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远古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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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呼唤声响起

在短短的五分钟内,巴克就给约翰赢了1600美元。这下约翰·桑顿可以还清他欠下的部分债务,然后和同伴们一块儿到东部去寻找传说中已消失的金矿了。那座传说中的金矿就跟土地的历史一样悠久,很多人去找过它,但几乎没人亲眼见过那座金矿的真容,而且很多人一去不复返。那失踪的金矿浸染着悲剧的色彩,也被神秘的气息包裹着。没人知晓第一个发现那座金矿的人是谁。

古老的传说还在继续流传着,这个问题的答案却无从得知,传说中提到,那里有个古老而破旧得快要坍塌的小木屋,临死者发誓说那小木屋是真实存在的,它所代表的金矿也是存在的,并拿出坚实的金块来作为证据。那金块的成色和北方土地上任何一处的金块的成色都截然不同。

但是,所有走进那座金矿的人都无法活着抢夺那座宝库,而死去的人也不可能死而复生。这一次,约翰·桑顿和皮特还有汉斯携带着巴克和十几条别的狗,顺着一条鲜为人知的小路,向东部走去,想要去探索和他们一样能干的人和狗都没能找到的地方。

他们乘坐雪橇沿育空河逆流而上,走了约100千米,接着向左转弯进入了史都华河,经过了梅奥和麦克奎斯顿后继续向前进,一直到达史都华河上游。史都华河分流成众多细流,在高耸的山峰间曲折蜿蜒地流过,这里便是整个人烟稀少的北美大陆的脊梁。

约翰·桑顿对于人和大自然都并不贪婪,他也不惧怕广袤的旷野,只要他随身带着一包盐和一杆枪,他就可以在荒野之地随意出入。只要是他喜欢待的地方,他想待多久就待多久。他很淡定从容,只需按照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一路边走边猎取食物;即使在没打到猎物时,他也照着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走下去。他信心十足,相信猎物早晚会出现的。因此,在这次伟大的东部之行的壮举中,他们只能靠吃猎物为生。雪橇上拉的行李,主要是一些工具和弹药,日程表上写的是美好的未来。

对于巴克而言,这种猎食、捕鱼和在未知的土地上游走,简直称得上是无限的欢乐。他们有时会马不停蹄地走上几个星期,而有时又会在一个地方连续逗留几个星期。他们把狗们放出去闲逛,用火在冻住的腐蚀植物土壤表层和沙砾岩层烤出一个个洞来,再凭着火的热量淘洗泥沙,淘洗过不知多少次。行进中有时运气不好,打不到多少猎物,他们有时会挨饿,但如果打猎成果不错,他们也会大肆宴饮。

夏天到来了,狗和人都背上行李,乘坐木筏渡过山林间的湖泊,或驾着由自己动手做的又细又长的船,沿着无名河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

时间飞速流逝,一个月接着一个月,他们的足迹遍布在广袤的土地上,这片土地甚至在地图上未曾标记过。那地方人迹罕至,但假使那个“迷失的小木屋”真存在的话,那么肯定有人去过的。他们在夏天的暴风中越过分水岭;半夜时分,月光皎洁,他们在寸草不生的高山顶上冻得瑟瑟发抖,这是森林地带与永久积雪地带的交界处。

他们又进入山谷,一群又一群的苍蝇、蚊子飞过他们身边;他们在峡谷的最深处摘取花朵和草莓,这些花朵和南方的花朵一样鲜艳,草莓也和南方的一样鲜嫩可口。

那年秋季,他们步入了一片凄凉静谧的奇特湖区。那儿曾有过野兽的迹象,可当他们到达时,却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刺骨的寒风呼啸而过,在背阳处可以看到很久都凝结不化的冰柱子,以及水波在寂静的岸边荡漾,满眼都是凄凉荒芜的景象。

又是一个冬季,在此之前,他们在杳无人烟的地方飘荡了一整个秋天。随后,他们发现了一条通往森林深处的小路。那条路看上去很古老,“迷失的小木屋”仿佛就在附近。但是,这条小路源于哪里和通向何处,始终让人捉摸不透,因为开辟这条路的人是个谜,开辟的原因也是个谜。

