉手在学校里漫步,走起路来拽得裤子边都抖灰。那年我还没有蓄起长发,老吴的头发都比我的长。那个春天是我遇见老江之后最意气风发的一季,我终于知道原来我的人生并不是一定要非他不可啊。

那一年太湖蓝藻爆发,全市的自来水都变成臭的,鱼米之乡变成了一座被全国耻笑的臭城。距离学校放暑假还有好几天,老吴高价买了一箱农夫山泉让我洗头,那是我有生以来洗的最贵的一次头。洗完头和老吴在学校的操场上散步,他突然凑过来闻闻我的头发问我用的是什么洗发水。我说是海飞丝啊。

他说海飞丝有桂花香味道的吗。我疑惑地伸着鼻子闻了闻,说,白痴啦,是学校的桂花树啊。他突然拦过我的肩轻声地说了一句,你比桂花香。

我忘记当时有没有一阵猝不及防的微风袭来,只记得那晚他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那年八月他的一句话让这座城市最不堪回首的记忆因为第一朵开放的桂花而清透无比。

我和老吴说好的一起爬惠山,可是我是一个多不讲信用的人,走了十来步就让老吴背我,拿出女大学生能使出的所有花招给他撒娇各种言语许诺威逼利诱,最后终于屈服把我背到了山顶。那并不是一座很高的山,大三有一次坐车路过,从远处看发现其实就是个凸起的山窝,却也没有亲自再去爬一次的兴致。

后来老吴提议去阿炳故居看看,我说阿炳是得梅毒死的吧有什么好怀念的。他又说想去灵山大佛,我说离期末考试还远呢这会儿抱佛脚早了吧。于是他不高兴了,我拎着一袋苹果追过去给他道歉,第二天就看到他像往常一样拿着二两包子在我宿舍楼下等我。一开始总是很容易和好的吧,可是到后来就越来越发现不能宽容对方。他不能原谅我在感情上的懒惰和不解风情,我也渐渐觉得我们在灵魂上不默契。

终于有一次还没来得及和好,暑假过完,我就跟老吴分手了。

我早就知道大学的爱情没有能长相厮守的,只是没想到居然会如此短命。同一时期一起失恋的还有老陈,我压根都不知道她和太阳发生了什么,就被告知她失恋了。但她明显要比我坚强很多,秋天的时候我像一只受伤的考拉一样拽着她的胳膊穿梭在无锡的大洋百货和商业大厦的专柜里,她指着一件毛衣说这衣服要比男生的心温暖。于是这个春天我们囤积了好多毛衣,多为亮红奶白绛橘色,希望能像很多初恋还在的姑娘们一样兴高采烈欣欣向荣着。当然那个冬末也有很多人才刚刚开始她们的恋情,然后来年的秋天发现她们也买了很多的毛衣。

在谈恋爱这门课中修够了学分,我、保书和老陈独自打野了半年之后又团结在了一起重新撑起三剑客的局面。我们三个同进同出,同抄作业同作弊,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关系好,那我们就毫不客气地穿同一条裤子。

冬天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挤在一起看完了一部三十集的偶像电视剧,没有意外的皆大欢喜的大结局。大概早晨六点钟我们顶着满面的油光从网吧出来。那是我第一次在网吧包夜。没有想象中太阳突然从天际跳出来阳光霎时涨满了目光可及的地方,只觉得到处都是寂寥的白。保书和老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擦擦眼屎对我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那一年我十九岁,有数字很好看的体重和正常的内分泌,在网吧熬一夜天亮了还能精神饱满地去听一上午的西方经济学和国际金融。

然而在我看来,还是我和保书的关系更近些,我们同在一个宿舍,睡在对面。有人说保书像猫,我像鸟,猫有猫的灵气和傻气,鸟有鸟的欢腾和惰性,我俩就像一对镯子一对浆,谁都离不开谁,但注定一个在左一个在右。

和老吴结束了短暂的恋情,学校里多了一个不愿去面对的人,于是跳哒的心逐渐沉淀下来。我和保书把曾经花在篮球场边花痴的时间用来在宿舍谈心,我们从学校图书馆借很多书,读完再谈心,从天文聊到哲学,从《知音》聊到《读者》。有段时间我的阅读量呈熵值状态急速增高,加上偶尔在课堂上听教授们闲扯听到了点可以卖弄的东西,忽而又和老江之间有了起死回生的征兆,人生一下子接受不了那么多的信息量和转折点,所以倾诉的欲望特别强。

保书就坐在她的床上,静静地听我夸夸其谈高谈阔论胡说八道,她听我说古今说中外,我掏心掏地肺把我内心所有真实想法告诉她。我给她说我的敏感我的担忧我尚古的情结和我高于人类福祉的追求,反正各种重度中二病症患者的胡言乱语都被我临床表现出来了。保书是我遇到的最好的倾听者,她眼睛闪着光看我表演,而我,除了对保书,再也没有对谁这样毫无保留过。

