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山谷1600米的地方,吉姆·兰登让骑着的马停了下来。他凝神望了望前方稀疏的云杉树和香脂树,然后忽地一下侧过身,将右脚放在马鞍上惬意地坐着。
在他身后两三百米的树林里,布鲁斯·奥托遇到了点小麻烦:他那匹叫“洗碗盆”的母马不听使唤,不肯乖乖地驮行李。树林里乱哄哄的,布鲁斯恨不得把世上最残酷的刑罚全给“洗碗盆”用上。不过,最终他还是顺从了这匹母马。没事拿这些没大脑的马匹开涮对他来说可是一种莫大的乐趣。兰登在一旁边听边笑,心想:“要是现在‘洗碗盆’背上驮着的是钻石,它再像这样撒欢地跑的话,老布鲁斯·奥托一定会气得抓狂。”
过了一会儿,六匹马驮着他们的装备陆续走出了树林。老布鲁斯骑着马走在最后,他坐在马鞍上一颠一颠的样子就像个松散的弹簧,那样子仿佛他已经在这座山里待了好多年,而实际上,他只是无法使自己一米九的高大身躯适应那匹印第安小马而已。
看到布鲁斯出现,兰登就跳下马来继续打量起前方的山谷。他那金黄色的硬胡茬也挡不住数周以来遭受风吹日晒的痕迹,解开的衣领处露出被太阳晒黑的脖子。此刻,他那双敏锐的蓝灰色眼睛正打量着眼前这个未知的地方,接下来的捕猎和探险使这双眼睛迸发出喜悦的光芒。
兰登今年35岁,他每年都会花上一段时间在野外生活,剩余的时间则用来写作,来记录他在野外的一些发现。他的同伴布鲁斯比他小五岁,不过比他高30厘米,他觉得这或许算是布鲁斯的优势。但布鲁斯可不这么想,他常常抱怨:“奇怪了!我怎么到了这个年纪还在长个儿?”
此刻,布鲁斯骑马来到兰登旁边。兰登伸手指向前方。
“你见过比这里还好的地方吗?”他问道。
“真是个好地方!”布鲁斯答道,“还是个扎营的好地方,吉姆。这附近应该有驯鹿和灰熊出没。我们该动手了。可以借个火吗?”
为了节省资源,他们已经习惯了用同一根火柴点烟。他们停下来边抽烟边观察四周的情况。兰登用力吐了口烟,冲着刚才经过的小树林点了点头。
“挺适合搭帐篷的。”兰登说,“木头干,水清,我们挑棵好的香脂树,一星期就能将它变成床。马匹可以拴在我们来的时候经过的那块空地,那儿长了很多野牛草和梯牧草。”
兰登看了看表,说:“现在才下午三点,我们还可以往前走走看。不过——你怎么看?我们是停下来休息一两天还是接着往前走?”
“休息一下也行。”布鲁斯说。
他说着便靠着岩石坐下来,举起长长的铜制望远镜四下观察着,这望远镜还是内战时期的古董。兰登从马鞍上取下了从巴黎进口的双筒望远镜。他俩并肩坐了下来,一起观察眼前绵延起伏的山脉。
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名叫别格盖牧,被兰登称为“未知之地”。据他们所知,这个地方深藏于山脉之中,听说之前从没有人来过。他们足足花了20天的时间,长途跋涉160多千米才到了这里。
那天下午,他们翻过了高耸入云霄的大分水岭,现在,他们从望远镜里看到的绿色山坡正是火盆山的一角。再往北走,就可以看到斯基纳河了;西边和南边是巴宾山和巴宾河,往东走,翻过大分水岭是德里弗特伍德河,更远处是多米尼加山和芬利河的支流。五月十日,他们离开文明世界开始此次探险,而现在已经是六月三十日了。
从望远镜里看去,兰登相信他们现在至少已经到达预想的目的地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一直在寻找人类尚未涉足之地,现在总算是成功了。捕猎者和探险家从没来过这里。眼前的山谷充满了神秘的气息,绝对是个狩猎和探险的好地方。兰登看着这一切,心里充满了无法言喻的喜悦,这种心情大概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到吧。而对五次陪伴他去北部山地探险的伙伴——布鲁斯·奥托而言,所有的山脉和山谷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布鲁斯生在山里,长在山里,或许到死他都不会离开山里。
布鲁斯突然用胳膊肘碰了兰登一下。“我看到两千多米外的山谷那儿有三头驯鹿,它们正穿过一片洼地。”布鲁斯一边说一边用望远镜盯着远处。
“还有一只母山羊和它的小羊崽子在右边第一座山的黑色页岩那儿。”兰登喊道,“看!从那儿往上300米的悬崖上还有只公山羊,它嘴角的胡子有30厘米长!布鲁斯,咱们真是到伊甸园了!”
