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公车大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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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后记:Countdown 2013-2017 上午00:00·写作篇

1.重要的时刻

人的一生中总有几个重要的时刻,留给遇见重要的人。随着时间的淡去,那一刻仍然会记忆犹新。

2013年农历7月21日下午4点50分,我遇见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女孩,我的女儿郭一一,我给她取名一一,是希望她一生一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她在河南淮阳人民医院里出生,出生的时候五斤四两。她皮肤白嫩,玲珑娇小,额头上有一缕皱纹,张着小嘴,惊奇而平静地看着这个世界。看着襁褓中的女儿,我给她的第一声问候是:“你好,很高兴在这个世界遇见你。”

那种感觉很美妙,那一刻,我从一个不经世事的少年,变成了一名父亲。我想过很多种和女儿相遇的情景。妻子怀孕的时候,我在东北写一部电视剧剧本,看到妻子凸起的肚子,我不放心妻子一个人在北京,便拉她来跟随我一起,在剧组住在大庆一个叫曼哈维的酒店。

我长期于夜晚创作,每到深夜,她在妻子的肚子里便很活泼。那时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我时常会跟她交流,播放一些胎教的音乐,等到见面的时候,我竟然激动得只剩下傻乐。女儿随即被我的父母抱去打疫苗,我在手术室的门口继续守候,等待尚在手术室里的妻子。

最初我想写一封信给女儿,一封写给女儿的“情书”。也许这封信要写到十八年后,我迫不及待地想给她介绍这个世界上好玩的一切,以及教会她那些自以为是的经验,甚至那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在坚持写作,也许这是我的写作史上创作得最长的一篇文字了。

等看到女儿一天天长大,我慢慢地发现,其实,成长的是我自己。她就像我的老师一样,让我看到了最原始、最纯洁的人性,在孩子的笑脸上,我渐渐地发现了自己原来的样子,找到了在生活中丢失的那部分。

我突然发现,我可能讲不了任何道理给她,能够讲述的或许只有故事。

在孩子的脸上,纯真的笑容没有任何掩饰,是最原始情绪的表达。有时候看着看着,我便突然涌现出莫名的伤感。如果一个人的一生能够像孩子一样优雅地老去,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呀。

有一个女儿,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希望她不要太聪明,诚实、阳光、对生活充满激情就好,有时可以略带一点忧伤,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世间最美的事情了。

一个男人如果没有女儿,也许这一生都学不会怎么去爱。女儿能帮助一个男人正式迈向成熟,懂得付出。男人会把世间他最爱的一切美好,都附加于女儿身上,所以父亲和女儿的情感才这么的微妙。

看着她一天一天长大,是我人生做得最棒的事情。我这辈子最浪漫的遇见、最美的经历,就是有了你。

2.字头的诞生

2014年3月的一个早上,具体的时间记不清了,那时我住在北京朝阳区的传媒大学附近,为了避开拥堵的高峰期,我决定多睡两个小时,然后慵懒地起床、洗漱。

不知道睡了多久,昏昏沉沉的我听到了电话铃声,突然想起上午约了制片人和导演见面,自己竟然给忘得一干二净。于是,仓促地爬起来,来不及洗脸、刷牙,奔出门去,挤上了一辆公交车。

我和其他乘客就像肉罐头里的肉一样被塞进铁皮里,看着涌动的人头,欣赏着他们各异的表情。

新的一年开始,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了自己的轨迹,公车每到一站,都有人上车、下车,公车每天重复着同一条路线。公车上有人嬉笑,有人面色疲惫,有人满脸苦恼,也有人春风得意……每个人都在即兴地出演着某个角色,扮演着某个职业,在这方寸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却去往同一个方向,除了堵车,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在什么地方上车、下车,都清楚自己的目的地和终点。

我突然想到,如果这辆公车被劫持了,失去了原有的方向,那么公车上的人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于是在我的脑海里便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一辆跑偏的公车。

※※※

我幻想着第一个登上公车的乘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络腮胡子,光头,满脸横肉,说话的时候还有可能会有点娘娘腔……

当然,公车上还少不了一项全民运动,就是关于让座的问题。为此,他们大打出手,发展到自由搏击的境界……众多人参与到让座和不让座的行列,各种以年龄为优势的人成为最佳种子选手,各路媒体争相报道。