还有一次,他们在一间古老的猎人小屋中发现了一些残骸。在腐臭的毛布碎片中间,约翰·桑顿发现了一杆长管燧发枪,他辨认出那是早期开发西北的哈德逊公司的产品,在那时,这样一杆枪所花费的金钱可以买得下和这杆枪一般高的一摞貂皮。但除了这杆枪以外便一无所获。传闻中那个早期在这里搭建了一个小木屋的人,那个把枪留在了毛布片里的人依然杳无音讯。

春天再次来临,他们最终在一处宽广开阔的峡谷里,找到了一道狭窄的金脉矿藏,传说中“迷失的小木屋”并没有在金矿旁边。这里的金矿色泽像黄色的奶油一样。他们停止了寻找,开始工作,他们每天都可以得到价值数千的纯金块和金沙。他们昼夜不停地干活,淘起来的黄金用麋鹿皮口袋装好,每一袋50斤,就像一大堆柴火一样堆积在用云杉枝木搭建起的木屋门外。他们不知疲倦地工作着,一天接一天,宝藏越堆越高。

现在,狗们已无事可做,除了偶尔将约翰打猎得来的肉食叼回来。巴克在火堆边一趴就是好几个小时,做着梦。现在它彻底闲了下来,那个以前经常出现的短腿的、多毛的原始人的幻觉,现在更是经常在它的梦中出现。而且,当它在火堆边迷迷糊糊快睡着时,还常在它所记忆的另一个世界里,和那个人一起漫游。

那个世界里充满了害怕和恐惧。巴克看到原始人用双手抱住脑袋,将其埋在膝盖之间。还看到原始人睡在火堆边时总是从梦中惊醒,惊醒时,他总是用恐惧的眼神望向黑暗深处,接着扔更多的木柴到火堆里。当原始人在海滩边行走时,他一边捡海星一边吃着,眼睛时不时地向四处警觉地察看,并且随时做好准备来应对危险的出现,一旦出现,就会撒腿逃跑。

原始人在森林里静悄悄地出没,巴克跟在他后面;他们两个都很谨慎、紧张,两耳不停地扭动;原始人的鼻孔也微颤着,因为他的嗅觉和听觉都和巴克一样敏锐。原始人能够跳到树上去,靠攀爬树枝前进,其奔跑的速度不亚于在地面奔跑的速度。

他用手在树枝间攀来攀去,有时候距离地面有三米高,一只手一松,另一只手便抓住前面的树枝,从不会失手掉落。其实,他对树上的生活习以为常。巴克记得在很多个值得警惕的夜晚,原始人是蹲在树枝上度过的,即便睡着时他也将树枝紧紧地抓在手里。

跟原始人的幻觉紧密相关的,则是依旧从密林深处传来的呼唤声。这种呼唤蕴藏着一种强大且让人不安的感觉,奇特的欲望充斥着巴克的内心,使它感到一种模糊又甜蜜的欢乐,让它意识到了种种疯狂而又难以名状的渴望和刺激,让它想去追求某一种它所不知晓的东西。

有的时候,巴克会跟随呼唤声,到森林去寻找,好像那是一种有形的物体。在寻找时它会随着自己的情绪,时而温顺地叫着,时而挑衅似的吼着。它将自己的鼻子探进凉丝丝的青苔中,或是伸进肥沃的黑色土壤中,在闻到土壤里那肥沃的气息时它异常兴奋,于是便高兴地喷着鼻息。

有时它又会一连数个小时,坐在长满菌类的、卧倒在地上的树干背后,仿佛在隐蔽自己,对在自己身旁活动着或发出声响的东西,瞪大眼睛看,竖起耳朵听。它之所以这样隐藏埋伏起来,可能是想要进行突袭。它自己也不清楚为何要这样做,但又身不由己,不受思想的控制。

它被自己的冲动所左右,这种冲动让它无法抗拒,也无法解释清楚。它在酷热的白天躺在营地里懒洋洋地打瞌睡,却猛然抬起头竖着耳朵倾听,之后一跃而起急速地跑着,跑呀跑,一连奔跑上几个小时,跑过树林小路,跑过布满荆棘的广阔之地。

它喜欢越过干枯的河床底,喜欢偷看鸟儿们在树林中的生活。有时它整整一天都趴在树林中的灌木丛里,偷看松鸡走来走去不停地咯咯叫。它尤其爱在夏天的午夜时分在森林中奔跑,聆听着森林里各种窸窣声,就好似人类翻书时发出的声音一样。它寻觅着那神秘的呼唤声的来源。不论是在它醒着的时候,还是睡着的时候,那种声音一直在召唤着它。