“真好!”布鲁斯一边说一边盘起腿,放稳手中的望远镜,“这里要没有野羊和灰熊的话,那我肯定是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
接下来的五分钟,他俩一句话都没说。马匹在他们身后尽情地嚼着美味的青草。欢快的流水声断断续续地传入耳中,山谷在慵懒的阳光下静静地睡着。兰登也渐渐有了睡意。整个山谷仿佛一只柔软、自在的猫,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让人听了昏昏欲睡。兰登正把注意力集中在悬崖边上的那只山羊身上时,布鲁斯开口说道:“我看到一只像房子那么大的灰熊!”
除了和马较劲以外,布鲁斯总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这样惊人的消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特别平淡,就好像他只是在说自己看到了路边随处可见的一株紫罗兰。
兰登一听,猛地蹿了起来。“在哪儿呢?”他问道。他的脸都快贴到布鲁斯的望远镜上了,每根神经都兴奋地战栗着。
“看到第二座山上的斜坡了吗?就在那个峡谷那儿。”布鲁斯睁着一只眼睛盯着单筒望远镜说道,“它就在半山腰那儿挖囊地鼠呢。”
兰登拿着望远镜朝那个方向望过去,过了一会儿,他高兴地吹了声口哨。
“看到了吗?”布鲁斯问。
“望远镜里的它离我就一两米,都快贴到我鼻子上了。”兰登说,“布鲁斯,那肯定是落基山脉里最大的灰熊!”
“就算不是,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布鲁斯咯咯地笑着说,“它比你上次抓到的那个两米多高的家伙还要高呢!”他一边盯着望远镜,一边咬了一口从兜里拿出来的黑面包,继续说道,“而且,风向对我们有利,它闻不到我们的气味,只顾着挖囊地鼠呢。”
布鲁斯慢慢站了起来,兰登也立刻起身。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任何语言交流,他们俩就已经不约而同地达成了共识。他们把马牵回小树林拴好,然后取出步枪,装满子弹。然后,他们花了两分钟时间仔细观察了一下山坡,找到了上山的路。
“我们可以从谷底爬上去。”兰登说。
布鲁斯点了点头。
“我估计我们得爬差不多300米,”他说,“要是我们靠得太近,它就会闻到我们身上的气味。要是再早个几小时的话——”
“那我们就可以从山后面上去,从山上向它开枪!”兰登笑着说道。
“布鲁斯,你是我见过的最愚蠢的登山者了,竟然想要翻过哈迪斯蒂山甚至盖基山,从山顶射杀一只灰熊!从谷底上去不是更方便吗?真庆幸现在不是早上,要不然你真去翻山了。走吧,咱们从谷底爬上去抓它。”
“好吧。”布鲁斯说道。两人就这么上山了。
一开始,两人走在松软的草地上。过了一会儿,他们走到了离灰熊只有800米的地方。此时,小山丘正好挡住了灰熊的视线。突然,风向变了,风扑面而来。于是他们加快步伐开始小跑了起来,到达了狭窄的谷底。融化的雪水汇成小溪流,使这里变得更加险峻,四周布满了凌乱的岩石。他们停下来观察四周的情况。
这时候,他们与大灰熊还有500米的距离,不过沿着最近的溪谷爬上去只有400米。布鲁斯低声说:“吉姆,你从这里上去,我在这儿等着。差不多近了就开枪,不管有没有打中,它面临的选择只有两个:要是没打中,它也许会观察你一阵子;要是你打伤了它,它要么往山上跑,要么往我这儿跑。千万不要让它往山上跑,它要是攻击你,你可以从离这里最近的地方撤下来,它肯定没辙。它要是往下跑,我正好守在这儿。去吧,吉姆,祝你好运!”
说完,布鲁斯找到一个位于岩石后面的好地方蹲下来,以便继续观察灰熊。兰登开始沿着乱石林立的溪谷悄悄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