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唇与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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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那世界(2)

现实是如此违逆,且让我们起飞,飞过恒春平原到高屏平原,这是我们成长的女校,你念雄女,我念屏女,听说你很能跑,曾经是田径好手,你跑起来像一阵风,脚不落地,这些只是我的想象,因为那时我们根本不认识。你很少提你的童年,母亲将你放在外祖母家中自生自长,有一个跟我一样浪荡的弟弟。糊糊涂涂过完青春岁月,常一个人坐在操场看夕阳,我们看的必是同样魅丽的夕阳,我在潮州大桥,你在高雄女中,对于无宗教信仰的我们,夕阳是神圣的祭坛,我们在祭坛前祈祷,以静默以喜悦。

我不糊涂,因不甘糊涂过得很痛苦,害怕天明,害怕晨起的呕吐,更害怕人群,每个人对我都是威胁,生命沉重如钟,而我敲不响,宁愿逃到郊外寺庙去,只有在溪边树林才能找到平静;我常骑着脚踏车在乡村小路上时而缓行,时而疾行,在大武山下,一个乡下的女子,生命的重量全部放置在那台老旧的脚踏车上,只有风吹与速度才能拯救她。

如果我能客观地看待自己,能够体会她的逸出常态也是种幸福,也许能快乐一点。像我一样的乡下女孩,要不埋没在农事或家事,要不早早嫁了,而我连洗衣洗碗都不用沾手,还能到外地念书,沉溺在感受到自我存在的悲哀,而早早地在他人与自己之间筑起一道墙。S,你也是如此吧!

如果我拥有足够的认知,能够看清在五十年代的威权统治恐怖气氛之中,许多人是没有出路的,有理想的知识分子,前仆后继地往血的路、铁的牢走去,我会发愤读书,找出苦难的答案。如果有人愿意引领我,我也会往血的路、铁的牢走去,不白白浪费生命。

然而我们的热血抛掷到何方呢?一年一度的大行军,仿同军队会师左营,艳阳下我们穿着卡其军训服,在马路两旁分成两列,疾速前进,日行三十公里,南台湾的毒日发出刃光,那是唯一危险的敌人,我们追日,日追我们,长长的队伍蜿蜒如蛇,刃光蛇影。当同学有人中暑倒下时,我以为下一个会是我,行行复行行,脚酸得失去知觉,汗流得全身虚脱,“我会死!”我不时对自己说,死在一场没有敌人的战争里。我们的敌人到底在哪里呢?为何要托枪持枪,对着不知方位的远方打靶,一颗又一颗的子弹,到底要让谁倒下?

荒谬的青春哪!只对那一袭军训服恋恋不已,穿军训服的少女看起来英气勃勃,又是婉妙多姿,我曾为那袭军服去考军校,考上没去念。但我发明一种穿法,在军训上衣下搭配白牛仔裤,扎两条犬耳似的马尾,如此半军半土混进大学。

S,当你也觉得壮志难酬,坐着公交车抱着米救济贫户时,我正成为同乡会的总干事,我们有自己的会址会讯,义务地替家乡子弟补习,救老济贫,我一个人写钢版,油印,又编又写,寄出一百多份会讯。不久我被约谈,同乡会被解散,如果运气不好,早就走上前人的血路,也许我那当县长的叔叔保了我也说不定。这件事让我整个人敞开,仿佛第一次有视觉,有听觉,有心跳,并触摸到时代的心。其时党外组织蓬勃发展,因为同乡会的关系,认识陈泉,他将我改造成另一种人。

S,那是台北,除了西门町,其他地方还没那么繁华,走过中华商场,小吃店的伙计在门口拉客,硬把一个年轻人抱进去,我们含笑而过,庆幸不是自己。你的母亲每到周末催你出去约会,你跟一个富有的大学生约会,他说要带你去国外,但你拒绝了,你并非不喜欢他,只是不知道什么是真喜欢,只有一些真讨厌的男生,第一次约会就强拉你的手,或写来热过头的情书,自己那锅水怎么样也热不起来,被动地接受男孩的追求是我们那时不得已的情势,可是无人追求太丢脸,也只好跟着有点讨厌的男孩出去。七十年代大学生活,要不烤肉舞会,要不“救国团”,谁知家事国事天下事。我也有过一个礼拜参加一两个舞会,认识两三个男朋友,由约会垄断的大学生活,但我认识了陈泉,常常一群人在一间公寓中议论时事,有些名人意外地出现一两次,谈的议题从不义的政权到男女公厕不平等,在那群人中我的年纪最轻,最安静,在众人之前早已习惯沉默,我从一个茧进入另一个茧,一大堆问题将我抛离正轨的生活,再也没办法跟任何人沟通,政治太复杂,我的思绪纷乱如麻。不再认识自己,也觉得没有人会了解自己。我喑哑如茧,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S,你所在的那个世界,必有镜子组成的镜宫可以清楚地看见事物的多面向,人性的多面向,人因复杂而美,绝非单一。我们总不够了解自己,千千万万的我吵成一团,失去真正本性。事实上,没有真正的我,我只是妄念的产物。

诗人奥菲说,看!我可以走进镜子里,说着他便走进镜中。

你说,看!我已在镜中,你还不进来!