有一天夜里,它突然惊醒,跳了起来,目光迫切,鼻子两翼不住地颤动,到处嗅着,双肩上竖起的毛发也抖动着。这时,从树林里传来了呼唤声(也许只是召唤声的一个声调,因为召唤声的调子太多了),但是这种呼唤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晰、明亮——一种绵长悠远的号叫声,有点像雪橇犬的叫声,但又不是很像。

这个声音好像很熟悉,巴克明白自己以前是听到过的。它跳过沉浸在夜色中的营地,急速而又无声地穿过树林。在快要靠近号叫声时它放缓了自己的脚步,每个动作都小心翼翼。当它来到林中一片开阔地向外看时,见到了一头又瘦又长的野狼正蹲在地上,鼻子朝上仰望着天空。

巴克没发出一点声响,但那头狼已经停止了号叫,仿佛察觉出了它的到来。巴克走向空地,半蹲着,全身绷紧,尾巴又硬又直,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它所表现出的每一个举动,都夹杂着一些威胁的意味,象征着两兽相遇时那种带着威胁性的挑战。但是,野狼一见它便逃跑了,巴克猛追上去,急着想要赶上它,将它逼进了一处河床底的尽头。

在那里,有一大堆倒下的树木把去路堵死了。那条野狼像乔和任何一条被追赶得走投无路的雪橇犬一样,将后腿作为重心支点猛地一转身,竖起肩上的鬣毛低吼着,尖牙快速不断地闭合,发出可怕的声音。

巴克没有上前进攻它,而是围着它转,带着友好的情绪。野狼心怀疑虑,很害怕,因为巴克的体格是它的三倍,它的头只够得着巴克的肩膀。野狼趁着巴克不注意溜走了,巴克继续追它,野狼又再次被巴克逼得走投无路。但野狼又找着空隙溜走了,它的身体看起来是带着伤病的,不然巴克是不会那么轻易地追上它的。野狼一直跑,直到巴克的脑袋顶到它的腰间时,它才转过身和巴克对峙,接着又找机会逃走。

最后,巴克的忍耐力和毅力终于有了回报,因为那头野狼终于意识到巴克对它并没有恶意。于是它们两个便相互嗅了一会儿,然后那头野狼怀着一半紧张和一半羞涩接近巴克,不久它们两个就打闹到了一起。打闹了一会儿后,野狼又大踏步地离开了,它的意思很明确,它想到其他地方去,并示意巴克,希望巴克能跟它一起去。在阴沉而又朦胧的夜色中,它们两个肩并肩地跑着,逆着河床底而上,越过了小河源头所在的荒芜的分水岭。

跑下了分水岭另一面的山坡,它们踏入了一片宽广平坦的荒原,在那儿有大片的森林和数不清的河流。它们穿过密密的树林,一小时接着一小时不断地奔跑着。太阳升了起来,空气开始变暖和了。巴克开心极了,它明白自己终于离那呼唤声更近了一步。它和森林里的兄弟肩并肩奔跑着,奔向发出呼唤的地方。古老的记忆从它的心底慢慢被唤醒。

它感到十分激动,正如以前它因某些事情激动一样,而那些以往的事只不过是过往的影子罢了。如今,它又在做着曾在另一个世界里做过的事情,它对自己在那个世界里所做过的一切仅有着模糊的记忆。它在平坦的原野中,无拘无束地奔跑着,脚下是冰雪不断消融的大地,头顶是宽广无垠的天空。

它们来到一处河流便停下来休息喝水。可巴克刚一停下脚步就想起了约翰·桑顿,于是它便坐了下来。野狼开始继续奔跑,要跑向呼唤声的源头,但它回头看见巴克并没有动身,便又跑了回来,闻了闻着巴克的鼻子,好像在鼓励巴克不要懈怠。

但巴克转过身,开始顺着原路慢慢地往回跑。它的野狼兄弟轻声呜咽着,跟着它跑了半个小时,然后停了下来,仰望着天空发出一声悲伤的叫声。巴克却坚持往回跑,它听见那叫声渐渐地微弱下来,最终消失在远处。

当巴克冲进营地扑向约翰时,约翰正在吃午饭。巴克情绪激动,将他扑倒在地,在他身上乱跳,舔他的脸,咬他的手——“胡搞一通”,就像约翰·桑顿所描述的那样。同样,约翰也像以前一样抱着巴克晃来晃去,充满深情地咒骂它。