世间百态,在这个铁匣子里上演。“你瞅啥”“瞅你咋的”的战争,在场地有限、面子有限的公车上,成了极限运动,被众生演得颇具声色。

最好再有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既然是有故事的女同学,就不能太矫情。如果是一个从事眼花缭乱行业的,就更有趣了。一个酷炫的名字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田大壮。

于是,我们有了故事里第一个登场的女性角色。我异常兴奋地告诉妻子,我要写一个感天动地、高颜值的爱情故事,一般的地方你看不到这个故事。我以为她会很崇拜地看着我,追问我故事的下文,可她冷冰冰地瞥了我一眼,说:“也是,一般的地方还真看不到,想来也只能去你的电脑硬盘里看看了。”

从她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她认为我的电脑硬盘里几乎没存什么好东西。我抗议她把我的作品一概而论地划分类别,于是我愉快地决定买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用剪切的手法,专门存放电影和故事。

女同学的故事要有一个绝妙的开场,气势上压倒群芳,美艳绝伦,一般的场景罩不住她的光彩。所以,她的第一次出场索性连衣服都不用穿了。什么杀马特、非主流全给她整上,露个脸都足以闪瞎一票人的双眼。再加上几条千回百转的感情线、剪不断理还乱的狗血恋情,一股脑地直接给她整全乎了。

你说这只是女一号?不止吧,这是要上天啊!

当天下午,我就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一位女演员,她听得口水直流,问我:“你说得这么牛气,那我想知道这个角色究竟是什么职业啊?”

这个问题还真是问倒我了,我说:“还没想好,你回去等我电话,等我想好了我再告诉你。”

这姐们儿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接过我的电话。

※※※

我有一哥们儿,看了一部电影《速度与激情》后,就迷恋上了车,最重要的是他自己没车,总是迷恋别人的车。后来他就痛下黑手,谋划着想去偷一辆车。结果是车没偷着,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准确的人物登场后,被警察抓了个正着,以偷盗未遂抓进了派出所。出来的时候,他还纳闷地问我,为什么自己的运气这么差。我说:“我实在想不明白,放着这么多车你不看,怎么就盯上了那辆警车……最该死的是,你连个驾照都没有,车都不会开,你偷的是哪门子的车呀?”

首先,偷盗是不对的,这好歹也算个技术活,偷辆自行车都能把自己跌沟里的人,在医院躺了三个多月,我以为他终于想明白了,没想到出院后直接就升级偷盗汽车了……

这哥们儿决定从头开始,脚踏实地地追逐自己的梦想,想要偷车,先要学车、开车,他便开始在县城的一家汽修店里打下手,跟着师傅学修车。这一学就是十多年,把偷车的事忘得干干净净,反而成了修车的一把好手。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

春节的时候我回老家遇到他,他突发奇想地问我一个问题:“你把我弄进你书里,我能活几集?”

我说:“书不是按集算的,得按字,你在我的书里,就凭咱俩这交情,至少也得活过一千字,加上标点符号,一千字准得多!”

为了这一千字的交情,他递了包烟给我,告诉我他这事重在美化和包装,说不准哪天就靠我这篇文章把他的终身大事解决了。我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先不说咱们这交情,就凭这包烟,在我书里,我绝对不写死你,我包你喘气到最后一个句号。”

那天他请我喝了酒,酒竟然是真的,我们真喝多了。第二天早上起床,我有个问题忘了问他,我想问的是:“哥们儿,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是姓陈,还是姓臣?反正就是一千字的事,于是便有了“臣一”。

※※※

最具悲情色彩的喜剧人物,是老鬼,我喜欢这个全能作死的选手。他谈吐优雅、绅士风度,对于一个不作绝对不会死的人来说,他死了。他身上的故事还在流传,各个版本的故事在他身上演绎着,或者以他的身份在演绎着。老鬼不举的事实,让人津津乐道,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从头戴到脚。一个男人太优秀,看上去就好像一无是处,很显然,老鬼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物。在流光溢彩的西装革履下,他反而让人一眼看上去一无是处。

老鬼经常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正经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生活得很规律的商人,他事业有成,生活极富规律,早晨五点钟起床,刷牙十分钟,洗脸五分钟,领带不自觉地总会用手捋三遍……一切用过的东西都会放在原处——它们的位置很固定。他也能准确地找到身边任何物品的位置,就像他的时间一样的精准。这一切都让他看上去更儒雅,只要他不开口说话,没几个人知道像他这样的人,其实没什么文化。

老鬼经常和自己聊天,每天早上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忍不住感慨地问几句。

比如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他会质疑地问自己:“你是好人吗?”