我试图走进镜中,却被厚厚的玻璃阻挡。

S,你所在的那世界,必有流不断的绿水,看不完的青山,供你游玩不足。你真是爱游玩,跑到三峡跟凌拂看萤火虫,到南ㄚ岛跟黄宝莲爬山,到法兰克福看书展,在巴黎穿小巷,忘掉谈书签约,天天只想着拼命玩,玩够了就要走的,最后你走向五台山参禅,变成无欲无念的行脚僧。你死前的几次朝山,是否冥冥有知,寿命将尽?

人到这世界游玩,有的人跑得很远,有的人原地打转,我是个不爱动的人,像树木一样,等风等雨来就我,而神佛不来,日日我打坐,坐到全身颤抖,心乱如麻,神佛不来。

命有终极,我本非我,如同我现在千丝万缕地描述你,是镜中的哪一面折射?是哪一时空的你?是亦你亦我,亦或是非你非我?是我在呼喊你,或只是呼喊自己?

必须要找寻一种语言,可以捕捉空中之音,水中之色。寻找多年,终于找到文字,透过文字我可以尽情诉说,我以为已经找到,你看我写那么多文章,我会说话会唱歌,但是所谓言说之道,并非如此简单;你倒下后,我只有哽哑,哽哑,那最绝望时闪现的脊冷,最喜悦时的空惘,深渊中的哀号,劫毁后的淡漠,生与死的相望,我无法诉说分毫。

S,正如同我在找寻这世界与那世界的通口,从这一头的双子大楼,朝你所在的大楼呼喊,要发出声音是这么困难;我几乎要放弃了,喊你喊到口好干,舌头僵硬,你无应答,但还是觉得你没有真正离开。也许你所在是无声的真空世界,声音穿不透,无形无色,只能靠心灵相通,那我要走过去了,请你等我。

欲世界

我手上有一本怪书,是一个骤然失去儿子的母亲,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终于能跟儿子的灵魂沟通,并记录下与儿子的对话。十七岁就死于车祸的儿子,最让母亲担心的是他走得痛苦不?儿子说,当你意识到寿命将尽,灵魂先离肉体而去,“我已不在那里了!”这句话深深让母亲宽解。

S,我也有过濒临死亡的经验,能够深切了解“我已不在那里了”这句话的含意,没去参加你的葬礼也是这个缘故。但在七七前后你到我梦里,梦中的你跟往常无异,好像说好到那里玩,我们在街边等车,车久久没来,你那带着忧愁的脸孔,似乎要垮下来,我才转身,你就不见了。

初识你时,我们都是幸福的小母亲,你那独具一格的瘦弱与忧郁,令我想到“瘦削的灵魂”,你穿白衣素裙,显黑的脸一丝妆也没,你的朴素,连三毛都要说,拜托你擦点口红吧!你刚从商业记者转为文学编辑,一个作家都不认识,每天看副刊找作者,不久找到我。你分不清大作家小作家,对待一律平等。有一次签到一位畅销作家,你跑去报告老板:“某某人刚跟我签了一本书。”他惊喜大叫:“赶快去请她上来坐!”你对老板的反应十分讶异,什么人值得这么大惊小怪,你根本没听过她。在你来说,众生平等,众作家一律平等。

那正是出版界群雄争霸的时代,也是文学书的黄金时代,出版文学书的出版社还分四大四小,畅销文学书动辄印刷十万二十万,你像拉霸似的签了好几本畅销书,薪水职位一年三级跳,很快升到主编的位置。老板给你许多自由,说跟作家签书就可以不上班。你一年去外国五六次,在巴黎你穿白衣牛仔裤,扎两条小辫子在一家书店中留影,深邃的五官像是西方人,你常说前世你必定是法国人,软软的鼻音,爱美爱吃,且懂得穿。你像《包法利夫人》中的埃玛,从追求神圣的狂人,变成追求爱与美的狂人。

每到假日我回台北,你千方百计叫我出来,我们不是窝在美食美衣堆里,就是五星级饭店的SPA,那时正流行五十年代复古风,杰奎琳、奥黛丽·赫本一件式无袖洋装,镶满亮片的小礼服,淡紫丝缎抓有皱褶的晚宴装,各式珠珠首饰包包,我们在珠花罗绮中惊叹,怨怪服装设计师如吞服春药,让爱美女子不支倒地,并瘦了荷包。你寻找各式金缕衣,以搭配你如花般灿烂的年貌,还有如日中天的事业,然后点一杯红酒,将心情带到最高峰。然而我呢?为什么也要陪你埋在锦衣堆里?只因为你说我是你的姐妹,而我也舍不得不看一段繁华。那是堕落的开始吗?