接连两天两夜巴克寸步不离营地,没有让约翰离开过它的视线。他工作的时候,它跟着;他吃饭的时候,它看着。晚上它看着他钻进毛毯里睡觉;早晨又看着他钻出来。

可是,两天之后,那来自森林的呼唤声,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真切了。巴克又开始坐立难安。它的野狼朋友的身影,在它的脑海里不断出现:它回想起了分水岭外的优美土地,宽广的大森林里那次并肩奔跑。它又开始到森林里毫无目的地游荡,但再也没看见它那位野狼朋友;即使它整晚不合眼,那凄凉的嚎叫声却再也没响起过。

夜晚,巴克开始在森林里睡觉,连续好多天不回营地。有一回,它越过分水岭,来到那片有森林和溪流的土地上,在那儿游荡了一个星期,想要寻找野狼兄弟的痕迹。它一边寻找一边为自己猎取食物,仿佛永远不知疲倦地大步慢跑。它在一条宽阔的河流上捕捉鱼虾,这条河流在某处注入大海。

在这条河边上巴克咬死了一只大黑熊,那只熊在捕鱼时被蚊子把眼睛叮瞎了,狂怒不已,狼狈地在林子里乱跑。尽管如此,巴克和那只熊之间也是一场苦战,这唤醒了巴克潜在的凶残的本性。两天之后,它来到被自己杀死的猎物面前时,看到十几头狼在争抢,吃着它杀死的猎物,它轻而易举就将那些狼赶跑了。只有两头狼留下来没走,但它们再也不抢了。

这时,巴克对血的渴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它是个杀手,是个不需要助手的孤独狩猎者,它是以活物为食的杀手。它凭借的是智慧和力量,在这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中高傲地存活着。因为这一切使得它充满了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就如同感染了细菌一般,进入了它身体的每一处,从它的每一个动作中体现出来,在它的每一块肌肉组织中显现出来。

它的姿态就是最真切的语言,它那一身色泽光亮的毛看上去更加光鲜了。倘若不是它的嘴巴和眼睛上方有褐色的毛,以及胸脯正下方铺展开来的大片雪白的毛,它很可能会被误以为是一头比所有狼都大的巨型狼。它从自己的圣伯纳犬父亲那里继承了体格和重量,可是它的形象却像它的牧羊犬母亲。它的嘴形是狼的嘴形,只是比狼的更大;它的头比狼的要宽大得多,但形状像巨大的狼头。

它像狼一样狡诈,一种野蛮的狡诈;它还有牧羊犬和圣伯纳犬的聪颖。这所有的一切,再加上它在最严酷的环境里获取的经验,使得它变成了一只在荒野中游荡的可怕动物。作为一只只吃肉的肉食动物,巴克正处于最好的年华,生命的顶峰期,周身充斥着活力气息。

约翰·桑顿抚摩它的背部时,刚一碰到它,它周身就开始噼里啪啦地响,每一根毛都随着接触而释放出潜在的电磁。它的每一个部位:脑袋、身体、神经组织和肌肉纤维都调整到了最佳状态,而且每一个部位之间又有一种完美的平衡。只要情况不利,它就可以如闪电般迅速地做出反应。

爱斯基摩犬可以快速地起跳或袭击,巴克却能比它们还快上一倍。一见动作,一听声响,它便能做出反应。其他的狗只不过是听觉灵敏、视觉敏锐而已,而巴克的感知能力、决策能力和反应速度几乎配合得天衣无缝,而且它完成这三者之间的时间间隔太短了,几乎是同时完成的。

它的肌肉组织充满着活力,就像钢制的弹簧一样,只要一按下去就会猛烈地弹起来。生命以优越的形态流水般淌过它的全身,带给它愉悦的心情,直到它快要因欢快至极而爆发,向整个外部世界四处迸发。

“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和同伴们在一起,望着巴克走出营地时说道。

“我敢肯定,它从一出生就与众不同。”皮特说。

“没错!我也这样认为。”汉斯肯定道。

他们看到巴克走出营地,但巴克踏入森林深处时,在它身上发生的可怕变化他们却没有看到。它不再像以前那样前进了,而是像荒野中的动物一样隐秘地前进。它的脚步像猫一样,它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捕猎者。

