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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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党的章程(6)

第一,增写了总纲部分。总纲简要地阐明了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还提出了反对右的和“左”的机会主义、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路线和组织原则等问题。这实际上是党的基本纲领,也是整个党章的前提和总则。过去的党章只有关于组织活动的准则,没有总纲部分,这部分的内容一般是以决议案、宣言的形式公布的。七大第一次把党的纲领作为有机部分写进党章,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同时,苏联共产党党章和许多外国党的党章都没有总纲部分,增写总纲是我们党的一个创造,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建党思想注重从思想上建党的特点。

第二,总纲第一次确立了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是七大通过的党章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特点。这标志着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已经达到成熟。

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修改党章报告对群众路线作了全面的深刻的阐述,指出这是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

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制度。首次把民主和集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定义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对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第五,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这对于保证党内生活更加正常的发展,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并保证党的行动的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七大通过的党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完备的一部党章。历史也证明,七大通过的党章的确是一部保证党能够领导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获得胜利和解放的党章。

拓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

(1945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批判地接收中国的与外国的历史遗产,反对任何唯心主义的或机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由于中国现时的社会,除了新民主主义的解放区外,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由于现时中国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他民主分子,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强大存在,并由于现时的国际条件,便规定了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个革命有国内外广泛的同盟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对内,组织与团结中国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界和一切反帝反封建人们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为解除外国帝国主义对于中国民族的侵略,为肃清本国封建主义对于中国人民大众的压迫,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进步而奋斗。

在将来阶段,在中国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得到彻底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中国人民的意愿,经过必要步骤,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制度而奋斗。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又是一个土地广大人口众多并且还不统一的国家,一方面,人民大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群众有英勇斗争的革命传统;另一方面,革命道路上的阻力特别强大,这就规定了中国革命的不平衡性,并由此产生了革命的长期性,革命斗争的复杂性,武装斗争在极长时期内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革命在主要城市胜利以前强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重要性,党在一切人民群众中进行长期忍耐工作的必要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十分勇敢,十分有经验,十分机敏,在中国革命的长远道路上,根据中国革命的这些特点,放手动员与组织千百万群众,战胜一切阻难,绕过一切暗礁,以奔赴自己的目标,并不断锻炼自己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及革命的国家组织之中坚。中国共产党对于从内部或外部来破坏工人阶级统一、破坏各革命阶段联盟以及破坏其他革命事业的一切活动,必须进行严正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必须用不调和的但是适当的斗争对待内部的机会主义者、投降主义者、冒险主义者,并将其中坚持错误的人清除出党,以保持自己队伍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应该不掩盖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的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反对那种自高自大、害怕承认自己错误、害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绪。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党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

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

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达到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

2.八大党章: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初步探索

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政党,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伟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全面开始时,召开了党的八大。八大通过的党章和修改党章的报告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建党思想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初步成果。

八大通过的党章共九章六十条,与七大通过的党章比较,并没有根本原则上的不同,其基本精神,正是七大规定的关于党的工作的各项原则的逻辑发展。然而在具体内容上却有很多的改变,其中包含一些带有原则性的改变。它的主要特点是: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在执政党的条件下进一步发展了七大通过的党章确立的群众路线,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的规定,强调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把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方针列入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八大通过的党章是正确的,为社会主义时期执政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九大至十一大:党的建设严重破坏,在徘徊中前进

1969年党的九大在“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召开。当时“左”的浪潮席卷全国,个人崇拜达到狂热的程度。党的各级组织陷于瘫痪和极不正常的状态,许多党的领导干部受到残酷的迫害,广大党员应有的民主权利遭到严重侵犯,得不到任何保障,因而九大的召开和党章的修改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党章是适应“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的需要而产生的。党章仅六章十二条,突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作了错误的和不科学的论述;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在党的建设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应有的条文;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对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许多方面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背离党的性质,违反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规定林彪为毛泽东的接班人。

1973年召开了党的十大,仍然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修改的党章完全肯定九大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强调“文化大革命”的必要性和“伟大胜利”,继续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还提出了所谓“反潮流”的口号。这部党章沿袭了九大通过的党章的内容和结构,也是六章十二条,只是作了个别的改动,删去了有关林彪的内容。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共五章十九条,结构与十大党章类似,但内容作了较多修改。主要有: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重申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了党员预备期的规定等。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党的主要领导人的错误影响,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没有能够纠正十大通过的党章中的“左”倾错误,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总的来看,这部党章反映了当时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状况。它存在严重的缺陷,但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尚未完成的情况下,这部党章不可能解决党的建设问题。

四、十二大至十四大:党的建设取得重大发展,在改革中不断探索

1982年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除总纲外,共十章五十条,对十一大通过的党章作了许多有根本意义的修改,增加了“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等五章,其中“党的干部”一章,是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所没有的。

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有了一个内容比较充实的总纲。总纲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对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和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巨大优越性和必将在全世界逐步取得胜利的前景,作了扼要的论述。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最终目标,对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以及国内国际方面的基本政策,党的领导作用的基本原则和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作了正确的规定。第二,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比过去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的规定都更加严格。第三,在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两个方面,都作了比较充分、具体的规定,强调集体领导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第四,对改善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体制,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对密切党和共青团的关系等问题,都作了许多新的规定。这里需要着重提出的是,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总纲规定了加强党的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这是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教训,针对党的状况提出来的,对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总之,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是博采众议,源远流长的。它集中反映了全党的意志和集体智慧;总结了党执政以来的历史经验,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是党执政以来比较充实、完善的一部党章。它既体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建党思想的原则性和科学性,又有强烈的现实性和战斗性,适应了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和执政党的特点。它反映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标志着毛泽东建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