然后自问自答地说:“好人不要命!”

然后他再问:“你要谁的命?”

看着镜子里自己邪恶的笑脸,他自己把自己吓到了,他的心里有一个名字:鲁Sir。

老鬼的一张老脸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自从这顶绿帽子扣到他头上,他这张脸算是爱放哪放哪,放到满大街都是。

从云蒸霞蔚到日薄西山,老鬼只用了一个晚上,而他的奋斗史却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来写就。他最无法容忍的是别人不给他面子,可他的面子还是被人拿去扫大街了。其次是不能容忍背叛,可背叛他的竟然还是他自己的女人。老鬼最不应该做的,就是他总想试着学会跟人讲道理。

他的情人李秘很委婉地跟他说过,在公众场合尽量少说话,不说话的人都是厉害的主。老鬼想做厉害的主,他确实也是狠角色。如果一个人不想被人轻易地看破,那就不要假装自己很复杂,越简单的人往往越不容易被人看透。

老鬼不是蔫儿坏的类型,他坏得表里如一。他变坏是从失去了男人的功能时开始的,他把和女人在一起当作是自己毕生的事业,现在事业没了,他只能另辟蹊径,变成了现在活见鬼的样子。

老鬼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一日三餐的浪漫,完全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特别是别人的老公的感受。在他劲爆的成长过程中,其实也充满了心酸,一张俊俏的脸上,自从贴了创可贴就再也没揭下来过。

老鬼和鲁Sir结下的梁子不是一两天造成的,也绝对不是一两天可以解决的,然而事情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解决了。鲁Sir惹上了大麻烦,惹上了最不该惹的老鬼。现在老鬼死了,老鬼的死把故事推向了极致,在不属于他的故事中,这个麻烦被一个陌生人轻松地搞定了。这个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估计就是麻烦被解决了,当事人还完全不知道。鲁Sir一刻都没敢休息,并且还在执着地满世界跑路中。

※※※

一部作品的食材,总是千奇百怪,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便有了新的味道,每个人原有的样子,随着笔触走着走着,还有多少人记得最初创作的缘由。

一个人被击倒了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站起来后,会去做些什么。阿武的选择跟很多人都不同,他摔倒了会第一时间站起来,把摔倒的地方捯饬得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地再躺下,就像祥林嫂一样,一遍又一遍地向路人炫耀着自己摔倒了,而博得同情心,搞得好多人误以为摔倒了反而是一件很光宗耀祖的事情。宁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兽医,开了家宠物店,有些主人养了宠物,宠物发情期时情绪很难控制,主人嫌弃它们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就会选择给它们做生理上的手术,阿武的工作便是主要给狗做阉割手术。他喜欢臭美,在店里挂满了镜子,做手术的时候都不忘记给镜子里的自己抛媚眼,整理发型、着装,这时手下一不留神,割大发了,把一只活蹦乱跳的宠物狗差点开膛破肚,阿武也吓懵了,看到血流出来,潦草地缝合起来,把一只贵宾缝合得跟地摊儿上的布娃娃一样,没下手术台就感染细菌,牺牲了。看着这只除了不像狗什么都像的玩意儿,阿武想,这肯定还不回去了,说狗剖腹自杀、患有忧郁症……没有抢救回来?相信狗的主人也肯定不会信。

十七个小时过后,狗的主人兴高采烈地来取回自己的狗,狗还是那条狗,主人还是那个主人,阿武却不再是那个阿武了。狗的主人痛切心扉地看着那条可怜的倒霉狗,咬了咬牙,一口价要得阿武倾家荡产。人命比狗命贱的时候,他都恨不得将自己按斤过磅;狗比人金贵的时候,千万不要拿人和狗比,太多事太多人是比不了的。

俗话说:“喝酒误事。”阿武心情不好,一顿醉酒,不仅耽误了别人的重要事,还把自己的事情也全耽误了。一夜宿醉之后,阿武醒来,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把枪和满额头的文身,他记不起来发生了什么,自己的一代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就这样毁于一旦。

他身边的陌生人,是这一切的开端。阿武看着臣一手臂上的文身,这梁子算是结到了骨子里,阿武怀揣着打断骨头也要扯断筋的心情去玩命,这一下就玩大发了,害得一个路人甲丢了性命。