它知晓如何利用每一样可用的东西来做掩护,它像蛇一般腹部紧贴地面匍匐前行,也像蛇那样猛地跃起发动进攻。它可以从鸡窝里抓住一只松鸡,可以趁着野兔熟睡时将它咬死,还可以跳到空中咬住仅仅晚逃跑了几秒钟的小松鼠。

在它看来,在没结冰的水里游动的鱼并不算游得太快;修补河堤的海狸也不算很机警。它将它们咬死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果腹。它对死在自己手里的动物情有独钟,因此在它的捕猎行为中便隐藏了一种诙谐。

为了好玩,巴克会捉弄它们。它悄悄地走到松鼠边上,却又会在快要抓住它们的时候故意放掉它们,吓得它们牙齿打战,没命地逃到树枝上。

随着秋天的到来,麋鹿越来越多,它们正缓慢地奔下山到海拔较低、不那么寒冷的地方来过冬。巴克已经成功捕获了一头半大的麋鹿,但它不满足,想要捕获一头体格更大、更凶猛的猎物。

有一天,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处,它遇到了想要的猎物。一个有着20多头麋鹿的麋鹿群,穿过那片有着森林和无数河流的土地爬上坡来,领头的是一头巨大的雄性麋鹿,此时此刻正在大发雷霆。那头雄麋鹿站直了有将近两米高,是巴克所遇到的最棘手的猎物。雄麋鹿晃动着它那对掌状的大鹿角,共有14个角叉,两角的距离宽达两米。从它小小的眼睛中可以看出,它正燃烧着仇恨般的怒火,一看到巴克它便愤怒地咆哮起来。

雄麋鹿肋下靠前的部位插着一枝带羽毛的箭,这让巴克明白了它如此愤怒的原因。巴克靠着祖先在原始社会狩猎时遗传下来的天性,开始想办法将雄麋鹿从鹿群中引开。这可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它在雄麋鹿面前跳来跳去,当然是在雄麋鹿那巨大的鹿角能攻击的范围之外,一旦被那鹿角顶上肯定会要命的。

由于在这个满嘴长着利牙的危险动物面前没法转身好好地走路,雄麋鹿被逼得怒气上涌。它开始对巴克发起进攻,巴克狡诈地躲开了,但又伪装出自己逃不远的样子,来引诱雄麋鹿进一步进攻。但是,每当雄麋鹿像这样被引诱着离开鹿群时,便会有两三头年轻力壮的麋鹿过来进攻巴克,护卫受了伤的领头麋鹿归队。

捕食动物需要耐性——就像坚定、顽强的生命力一样,这种耐性使得织好网的蜘蛛、盘成一圈一圈的蛇和隐蔽埋伏着的豹保持原地不动,这是正在进行捕食活物的捕食者所特有的耐性。巴克之后挡住了麋鹿群的去路,它的这一行为把那些正值壮年的麋鹿都激怒了,让雌麋鹿和小麋鹿胆战心惊,使得那受了伤的雄麋鹿无奈地大发雷霆。

巴克的这一做法坚持了半天,它好像变成了许许多多的巴克从各个方向向它们挑衅进攻,威胁像旋风般包围了鹿群。它的对手一返回鹿群它就将它赶走,就这样不断地消磨着受威胁者的耐心。受威胁者的耐性是远不如威胁者的。

接近日落时分,太阳慢慢向西沉(夜幕降临了,秋季里的夜晚可达六个小时),那些年轻力壮的麋鹿开始变得越来越不愿返回去搭救它们受伤的头领。由南而至的寒冷正困扰着它们,逼迫它们朝着地势低洼的地区走,但它们好像又总是摆脱不了这只不知疲倦地妨碍着它们的动物。

严格来说,受阻的不是整个鹿群,也不是那些年轻力壮的麋鹿们。巴克想要的只不过是一头麋鹿,一头麋鹿与整个鹿群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最终,它们投降了,不再为了护卫一头受伤的麋鹿而耽搁整个鹿群的行进。

当夜幕降临时,领头麋鹿低下了头,看着它的同伴们在逐渐暗淡的暮色中匆匆离去——它看到自己所熟悉的雌鹿,自己抚育的小麋鹿和自己曾统领的鹿群们,却没有办法跟上去了,就因为这个在它的鼻子前跳动着的、满嘴利牙的、凶残而又可恶的家伙不让它离开。