S,当我们不再年轻,回顾那段日子,一点也不后悔,女人该过一两天那样的日子,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过了四十,时光与容颜如滚石下山,一天老似一天,再无装扮的心情。当青春正好时,我们素衣素颜,只因为怕太过美丽;过了年岁,就要偷一点颜色,只怕不够美丽。你病倒后,褪尽所有华服,剃光头发,手持佛珠,如同女尼。人的一生如此短暂,才刚编好的金缕衣,已破了洞绽了线,而刚编好的油黑辫子已成一把白发。

还记得几次同游香港,穿着丝绒霓裳缀有水钻的缎鞋,坐在半岛酒店喝下午茶,维多利亚港就在眼前,华灯初上,贪看红灯与绿灯厮杀,差点误了《歌声魅影》上演时间,踩着三吋高跟鞋,锦衣夜行,飞步跨过对街,冲进艺术中心,才刚坐定,黑绒布幕正好拉开,舞台中的舞台,歌剧中的歌剧,正错乱间,魅影抓着硕大的水晶灯,从舞台那头跨越观众席,在一片惊叫中,克丽丝汀的高音爬到最尖端。走出歌剧厅,歌声魅影一路跟随回台湾。那时多少作家、小剧场表演者,带着这音声之惑、影样之魔,想改造贫穷剧场,将华美的因子灌进舞台,不久“果陀”推出歌剧,创作社也有奢华演出,我们都变成奢华分子,在荒瘠的年代行走。

又譬如上海之行,领了近万人民币稿费,从南京路头买鞋一路买到花园饭店精品店,丝的绸的开士米衣装,天天吃黄鱼大餐,才三天万元户已败光光,在九十年代初期万元可买一栋房子哩,三万六千两一旦化灰尘,可不是,换成台币恰是此数,一般人的月薪不过一两百,《玉堂春》的花花公子花钱不过如此。那些衣服到现在有的还没穿,只有那一套月白丝质睡衣,记载着那段挥霍时光,如今已微微泛黄。

这么爱穿,穿这么漂亮要做什么呢?你说,好想谈一场恋爱,许多人追求你,仙女也会动凡心。你说,有个作家在谈完书后,喝了你那杯留有口红唇印的茶;另一个作家带你去儿童乐园,在云霄飞车上偷吻你一下。唉!当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书市已有天翻地覆的变化。四大四小难以为继,港资涌进台湾,出版版图重组,文学书不再吃香。那时你为出一本异色文学书在老板面前泪下,你戴着如大拇指那般大的泪滴状水晶耳环,好壮观的泪滴,老板因此心软,特别包了胶膜以限制级出刊,没想到因此大卖,开辟“感官小说”一词,其实是更开放的女同情色小说。

你护卫文学书姿态越来越明显,与营利背道而驰,终致与老板决裂,跳到另一家大出版社,蜜月期一过,故事又重演。这时许多作家出资让你另创出版社,你用大出版社大开大阖的方式烧钱,没几个月钱已烧光光,在还未善后时又另起炉灶,把所有出资的好朋友的心伤透,一时间天怒人怨,一个一个朋友离你而去。

也许那时你已病得很重,脸色越来越灰暗,行事作为乖戾难以理解。那之后,我们冲突连连,直至我夺回自己的稿子,宣告决裂。多年来你扮演我的经纪人,出书由你一手包办。那是另一种堕落,所有的依附都会带来腐化,回顾那时的文章,大多数不知所云,第一次我拿着自己的稿子拜访出版社,像新人一样,找回自己的新面目,写作就应该这样,置之死地而后生,无奈那时文学市场已奄奄一息。

S,你见证了文学书的辉煌时代,我为你庆幸你没看到阅读市场的冰点。当网络大众化,人们不开机就不呼吸,上网可找到各种需求,人人得了电脑症,E时代的年轻人,一不能没手机,二不能没账号,阅读变成多余的事,文学书更不用说,书量骤减。那时你已昏迷在医院中,不省书事,你的死去宣告一个时代的结束,然而我翻遍报纸,连一个小短行报道都没有,编辑是作家的保姆,是无名英雄,死后注定要籍籍无名,你扮演着比推销员还子虚乌有的角色,印证着人心凉薄,你死得比推销员还凄凉。凌拂说。你睡在比衣柜还小的抽屉里,你以寸身告诉我们一切浮华终归虚无,当包法利夫人吃下砒霜,她的爱人在哪里?只有钉棺材的声响回答你,然而你究竟是天使或魔鬼?

一切俱往矣!从欢念爱梦中醒来,我们有时是他人的天堂,有时是他人的地狱,每一段情缘,先而甜美,后转苦涩,最后生离死别,谁能逃过此宿命?我在这里追忆着过去一切,想想,我们过得不算差,起码我们见过人间最灿烂的烟火,闻过高高山岭上的梅花香,听过多明戈的《奥赛罗》,遭受到致命的嫉恨,诅咒,还有背德的吻。