※※※

叶开的遭遇,最初让我想起的是我的高中同学,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傍晚,我们在班级里上自习,我的同桌兴奋地跟我说:“郭敖,今天晚上得出大事,这热闹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场面,你啥时候见过几十个人打几十个人的群体斗殴?别上课了,我带你出去见见世面。”

两拨人为了一个女人打起来了,约了时间、地点,就在今晚。西瓜刀、铁链、木棍……我同桌揣着瓜子、可乐,抱着一块地瓜,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地冲出了教室。

据说那天晚上月黑风高,有女人、有凶器、有热血、有场面、有故事,约架的动机、阵势都有了,双方严阵以待,一触即发,直接上手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双方肉搏加血拼,打得昏天暗地,难舍难分,散落了一地的瓜子、可乐瓶,还有踩烂的地瓜。

那天晚上战斗结束后,双方四处逃散。在混乱中,我同桌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把刀给捅死了。他是这场群体性斗殴事件中,唯一的牺牲者。

这场面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现在想起来依然历历在目。那件事情搞得人尽皆知,隔壁的乡镇、县城都有人来探问。去参加同桌葬礼的时候,我第一次认知到了这个世界有多么疯狂、荒诞,一切都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的身边。

叶开是特别害怕改变的人,可在他的人生规划中,处处都充满了变数。改变,就意味着冒险,也印证着革新。他一步一步地被外界推着向前走,身不由己,言不由衷,虽然努力本分地工作,却无法避免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该来的还是会来,厄运总是如此的任性,来的时候连声招呼都不打,走的时候却紧缠着不放。

生活给了他两个大耳刮子,清脆、响亮,他忍着,必须得忍着。他害怕失去现有的一切,于是生活从他的身边夺走了他母亲和女儿的生命。他懵了,一蹶不振,失去了工作,妻子的离开让他雪上加霜。他感觉到了麻木,时间久了,反而渐渐地开始感觉到痛,发现自己已经遍体鳞伤。八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并且自己完全没有察觉到,他唯一一次想冲破命运的枷锁,却没能得到命运的眷顾。从一个文质彬彬的工科男到一个性情跋扈的危险分子,在他生命的终点线上,一切压抑难以遏制地爆发出来。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他还是看到了笑容。笑,是这个世界通用的语言,由于封存了太久的情感,这一丝微笑,足以温暖他的心。他这些年来的执着和坚守,原来如此地不堪一击,顷刻间崩溃在这一刻。

我一直在想,在这样强硬的现实中发生如此妥协的一瞬间,会出现在什么样的故事中,是多么强大的爱和动力,才能让事态发生如此颠覆性的变换和扭转。

那便是一个父亲的责任和对孩子的爱。爱,是没有国界的,同样的一种情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可以看到。

叶开突然发现,他一生中没有完成的愿望和他一直都在坚守的信念,体现在黄楠的身上,他们两个人竟然如此的相像。当这些信念和希望,在另一个陌生人身上延续着,那就像一缕光一样,光明仍然在继续。哪怕这个人,曾是他最痛恨的人。

叶开死了,他离开的时候带着希望,带着坦然,最重要的是,他也脱去了枷锁,带着解脱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没有英雄,只有一念之间的成败。

※※※

黄楠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底线,醉驾、肇事逃逸,等等。他唯一的底线就是他的女儿,女儿是他的一切。一张画,一只花瓶,一张钱币……破碎了都可以再修补,一个家庭破碎了,却很难再重圆。当一切都无法掌控的时候,当一切都失去了方向的时候,心中惦念的那一丝底线,便是人性的本质。

没有人能够救赎所有事物,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物,往往连自己本身的问题都搞不明白。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能够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已经很难得了,遗憾的是,有时候努力保护和拼命毁坏的,往往是同一件事物。

※※※

当我一个人坐在公车上靠近窗户的位置,看着拥挤的人群,我突然想讲一个关于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成熟了很多年,只是在这一刻突然想讲出来。讲完一个故事,写完一本书,就像经历了一场人生,我试着用一本书来讲发生在两个小时内的故事。

公车有自己的轨道,是一种规矩、一种制度,便民之余,也有诸多的不便,墨守成规的制度、冷漠的人情,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

有人说,这是一本有血有肉、雄性荷尔蒙泛滥的书。关于人性在极致的状态下,会有怎么样的表达,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在这个疯狂的故事中,处处都是最真实的性情、沸腾的热血,就像一个人硬邦邦地拍着桌子跟你说:“我现在跟你讲的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粗暴的道理!”