雄麋鹿的体重大约有600公斤,它曾经历过长期的、充满厮杀和战斗的日子,它一直是那么强悍,但到最后逼死它的竟然是一个这样渺小的家伙,这家伙甚至还够不到它巨大的膝盖。

从此以后,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巴克从来没离开过它的猎物,也从来没让它消停过:从不让它去吃嫩绿的枝条和树叶;从不让那受伤的麋鹿在路过潺潺溪流的时候有机会喝口水解渴。雄麋鹿着急起来便常常奔跑很久很久。

每当这时巴克也不去阻拦,只是迈着大步慢跑跟着它,内心满足于这场游戏角逐的过程。麋鹿一停下,它也躺在地上休息,只是在那头鹿想要喝水或吃东西时才向它发起猛攻。

那头麋鹿巨大的脑袋,在树枝般的鹿角的重压下垂得越来越低了,它缓慢的步伐也越来越无力。它开始长时间站立,鼻子挨着地,耳朵耷拉下来,而此时巴克却有充足的时间来喝水或休息。当巴克垂着血红的舌头,双眼死死盯住雄麋鹿的时候,它仿佛在雄麋鹿身上看到某种变化已经出现了。它可以在大地上感觉到一种新的颤动。在鹿群来到这片土地时,还有其他的动物也来到了这片土地。

森林、河流和空气似乎因为它们的出现而显得局促不安。巴克能感受到这种变化,却没有闻到或看到。它是凭着另一种微妙的感觉感触到的,感觉有陌生的东西在大地上来回活动。它决定在解决完眼前的事之后再去了解一下。

终于,在第四天的傍晚,它将那头巨大的麋鹿扳倒了。巴克在它杀死的猎物旁边休息了一天一夜,吃了就睡,睡了又吃。在休息结束时它早已恢复了体能,这才开始转身回营地,向着约翰·桑顿轻松地大踏步跑去。巴克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奔跑着,尽管森林中的小路互相交错但它从不迷路。它直直地穿过陌生的土地,它精确的方向感,足以让人类那些有着魔力的指南针感到自愧不如。

当它奔跑的时候,能感受到存在于空气中的新的震动。除了已知的生命外还有陌生的生命在活动。这一事实不再是巴克的微妙感觉了。林中的鸟儿讨论的是它,松鼠叫的是它,就连轻风细语也提起它。它几次停下脚步来大口呼吸着清晨的新鲜空气,贪婪地闻着,仿佛嗅出了某种信息,于是便加快脚步向前奔跑。

它感觉灾难即将降临,这种感觉敦促着它,假使灾难还未出现。当它穿过最后那个分水岭,向山下峡谷的营地跑去时,它开始变得谨慎起来。

它在距离营地五千米处发现了一条新踏出来的小路,不禁鬣毛竖起。那条小路直通向营地和约翰·桑顿。巴克急忙奔跑起来,又快又隐蔽,身上的每一处神经都紧绷着。大量的细节和线索的出现,告诉它确实有问题出现,这使它警觉起来——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问题。

巴克灵敏的嗅觉告诉它,有陌生的生物曾来过,而自己此时正紧跟在这个生物的后面。它注意到了林子里异常诡异的静谧。鸟儿全飞走了,松鼠也全都躲了起来,它只看到一只色泽光亮的松鼠被什么东西砸扁了,一动不动地躺在折断的树枝上,看上去像是树的一部分,仿佛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疙瘩。

巴克像个滑动的影子静悄悄地行动着,突然它的鼻子一颤,歪向了一旁,似乎有什么力量迎面而来,触动了它的直觉。它凭着自己的直觉来到一个树丛中,看到了尼格。它死了,侧躺在地上,一支箭穿过了它的身体,箭头和箭羽从它的身体两边突出来。

在前面100米的地方巴克还发现了约翰在道森买下的一只雪橇犬。那只狗也已经奄奄一息,在小路上翻来覆去做最后的挣扎。巴克并没有停下脚步,绕过了它继续前进。从营地方向隐隐约约地传来了嘈杂的人声,忽高忽低,有点像唱歌。巴克腹部紧贴地面来到空地边上,发现了汉斯,他脸朝下趴在地上,身上插满了箭,像个刺猬。

巴克立即朝小木屋的方向望去,看到的景象让它惊愕得毛发都竖立了起来。一股难以压制的怒火油然而生。它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大声咆哮,但其实它已十分愤怒地咆哮起来了。这是它生平最后一次让冲动战胜了狡诈和理智,它对约翰·桑顿深深的爱让它奋不顾身,以致失去了理智。

