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溪风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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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丧家狗

看见我,不停地摇尾巴,臃肿的腰身配合着尾巴左右摇摆,献媚似的蜷缩着身子,做出讨好我的模样。我经过它身边时把一盆剩饭倒给虎虎,转身就走,忽略它所有的努力。它不敢跟着我,远远盯着虎虎的食槽,我听见虎虎一边吞吃一边发出示威性的嘶吼。

儿子拉着我的胳膊苦苦哀求,让我收留那只流浪狗。我不愿意,家里已经有虎虎了,一只成年的彪悍土狗,看家护院绰绰有余,而且极其好喂养,猛然间再添这样一张狗嘴出来,会打乱我原来的生活秩序。儿子不屈不挠地坚持着,还拉上女儿一起说情,跟我保证这条狗的伙食他们自己解决。

我拗不过儿子的执着,心一软,这条儿子起名叫欢欢的流浪狗,就入住到我们家的院子里了。儿子给它起这个名字是有原因的。大概一年前,儿子收养了一只黄颜色的流浪狗,也叫它欢欢。儿子很喜欢这只狗,精心喂养着,那是一直聪明伶俐又乖巧的小狗。就在儿子把那只小狗喂得膘肥体壮,能看家护院的时候,这个小东西跟着一队流浪狗跑了。儿子找回来了两次它都不肯留下,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儿子失望了很久。

儿子继续叫这个狗为欢欢。它很小,浑身雪白。这种狗是流浪狗杂交产下的幼崽,长成年也不过一个小板凳大小。儿子每天从学校收集碎馒头、剩饭喂养它,甚至把学校早晨给的早餐鸡蛋都留给它吃。

我们家的虎虎是高傲的,大多数时间都沉默着。可只要它出声,就一定是家里来陌生人了,或者其他的鸡狗闯进了我家后院。作为一只看家狗,虎虎忠诚且尽职尽责,吃饭也不挑剔,一把麸皮,半碗剩汤就可以喂饱它。新来的欢欢试图和虎虎处成一家子,但虎虎不屑去搭理这个小不点。每次欢欢示好都被虎虎龇着的尖利的犬牙吓走,它的活动范围只在虎虎缰绳够不到的地方。

儿子说一窝三只小狗,他和几个小伙伴一人抱养了一只。我说欢欢如果是女生就不要领回来了,将来长大再生一窝小狗崽可怎么好?儿子说小伙伴们看了,说欢欢是男生。

我虽然不喜欢这个新来的欢欢,但碍于儿子的情面,还是勉强容忍它在院子里自由活动。院子里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小东西,你一出去它就在脚底下来来回回穿梭,让人觉得极不方便。

欢欢的存在和虎虎是有区别的,虎虎拴在固定的地方,大小便都能清理。而欢欢因为太小,就满院子溜达,而这家伙又特别黏人,我对它敬而远之。我不许它进屋,儿子也数次保证绝对不领它进去,可这欢欢并不给儿子长脸。

有一天早晨,我起来穿放在台阶上的干活穿的鞋子,却只剩下一只。我以为晚上风大,刮到哪个角落里去了。就满院子找,一抬头,欢欢两只前爪抱着我的鞋子,摁在地上用牙齿撕扯着玩。我撵过去,它扔下鞋子跑了,只留下一只揭了鞋面的鞋子给我。

儿子不停地向我道歉,我翻着白眼不肯接受。我们娘俩在吵架,欢欢却在院子里追着两只老母鸡,一会儿不让人家吃食,一会儿又用牙齿咬鸡翅膀。两只好脾气的老母鸡面对这个小东西毫无还手之力,只时不时发出惊恐愤怒的叫声。我痛恨它做了坏事还能如此若无其事,想着它要把我惹急了,我就把它驱逐出去。

欢欢终究是把我惹急了。洗好晾在外面的袜子,脱在外面的鞋子,女儿的沙包,儿子的陀螺,凡是它能拖动的东西,要么挪到另一个地方,要么就是撕扯得不成样子。甚至有一天邻居来控诉,说他新买的皮鞋穿了一次放在台阶上就被欢欢拖走一只,他女儿找了一早晨才找回来,还好没有撕扯。我气急了,抄起儿子的拖鞋给了欢欢两个耳光。这小东西哀嚎着逃窜出院子。从那以后它看见我就躲着走,可干起坏事来就忘了挨打的事情。

欢欢越来越肆无忌惮。它居然趁我们不在家钻到屋子里面去,把沙发垫子扯了一地。这还不算,更可恶的是它把尿撒在了地板上。我回家一看大怒,追着它又是几拖鞋底子。我给儿子下了最后通牒,再不把这只小东西弄走,我就把它送给狗贩子。

村子里隔三岔五都有一辆收狗的车,车上拉着大大小小的狗,目光呆滞,毛色颓败。有些人家的狗,主人不愿意喂养了就送给狗贩子,也有卖个三五十块钱的。没有人去追问这个人把狗收去干吗了,只要把自己眼前的这只狗处理掉就行。

我是被这小东西气急了才这样说的。儿子信以为真,苦着脸,希望我给他点时间来安排欢欢的去处。有一个邻居没有狗看门,愿意接受欢欢。儿子和小伙伴扯了一根绳拴住了欢欢的脖子,强行把它拖进了邻居家的院子。

拴起来的欢欢老老实实做了邻居家的看门狗。可邻居数次在我跟前嫌弃,说欢欢就知道吃喝,不知道看门,来个人也没反应,白养活它呢!我讪笑说,或许长大点就知道了吧。邻居说,谁捉的狗随谁的性子,你儿子那么好脾气,捉的狗不咬人也正常。我为这句话心里不痛快了好久,但好歹欢欢有家了,总比把它给狗贩子好吧。

几个月之后,有一天儿子和我说,欢欢怀孕了!我又拿白眼翻他,你不是说欢欢是男生吗,怎么会怀孕?儿子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怕你知道欢欢是女生不要它。

这个消息让我担忧起来,现在的狗太多了,多到讨人嫌的地步。只要出门,田间地头,乡村城镇,大街小巷,到处是一组一组的流浪狗在跑。去镇上的那条路上,隔三岔五横着被车碾死的流浪狗尸体,大小不一,各种颜色,场面血腥惨烈。

欢欢怀孕了,这对于欢欢是个厄运。如果只是它一个,谁都可以收留它,可它要有一窝小狗崽,那它就会失去吃住无忧的生活。没有人会愿意喂一群狗。早些年在老家,家家养看门狗。家里的狗要生一窝狗崽就成了负担,除了有亲戚要收养的留下,其他都是趁狗崽眼睛没睁开时,拿一个筐装上,提到石崖沟,从悬崖上面扔下去,扔下去的狗崽没有一只活着回来。

我早晨出去,欢欢从一堆旧塑料堆里探出脑袋,眼睛里流露着胆怯的神情。我叹口气,不愿再去看它,免得它以为我要撵它又落荒而逃。它的腰身已经很臃肿了,邻居解开缰绳放了它,他们是希望它去流浪的,流浪到哪里不管,只要别把狗崽生他们家就好。大半年过去了,它仍然记得这是它曾经的家。我不愿意喂它,虎虎也不愿意和它分食,而它自己则是一副低眉顺眼、寄人篱下的表情。儿子升初中走了,女儿时不时地偷着喂它。它就这样厚着脸皮又留在了后院。只不过学聪明了,再也不到前院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