真实的本质,本身就存在诸多的荒谬,我一直在说,如果一个人足够简单,那么这个世界也会简单地对待你。

当然,这只是希望,希望总是伴随着温暖,随着你的身份和头衔越来越多,你自己反而越来越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对文字心存敬畏、学会吝惜,学会用更多的时间去阅读、学习。

3.关于写作

生活本身,无时无刻不在阅读。当你用心去观察,生活的每一幕都在上演着精彩的选题和写作脚本。当你翻开铺天盖地的资讯和新闻,无论是坐在公车上、地铁里,甚至是走过天桥,总有一条能煽动你的恻隐之心和创作灵感。当你拿起一份报纸、打开一个门户网站,浏览数十条新闻后,你会发现,这么多看上去好似杂乱无章的新闻和事件竟然同时在这一天里发生。这并不属于偶然,一天,两天,到一个礼拜,你会发现,它们本身已经形成了一个绝好的故事。剖开其华丽、嘈杂的外壳,每一个事件和每一个事件背后,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微妙联系。

我没有收藏自己出版的书的习惯,我害怕面对自己的文字和过去。每一次和它们相遇、邂逅在不知名的城市的某家书店,隔着橱窗玻璃和它们不期而遇,看着它们静静地躺在橱窗里或者被人翻阅,我都会走过去宛然一笑。有时候,我从它们身边走过,并不敢正视它们,即便鼓足勇气用指尖轻轻地抚摸着它们,也不敢翻开。我害怕自己会不经意地用漫长的记忆,去重温那些转瞬即逝的故事、那些人物、那些地点……与曾经热血澎湃的叙述方式、故事里的人物约会,或者正面直视过去的自己。

如果角色可以开口说话,我不知道他们对我有没有怨言,我私自决定并安排了他们的人生,这一过程本就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他们的生与死、命运的规划、遭遇,在一本书画上句号的时候,便不再与我有任何的关系。他们活在纸上的字里行间中和喜爱他们的读者中。因为彼此坦诚、相互太了解了,这也是我不敢去直视他们的原因。就像老友见面,经过了时间,彼此都在各自的岁月中成长。

长期以来,我的作品被现实所捆绑,又想挣脱现实的束缚。每创作一部作品都加深了我对自己的敌对和分裂,我无法让自己的心灵纯粹,我的封闭、自私、偏爱在作品里被放大,我沉溺于想象,又被现实所控制。

写作是可以让时间流转,并且成为记录时间的一种方式。从尝试在纸上写第一个字——十六岁在稿纸上写下第一个文字——开始,我便踏上长达十余年的文字创作旅程。如今,已经到了快三十岁的年纪,我在文字的世界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征程,只有一直不停地写作,才能让我敞开内心。

最初,我喜欢用小说的形式来阐述故事和人生观,躲在小说人物的背后说出自己的观点。既然是小说,难免有一些虚构的成分。小说里隐去了一些人物的姓名,一者是我无法记起来,二者是他们一直都不曾存在过。叙事的过程中,我更喜欢用第一人称。使用第一人称,着重是在叙述一种生活状态和生活态度,不需要其他人来评价和议论。有些时候,我自己也很难分清那些事情是否真的发生过,文字里记载的那些时光,始终都无法再复制了。

一部好的作品,就是无论你以何种题材、何种手法,包括虚幻、纪实、比喻等,都能呈现其真实的容量。作品是容器,一部好的作品可以包罗万象,囊括一个时代的真实,而一个人却忍受不了太多的真实。一部好的作品,不一定打上时代的烙印,而一个时代的好坏,却一定会呈现出林林总总的作品。我相信,如果我作品中的人物会说话,他们一定会抗议我安排给他们的命运,这也是我不敢正视他们的缘由之一。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安静地阅读,看着他人的文字,反而心中会寻得一丝平静。

我总是希望,终有一天,我能远离人群,屏蔽喧嚣,觅得一处静谧,朝沐疏桐日光而读,暮醉斑驳月影而书。

这一年,是很疲惫的一年,因为想法太多。我努力地用文字去阐述,大部分时间在面对电脑,几乎丧失了语言沟通的能力。写完这本书,我欣喜地拿给朋友们试读,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冒出来,是那个失联已久的女演员。她看完全部的书稿后,理直气壮地问:“郭敖,你出来,我不打死你,说好的爱情呢?说好的高颜值呢?说好的女一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