当地印第安依哈族人正在被他们毁坏的小木屋前跳着舞,突然听到一声可怕的咆哮声,随后看到一只之前从未见过的奇怪动物向他们扑过来。那便是巴克,它怀着一腔愤怒,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他们疯狂地扑去,想要摧毁他们。它直接扑向最前方的那个人(那个人是他们部落的首领),撕开了他的喉咙,直咬到鲜红的血从被撕开的喉咙动脉里喷射而出。

它没有在这个人身上滞留太久,咬一口后便跳开。第二次跃起它又将另一个人的喉咙咬出了个大口子。它无人能敌,在依哈族人群中横冲直撞,疯狂猛烈地进攻着,大肆破坏着,使得射向它的那些箭毫无作用。

事实上,它的动作十分矫健、敏捷,而同时这些依哈族人又挤作一团,相互妨碍,所以他们射出的箭反倒伤了他们自己的人。一个年轻的猎手向着一跃而起的巴克一标枪投过去,结果却狠狠地插进了另一个猎手的胸膛,标枪射穿了那个人的身体。依哈族人十分恐慌,狼狈不堪,都往树林里逃去,一边跑还一边喊着“恶魔”。

巴克确实是魔鬼的化身。它紧追那些依哈族人,毫不松懈,在他们越过树林时,它将他们像之前的麋鹿一样扳倒。那是依哈族人的噩梦。他们只好向荒野里四处溃逃。一个星期之后,那些活下来、没被巴克咬死的依哈族人收拾了残局。巴克追得不耐烦了才返回荒凉的营地。他找到了皮特,他躺在毛毯里,依哈族人刚来袭击时就杀了他。约翰曾奋力地反抗过,在地上留下了反抗的痕迹。巴克把每一处细节都闻了个遍,最后来到一个深水塘边。史琪特躺在水塘边,脑袋和前腿浸泡在水中,它到最后都忠诚地守护着自己的主人。

因为淘洗金沙,水塘里的水已经变得很浑浊,这很好地隐藏了水中的东西——约翰·桑顿。巴克追踪他的足迹来到了水塘边,但再也没发现更进一步的信息。

巴克整整一天都在水塘边思考着,或是起身在营地徘徊着。它明白死亡的意义,那意味着生命的停止,是生命的消亡。它清楚约翰·桑顿已经死了。他的死给巴克心里留下了巨大的空虚,巴克感到空虚,有点像饥饿的感觉,却是一种食物无法解决的饥饿。

有时它停下脚步研究依哈族人的尸体,便会短暂地忘记空虚带来的苦楚,那时它感到的是一种无比的骄傲和自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到骄傲。它杀了人,杀了最高等的猎物,而且是在适者生存的法则下将人杀掉的。它好奇地闻了闻尸体。他们如此轻而易举地就被杀掉了,比杀雪橇犬还简单。倘若没有那些弓箭、长矛和棒子,他们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从今以后,只要他们手上没有弓箭、长矛和棒子,它就再也不用害怕他们了。

夜幕降临了,一轮满月挂上枝头,照亮了整个大地,整个大地都沉浸在一种阴森的亮光中。巴克在水塘边哀悼着,充满忧思。随着夜色降临,森林中的那种新生活又在它心中激荡起来,不包括被依哈族人破坏的那部分。它站起来,闻着,听着,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一声凄凉的尖叫声,那尖叫声来自很远的地方,紧接着是一阵又一阵同样凄凉的尖叫声。

随着时间的流逝,尖叫声越来越近了。巴克知道了,那便是不断在它记忆里出现的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它走到空地的正中央倾听着。那是呼唤声,有着不同的音色和声调。只是这次的呼唤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诱惑力,也更带着紧迫性。

这次巴克和以前不同,它准备立刻回应这呼唤声。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它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再也没有牵绊。

狼群在迁徙的麋鹿群旁边捕食,就像依哈族人一样,在捕食过程中它们最终越过了森林和河流,进入了巴克所在的峡谷。它们就像一道道银色的水流翻滚着来到这里,踏入月光倾洒的空地。巴克在空地正中央如雕像般一动不动,等着它们到来。