后来保书告诉我,她再也没有遇到过像我这样自信的女生。她说我像蔷薇,浑身是刺,但一点都不妨碍她的芬芳。

我和保书之间的友情表达的最高形式、三剑客最风光的一次出场方式发生在大二的学期末。

大二的第二学期,保书和一位学长你来我往擦出了高于革命友谊的火花,我和老陈很开心地看到她新恋情的苗头,就当春天的播种马上在夏天结出果实的时候,保书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NTR了,而NTR的那个人是我们同班的女生,据说那个女生还是经由保书这条线和学长认识,继而背着保书和学长发展出了一段奸情。我和老陈知道来龙去脉之后当然看不下去了,拉着那个女生到学校天台谈心,她也不揶揄,非常坦白地承认虽然在顺序上自己是第三者,但是在爱的分量上保书才是那个不被需要的人。

瞧我这暴脾气,怎么能听得了这样三观不正的言论,于是争吵中我们推搡了几下,后来保书出现把我和老陈带走了才没有让事件升级。然而在事后的传闻中,说在天台,老陈放风,我把那个女生暴打了一顿,被学校知道了,要给我处分。然后保书在校长面前给我求情,学校才决定息事宁人。

就在传闻还没有消停的时候,伴随着暑假的来临,又有一件急转直下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

大三学校搬宿舍,我离家远,提前把东西放到新宿舍里就走了。按理来说,四个人一个宿舍,从旧宿舍搬到新宿舍,换屋不换人,可是等我开学来到新宿舍,发现保书不见了。睡在我对面的家伙换了一个人,我跑去别的房间转了一圈,才发现保书跑去和老陈一起住了。

原本这也没什么,三剑客还是三剑客,加之我从大二开始就执着于逃课旅游,在学校逗留的时间并不多,保书搬去和老陈一起住并且没有事先告诉我这些其实我都可以一笑置之。但是那之后她们俩对我的刻意回避,老陈对我的视而不见,保书对我的欲言又止,让我隐隐约约觉得我仿佛是那个多余的人。

一个月前我还在捍卫保书的爱情为她出头评理,一个月后我就成了被排挤出三剑客集团的那个人,更糟糕的是,不止我发现了这个现象,其他人也发现了。他们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和保书周围,看着我们走进不同的小店吃饭,上课不再坐在同一排,下课后有了不同的去向。

尽管他们也和我一样有疑问,可是保书的缄默伤到的,只有我。

我在那个没有保书的陌生宿舍坐了很久,想了很多事,反思了很多我的言行,不得章法之后我又一次背起行囊走出学校奔向远方。当一个地方有了大于等于两个你不愿意面对的人,那么你最不愿意面对的恐怕就是你自己了。

保书之后,我又结识了很多朋友,有环保发烧友的学姐,有和我一起组了个乐队的同好,还有整天带我泡pub的玩咖,等等,我对我和保书之间的疑问逐渐淡了下来,随之消散的便是所有的爱与恨。

只是我再也没有遇到能让我毫无保留以及如此愿意听我倾诉的家伙了,虽然我们真正亲密的日子只有两年之短,但她却如同承载了我所有的大学回忆和成长。

大四毕业的那一天,我们班组织了一场散伙饭。散伙饭上,我和保书相顾无言,结结实实地干了一杯酒。吃完饭大家一起去KTV包夜,KTV里烟酒味让我受不了便出来透透气。可巧那天老吴那个班也是在那里唱KTV,我一出门就看到在外面抽烟的他。

分手之后我和老吴在学校里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有时我穿着睡衣去上课,有时他穿着拖鞋买早点。我们俩点头擦肩,匆匆而过,掩盖不了的黑眼圈和尴尬。而学校的篮球场上已经不知道换了几波美少年在耍帅几波美少女在尖叫。

这次见面,老吴脚上的麦蒂五号早就换成了锃亮的黑皮鞋,我头发已经过了肩,口袋里装着第二天一大早回家的车票邮箱里收到了我申请澳洲研究生用的雅思成绩,所以我再直视老吴的目光时并没有回避,对他提出的一起走走的建议并没有拒绝。走在凌晨四点的街道上,我们像初次相识的那天晚上一样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最远的那条路。我已经忘记那天晚上我们说过什么,只记得天空破晓时,我抬头看到了当年一起爬过的那座惠山。

刚分手时,老吴的QQ签名是“每次路过惠山我右腿的膝盖骨都会隐隐作痛”。

这个签名他挂了好久好久。

收拾行礼去澳洲的时候,老妈拿出一件白色外套问我要不要带这件衣服。我想了好久,把它放进了行李箱。这件衣服就是当年和保书一起买的那件,自从她帮我洗过一次之后,我便再也没有穿过了。

保书这个名字后来已经普及到好多大学同学以为她的真名就叫杨保书,但是很少人知道这个外号的真正意义和由来。

保书,我的保姆兼秘书。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