整个狼群愕然了,它是如此平静,如此高大。有一头最勇猛的狼扑过来,巴克像闪电般快速地咬断了它的脖子,接着又一动不动地站着,和开始时一样。被巴克咬伤的狼在它身后的地上痛苦地打着滚儿。接下来,三头狼一个接一个地迅速发起攻击,但也都吃了败仗。它们被巴克咬破的喉咙或肩膀汩汩地流着血。

这使得整个狼群都愤怒地向它扑了过来。狼群里的狼都急切地想要将巴克消灭,它们一窝蜂地冲上去,相互阻碍着,沆瀣一气。巴克的速度惊人,身形敏捷,它以自己的后腿为支点,迅速地旋转着身体,不断地撕咬对手。巴克快速地在各个位置出现,搭建成了一道很明显的、毫无破绽的坚强防御线;它快速地打着转,向四面出击保护自己。但为了不被对方从后面夹击,它被迫向后退,绕过水塘进入河床中,最后退到了之前三个人淘金时挖出的一个直角里,在那里和狼群斡旋着。那里三面都能受到保护,巴克只需要在正面应付众多对手。

巴克在正面的攻击效果很明显,半小时之后狼群就被击败了,那些狼都向后退了。每一头狼都伸出舌头,在月光下露出凶残的白色利牙。有的狼躺下了,只是脑袋还翘起来,耳朵还向前竖着;有的狼站立着,盯着它;还有的直接跑到水塘边去喝水。一头又瘦又长的小灰狼谨慎地走了出来,态度很友好。巴克认得它,它就是上次和自己一起奔跑过一天一夜的野狼兄弟。那头狼低声呜咽着,巴克也跟着呜咽作为回复,它们彼此碰了碰鼻子。

就在这时,一头老狼走上前来,它看上去瘦骨嶙峋,身上满是伤痕。巴克大张血口正准备吼叫,却突然改变了主意,闻了闻对方的鼻子。之后老狼便坐了下来,仰头望着那轮满月,发出了悠远而尖厉的叫声,其他的狼也都像它一样坐了下来,开始叫起来,叫声悠远而凄凉。

现在,这种呼唤声传到了巴克的耳朵里,它明白了。它也坐下来发出悠远绵长的叫声。过了一会儿,巴克走出了自己所在的那个角落。狼群围上前来不停地嗅它,其中野蛮和友好参半。狼王发出咆哮声,然后跳进了森林里。狼群也一齐叫着跟了上去,巴克也跟了上去,和它那些野生的狼兄弟们肩并肩奔跑,一边奔跑一边不停地吼叫。

巴克的故事说到这里本来是告一段落了。几年之后,依哈族人发现了森林中那些狼的一些变化:有些狼的脸上长出了些许的棕毛,胸前还有两道白色的毛,但更让他们觉得有趣的是,根据依哈族人的传说,有一条幽灵狗总是跑在狼群前面。他们害怕这条幽灵狗,因为它比那些狼更狡猾、奸诈。在酷寒的冬季,它会来帐篷里偷食物,还将他们养的狗咬死,他们最优秀的猎手它都不放在眼中。

不,不,还有更为严重的。有些打猎者一出去打猎就再没回来,有些打猎者被他们部落的人找到时,喉咙已经被残忍地撕开了,雪地上留下的足迹比任何狼的足迹都大。依哈族人在每年秋天追捕麋鹿时,有一个峡谷是从来都不敢踏入的。有些女人在火堆边一谈到凶残的幽灵狗已定居在那峡谷中,便感到非常恐惧和害怕。

但是,到了夏季时,总会有客人拜访那个依哈族人不敢涉足的峡谷。那是一头毛发闪闪发亮的大型狼,和别的狼一样,又不一样。它独自穿过森林地带,来到林中的一块空地。在这里,有一种金黄色的东西,从早已腐朽的鹿皮口袋中流出来,流进地里。那里芳草萋萋,堆满了腐朽的土壤,隐藏住了金黄色的东西,让它受不到阳光的照射。

大型狼在这里痛苦地沉思了很长时间后,仰头长嗥,嗥声悠远绵长又流露出无穷的伤感,最后它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但它并不总是独来独往。随着冬天漫长夜晚的来临,狼群捕捉的猎物有限,因此进入了低潮期。但是,在银白色的月光中,或是在熠熠生辉的北极光下,仍可以看到它巨大的身影,它在前面带领狼群奔跑着。每当它唱起那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歌时,它那巨大的喉咙就会发出轰鸣般的声音,那便是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